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汁汽水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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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迪~
2 months ago
看不懂+1。所以只要說他是男的就會被告?
薑汁汽水
2 months ago
cindy234: 看檢察官心情XDDD
我吃過虧,我說的不準
薑汁汽水
2 months ago
如果被告的身份是普通人,依性騷擾防治法構成要件很難成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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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迪~
2 months ago
可是他這樣一直告人、全世界都知道他是男的了不是嗎。
薑汁汽水
2 months ago
實體霸凌都不會被刑事立案了...沒有看到判決書之前,沒有真相

如果只是網路言論,加上原告是公眾人物,我猜實際上提出告訴是刑事上的誹謗罪
〖丁】
2 months ago @Edit 2 months ago
皇冬被告
她是刑事勝訴,根本沒有成立
但行政被申訴性騷擾輸了
這個本來就比較容易成立
然後李琴峰拿著行政申訴的結果去提出民事賠償
現在最新的進度在這
皇冬一審敗訴
〖丁】
2 months ago
審判結果要看法官立場啊
這個走完審判才知道
換個法官結果就會不一樣
薑汁汽水
2 months ago
感覺寫什麼都不太對。從性騷擾防治法法條看文義解釋,皇冬這件刑事案件本來就不會成立
薑汁汽水
2 months ago
ironyaria2: 如果拿著行政申訴結果/公文,現在(民事)法庭上很有利,剩下看法官的心情
薑汁汽水
2 months ago
似乎衛福部裡面問題很大,考上公務員之後把法條忘光也是很常見的事...到底要憑什麼"行政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發函啊啊啊
薑汁汽水
2 months ago
八卦是,實際上行政機關內部性騷擾案件無論真假,反而被河蟹的機率更高
薑汁汽水
2 months ago
我想這條行政法管不了私人的網路言論
§3
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本法第一條第二項但書所定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之性騷擾事件,應於接獲之日起二十日內,移送該事件之主管機關,並副知當事人。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全國法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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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onths ago
ironyaria2: 民法§184這條侵權行為超好用的,再加上民法§195真的很容易操作~
薑汁汽水
2 months ago
不找性平會處理有關"性平三法"案件也太有喜感
kamiyah
2 months ago
cindy234: 他就是要你陪他指鹿為馬啊
薑汁汽水
2 months ago
我真不想開FB,大作家發文在這裡Facebookhttps://images.plurk.com/4JFBxOcmI39A9kqc7QvLOs.jpg https://images.plurk.com/6ec22qmBOfU5dYdEVVP8Hp.jpg https://images.plurk.com/5ruygEHg9y1v379b2tlCRz.jpg https://images.plurk.com/5trObqZVVEH7mWdNJ0Ffrx.jpg
薑汁汽水
2 months ago
模擬當事人依性騷法細則提出性騷擾申訴
情境1:
衛福部依性騷法細則為做出行政處分,發給當事人(原告)A函,因不符合行政程序法$92,欠缺法律效果,其應為觀念通知或事實行為

情境2:
衛福部依性騷法細則做出行政處分,發給(被告)B函為懲戒性行政處分,影響被告作為公務員重大權利,應向保訓會提起復審+行政訴訟

白話文:人民無法透過一般行政程序要求對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施以懲戒性行政處分
薑汁汽水
2 months ago
行政法拼裝車,讀過都知道有夠爛,我都要看司律考試的書了
我覺得是因為他現在是香香寶
民進黨有意推他
看那個苗博雅跟那個誰都特地去日本幫他讚聲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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