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眼行走
7 months ago
太久沒工作,隨便面個試,都覺得聽起來還算是個眉清目秀的工作(????
一定是我之前的工作都太不怎麼樣了
蒙眼行走
7 months ago
時薪190,有勞保沒健保,旺季或急件需要加班。
有強調是照勞基法算,所以加班費的話2×(190×1.33)+(190×1.66)這樣吧
蒙眼行走
7 months ago
就某種層面來講,這個算式是真的很眉清目秀了
畢竟以前在oo(消音處理的公司名)的時候,加班費都是用月薪除過再算的,加班加得要死不活,累得要命,結果只多了幾千塊而已。
真的很不想加班,因為覺得那點加班費跟自己的勞務不相符,與其累得要死不活,不如不加班比較划算。
蒙眼行走
7 months ago
看網路的說明,這就是勞基法規定的,的確沒有違法,但是員工就會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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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眼行走
7 months ago
好像理解為什麼這家公司用時薪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