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同遊鬼故事 5

4月是一個不斷催促籌備團隊的月份。
廠商贊助公關書、社群媒體管理人員名單、核心幹部聯絡方式,從3月一路催到 4月,甚至到 6月才第一次看到較完整的企劃、贊助公關書和預算表。
3/27 詢問社群媒體管理人員名單 → 4/25 回覆。
3月交接會議提醒公關書需先完成 → 4/29 再度詢問進度 → 6/15 會議才提出。(是說4/29我提供了前一年的公關廠商名單,讓籌備團隊直接聯繫,但 11 月初時,一位長期贊助的友善廠商來信詢問今年為何未被聯絡。🤷)
這讓我感到不解,因為我們催促資料至少 3 個月毫無下文,但籌備團隊 4/26 詢問金流問題時,4/27 和 4/28 接連兩天十分心急想要答案。他們對別人的催促不急,但對我們的催促卻要求立即回覆。
4月底還發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那一屆首次舉辦彩虹觀光巴士,觀巴負責人希望獲得觀光局支持或合作。我們透過另一個組織中與觀光局較熟的兩位窗口協助,促成了一次共識會議。由於會議人數限制(4人),再加上我比較熟悉遊行業務,所以這次由我、觀巴負責人及窗口兩人出席。我有提前向籌備團隊說這件事,他們暗示我要多跟市府爭取經費,我回覆這次會議是以觀光巴士為主,不確定是否適合一起提出,但我會努力在適當時機提出相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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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結束後,我馬上約時間向籌備團隊回報會議上得到的資訊,雖然遊行沒辦法直接得到經費的補助,但也許可以從行銷上得到相關支持。籌備團隊仍對未能參與會議感到不滿。我解釋高同遊目前只有前導系列活動會向民政局申請同志公民運動補助,並不會向市府爭取遊行本身的經費。公關R跟副召O卻反覆表達「應該讓我們一起去」「我們很熟市府,也許能爭取更多經費」,對我的解釋置若罔聞。這是我第一次與他們正面起衝突。
(下集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