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觀察日記》 No.46
簽名,不代表同意——代表你掉坑了
#辦公室觀察日記 #職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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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73
某些制度,並不是荒謬到讓人憤怒,而是它荒謬得理直氣壯,還能包裝成合理規則,讓你心甘情願地跳進去踩雷。
H這幾天火氣不小,講話也比平常多了幾分火藥味。他早就看穿M那套「簽名等於認同」的騙術,今天B打算再捍衛自己一次,M又把那張5/20的內部公告拿出來當擋箭牌,還想來一招溯及既往的回馬槍。場面離奇得像辦公室版的《鬼入侵》,看得人忍不住翻白眼到脖子發麻。
B問的是5/20之前的中午灌漿加班時數,M卻一口咬定:「公告大家都簽過了,所以那段時間不能報加班。」講得好像簽名就能蓋過法律,簽下去就等於違法也自願,最好連未來幾年的罰鍰都能一併認領。
B當場冷笑,回得毫不客氣:「那公告我當天就說不合法。就算大家都簽了,也不能拿來當免責條款。違法就是違法,簽名簽到地老天荒都一樣。」
M還是裝沒聽見,一副「你簽過就自己認栽」的嘴臉,試圖把責任硬塞回大家口袋裡。
但最可笑的,是這公告本身就是拿來補破網的。最初中午灌漿值班,M說可以報加班,公司雖然一毛不拔,但總還有幾次是照規矩來的。後來公司開始擠牙膏,M為了繼續在公司裡扮演聽話的狗,就在未告知同仁的情況下,擅自決定不再如實回報給公司,所有人完全被矇在鼓裡。到了5月,他掩不住了,只好丟出公告說「依公司規定,中午灌漿不算加班」。等到6月,同仁們受夠了,紛紛拒絕再被白嫖,M又趕緊變臉改口:「可以報囉!」
這不是制度,是現場即興表演的脫稿舞台劇。今天說可以、明天說不行、後天再補一張公告,就當作昨天從來沒發生過。法治在這裡,就像Google文件的版本紀錄——隨時可刪、可改、可覆蓋,然後用「你有簽名」當成Ctrl+Z的藉口
B真的撐得很辛苦。我每天看他坐在位子上,以前會熱情寒暄、細心討論查驗,現在話越說越少,整個人像一鍋沸騰過頭的湯,被迫關火,強行冷卻。
我默默傳了個連結給他:「我把公司有關出缺勤與休假制度的內容備份下來,放在雲端資料夾裡,你可以先下載。真的要走到勞工局那一步,這些都是可以用來自保的證據。」
他搖搖頭,淡淡回我一句:「沒想到可以這麼無恥……雖然還沒走到那裡,但還是謝謝妳。」
我沒多說。因為我知道,他心裡,已經在離開了。
而我自己,也還在繃著。
火雖然還沒燒到我,但氣味早已撲鼻而來。
這不是火災,是密閉空間裡的瓦斯外洩。你以為還沒受傷,其實早就缺氧。
我一邊整理查驗資料,一邊提醒自己:
這裡的制度不是系統,是陷阱;
簽名,不是共識,是套索;
而M——不是指揮官,是煙霧機。
我們不是在工地監造,而是困在一場誤導逃生路線的火警演習裡。
當B真正離職那天,可能會有人說他難搞、愛計較、不合群、不懂體制運作。
但我會說:他只是選擇不當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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