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文:劉宇
因為有人問我,關於罷免領銜人能不能更換,
所以我昨天下午有打電話去問中選會相關規則(週六有上班),
當第一階段已經送件,要更換領銜人的方法有三種:
1.
領銜人死亡.
2.
第一階段送件的大約三千份名單,必須找到其中的一半(50%)
請這1500人再簽一張更換領銜人同意書.
3.
重組罷團,重新再送一次第一階段, 整個流程再跑一次,並更換領銜人, 那原本送的3000份名單不能再重複使用, 導致新組罷團的第二階段難度會提高一些些. (原先簽的三千人不能再簽新罷團的一二階) -------------- 文出自四叉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