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哩咧
不能怎麼辦, 因為追根究柢, 台灣社會左化來自於各個媒體的報導宣傳左派輿論, 教育, 各個重要職位都是左派昌藝人, 連政治都是跟著美國左派議程連動, 用法律推動操縱社會價值與文化...我是覺得, 台灣走上共產路線, 已經是不會變的宿命, 感謝蔡8年的努力
這大概要釋憲了。對照呂秋遠也說「只是個受精卵」,這可能已經是法界共識,而且大法官都專挑自我造法一流的貨色。
不過, 不知道苦主是哪裡知道法官把胎兒不當人, 整篇看下來只看到子宮人的說法
蔡英文的兒子是狗,人類肚子裡的是「物品」。
狗=人類胎兒
民法看受胎期間,如果胎兒沒死才能成為訴訟主體求償權。刑法認定標準就是比較嚴苛
那個媽媽就只能自認倒楣, 吞下去, 多做好事, 希望孩子還有機緣能投胎到這個家
想生孩子的沒有保障,嬰兒還被當成可隨時報廢的物品,少子化怪誰
是的,人權始於出生
法律上來說未出生的胎兒還不被視為人
有意見的話建議可以找立委推動修法
目前無解,如果把胎兒視為"人"那麼決定墮胎的媽媽跟執行墮胎的醫生就犯殺人罪了
嚴格來說任何墮胎都是違法的,但24周是一個但書,而24週後的其他問題又是另一種但書
民法上依本案如果胎兒未出生死亡,父母可以請求慰撫金(=精神賠償)。
依民法,寵物也是物品啦!
唉這樣看下來真的覺得對孕婦好不友善喔⋯⋯小孩就這樣莫名其妙沒了,但法律上就只是財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