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報導看起來,不管收件人知不知道包裹裡面是什麼,甚至沒買網購,查到有豬肉(從疫區)寄給他就是罰,只能透過訴願去請求取消。
這樣只要知道政敵的家人、親戚、支持者的收件資料,就可以給他相關人士帶來麻煩。不知道制定此規定的時候有沒有考慮過惡意攻擊的情況要怎麼處理。
"農業部長陳駿季說,「過往很多這種輸入的時候,然後就當作我不知道裡面是什麼,然後變成可以利用這樣的一個規範,去逃避這個罰則,所以我們這次修改,你有任何的理由,我想經過裁罰了以後,可以針對行政的一些訴願的部分,你可以提起相關的一個行政救濟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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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11/6起輸入含豬肉郵包 無論故意或過失一律裁罰 | 公視新聞網 P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