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人討論到歷史背景寫「皮」和寫「骨」的差異:「皮」是可見的器物、場景、文化標誌等各種可見的實體存在,展現歷史文化的形體,比如紅龜粿、三合院、纏小腳、歌仔戲;「骨」是在形體之外讓歷史文化裡的抽象觀念鑲嵌進劇情和人物關係,彼此縝密扣合,不可替換,成為故事的結構之一,比如童養媳身分所受的壓迫歧視、原住民與漢人衝突下的異文化戀情,直接用劇情展演沒有形體的文化思想。
兩者最容易判斷的差異是抽換掉歷史背景會不會對故事產生影響,如果抽換後改變的只是氛圍,人物完全可以在另一個歷史文化的舞臺上展演相同故事,無衝突或缺失,這就是寫「皮」;寫「骨」則難以直接抽換背景,會讓故事失去支撐而崩塌。
思考了一下自己是寫皮還是寫骨,覺得兩者都有,有寫過單純歷史符號的展示,也有爬梳過當下文化的角色價值觀與立場,兩者都喜歡寫;但要以歷史小說的角度看待的話,寫骨是必要的,所寫的歷史背景必須不可取代,否則只是在演出平面的歷史皮影戲。
不過也沒覺得非要寫骨不可,歷史僅作為背景也是完全可以的,作者或許注重的是其他面向,有其他豐厚的中心意念,就沒有非得要把歷史深刻入骨,端看作者對什麼有興趣。
雖然我自己也有只寫皮的時候,不過也討論到為什麼有些只有皮的作品被認為很有歷史氛圍、有寫出深度;專心經營骨的作品有時反而不被特別認為還原歷史?
因為物質的形和具體的文化符號是能夠斷裂呈現、不需要複雜解釋、顯而易見的,比如出現藍白拖即等於台灣味這類認知,不需要有前後文也能理解是台灣人曾經的日常;深入的文化有時候是無形的,自然服貼在故事裡,最好的作品不會讓人感覺刻意撒出零散的文化符號,沒有突兀感,而是放在故事裡的歷史事物全部都有意義,抽象的文化價值觀更需要透過人物來表達,難以抓取出一個詞、一句話來顯現,童養媳文化還得從當時婚姻家庭觀念、女性地位說起,需要呈現某種程度的人物經歷。
總而言之閱讀後者需要有一定程度的沉浸,沉浸之後也不一定會馬上意識到這是歷史背景下的深層文化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