櫻桃琦琦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義大利披薩的新聞發展到現在,其實我真的覺得背後的文化差異很有趣。

首先,老闆發影片試圖公審而不當下溝通絕對是混蛋行為。但我想說的不是老闆,也不是披薩真的不能分食嗎這種小事,而是點少一點這件事,台義兩國心裡能接受的基準是非常不同的。

Threads上有團員說導遊有事先說會點少一點,於是下方很多留言認為既然已有提前說,那混蛋的就是店家無誤。可是,是否店家根本沒料到竟能少成這樣?造成這次爭議最大的文化差異不是「披薩得一人嗑一個」,而是雙方對「點少一點」的理解有相當大的落差。

義大利人心想合理的少一點大概就是少個2、3成左右,但從留言討論可發現,只要有先說、對方也說好,台灣人的少一點基準大概可以少到5、6、7、8成也無妨。

真要我說,真正造成衝突的文化差異是雙方的少一點究竟可以少多少。

#時事
latest #20
掰噗~ 覺得
3 weeks ago
那ㄝ阿捏!? (p-doh)
櫻桃琦琦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初次瞥到這個新聞時,我心想導遊在幹麻,發酵了幾天後,依舊還是認為是導遊的鍋。

我很不喜歡別人動不動就把文化衝突直接歸為種族歧視,該義大利老闆有沒有種族歧視我並沒有足夠證據去斷定,但他當下對眼前觀光客的不爽不是不能理解。

導遊的存在就是要減少這種誤會,但該導遊卻帶著團員去製造這種可以避免的衝突,除非該導遊是新手,那就情有可原,不然他真的相當失職。
個人覺得很多文一直講溝通問題,個人反而認為溝通問題完完全全不是這件事情的重點。

溝通問題最終導致的只有『引發不滿』,『引發不滿跟衝突』的原因有千千百百種,可能不小心打破餐具也會引起不滿、可能今天他股票賠錢你聊到股票踩到他痛腳,反正有一堆原因。

所以文化衝突根本不是重點,因為就算今天沒有文化衝突,有可能你團員就是打破一個碗,也有衝突啦。

所以重點其實是,店家有沒有一個可以宣洩不滿,又獲得補償,又公平公正的方式?
如果沒有,那店家訴諸攻擊,就比較站得住腳,有點像是之前捷運踢人或黃金葛下毒,方法不對,但情有可原。
如果有的話,店家不去做,而是訴諸某種惡意的報復,那就是惡意,不管是不是種族歧視,那就是惡意,這樣有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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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這樣分析,那麼店家有沒有一個可以宣洩不滿,又獲得補償,又公平公正的方式?

我認為有,店家可以事前主張不接客,那這個部分噗主說店家沒料到會少成這樣,好,接受。那實際點餐的時候,能不能在這個時候說不接客,可以吧?或可不可以在這個時候主張低消,可以吧?過程中他要兇巴巴、他要擺臉色,為自己討回公道,那也無可厚非,大可如此,對吧。

所以店家絕對有一個合理幫自己討回公道甚至拿到更多錢的方法,不去做。那所有的論點都會站不住腳。

除非要主張:『義大利的文化不鼓勵告訴消費者低消、義大利的文化要求客人提出什麼要求都要接客,只能在背後靠北』,不然這件事跟文化衝突一點關係都沒有
噗主提出,覺得不喜歡把文化衝突直接歸為種族歧視。

但我主張,不見得要把所有衝突上升成文化衝突。因為即使這個文化衝突發生了,店家還是可以主張不接客,跟其他一萬種不同的衝突一樣。那這個衝突並沒有特殊性。

我們不能夠主張一個人要盡可能地避免衝突,不然發生衝突的時候,別人就有資格羞辱你。這樣沒有道理
櫻桃琦琦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salicina: 我不知道你從哪裡解讀出「一個人要盡可能避免衝突,不然發生衝突時,別人就有資格羞辱你」這樣的話?我理解老闆的怒氣來源,不代表我認為他有資格羞辱人,我明明也寫了他的確做出了混蛋行為?

一個衝突的產生,一方是王八蛋,不代表另一方完全無辜、沒有理虧,這道理有很難懂嗎?可是現在網路討論裡,似乎不能就事而論,而非得選邊站?我沒支援A就等於我聲援B?真實世界不是這樣運轉的吧?人生不是只有黑和白吧?

說實在話,我們沒有上帝視角,不知道當時實際情境為何,誰負責接單點餐?是老闆還是店員?導遊如何表達?我們甚至不知道真正的人數到底是13人還是16人?喝的到底點了幾瓶?帳單金額總共多少?我們僅知道的事實是「有一群跟團的台灣遊客去義大利餐廳消費,點餐太少,被老闆po文攻擊。」
櫻桃琦琦
3 weeks ago
salicina: 我不知道你想找尋什麼公平公正的方式?對店家而言,他在乎的是客人的消費力,對遊客而言,他們要的是愉快的回憶。店家絕對有權利不接客,但你能肯定這樣不會變成另一種種族歧視的控訴嗎(新聞標題:義大利老闆拒絕亞洲客用餐?光想我就頭皮發麻 )。?遊客被拒絕入內用餐,難道就會感到開心嗎?盡量避免衝突的產生,難道不是讓人生順遂的方法之一嗎?難不成還有人會特地去尋找衝突?

要不要定義為文化衝突,你開心就好。但事實是,這世界上每個國家都有各自的常識、禮儀、潛規則,當你想出國走跳,就必須放開心胸去體驗文化的各種不同與不便,文化差異可以很衝突但也可以很有趣,全看自己怎麼體會。

不過,還是很謝謝你路過花時間跟我說你的看法~
櫻桃琦琦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對了,這讓我想起以前看過畢靜翰(在台灣教英文的美國人)的一則臉文,他說真正的文化衝突都是發生在很隱形的小地方上。檯面上的文化差異因為太明顯了(如我們日常吃米飯、法國則天天麵包),所以很好處理,真正會出問題的都是看不太見的小差異(思考方式、理解方式、習慣等)所引爆的,因為太不明顯反而不知道要去注意,爆了後才發現彼此的基本觀念是如此不同。

就好比這次的少一點,台灣人的少一點對義大利人來說少了不只一點,而是非常多點
masakopomelo:
我當然知道你主張兩邊都有錯,但問題就在於這個兩邊都有錯的句型,問題在於,大家都想避免衝突,但這個咎責的邏輯要怎麼算。

為什麼大家常常主張不要檢討受害者?很多人以為是因為受害者已經夠可憐了,不要落井下石。或加害者更可惡。這些或許都重要,但重點是一件悲劇發生,誰具有最輕易避免悲劇的方式。

誰具有迴避悲劇最輕易的方式,那這件事誰就該被更大力的譴責,誰對於迴避悲劇要最困難的方式處理,那就算他真的在這起悲劇下有犯錯,也該輕輕放下。這是一個邏輯上的問題。

檢討受害者最大的問題在於,會不合理的咎責在最難避開悲劇的人身上,而不是最容易避開悲劇的人身上。
就像今天你檢討一個人自己喝醉被撿屍,當然,他不要喝醉這件事很容易可以做到,但難道你可以保證他不喝醉,他可能被人家下藥呀,那他就不要喝陌生人的飲料,但他可能走到路上被襲擊,那他就不要去危險的街區,那上述都做到了,他也可能被熟人性侵,那他眼光就要放好一點。講到這邊你應該發現了,當然我們主張受害者要保護自己,可是你要一個人真正100%保護自己,那會是一個又一個的要求,沒完沒了的要求。我們誰能保證自己永遠能保護好自己?

可是今天,你要加害者不要讓悲劇發生,很簡單,加害者不要性侵,問題就解決了。至於加害者的性慾怎麼辦?有非常多合情理又合邏輯的方式,可以解決,對吧。
回到這個義大利事件上,這當然是一起悲劇。

如何避免這個悲劇,你說導遊更有文化敏感度可以避免,他失職製造衝突。這個就是一個結果論,你看到他踩到那個地雷,但有沒有可能,他踩到那個地雷前,避開了其他顆地雷了。第一顆地雷,可能是他沒問就點,他已經想到要問了,第二個地雷,他可能不知道實際這樣點老闆會不會不爽,第三個地雷可能是老闆有沒有接受點菜,但內心很不爽,那他可能也察言觀色了,覺得沒有問題,所以鬆了一口氣,然後碰,就爆炸了。

所以要完全避開這個悲劇是困難的。他當然要盡力,就跟我們每個人都要盡力保護自己安全一樣,但你會發現要100%避免是困難的。

但反過來,老闆要避開這件悲劇,非常的簡單,他不要公審就好了。至於老闆的憤怒跟不滿,有非常多合情理又的方式可以解決。你說不接客可能會有麻煩,那主張低消也可以吧。
然後我要重申,我沒有否定這件事的起因是文化衝突,我是主張這件事是不是文化衝突不重要,今天即使在國內,跟同樣文化的人也會因為形容詞的模糊性而起衝突。所以重點是衝突的處理,而不是衝突的起因。

另外,我也沒有說一個人不該盡可能地避免文化衝突,我當然認同一個人要盡可能尊重異文化,避免衝突。正如一個人要盡可能地保護自己一樣。但如果一個人不小心引發衝突或沒有成功保護自己,被加害了,是否就要被咎責?

或噗主想說,沒有認同被羞辱這件事合理,但那就變成可以各打五十大板嗎?各自咎責嗎?
抱歉,我連覺得各打五十大板都沒有辦法成立,你說:『難道這件事就是非黑即白嗎?』,對,就是非黑即白,這邊受害者就是無辜的。他當然可以做更好,但他是無辜的。如果你有懂這個邏輯的話
我們大致的想法是相同的,但在判斷事情對錯上,有關鍵性的分歧。

噗主可能是習慣性地使用時序性的邏輯,因為A先引發衝突,B做出反擊,即使B的反擊失當,但A如果時序上沒有先引發一切衝突,一切都不會發生,因此A的問題重大。

但我認為這件事不能用時序性的邏輯來解,這件事要用悲劇迴避力的邏輯去解。

即使導遊引發了衝突,但衝突不見得會造就悲劇,老闆要做到的事只有不要公審就好了,至於老闆想要的消費力,因而感到委屈,他可以用要求低消如此合理,且絕對可以實現的方式實現。導遊能力不足,沒辦法100%避免衝突,他做得不夠好,這是他的理由。

但老闆沒有任何理由可以避免不了悲劇,如果他沒有惡意的話。

因此在對錯判斷,我們要採取的不是時序性的邏輯,而是迴避悲劇能力的邏輯
因為老闆有100%迴避悲劇的能力,所以老闆有100%的責任。

沒有灰色地帶,沒有雙方各有理虧。100%就是老闆的責任。

如果你接受這個邏輯的話,你就會發現,我們不能總是用看似很公道、很正確的『這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論』,因為雙方迴避悲劇的能力不同。看似公平的雙方咎責,其實反而在這個前提下變得更不公平。
直得注意的是,這裡指的是迴避『悲劇』的能力,不是迴避『衝突』的能力。導遊可以做的更好來避免衝突,但即使衝突引發了,這個『悲劇』也100%可以避免,而這個避免權100%在老闆手上,所以老闆要負起100%的責任。

他要做的事非常簡單,就是不要公審即可。

那你說可是如果他不公審,平白無辜在這個衝突中,覺得受委屈了,很憤怒,沒有宣洩出口,難道我們就要無視嗎?

當然沒有要無視,老闆關注什麼,如你所說的,消費力。因此他只要主張此店有低消即可。

如果做了,發生其他問題可以再討論。不去做,那100%就是他的責任了

這樣的解釋,可以理解嗎?
櫻桃琦琦
3 weeks ago
salicina: 我理解你想說的了,甚至,有些理解為何現在網路上有群人的火氣那麼大。大概是因為我打從心底不覺得這個事件有什麼受害者,我只看到兩邊各自白目、混蛋的部分。

我認同很多時候我們不應該檢討受害者,但不是所有案件的受害者都不該被檢討,就像你之前提到的捷運踢人事件,我們都知道先動手的不對,但我們也知道被打的活該
櫻桃琦琦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這個事件,說真的,我們管不到義大利人該怎麼面對外來觀光客的消費邏輯和自己不同,為了避免更多紛擾,於是要求義大利去增添低消規定,我們台灣人未免管太寬太遠了吧?低消的概念在台灣、在亞洲或許很普遍,但在歐洲並不常見,理所當然的要求義大利老闆把低消寫進菜單裡,是完全忽視了文化背景脈絡,有點太過自大

但是借此事件讓大家知道點單的禮儀,就算不是在義大利消費,不管是在世界各國,甚至在台灣,走到哪兒會是受歡迎的客人,不是嗎?好多人糾結著那個點單(5塊披薩3杯飲料)是溝通後的結果,對我來說,那是已發生的過去之事,更重要的是未來能不能減少這樣的消費習慣(十多人五披薩三飲料)。

至於是不是導遊的鍋,我現在依舊如此認定,但這件事上沒什麼好爭辯討論的,因為我們都不知道實際情況是什麼,都只是憑著各自的臆測在定奪誰的責任更大。
櫻桃琦琦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老闆因為委屈所以讓悲劇(有這麼嚴重?)發生,而導致後續他所需面臨的相關責任,他需要自己100%承擔,我完全同意。

我稍微思考了你說的時序性邏輯,用捷運踢人事件代入:A老人先引發衝突,B長髮男做出反擊,B長髮男反擊失當,但A老人若沒有先引發衝突,一切都不會發生,因此A老人的問題更重大。

我只同意一半,A老人問題很大沒錯,所以她被大量撻伐,但B長髮男該負的責任一樣得負,不需二選一,跟義大利披薩一樣,不需二選一。義大利老闆有他的責任要承擔,台灣旅遊團有需要改進的錯誤亦是。

在無需承擔刑責的對錯判斷上,我覺得不用想得那麼複雜,只要少一點本位主義,彼此都再更善良一點,多站在對方立場想一點,衝突就會少一點。
櫻桃琦琦
3 weeks ago
謝謝你花時間打那麼長串的文字,我覺得這樣的看法交流很有趣。
櫻桃琦琦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另外,關於藉由迴避悲劇的方式來究責,那再次請捷運踢人主角出場,A老人真的很機歪討打,但她的確符合博愛座的資格,真正能輕鬆迴避的是B長髮男,因為空位很多、他很年輕且健壯,老人的確比他優先有使用權,只要他別一屁股就坐在輪不到他優先的座位上,悲劇就不會發生。但輿論上他的暴力舉動被輕輕放下。

其實我只想說,所有案件都是個案,沒有標準答案,也無需非得用同樣的方式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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