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部分支持藍營這份提案的聲音,是指出所謂的讓自由市場決定創作者——「導演們拍的作品夠好、夠有名氣,自然有人捧著錢找你拍片,不需要文化補助」。
這句話實際上是謬誤,它忽略了所謂自由市場的商業模式,會造成影視作品嚴重傾斜,最終可能趨於單一的狀況,尤其是當類似台灣這樣「電影工業化」仍不成熟的國家,目前更需公部門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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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的補助金、開發案,能在某一程度上不談商業回收,因此就能使台灣影視作品的樣貌更為多元,尤其是短片創作——而倘若大家試著去觀察許多台灣影展,如紀錄片影展、金穗影展等等,其實就都能看見許多來自公視的作品;長期來看,有利於激發台灣影視工作者創作的累積,並且創造更多可能性。
然後,再從台灣出發,真正地被世界影壇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