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的時候喜歡過班上的一個男生(現在想起這件事覺得好丟臉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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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在學生會認識的,不同組,但我們組跟他們組關係還不錯。
他原本不是我們班的,高二分組之後轉來。可能因為他剛轉來的時候在班上只認識我吧,被叫去找老師或是有什麼外務他就會找我跟他一起去。
好像有一陣子有被起鬨過我們是不是有點什麼吧,十年前的事我也忘了,應該是有同學問過我,我跟他是不是在交往。我說哈哈哈怎麼可能。高中的我並不是一個吸引人的女生。
(也許現在也不是)
讓我開始覺得自己好像喜歡對方、而且他是不是也有點喜歡我的時候是,體育課我總是坐在旁邊摸魚,他會去打球,打球的時候就把外套和水壺放在我這裡。
我說我沒帶水可以喝你的嗎,他說好啊,我就沒再自己帶水。
但反正後來他也跟別人在一起了,顯然是我想太多。
最近在看母單戀綜,雖然看別人母單二十幾年會覺得怎麼會這樣!但其實我也是有一堆自作多情誤會的時候。高中時期尤甚。
回想起以前喜歡人的時候都很明示,比如說這個故事,或是我會陪我喜歡的學長一起回家,我記得當時是坐捷運到頂溪,但我住在大坪林。
我寫過那麼多和愛情有關的故事,但自己卻是一個很不會談戀愛的人。所以在寫原創的時候,我寫出來的愛都很殘缺。也許這才是我真正的樣子。
但我也沒有覺得要是當時跟這些人在一起我現在會更幸福,只是覺得我的喜歡滿不值得的。不過世界上就是很多不值得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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