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總統原意指當年制憲代表 未經台灣人民普選產生 | 政治 | 中央社 CNA「總統賴清德今天發表『團結國家十講』第3講主題『憲政體制』。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賴總統在演講時主動提到,台灣人沒有參加中華民國的制憲過程,但事實是,當年台灣省共有18位來自各行各業的代表出席制憲。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晚間向媒體表示,總統原意是指當年制憲代表並未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整體來講,歷經由台澎金馬人民選舉產生的國民大會代表,完成的7次修憲,建構起以台灣為主體的民主共同意識,民主就是人民作主的共同意識。
『五五憲草』或者是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所謂的制憲代表,僅由當年省參議會選任,並未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一直到前後7次修憲,台灣人民才成為修憲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