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期待大場面
早上好像有一篇記者發新聞有並有錄音指控說HYBE PR組操控新聞。
結果看了內容是NJ日本單曲?銷售量。之前ADOR宣傳用全球銷量寫破百萬來顯示日本市場熱門,PR組好像是要求修正為日本市場的實際銷售量,五萬還十萬。然後說這是故意把NJ的成就弄低。
正常的企業都很難再讓要把公司扳倒的人重新上任,還給他繼續搞NJ企劃到合約結束很佛耶
但我想看的劇情不是這樣阿阿阿阿
ಠ_ಠ: 不過閔向法院提股東合約失效批准的禁令還沒審,閔應該是不會想放棄代表理事的位置。
HYBE和ADOR方的處理方式看起來就是你們的訴求我有回應了,接不接受就不是我的事了。
hybe後續公關策略變得很保守了不太可能生好吃的瓜
要等看看閔上師明後天要不要瘋一下w
ferret6525: 剛剛看到有人提 閔已經拒絕,表示不是代表理事就不可能接受ww
almond2013: 只能期待晚上又來突襲直播吧
almond2013: 現在感覺就是放著讓一般人看閔究竟是真的想一開始說的為了NJ,還是為了失去的代表理事權位和股票能換得的錢。XD
之前戰成那樣說是nj閔媽媽結果最後就是要錢

製作nj到合約結束+董事都不幹
野心真的很大
除了腦粉以外,應該都看得出來閔本來就是要權和錢吧
NJ媽媽就是為了引起輿論同情的形象塑造而已
11號上午給五年製作人下午公主就開直播
難怪提出來的訴求那麼荒唐,畢竟不是代表位置就不要
Hybe開的條件比我想得好很多欸,本來以為閔會吞,沒想到!同樣期待大場面+1
ape1922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peach1229:
11號的時候就私下提出這種條件,誰都沒想到ㄅ
結果她們不領情,哈哈,有夠貪
oricon榜的那個超好笑應該被做成梗圖
「hybe貶低nj」
「他們做什麼了」
「他們把nj實際銷量說出來了」
virgo7016: NJ直播後,閔向法院提股東合約失效批准禁令就是不吞了阿XD
這合約最初還被說是奴隸合約呢
troll5145: 怎麼可以說實話呢 多傷人阿

(反串要註明
ape1922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troll5145:
都因為打招呼問題可以emo好幾個月了

這種程度當然是貶低
ferret6525: 閔真的是最奴的,HYBE放閔自由了還想回來當奴隸XD
ape1922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peach8936:
閔:奴隸合約

HYBE:好ㄉ,解除合約,你自由了
閔:不行

你違反奴隸合約了
HYBE:

......
看到有人說如果閔只剩製作人職位的話會受限於高層,沒辦法做自己想要的製作
覺得好像也很有道理

看到現在覺得好亂不知道到底是怎樣了
ape1922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swan2812:
那到時候他們又有題材可以開直播開記者會宣揚不公了,好耶
HYBE也給她退一步了,保證五年的製作人身分和一席董事. 但從此只是個打工人
當初她就不想要這樣才把人從壽司挖走成立ADOR的...
almond2013: 優勢方要打法律戰的時候通常就會保守,免得搞出啥問題給對方抓到把柄反擊.
Hybe會不會太好說話了,因為是新一代公司才這樣嗎?
YG和SM手段都很強勢耶
swan2812: 所以當初HYBE出錢開了ADOR給閔啊,但看看閔是怎樣回報HYBE的呢...
swan2812: 頂多他提的企劃變成一堆人一起審,而不是他獨裁想通過就過,不覺得這有什麼問題
覺得蠻有趣的,製作應該都是團隊進行的,但閔一直以來行銷自己比誰都還多。
而且讓導演剪輯放在非官方頻道這件事就顯示這個代表當得很不怎樣啊。授權給自己人(?,但是至今除了看到導演在那邊吵之外,沒看到什麼曬出什麼白紙黑字的合約授權之類的。
ferret6525: 做過類似工作的都知道,如果版權方大發慈悲願意讓你把作品拿來宣傳,那是賺到
但如果對方政策改了不能白嫖,那也只能摸摸鼻子算了
crane5526: 其實我猜那個一開始說銷量蠻好的grape2955應該是lord轉生,那個會嫌棄實力但對於人氣錙銖必較的路人粉
實際銷量寫錯,公關組沒要求更正,之後被查到不是更難看嗎???這又不是查不到的東西
記者自己沒查明就寫,都不用檢討還敢上廣播嚷嚷出來喔
HYBE真慘
無論是否介入虛假報導,都會被罵
到底要怎樣才能讓他們滿意呢?
不用理阿,讓他們自己玩。
剛看到NJ粉絲團有發聲明支持這位記者,超好笑。
ferret6525: 我支持記者把原先報導發出來,看粉絲還支不支持
ape1922: 把原先報導發出來結果被笑的話,應該又會怪說HYBE媒體戰。
反正不利閔和NJ的消息的都是HYBE媒體戰~
今天好像就這樣了。
目前有確定日期的是,臨時股東大會,10/17
股東合約失效法院批准禁令審查庭日期還未知。
NJ不知道不知道會不會臨時股東大會前再開直播🤔
好想看到新直播,怎麼不出來直播了呢
等了一整晚 沒有崩潰突襲直播
以為帶團久了就是自己的阿。真不懂為什麼不付違約金然後帶團走人自己去找贊助,現在還想要回歸霸凌他們的公司...
有沒有可能他知道自己根本沒有那麼大的號召力吸引人投資(x
只好抓著大腿不放
她不是去年有個雜誌受訪說找她的投資不只HYBE嗎,但說不想被說是HYBE資本XD
我猜計畫爆出來前大概真的有找另外投資,爆出來後,有意願的縮手,利用她的和NJ的也付不出像HYBE的錢養這群。
goose7339: 現在就是被發現蠻多都KAKAO有關係,變得很像買SM的恩怨延伸XD
只能說早在閔開第一次記者會後他說話真實性都要扣80%
我是覺得拔她代表位和砍她左右手,她當然是會用消極應對任何決策這招,而且養了一批腦粉,所有錯一定是怪罪到ADOR和HYBE身上。
不過一直透過媒體說不在乎錢,真的超好笑。
就看粉絲忠誠度能有多久啊,拉長NJ回歸期+其他新女團登場,人氣就會慢慢消散了
對資本來說頂多這團不賺錢但也不會虧,養大一個後患還不如早早止損.
怎麼還沒有我期待的大場面
本來可能真的有人要投資,但現在沒了,這1+5現在看起來都是要賴著不走的樣子,雖然他們不想承認,但心裡都知道出去外面就是直接掰掰了吧~
有新聞說證券界已經有NJ不活動的HYBE業績預測報告。
‘민희진 갈등’ 안갯속… 뉴진스, 하이브 실적서 지워진다說主力是男團所以NJ中斷活動對HYBE業績影響應該不大,因為BTS明年全體退伍回歸,現在其他子公司男團的專輯銷量也不錯,還有Weverse的收費化。其他子公司堅守的話,完全可以培育出有競爭力的新團。排除感性,從財務上、企業經營方面來看,比起沒有NJ的HYBE,沒有HYBE的NJ的損失可能會更大。
本來HYBE最賺錢的都是男團啊啊,全員當兵的BTS收益還是高於NJ
閔:沒有說過要離開公司 因為公司是我的
NJ:沒有說過要離開公司 因為我的所屬公司是ADOR
HYBE是你家的,我家叫ADOR 大概4這樣
閔:沒有說過要離開公司 但是沒給我我想要的職位我什麼都沒辦法做
NJ: 沒有說要離開公司 但是公司人事要聽我的
2022年前的HYBE還不是活的好好的
真當沒有自己不行嗎= =五公主謙虛一點吧
現在還要拍紀錄片咧,報HYBE公帳拍紀錄片嗎?
但以這年紀青少年沒見過世面的情況,很容易把雞皮蒜毛的小事當成大事以為鬧大就會有人注意了....
排擠、欺凌、霸凌確實要好好處理跟看待,但是以該成員以前的事件來看的話,比較怕是他自己小劇場一堆各種誤會
goose7339: 可能有個一直發聲明的粉絲團在運作的東西XD 雖然已經被質疑不是純粹粉絲團。
而且看其他案被選作證人的都是實際工傷勞動案,這個真的有種蛤?的感覺。選前女職員不是更有代表性。
kpop發生過這麼多問題,挑這件?
因為HYBE不是舊三大,其他中小企業又沒什麼聲量嗎
保護kpop(x 保護選票(o
說真的kpop一堆比他這件更需要討論好嗎
例如那個OMEGA X被所屬代表暴行的
23億不可能只有訴訟費用而且還只是這幾個月之間
很可能大量的新聞稿都加進去了
然後閔演講完之後那個被性騷擾的女員工有出來說
閔叫A(性騷擾的男的)去告她,A真的提告了
而閔像個沒事人一樣演講她覺得超噁心
當初就是閔跟A說針對這個女員工打壓她,她自己就會走的
NJ粉絲團又發聲明了。
thetari's comment on "Megathread 12: HYBE / ADOR / M...概要:
1.有充分時間卻沒有好好回應NJ直播的要求
2.抗議日本專輯銷售PR組修正事件,和延伸出來的和媒體打好關係問題
3.認為人事任命應該以公司長期目標和消費者為最大利益,當初投票解職閔代表位置的人要負責
4.現任ADOR代表10/2前要對他們發起的數千份抗議書負責,不然就要進行法律行動
5.不知道為什麼說明被選作偶像職場問題的HANI不用出席,可以書面答覆。
6.還有向其他官方機構投訴HYBE其他問題
7.這禮拜會去跟議員見面
不知道抗議書這個有什麼跟粉絲團相關的法律行動欸...
這粉絲團感覺就像是一直在試圖製造有利的輿論吧。沒看過哪家像這樣聲明不斷發的。
閔的23億就是花在這上面吧
這幾點上最根本的解法就,這都是HYBE基於公司立場做出來的專業判斷
你粉絲後援會有多少股份來針對公司營運指指點點?
我看到就想說一個公司不是首要跟投資者負責嗎?
還有賺錢
之後才會是消費者
雖然會有社會責任啦
但是跟現實世界相比的排序錯了吧
公司的最低底線就是利潤
還有要給投資者看財報、負責
社會責任可要可不要全看它自己
而且hybe沒對nj做過什麼,她們最近差不多全員去了時裝週、iphone16pro代言、ck代言
需要出來說什麼

現在都是閔熙珍買網軍,要求回去當ador當ceo
被選為勞工問題後的輿論大概很差,所以粉絲團又發安撫粉絲的聲明。
thetari's comment on "Megathread 12: HYBE / ADOR / M...1.焦點不應該放在HANI出不出席,即便出席,相信粉絲和大眾都會是給予鼓勵和支持,而不是猜測性批評和關注。更該關注的是ADOR現代表在出席後有沒有誠實回答問題
2.說有文章還新聞說,本來名單上有房時赫,HYBE方又透過公關手段向一些議員提出抗議才沒排在名單上。指控這種影響力可能涉及官商勾結。
3.說接觸的議員跟他們表示,有更多抗議他們就能傳更多證人。
4.會一直跟主管娛樂業的文化體育觀光部申訴提出資料。目標是讓房時赫被傳喚為證人出席。
就有一種公主到公司上班後被要求會議上發文件在不爽認為這是霸凌自己的FU
NJ粉絲團很執著於要房出席,用傳真和簡訊轟炸文化體育觀光部朝野委員。
thetari's comment on "Megathread 12: HYBE / ADOR / M...一位執政黨議員室工作人員表示:"我們收到了400多份傳真","紙張用完了,甚至使用廢紙,仔細檢查了每份傳真,以區別於其他傳真。"
傳真中寫道:"HYBE和前ADOR代表閔熙珍之間的經營權紛爭已經失控",作爲國政監查證人,要求HYBE議長房時赫和HYBE代表李在相、首席通信官朴泰熙一起出席。 當天,某網絡社區以"下午2點~4點之間的傳真轟炸"爲題,共享了委員辦公室的傳真號碼。
邦尼私好瘋好厲害
期限10/2過,粉絲團又發聲明。
thetari's comment on "Megathread 12: HYBE / ADOR / M...概要:
1.被點名的沒有回應,提出正式投訴
2.我們和閔熙珍給了HYBE很多次機會,本來可以好好解決,是HYBE的漠視讓問題變大。
3.走向國會審查請願這步內部也有爭論過是否必要,但為了確保這個問題不僅僅是我們的問題,而是影響整個文化部門的問題。所以會繼續進行。
4.接受了監察減少到僅涵蓋「Weverse」上的不公平貿易行為和工作場所霸凌行為的結果。控訴 HYBE 的公關團隊,和遊說者也造訪了議會辦公室,聲稱監察是不必要的。
5.接到文化體育觀光委員會秘書的電話。強調這次審核是必要的,不僅是粉絲的呼聲,也是保護熱愛和珍惜的文化領域的呼籲。感謝秘書長時間的對話。相信會協助重新評估該問題,並說對方有承諾就 HYBE 舉行獨立聽證會的可能。
6.把傳真簡訊轟炸包裝成許多立法者充分意識到這個問題,粉絲觀點在國家機構內部引起了深刻的共鳴。
7.對 HYBE 提出警告。說如果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任何事,請出席並自豪地陳述您的情況。控訴由負責「錄音事件」的同一負責人領導的HYBE公關團隊故意向立法者提供不正確的信息,歪曲案件,甚至試圖調查Team Bunnies的個人資訊。
看完聲明不必要的繞來繞去論述有夠多。包裝成不是為了自己是為了全體,完全就閔式風格。
局外人看覺得這件事是不是被nj方故意弄得很複雜?
越來越看不懂
duck7553: 前女員工沒有這種為了閔個人利益而投訴到國會的粉絲團隊。
粉絲團的轟炸方式和內容:
1.文體委所屬朝野議員辦公室不斷收到傳真和郵件。某執政黨議員室每天收到約400~500個傳真和約600封郵件,還接到以"爲什麼不提出房時赫為國政監察證人"爲宗旨的電話。
2.NJ粉絲團通過資料表示:"NJ成員中有兩名是未成年人。 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未成年人出面,這種情況非常嚴重。 要求對HYBE肆意妄爲的作弊行爲,文化體育觀光委員會方面採取應對和糾正措施。" 他們通過內部公告主張,預定於24日進行的文體委綜合監察證人及參考人名單中包括HYBE相關人士。
ape1922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啊兔子對其他女團的未成年成員的網暴怎麼就這麼得心應手

你們未成年人就比較寶貝嗎

一直拿未成年未成年講真的很噁,雙標仔下去
有沒有一種可能是人家根本沒講所以沒有這種畫面
家長自己說是六月要求看的。但是還是把當時還是代表的閔從這情況排除,說閔孤立無援在對抗。
閔5、6月當時是ceo欸,當時沒問題現在10月有問題
這不就是羅生門,現在隨便她們怎麼講都可以
9/23新代表和成員見面的時候,父母也去。又說提出這件事。會議結束後9月25日用郵件發來了調查資料。
看了之後覺得為什麼不是由HYBE的相關部門中立調查,而是ADOR董事會讓Belift Lab來處理這問題。還說郵件內容,Belif Lab和保安組之間的談話,保安人員說'找到了打招呼後經過的場面',Belif Lab則說'真是萬幸'。 覺得竟然說'真是萬幸',不知道要展示這個內容的意圖。
現在這類新聞底下都會看到在控評。
前職員告的就是閔,卻一直扯人事和現ADOR代表和HYBE。
看到新來的金代表在9/23的會議哭了
我外人看了也想哭,5月底發生的事件,閔都不解決了來找她幹嘛?她能憑空挖出監視器畫面嗎87,還被一堆人網路霸凌,以及被NJ和他們爸媽針對
我是代表我也想哭
papaya6621:
既然閔當ador ceo孤立無緣都無法保護nj寶寶
為什麼他們不要求敏變成hybe ceo
閔應該去選韓國總統,才能保護newjeans,確保每個人看到newjeans都有打招呼。
Belif Lab發聲明
thetari's comment on "Megathread 12: HYBE / ADOR / M...內容的時間序部分:
[6月13日 - 提出問題]
收到書面通知後,Belif Lab以藝人和成員爲對象進行了當面調查,確認了相關發言毫無根據。
爲了確認更明確的事實關係,主動要求HYBE確認CCTV,因爲沒有明確的日期,所以確認5月14日~6月13日的影片,爲HYBE辦公樓內藝人的移動路線標準進行了審查。
確認了5月27日ILLIT和NJ成員們只遇過一次的事實,是從電梯大廳進入造型室的過程。當時ILLIT成員們向NJ成員90度打招呼的場面,並保存了相關資料。
[6月19日 - 向NJ方面分享立場]
以上述調查內容爲基礎,Belif Lab成員從未發表過NJ成員主張的行爲和發言,在與ADOR新理事團和NJ父母的面對面會議上傳達了內容。
[8月14日 - 在相關人員的陪同下 再次確認CCTV]
之後也反覆提出NJ方面的問題,ADOR和Belif Lab在徵得兩家公司藝人的同意後,將兩隊成員相遇的5月27日的情況聚集在一起再次確認。
5月27日畫面確認後,ADOR方面又新提出是該畫面後出現問題的情況,雙方諮詢了保安公司,但得到的答覆是監控錄像保管期限已過,無法再次確認該日期的畫面。
ape1922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Hanni好心機
9月直播說最近發生了一件事,自己被經紀人霸凌
「最近」就是5/27?帶風向達人4ni

還是翻譯問題(?)
怎麼覺得邦妮絲會說哈尼是說illit經紀人
不是illit不打招呼
但是i被閔賣的那麼慘還要90度鞠躬喔
ape1922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是說Hanni明明受委屈了,怎麼連自己被無視的日期都不記得?
還要公司幫忙翻監視器找他們是甚麼時候碰面的?
受委屈的話不是該印象很深嗎?
哪有浪費人家時間翻監視器,被打臉了,有羞恥心就應該好好道歉平息事件吧?還有臉事後跟新代表說我好可憐被無視= =?
他連自己被無視的時間都記不住耶?貴人多忘事?
Hanni之前也耳包過,記得她韓語不好上次完全聽錯,這次又來
別人90度鞠躬還要找麻煩真的不覺得是霸凌嗎⋯⋯
去看之前f大發家長的英文報導
家長的說法和時間點跟比例福特的各說各話
最好奇為什麼5、6月閔處理+看了cctv,家長、hanni覺得沒問題
9月新代表上任又覺得有問題了?
如果cctv有問題那閔在的時候為什麼不提?
感覺很像給新代表下馬威
好煩喔
七月的時候你們接受媒體採訪
在罵宿舍的時候怎麼不生氣
覺得應該要ador調查監視器,不是belift
那去問當時的CEO啊 ?
提了申訴沒有幫你問
也沒有保存證據更沒有當面讓你看
你們是用還是設計hybe口號的人欸
連個hybe中立調查單位都建議不到嗎
閔之前採訪
不是在那裡說他們從來沒有說過要離開hybe嗎?
七月家長受訪抱怨練習生環境的時候,好像有講沒有要離開HYBE。
沒有要離開hybe又一直說自己被霸凌,他們到底想要什麼啊?想要閔回來?可是霸凌的時候是閔當ceo,閔也沒有幫你解決,那叫他回來也不對吧?
監視器也看了,對方也配合耳包公主聚在一起確認狀況了,什麼證據都沒有的情況下,耳包公主還出來靠腰自己被霸凌,到底是誰霸凌誰啊
以後在Hybe大樓裡工作的員工還是帶著密錄器上班自保,不然哪天被耳包公主說霸凌,還可以拿出監視器以外的證據反駁
一直抱怨,然後又死不離開,真的看不懂耶,吃相這麼難看自己不覺得丟臉嗎
耳包公主只有覺得自己很委屈被霸凌還被當作壞人而已啦
[新聞] NewJeans哭「爲什麼把我們變壞人」!ADOR 代表責怪 Hanni 說太晚&情勒,無意處理 SOURCE MUSIC 外洩個資爭議
批踢踢實業坊 - KoreaStar鬧.jpg
求求他們快走 正常人聽到自己小孩被霸凌早就讓孩子轉學了
就他們這團最特別 死都要賴在hybe
難不成HYBE有放什麼結界 他們走不出公司逆
鬧出爭議前本來對HANNI最有印象好感,現在只覺得她就是個耳包綠茶
他們安靜等人事異動結束就好,現在跳下來加入戰局還一直幫坦真的是毀自己前程
工作人員好慘
兢兢業業查監視器
結果公主還告狀不爽別人手發抖不敢看她的眼睛
這不就是怕你嗎……
Ador ceo都被霸凌到哭了欸
真的沒有自知之明嗎
oreo2114: 粉絲說牛仔褲很有想法,不要阻礙人家表達自己是綠茶的想法。
之前只能說公司人設有成功
而且就算真的有說「無視她」,這件事真的有到霸凌層級嗎?
她們父母就兩種可能,一種就是壞、故意找碴,8月之後明明知道已經刪了還要再提,第二種就是蠢同時有公主病、王子病,自己不知道監視器有期限,但是是hybe的錯,“你們怎麼沒來提醒我!”
ape1922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walrus5088:
他們一開始就不是為了所謂的霸凌真相
一般人想趕快澄清誤會,自己心裡也好受,不是嗎?
他們只是想為證明自己真的在HYBE受委屈找證據罷了
他們巴不得HYBE趕快真的80冷凍他們,結果哪知還是讓他們照常跑活動,啪啪啪被打臉了
照常跑活動還是被說冷凍,都不知道他們的粉絲眼睛哪裡看到冷凍,是要像別團24小時馬不停蹄工作才不算嗎?但到時候要被說虐待
可能粉絲想要的是"走在路上突然想到,轉頭就能看到他家公主的看板"這種受歡迎的熱度
但又不可以過多工作量會森77虐待她家公主
他們沒有想過不工作拍廣告、跑私下行程,哪來的曝光
HYBE的資源很香阿,搞這齣,就算能像5050前三成員有人收,資源應該也沒這麼好了。
5050的爆紅本來就是很意外的,現在5050 2.0 能不能延續之前的氣勢都是問題了.那三個背骨也只能靠資訊落差的海外在挺. 韓國本土都不挺那三個.
2.0文章很多人搬
但熱度感覺普普
本來就只是一首歌在抖音爆紅
fb現在邦妮絲還在說哈尼沒講是哪團,就是不想爭議擴大
被性騷擾逼走的女員工沒辦法上國會,反而打招呼事件要上國會
真的是全世界看的笑話
概要:
1.Belif Lab聲明讓NJ和她們家長名譽受損
2.說ADOR現代表說將向HYBE全體成員公佈包括藝人在內的HYBE成員之間的問候文化和禮儀。但是說他們並沒有對'問候'提出問題。而是對HYBE對NJ採取不公平對待提出問題。
3.0613發mail給ADOR理事會,要求提供Belif Lab經紀人的照片。
4.0613起每周都有發mail
5.說cctv是要求本人去確認,所以是家長(應該是hanni家長)和hanni和經紀人去看的,Belif Lab聲明怎麼可以寫閔代表方看到後改口說是其他片段。
這些應對HYBE方那邊的律師看了說不定都在笑
可以拿來當成之後官司的材料和佐證了.
10/11閔申請的對ADOR理事會內部理事再選投票禁令要開審查庭
我國小也遇過這種綠茶,就是沒事找事玩死你
她就是規則,她只要覺得受委屈就要鬧到天翻地覆
普通同學只能給她為奴為婢才能過點平穩的日子
turtle8276:
ADOR 9/25開完理事會,就說10/17股東大會會繼續選她當內部理事,但不用想代表理事位置。
閔聲明就說這決定是不確定的事情,沒有辦法保證HYBE會讓她繼續當內部理事。
「對HYBE對NJ採取不公平對待提出問題」
這點我站在家長方,所有Hybe練習生應該同一規格
除了被解除代表理事之外,內部理事身分還是在,只是沒被再選的話,任期只到11月。
其實只要讓閔滾出公司全部就能結束了
全部的事情基本上就是因為閔還在公司,並且hybe還是讓她當nj製作人,她能長時間接觸nj去影響並且知道公司內部消息
Hybe這種做事情做一半會被玩死,野草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papaya6621: 可是nj只要閔喔,而且不能只當製作人,一定要是代表理事
turtle8276:
這篇看起來就是內部理事任期要到了,所以提假處分保障她內部理事位置不會再被踢掉。
민희진이 낸 '어도어 대표이사 재선임' 가처분 10월 심문1.申請召開ADOR臨時股東大會及ADOR公司內部董事再選假處分
2.內部董事任期3年將於11月2日結束。
閔前代表方面表示:"HYBE在沒有任何根據的情況下單方面主張股東之間的合約被解除","在這種情況下,HYBE不會再次選任閔前代表爲公司內部理事,這是不言而喻的。我方不得不申請假處分,要求行使贊成'社內理事閔熙珍再選案'的表決權。
所以閔滾出去,nj也跟著滾 這樣他想當媽、當製作人、當甚麼都行
HYBE公司立場要一個只會影響公司市價的團要幹嘛
NJ還是HYBE的拉
五個小公主湊違約金出去
HYBE新找五個湊NNJ吧
ADOR方面的投訴基礎:
對侵害和妨礙New Jeans成員演藝活動的行爲,故意怠慢積極應對。 無視成員們對ADOR發展的要求,擾亂了今後的音樂項目和活動。
HYBE方面的投訴基礎:
涉嫌惡意盜用個人訊息、非法公開、提供訊息。 他們多次訪問各家媒體,以營利或不正當目的傷害和濫用他人的訊息。 私下對報道這些行爲的記者進行報復,並繼續通過第三方媒體傳播虛假訊息。
負責律所:새올과 오페스
說還有得到幾位國內律師的協助,包括目前在美國加州的一家大型律師事務所工作的律師。
粉絲團用什麼立場.....?路人去告嗎?也要當事人去吧
再告白一次
邦妮絲好瘋我好喜歡
knight3454: 閔,nj,NJ家長邦妮絲都一樣,別人給我的都是我應得的,沒要照我要求都是在霸凌我。
短短幾個月本性都暴露出來
就算沒有阻礙的活動到2029年
我猜兔子也會說是因為當年反抗有成功,所以沒有被冷凍
不管是什麼情況,兔子都贏麻了
突然好奇他們粉絲有集資到可以付這麼多律師的錢嗎?好像還沒看到這方面的訊息。
還是要說對方免費服務?還是算在閔要賣屋的額度裡?
newjeans這麼紅的團體,一定有律師免費打官司的啊,打贏之後有閔媽帶著NJ,這麼有實力有顏的團體一定會變成宇宙最紅。
律師不就出名了嗎? 後面還會有源源不絕的case可以接,這都是拖NJ的福
閔在後面供著錢支持,hybe給她的工資估計都用在對付hybe上面了
還包括新聞稿、記者、巫婆(她的最愛)、集合粉絲團控訴、教nj開直播說hybe霸凌她們(打招呼問題)、律師、找國會議員、找美國律師、還包括壓下那個被性騷擾女員工的新聞、還有她抄襲墨西哥女團jeans的新聞、nj歌曲抄襲英國團體的歌曲的新聞
我已快不行
.......小公主到底有沒有讀書
這發言之後沒出席,可以操作說是現ADOR不讓她出席講實話
好失控的nj 和邦妮絲們
拜託一定要出席,我想知道下限在哪裡?
唯有nj能超越nj
求出席 我要看國會裡的大人傻眼又不敢吭聲的樣子
請千萬要出席,不然就是公司冷凍NJ喔~
耶這瓜吃不完
他們一年營業額大概1100億左右,這還是在有HYB挹注資源的情況下獲得的.但算純利就沒那麼高.差不多只有17%. 等於實際賺約兩百億
如過要幫它們賠5000億違約金,單這樣算要25年才能回本嗎?
kakao都自身難保了怎麼收XD
閔應該是想要純投資她管理,一開始的獨立計劃就是想要無付出拿走ADOR和NJ。但現在有意投資的應該已經不會給這種待遇了。所以才會抓著一開始說是奴隸契約的那份股東合約不放吧。
HYBE給她那麼多資源和自由度,除了股份以外幾乎都給他了,換到那樣的結果誰還會敢用她啊
而且本來也有給她優先認股的機會,這信任度也沒幾間公司敢給了
ape1922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說實在有5000億韓元的公司,拿去投資做自己公司的女團不香嗎?六公主來了隨時要開記者會開直播根本不受控
所以才會是非娛樂業的去接觸吧,大概是想炒短線看看能不能賺到。
說職場霸凌可信度高的原因:
1.HYBE和閔的衝突。
2.NJ作為被剽竊的團體。
"왜 뉴진스 인사 못하게 했나" 따지는 환노위…쿠팡 사망 묻힐라新聞內容提到的職場霸凌相關要件:
◎僱傭勞動部職場內的欺凌預防應對指南將'上司或多數職員不與特定職員對話或排擠的所謂集體排擠、業務執行過程中的故意無視、排除'等解釋爲超出業務適當範圍的行爲。
◎現行勞動標準法規定,職場內欺凌的行爲條件是△利用職場地位或關係等優勢△超過工作上的適當範圍△給身體和精神帶來痛苦或惡化工作環境的行爲。
同天的其他勞動事件:
△大宇造船重大災害及工人安全對策
△造船廠工人死亡及待遇問題
△呼叫中心感情勞動者保護及不當解僱
△就DAYOU WINIA和仁川日報的拖欠工資問題,將傳喚相關負責人進行質疑。
其他:華城市23人死亡電池工廠大火公司代表和管理層因朝野角力傳喚告吹。
我能想像圈外的看這些大事件,突然來一個年薪幾千萬的外國人偶像說自己被無視(但沒證據)有多好笑
不過她也很會加油添醋就是,明明就是閔任內的事情沒處理好,說得像新代表任內的事情再掩蓋一樣
看家長在受訪敘述中都把閔摘出去,就知道現在翻出來指控的都不是重點,重點是讓利益共同體閔回鍋代表理事。
真的是各種抱怨就是不願離開 不管是閔、NJ、還是NJ的父母都好瘋
看到FB韓網評論翻譯粉專下面留言有些還蠻正常的,但NJ粉絲會一個一個在留言下面嗆人,好恐怖
hotdog5868: 而且一句無法證明的「無視她」已經通膨成「全公司的人無視newjeans」
hotdog5868: 翻譯的韓網留言根本在霸凌新代表,怕
1. ILLIT又被拖出來,閔方提交簡訊和錄音,說HYBE內部有人跟她的左右手申前副代表說他們同時有NJ和ILLIT的企畫案方便比較。說對方說過企畫案太相似。
2.閔方說信賴關係破裂不能成爲股東之間解除合約的理由。
3.閔方說多廠牌系統對ADOR造成侵害,因為是多家競爭企業在同一系統產業之下。
4.HYBE方說閔對於前女職員性騷案,還說過應該新設對虛假申報者的處罰條款。
舉了50550的例,說也是運用輿論要把團體帶走。說閔認為NJ的成功是她自己的錢。
4.HYBE方說,閔方要理事會一定要選她再當代表理事的要求,是損害理事會的獨立自主性。
HYBE給的新約條件?
a.閔再選任為內部理事
b.計劃在NJ專屬合約期滿(2029年)前賦予製作人的裁量和權限。
c.保障擔任代表理事時的同樣的報酬和待遇。
原本對hybe女團的印象是nj>le>illit
但五杯茶的壯舉後反而現在喜歡另外兩團了,至少菜歸菜但沒搞事情沒膨脹,也有把實力往上慢慢拉了.
「閔方說多廠牌系統對ADOR造成侵害,因為是多家競爭企業在同一系統產業之下。」
Ador也是Hybe旗下廠牌之一,我就問為甚麼是以Ador被侵害為主,壽司才是被Ador侵害吧
其實大戰一開始就有講過多廠牌系統不好的話,不過那時的理由好像是說母公司干預子公司太多。
現在改提這點,應該是要加強說ILLIT剽竊NJ概念。而這過程是由母公司主導,提供他們的企劃案給對方公司看,造成對ADOR的侵害。
覺得困惑的是股東合約,現在是存在還是不存在的狀況。
閔方:股東之間的合約中有對特定股東指定的理事進行一定行爲的"procure"條款,因此HYBE可以強制要求理事會再選任她回代表理事。
HYBE方:理事會是為公司利益獨立判斷。
法院:ADOR目前並未提出代表理事選任案,行使表決權是不是很模糊不清?
HYBE可以要求理事選她沒錯,但那要看HYBE要不要啊XD
goose7339: 閔方好像是以股東合約還存在的基礎說HYBE該保她五年任期,所以應該使用這條款。
不過HYBE不是自訴解除了,如果說解除合約有問題的話,不是應該打這邊的訴訟?
追到疲乏,兜兜轉轉都是沒證據的指控,還鬧上國會真的是很諷刺沒有5050那種暢快的反轉
糾結打招呼這事還是外國人Hanni,我真的不知道他出頭個甚麼勁
現在都不太關心五杯茶的動態了,反正該封鎖的封一封我繼續看我本命團去...
越南裔澳洲籍,結果她鬧的最兇
就是找不到什麼霸凌證據,只好一直繞在這上面打轉。
一些二三代藝人抱怨新人不打招呼都被講是老害,二十代外國人沒被打招呼直接變霸凌
希望其他粉絲以後緊盯牛仔褲禮儀有沒有做到位,畢竟是大韓民國禮儀推廣大使
thetari's comment on "Megathread 13: HYBE / ADOR / M...NJ中國粉絲團發布HYBE PR組長和那個記者的對話錄音。
內容概要:
1.PR說NJ在日本的首秀表現“有些低於預期”,並要求糾正事實。
2.創建多廠牌的原因是讓房時赫不必鉅細地管理一切,並且各廠牌可以在創意和管理方面獨立運作。但 Belift Lab旗下 A 團被批評為'假NJ',藝人們因此受到精神上的傷害。為了藝人和粉絲,只好提起訴訟。Source Music也是如此。Source Music的B組成員也有精神上的傷害。
3.在什麼世界會允許一家公司的子公司執行長會在未經所有者許可的情況下試圖接管公司,並將設備帶走?
4.沒有證據表明A團是‘假NJ’。甚至業界也不這麼認為,他們被認為是不同的群體,而且他們的風格也截然不同。
crane5526:
好好笑 底下都在說是製作人不工作
不是hybe封殺
她說hybe公司高層(董事長房時赫)常常不跟她打招呼
音樂銀行採訪的人也有人沒跟她打招呼
還把ador新代表名字叫錯
她說這個公司高層對她不打招呼是持續性
HANNI:我認爲金CEO沒有盡力而爲。 有些事情他本可以做的,他聲稱他會保護我們,但沒有采取行動的意願。 他似乎沒有盡力而爲。 我希望他將來做得更好。 "我知道如果我現在說話,這個問題會被擱置一旁,所以我希望在我們談論未來之前儘快解決。
做到董事長還要跟員工一個一個打招呼
一天不做事都打不完招呼
南韓人民才要哭 隔壁小胖動作頻頻,結果國會在認真解決打招呼問題(x
ape1922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這個女的怎麼說詞反覆?
上次直播也提到「最近」發生
小姐你九月直播然後說五月底的事情是「最近」?????
你到底哪句話是真的??????
以後麻煩社規+上"人人見到小公主都要打招呼"
適用對象:全公司
thetari's comment on "Megathread 13: HYBE / ADOR / M...國會員問Hanni:"聽說經紀人'無視'你,感覺公司不喜歡你。 爲什麼你認爲公司不喜歡你?"
Hanni:"我們以不同的方式出道,所以我認爲該公司試圖降低我們的地位,因爲我們並沒有遵循他們最初爲我們提供的道路。 既然我們成功了,我想這就是爲什麼他們不喜歡我們。
議員繼續問:"閔熙珍代表和房時赫代表之間發生了矛盾。 你認爲這個問題有關嗎?"
HANNI回答:"不可能沒有,因為是這樣的關係。但即便如此,也沒有必要把帶入工作。 因此,我想我不能再保持沉默了。
綠茶覺得公司高層、董事長要當迎賓員工一直站在門口給她打招呼
笑爛ww 你家製作人跟五位小公主才不喜歡HYBE跟其他團吧
沒有以"第一女團頭銜"出道就記仇記到現在,各種帶入的不知道是誰^_<
怎麼辦,看到HANNI講到哭,我瞬間爆笑(太荒謬魔幻
他有回應到主軸 整個kpop圈都不跟我打招呼www
大型地圖炮上線了,各位同時期跟他們跑行程的團自己小心
但我覺得有哭腔才有呼應第一次閔的記者會欸
(沒有人說要呼應
--(整個當鬧劇在看XDDD-
接下來應該就是看閔方公關和那個粉絲團要怎麼用HANII哭了搞輿論和新聞吧。
除了招呼和之前講過的日本銷量外,好像沒有提到新的事證?
shark6203: 實在找不到事情鬧,除了the qoo輿論很多都逆風了
因為他說其他公司的藝人
已經燒到別的公司了,各大經紀公司請快徹查誰沒跟小公主打招呼,等等他要換你們CEO
Nj專版風平浪靜
偶像的賣點就是青春純真假象啊,扯到這種現實東西就幻滅了.
而且每年那麼多團,總會有新人團出頭.真以為那些粉絲會一直等著嗎?
越來越覺得只能吵打招呼這團在HYBE根本過太爽
看看其他團什麼衣服老是出問題還有過硬的行程
這團都小學生程度嗎
覺得打招呼沒用後,大概會用這件,畢竟現代表是管人事的。
thetari's comment on "Megathread 13: HYBE / ADOR / M...別的國會議員詢問:有報告稱HYBE的一名職員暈倒後被送往醫院,後來去世了。 這是真的嗎?
金周永代表表示:"2022年9月,該職員到休息室休息,但不幸暈倒,幾天後因病去世。"
議員指出:"雖然說是個人疾病,但從這裡的環境勞動委員的立場來看,這似乎是過度勞累而死亡的事例。 當時,HYBE的子公司大幅擴張,員工日夜工作,同時管理多個偶像團體和海外日程。"
"向工人賠償福利公團查詢時,沒有提出工傷賠償申請。 你說這是一種預先存在的疾病,但我們認爲這應該被調查。 我們想問這是否是爲了掩蓋過度勞累造成的死亡。"
金代表否認:"HYBE絕對沒有隱瞞任何事情。"
被問及爲什麼沒有進行屍檢時,回答:"這是職員父母的決定。"
議員強調:"通常情況下,會通過與遺屬的協議進行隱瞞","請收集事件的詳細內容,並向我的辦公室報告。"
雖然這樣想很壞,但我真的想看看NJ沒粉絲之後會發生甚麼事
現在加班過勞可能都是為了擦NJ的鳥事
講認真過勞議題是肯定要處理,抓HYBE出來洗臉很好
但今天另外抓一個小公主來就模糊掉其他真正要討論的東西了
而且這過勞問題跟其他行政上的問題,跟你小公主有啥關係w

專板w
我也覺得閔和NJ及家長這陣子鬧得樣子,應該也讓母公司其他子公司員工過勞
在BLIND論壇上的社畜抱怨也被拿來說公司討厭他們
ferret6525: 這種三不五時拿自己小劇場捅人的哈尼感覺是個正常人都會離他超遠
Hanni被閔熙珍罵是豬,這個更像是霸凌吧
為什麼不去國會說這個
papaya6621: 看過他們粉絲定調那不是再罵成員是在說房,但是看kakaotlk上下文也知道是在講成員。
ape1922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經典回顧
如果Hanni連公司職員匿名在論壇講的話都可以拿出來哭,但為什麼閔媽私底下講的一直瘋狂無視?
現在篩出的腦粉,基本上非閔方聲明或是非有利於閔和NJ的資訊都不會接受,所以就算給再多其他資訊也沒用。
goose7339: 想到品牌商最新曝光平台是韓國國會我又爆笑(真的是荒謬劇
shark6203: 到時候品牌不找他們,又會說HYBE在打壓他們嗎
看了下最後那行推薦指數
LS 11萬,ILLIT 4萬4,NJ 7千多
挺NJ是不是都共腦阿。XD
看到推上有人分享挺NJ裝路人的去韓國輿論不好的論壇說,其他地方的輿論都是支持的,為什麼這裡是這樣。
被酸說不喜歡就去那些地方護航,或是粉絲不是都會貼文設座標讓粉絲去洗評論嗎?哈。
NJ推薦指數那麼低是怕合作會被說沒打招呼而被粉絲團霸凌嗎
看到閔日本媒體受訪的消息,預定今天日本時間21:35播
報道ステーション+サタステ (@hst_tvasahi) on X介紹:
【New Jeans “育ての親” いま何を思う?】
New Jeansの“育ての親”
ミン・ヒジン氏 を報ステが独占取材
代表解任後 世界初のTVインタビュー、
今夜の報道ステーションで放送します。
※予定変更の可能性があります。

真的很荒謬
crane5526: 真的荒謬…如果是真的,看到脆上粉絲都在羨慕這位大叔或以為他是議員委員的,實在荒謬啊……
gemini1057: 在推上也有人截圖粉絲的推,粉絲本來以為是HANNI受歡迎發推,結果被轉發說附上新聞說那位是造成工人死亡的代表就把推刪了~
截圖推下的留言都在諷刺,這位代表真的非常感謝妳吸走關注度
這個老闆還真是......因為這種事情出席國會還有心情跟女偶像自拍......而那個女偶像因為大家不跟她打招呼而出席國會......你們真是絕配
oreo2114: 不過如果是老闆要他合照的話好像也不能說不就是了
viper3982: 藝人不可能不知道委婉不失禮貌的拒絕方式吧
她本來靠著她的顏
還可以有好幾年老本和路人緣
現在感覺 呵呵
ape1922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Hanni可以對路人大叔的邀請自拍微笑應對
但不會對新代表尊重以及判斷打招呼門本來就沒有證據,繼續鬧全公司雞飛狗跳
好單純好勇敢的公主:)
ptt翻譯這一個the qoo都是心疼
這團真的公關到成員都難以理解
這種翻譯只是讓人感覺為了自己的利益和焦點
既然要這樣去國會
為什麼不穿著看秀那一套西裝gucci呢
ferret6525: 粉絲真的很好笑耶什麼都能拿來作為抬高身價的資本,受歡迎程度很值得膨風嗎??結果發現是爭議人物就不認這樁了XDDDD

????????????????????
nj粉是有多笨???
hybe公司的地址也不是秘密了,這麼大一棟在那邊是有什麼好特地查出來??
他為什麼要頂著修塔爾克的頭像講這種話
crane5526: 好有趣喔,他們怎麼不集資花圈抗議,感覺除了傳真塞爆國會傳真沒其他動作(可惜
goose7339: 很會演,覺得很適合當演員
我還是覺得這次真的好像國小國中生
不否認20歲大學生有人有這種氣質
但是會在打招呼被忽視上作文章
真的很像y2k古早的黑澀會綜藝效果
還有學長姐制的那種
有錢雇殺手 沒錢幫付違約金
為什麼NJ的粉絲都不希望自己的偶像離開那種邪惡黑心的公司呢
換成其他公司的團體早就天天喊著要自己粉絲快逃了
缺錢的趕快去跟粉絲集資,然後就可以捲款跑路了(反正暗網,集資為了非法的事情誰敢報警)
ape1922: 你是天才吧
1.現在不是製作人,也不是代表理事。僅憑公司內部董事的權限就很模糊。
2.我的商業方式是'不營業'。但盡可能關心他們。
3.HYBE方面主張我的瀆職,又給製作人業務提案。這是一個很大的矛盾,還提議做製作工作?
4.SM時期是創意總監,根本沒有經營權限。一邊着手作品,一邊拓寬了工作的範圍。在經營上沒有權限的時候,我感受到了進退兩難、改善點、作爲創作者有很多課題,所以覺得應該做所有的事情
5.作爲創作者,我堅信,在理解K-POP的基礎上,如果將經營最大化,就會產生更多的創意,並擴散開來,發展成爲商業。
6.不只是我的挑戰。關係到一起行動地所有人地人生的挑戰。所以正在戰鬥。
7.爲了應對戰鬥結束的情況,正在制定"New Jeans計劃"。保留的企劃總有一天也可以以其他形式使用。一直靈活地工作着。我是喜歡工作的類型,爲了克服困難,正在考慮計劃。雖然現在不能透露。
不營業,然後私底下罵人這麼難聽
『ミン・ヒジンがガールズグループ?』(閔熙珍的女團?)『どんなチーム?』(是怎樣的團體?)私が手掛けたものへの信頼があるわけです(對由我製作的東西有信任感。)
那段應該是(對成員)不營業。但是引起他人對自己做的團的關心。所以重點是營銷自己吧。
第五點就好笑,所以後來讓她從壽司那邊蛙人自己創了ADOR啊,但結果是..顆顆
狼還是要上鍊子才行
NJ就是閔拿來對其他人展示說"即便是普通的飯菜我也能讓她端上桌變美味"用的. 越平凡的成員能取得成功越能凸顯她的製作能力
不過,從關注這件事到現在,NJ成員我確定能對上名字和臉的,只有那位外國臉。XD
對其他成員印象
HANNI:在國會演的那位。
年紀最輕那位(?):出國時被說只有一家媒體拍,但是連跟拍粉絲都少。
其他成員沒有什麼有印象的事。
#分享 hybe員工過勞死的真相
https://www.dcard.tw/...員工個人健康問題導致的去世,生病期間公司號召員工匹配血型幫忙輸血,家屬很感激。 不是過勞死,公司內部也沒有隱瞞,議員和NJS為了輿論打贏拉一個已經去世的普通人來做話題,會議上也是輕輕鬆鬆的語氣說這件事,聽完金珠英解釋沒有隱瞞事實 後那個議員也是不屑地提問,真的噁心至極!不把普通人的命當命!
明天(10/17)就是ADOR依照預定議程開臨時股東大會再選閔當內部理事的日子了。
哇,被這樣搞完還要給他當內部理事喔,感覺他們講好的也會毀約,hybe心臟真大顆
算是回應NJ直播的處置吧?
而且閔申請二次禁令庭時,HYBE也是說會這樣做。
HYBE感覺就是我有給同等待遇,是閔非代表位置就不要。
反正市場對HYBE營業額預估報告也把NJ排除掉了。
所以拖越久,損失越多的大概是閔和NJ。
現在HYBE基本就是把自己說可以給的都做到,減少把柄
那要不要做怎樣做都是閔方的問題了
昨天也剛好碰到兩韓關係緊張,韓軍都進入警戒狀態了,小公主那樣搞反而對自己不利
[閒聊] NewJeans相關幾則訊息分享討論
批踢踢實業坊 - KoreaStar補充:關於昨天爆料的HYBE員工過勞死,在blind的討論似乎爆料議員關閉了自己的IG,他們想詢問爆料議員,請問爆料內容是否有獲得家屬同意
之前好像就看到可以讓閔當內部理事兼製作人,但閔堅持要ceo的新聞了
所以現在是閔妥協了嗎
閔終於要乖乖上班了嗎
點進去看了一下,這個好像只是ador開會的結果,沒有寫閔接受/不接受
ADOR是履行9/25開理事會的決定。
閔一直沒有妥協喔,她律師方在禁令庭要求的是回任代表理事。
閔方:股東之間的合約中有對特定股東指定的理事進行一定行爲的"procure"條款,因此HYBE可以強制要求理事會再選任她回代表理事。
ADOR現在就是我反正有給你東西,拒絕的的話就閔的問題.
HYBE:我回答你了,底線就只能退到這裡,看你要不要接受
閔:我不要
ferret6525: 她有接受嗎?她之前不是一直不要
之前hybe給的合約是當製作人+內部理事(不是ceo)到nj合約結束,她直接拒絕了
閔甚麼時候要回覆呢
papaya6621: 目前都只有ADOR方再選她當內部理事,任期再三年的新聞。
9/25 ADOR的決定出來時,她就有發聲明說不信任HYBE會再選她當內部理事。
到前天日本媒體受訪,也是一直堅持經營和製作不可以分開。
所以覺得應該是要等禁令審判結果吧?
現在選了,又打了一個她被害妄想的臉
ADOR之後就會說因為她拒接NJ製作人的位置光明正大冷凍五杯茶吧
好像在哪看到要找下一個符合標準的製作人大概一年半?
後續大概就凍個一年半
新製作人接手
小公主不服氣就繼續鬧
鬧到HYBE繼續凍收2.0新成員重新啟動NJ2.0吧
覺得閔拒絕繼續當製作人,ADOR在理上應該也會找其他製作人來證明他們有努力過,至於NJ不接受要繼續鬧就他們的事了,反正新團會一直出來。
再貼一次,HYBE在禁令審查庭說會給的待遇:
a.閔再選任為內部理事
b.計劃在NJ專屬合約期滿(2029年)前賦予製作人的裁量和權限
c.保障擔任代表理事時的同樣的報酬和待遇
ape1922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ape1922: 看到引用都在罵就安心了,但她們真的是又蠢又壞的極致耶
salmon1145: 引用有個評論很有趣
他們指責新代表在會議上哭
但她自己在國會哭就說自己也是人......
哈哈.....雙標仔
大家都在怪經紀公司推出的偶像是商品沒有靈魂
但赤裸裸的真實的偶像你有想要嗎?
walrus5088:
脱鲸 来自脱粉回踩救钱包 - 微博下面評論也有說
我個人覺得「很真」的偶像也有,但是像NJ這樣真實意圖其實在於唆使利用煽動粉絲去征戰的「特別有靈魂的」偶像只會帶給人負面能量最終精神耗弱,清醒後會發現毫無意義價值XD
記得第二次記者會閔被問到其他偶像團體被牽連受到傷害的時候,回說NJ也受到傷害。有人說我不是人,我也是人。不要再提起這件事,就不會再有人受傷害了。
一邊討論「我家成員上國會指控公司討厭我們,她好勇敢好棒棒」的時候,一邊說自己因為趕行程而無法看全程,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ape1922: 他真的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三觀出問題了吧我的天
ape1922: 嗚哇 這也太噁了吧 放在校園裡就是價值偏差會到處欺負人,踢到鐵板再大喊我才是受害者,最後靠爸媽搓掉犯罪的噁心人
ape1922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有人說在音樂銀行不理NJ打招呼的人被抓到了,是張元英耶好好笑
(無故中槍
好瘋喔
瘋 繼續瘋
原韓文推最後好像還有一句,再打去就不接了。
這不是廢話嗎,不可理喻的電話為什麼要再接
太瘋了吧
品牌聲譽公司讓其他廠商避險沒什麼不對吧。
不過未來代言因此漸漸沒了,可能就可以真正的說是進冷凍了吧。
有上國會瘋的自走砲其他公司規避風險很正常阿
就把自己品牌聲量跌出榜外的事搞大啊,再更丟臉一點也沒差了
NJ粉真的很討厭被喊5050 2.0
不過確實他們比5050還要可怕 粉絲瘋、製作人瘋、藝人本人更瘋
유인촌 장관 ‘피프티피프티 템퍼링 사태’ 질문에 “뉴진스도…”今天文化和體育觀光委員會國政監察。
國會議員方問:在中小企劃公司成功出道的新人團體因爲巨大的資本而違反了合約。Tempering 問題不僅會讓中小企劃公司難以維持與藝人的關係,還會給K-POP的發展帶來負面影響。
部長回:這是業界應該多加努力的事情。 這個問題很難用法律來規定。 雖然不是一模一樣,但我認爲NJ也是這個延長線。
就算他們否認,他人就是認定和5050事件一樣。
差別是,閔和NJ現在不肯走了
看起來本來都是想免費解約離開公司,但現在背後金主跑了就打算賴著不走了,5050看起來有骨氣多了
這件事看起來也變成這些曾經為了自家團貶低其他家偶像的粉絲的卸責藉口,說那些都是HYBE的輿論公關留的。
題外話,我也覺得SM的美感出問題了
hotdog5868: +1我也是這樣覺得,sm以前不是這樣的審美
覺得可能跟品牌聲譽公司從社群媒體匯集的數據分析報告類似吧。
剛看了其他報導,說那個內部報告的撰寫者是Weverse雜誌主編,這就是閔當初指控沒有把NJ寫好的每周業界趨勢報告阿。
所以粉絲團拿到的東西應該都是閔方給的吧,然後國會議員再跟著搞這齣戲。
提及了SM娛樂公司所屬組合○○○的相關粉絲創作物,並評價道:"這種方式的過度投入、類似戀愛形式的追星本身就是比較老套的追星方式,停留在那裏是SM粉絲團的本質","土氣的世界觀最終在對待其他成員、其他組合的態度上原封不動地反映出來,達到了被蔑視'那個粉絲團'的地步"。
組合○○○案例中,○○○工作人員常駐在○○○○這樣的女超咖啡廳,掌握了追星紀律"
"一直被定位爲在20-30歲女性實際有人氣的團體,這都得益於女超發動的反應,公司人力直接介入其中"
據說,在○○○的負面帖子中,主動找上門鬧事,誹謗其他男子團體,在偶像界,○○○是不可碰的團體,所以傳聞較少"
JYP旗下某團體的成員
「在男性主導的社群中,有不少人發文稱該成員所讀的書為「女權書」,引起相當大的轟動。」 「如果團隊表現不佳,這可能會被用來做為爭議,說○○搭上「女權主義硬幣」,想搞垮團隊。」
其他娛樂公司的團體的吸煙醜聞:
「○○○的幾位成員已經因吸煙引起爭議,在練習室或自制內容中無法過濾這些問題似乎是有問題的」。
該報告將此與 HYBE ○○團體的一名成員因在狗仔隊拍攝中被抓到吸煙而受到批評相提並論,儘管那是在室外和吸煙區,但 「同樣的社群對於其他團體自制內容中的室內吸煙場景卻很寬鬆」。
病毒式行銷部分:
建議以HYBE團體成員○○○為主角的真人秀節目病毒式宣傳內容,並指出 「目前在國內社區還沒有明顯的反應,但無論是以YouTube Shorts還是博客式日記的形式,都應該趁早推出更多病毒式宣傳內容」。
「如果有照片中,他的長相與著名的馬爾泰斯犬相似,臉上還有煤灰,那就可以為每位成員指定不同的狗種,從女性社群和青少年的角度切入,可能會很有趣。」
HYBE 團體○○○的泰國演唱會,該報導指出:「這裡是連泰國頂級巨星都會表演的場地,光是有它在,就應該帶有病毒式行銷的意義。」
HYBE 團體 ○○○○○ 的一名成員在○○○上發表的一篇文章受到批評,該文章在網路上瘋傳,有超過 1,000 個評論,其中大部分為負面評論。它分析道,「○○的專輯反應冷淡,所以問題沒有升級,但如果是○○,可能會引起很大的爭議」。
goose7339: 就國會議員只曬出收集統整出的負面評論部分,然後就帶風向說其他團體受到的批評都是HYBE輿論公關搞的。
就一堆人不是做相關行業,以為HYBE這麼閒寫那些評論,蒐集網路意見對於娛樂公司是很常見的做法,國會愛作秀,那些蒐集在報告的稱讚的評論才不會放出來,不然怎麼質詢發新聞稿
ferret6525: ptt韓星版部份粉絲現在在發瘋中,覺得裡面可以證明hybe發捧踩言論噗浪好像也有。
雖然我也覺得hybe做出這種事也不奇怪(咦?),但目前流出的只能證明有做這種研究跟應對方法,不能證明hybe有做
這個洩漏的工作人員可能會吃官司
不過也可能是閔外洩的
我覺得是閔給的阿,因為她抱怨過這份內部報告沒有把NJ寫好。
BELIFT代表被獨留到晚上十點後繼續,國會議員就是要求他道歉而且不追究洩漏人才放他走。
另一方就說這是HYBE承認自己有錯,所以才把原本說要追究的聲明刪掉。
就是一場國會議員只看單方資料就耍官威不給反駁的戲碼。另一方就拿著這些資料到處說,HYBE有多可惡。
但是閔和NJ沒打算走
韓國的國會議員演技是走浮誇路線的耶,就是想拿著這個話題作秀的感覺
跟哪種行業無關,只要是有競品對手的公司通常都一定會有蒐集各方資料再進行分析的做法,因為商品推出就是要面對大眾,所以不論是自家還是他家、正面還是負面
某些粉絲只願相信自己解讀的定義,我說你抹黑就是你
看到最不可思議的怪罪就是把SM男團最近的事說是HYBE要負責,這份報告就是證據。XD
花圈盛況又不是HYBE弄的
ferret6525: 說不定粉頭是hybe臥底(造謠
連Fanfic和吃RPS現象也被列出來分析,好有趣阿XD
「(2022-09-28)瘋狂的夏天:這篇同人作品在出道階段就出了,看來作者是個狐狸,有時會打開寫作來自己解決問題。因此,似乎已經成為第四代偶像圈內知名的同人作品。上周,在 Twitter 上發佈了睽違已久的發行日期。然而,在新加入粉絲和老粉絲的過激反應中,核心粉絲似乎有異常強烈的負面反應。有一個奇特的現象,就是推崇這對情侶配對的粉絲表現得很奇怪,而且這部同人作品的誘餌力量似乎越來越大,以至於在粉絲圈內造成了一些奇怪的浪費性競爭。」
「 起初,這個故事誇大了對人際關係的幻想,但實際上,兩人更像是拌嘴的夥伴,成員間的氣氛就像整個暑假都黏在一起的表兄弟,對於活躍的動力並不理想。因此,有陰謀論認為,這部作品是將不論受歡迎程度的故事重新命名,帶入新的影迷群體,以宣示其命名地位。」
「在第四代中,後類型基本上已經被排除在同人活動的基礎上,但這個故事仍然受到關注,很可能與對經典同人文化的懷舊有關。不管Two有多成熟,也不管他們對流行趨勢舞台的目標有多大,在粉絲反應的核心中,似乎對K-pop風格戲劇的需求比任何其他團隊都強烈。所以,也許這支球隊真的需要那些催人淚下的戲劇性時刻。」
大概懂為什麼SM男團事件會想牽拖給HYBE了。不過內容也只是觀察社群動向而已。
「關於承漢(團體)的爆料,알계(推特上的基本頭像帳號)分享了幾張他親吻女友的照片,一夜之間引發了小小的騷動。根據 알계的說法,女友是未成年人,但照片是在床上或咖啡廳拍的自拍照,因此很難歸咎於私生的問題。」
「不過,社群的氣氛顯得很可怕,因為他們似乎不想把這件事拖太久。在 Instiz 上,他們很快就引入了「既然照片已經曝光,受害者也有部分責任」的框框,製造了沉默的氛圍。即使之後有相關的討論,他們的態度也是以「他們會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來封殺提及。在TQ上,這件事甚至沒有達到熱門話題,如此一來,就很難理解之前 ○○○夜店事件為什麼會引起這麼大的騷動。」
aespann jeans (@jjinjins) on XInstiz這個論壇有個用HYBE旗下藝人聯合粉絲團名義發聲明,要求48小時內公司要對他們的要求答覆。
「要求HYBE會長方時赫、HYBE代表李在相、HYBE COO/Belift Lab代表金泰浩、HYBE首席財務官李京俊、Big Hit代表申英宰、Source Music創始人兼理事蘇成鎮、HYBE Chor Joo、Joo-Young、Hit代表理事等公開道歉和辭職。 包括過去爲詆譭其他公司藝術家做出貢獻的主要內部管理人員,以及撰寫問題文件的Weverse雜誌總編輯姜明錫。」
ferret6525: 有點搞笑是怎樣
這種內部報告本來就是這樣寫的. 要找出各團各公司的優缺點.
不然都怎麼知道問題點和避免的地方.
內部報告被流出去才是問題.
我其實看不太出來哪些是主編自己下的評論,哪些是收集的評論。覺得有可能是標日期的部分是收集的評論?
但認真看了一下圖片本身,真的攻擊其他公司偶像究竟是除了內部報告以外還不知道有沒有下水軍攻擊的hybe,還是這個很多地方有跟沒有一樣的馬賽克?
看到一半想說,這個馬賽克打這麼薄是有必要的嗎?一定要知道是誰被說這些話才知道嚴不嚴重嗎?不然我不知道怎麼可以一邊覺得這些偶像可憐,一邊不覺得流出資料的人有問題。
目的就玩輿論轉移之前上國會的負面觀感阿。大概還有幫二次禁令多點籌碼?
NJ粉現在就一直傳23年HYBE就打算要把NJ排除掉,所以閔24年才會被說背叛公司。
因為這場戲的時間太久,很多人不會去關注源頭起因是什麼,所以閔方的玩法就是照原有輿論攻擊HYBE計畫一直丟出新的素材,讓媒體和輿論把自己最初的意圖洗掉。
國會議員大概也是幫關係好的其他企業搞HYBE吧,參與者一直被挖到和kakao有關係。XD
不然厚厚一疊報告只揭露這部分圖片,就說其他部分更糟,要說沒特別意圖才怪。
還有那份HYBE粉絲聯合聲明,被發現都是用男團粉名義。大概是想說男團粉是賺錢主力,所以這樣搞輿論會上新聞看起來比較有威脅性。
我是覺得最大的威脅是真的不花錢給HYBE賺啦。
想靠國會議員翻盤啊,他們是覺得HYBE那邊就沒有政治咖嗎..
幫忙發聲的都是韓國國會最多席次的民主共同黨(在野黨)。不過效果到底好不好就不清楚了。XD
閔方粉已經在透過這份報告想洗白閔從四月以來的所作所為沒錯。雖然從頭到尾那群人都認為她沒錯。
ferret6525:
噗,閔粉這幾個月不是一直洗他們沒有要離開和背叛公司,怎麼突然又說他們做的都是合情合理的,那不就做實閔確實想把Ador或NJ帶走
本來以為某人上國會可以加深受害形象一下,結果大翻車
就開始再找其他有的沒的開始東扯西扯都混在一起,想洗掉小公主的打招呼(x
但除了NJ粉絲很在意跟到處80各大論壇以外,路人跟腦袋正常的kpop粉不可能忘記最一開始到底是為啥而吵得,尤其是那些莫名被潑髒水的團
明明簡單一點跟5050一樣退一退,歐美聖母粉一樣會買單,結果越搞越難看w
現在就是用這份報告拉其他家粉下水幫忙攻擊HYBE吧。
待kpop圈這麼久,看那些爆出截圖的感想,只覺得為什麼粉絲現在要說自己都很乾淨。XD
kpop粉圈本來就為了護主,互相攻擊得很開心,現在全都推說是HYBE帶得風向。
我覺得現在打得輿論戰
還是一直在扯其他團體下水
跟上半年記者會拉其他團下水一樣
可是越看越煩躁
到底有完沒完 又臭又長
要離開就離開要帶走N J就帶走啊
粉絲誰管他們背後是ador還是誰
觀眾都是無情的 淡出螢幕偶像就會被遺忘了
之前記者會誰說hybe要閔創造打垮其他團的
她那時放這些 我可能還覺得她不是那麼瘋
想一想這種消息不會是hybe放的一定是她啊
又玩之前的招嗎🥹
Hybe會操縱對其它團的輿論代表對nj大力支持的時候也有
之前還不是在吵公司對nj宣傳新聞稿不夠
洗地控評粉絲也會自己做的是公司也會用這又不是秘密
但揭這種無聊事迴力標也會打到自己身上
想想閔在這邊跳針不是要離開hybe和她過於高昂的訴訟費...
就算是hybe的分析報告
那她們試圖打的輿論戰說是營銷啥真的好敗好感
抱歉我NJ Hybe兩個都沒那麼喜歡
本來就千絲萬縷儘管他們一直劃分切割
也對兩方都試圖搶奪道德高點和風向支持的方式很煩躁
謝謝這個噗一直更新訊息
股東合約被解除的話,那個股票回購金額差很大的樣子。如果真的被HYBE開除,等於權和錢都沒有了。加上也有其他人想要把HYBE從市場佔額拉下來,所以乾脆賭這一次吧。
創造新團哪個不是為了打倒其他公司的團讓自己賺大錢呢XD
不然創新團是為了跟不同公司手牽手嗎
這種東西檯面上和檯面下本來就兩回事
有些粉的想法是彷彿打倒HYBE,kpop圈就會世界和平一樣。就現實來說,就另外幾家資本雄厚佔據市場繼續賺。搞不懂這些粉絲到底在妄想什麼東西?
天團粉也是老要天團脫離HYBE,但天團有那個實力卻沒那個打算
不要老以為自己偶像是小白兔,會續約就是有利益糾葛,經紀公司黑,但經紀公司也幫偶像解決了很多檯面下的問題,YG的事又沒幾年前
自家偶像在HYBE底下沒出事情還能繼續發展的誰會想脫離
就只有那五個白眼狼.
BTS的成員不是很多人也是HYBE股東嗎?這些粉絲是不知道自家偶像跟公司的關係可不只是打工人而已
有些粉絲都覺得自家偶像天賦異稟,就算離開公司也能快速弄出管理系統最不會有問題的公司。
就...活在幻想泡泡世界裡比較舒服。🫥
以前那幾代偶像自己當老闆後,都有說過營運公司很難。光支出部分就要再三考慮哪些地方要省。只有粉絲覺得那很簡單。
goose7339:其實他們也不是想自立門戶,是想跳槽失敗
最近看KPOP都很愉悅,看不太動啥冷凍褲的新活動. 沒辦法回歸就不容易被演算法推到,河道乾淨多了.
ZICO的公司不也這樣嗎?自己開公司要負責所有事務和成敗還有資金,光這些就可以把製作人的時間都分光了.
但歸入大集團底下把部分業務交出去給專業經理人自己只需要專心製作賺錢就好,資金問題和人脈資源都輕鬆多了.
看到現在覺得這場戲,大概是想利用kpop一直存在的粉絲圈互鬥內鬥和戰公司來燒HYBE吧。
那兩三年累積出來的音樂產業分析報告每天丟點就可以維持火花。不過到底能不能真的對HYBE銷售額造成影響就不知道了。
大概到閔手段用盡或是HYBE在法律上獲得優勢之前,kpop圈都會持續這樣的烏煙瘴氣。
HYBE大團BTS全員退伍這爛戲就能演完了吧?你敢搞爛BTS的回歸,粉絲還不把閔噴爛
很成功阿 看看韓八版現在整天發tq的文章大亂鬥
NJ粉還能趁機出來透透氣酸個兩句,根本沒人鳥閔與5公主的問題
路人就是想看戲,閔很聰明
所以說那些報告書哪裡洩密出來的,如果是HYBE內部正義人士洩漏,早在閔房大戰part1就丟出了,還要等到NJ上國會翻車才丟
hybe這次大翻車,閔跟5公主還要回去人人喊打的hybe嗎?
HYBE CEO 發聲明致歉。
thetari's comment on "Megathread 14: HYBE / ADOR / M...這份文件是在回顧收集業界趨勢與問題的各種反應和公眾意見的過程中產生的。本文件僅與少數領導階層分享,以瞭解市場與藝人粉絲的意見,但文件內容極不恰當。我們承認文件中含有針對 K-pop 藝人的挑釁性和露骨表達,加入了作者的個人觀點和評價,並將這些內容留在文件中。身為公司代表,我承擔全部責任,並對此深表遺憾。尤其對於完全不符事實的逆向病毒式行銷嫌疑,造成無辜的藝人與工作人員遭受誤解與傷害,我感到極度遺憾與痛心。
對於文件中提及的外部藝人所遭受的傷害和痛苦,我誠摯地正式道歉。我們將分別聯絡每家公司,親自向他們致歉。此外,我向因公司而受到批評的HYBE音樂團體的所有藝人傳達我衷心的正式道歉。
我承認收到文件的領導層對此問題缺乏認知,身為執行長,我已立即停止製作監控文件。我們承諾會建立指引並加強內部控制,以防止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我再次向因這次事件而受到傷害的藝人、業界官員、粉絲以及所有熱愛並支持 K-pop 的人致歉。作為公司的代表,我承諾將徹底反省和自我檢查,全面糾正過去的錯誤,並將所有K-pop藝人的權益和對粉絲的尊重放在首位,努力確保K-pop產業的健康發展。
ಠ_ಠ: 整件事有趣的就是,以粉絲團的名義送國會,塑造是內部吹哨者給的。而後續配合的記者和國會議員,不是在報導中把閔摘出去,就是要求HYBE不准找洩漏者。
而閔不愧是業界打滾很久,很懂得運用kpop圈粉絲生態。不利的時候,就推NJ和家長出來固粉,扯其他團體出來製造粉圈紛亂來轉移焦點。
她在kakaotalk對粉絲的評價的確很準確。
"腦死的孩子自稱粉絲。"
法院指出:「即使 HYBE 指示本案董事執行申請書中所述的任務,董事也必須獨立評估並決定議程的利弊, 並無法律義務遵循 HYBE 的指示」。
「即使依請求頒發臨時禁令,也不會產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提出申請並無益處」。法院還指出,關於相關權利的證據不足。法院參考了「促致條款」,該條款規定股東作為股東協議的訂約方,必須讓其委任的董事執行與業務執行相關的特定行為。
此外,法院指出,「就其在合約當事人之間的效力而言,採購條款是有爭議的,因為它違背了公司法關於股東、董事和公司之間關係的基本原則」,指出「該條款的有效性應透過在主要訴訟中進行詳細審查來確定」。
「即使承認該條款的債權人效力,也很難找到請求執行該條款內容的理由",「在很難斷定具有相同內容的主張會在主要訴訟中得到承認的情況下,發布具有相同內容的臨時禁令是具有挑戰性的」。
根據股東之間的合約,閔熙珍前代表的ADOR代表理事任期將保障到2026. 11. 1.,因此閔熙珍前代表再次要求ADOR理事們在2024. 10. 30. 預定的ADOR理事會上任命閔熙珍前代表爲代表理事。
如果HYBE和HYBE選任的ADOR理事們違反股東間合約,不再次選任閔熙珍前代表爲ADOR代表理事的話,閔熙珍前代表將積極討論是否行使根據HYBE違反股東間合約的閔熙珍前代表的權利。
這一決定並不意味着法院接受了HYBE的主張。 爲了忠實履行股東間合約和發展NJ和ADOR,敦促HYBE做出明智的判斷。
其實這幾個月都一直試圖拉BTS粉進來燒HYBE,但團粉是不理的狀態。不過報告流出後,V唯粉有生氣在推特上刷HYBE向V道歉tag。所以可能也是想運用這點。
不知道受訪直播要多久。相關新聞相對來說沒什麼重點可以寫的感覺。
thetari's comment on "Megathread 14: HYBE / ADOR / M...Min 說:「我想讓他們感受到我在創作 NJ時的經驗。現在的環境只允許局限的音樂,我想展示一些偏離這種環境的東西"。
"我對自己的品味引以為傲,我想:'如果他們聽了一定會喜歡。所以,我想創造一個製作年輕音樂的團隊。這就是NJ。如果美麗不可思議的女孩以新鮮健康的方式隨意唱出令人驚嘆的歌曲,那會讓人們為之瘋狂"。
Min 闡述道:"在我的市場分析中,我認為讓偶像音樂吸引像我這樣的人可以擴大市場。如果 Min Hee-jin 做了偶像音樂,普通的 K-pop 歌迷會聽,但如果像我這樣有Hipster氣質的人也聽,那不就擴大了受眾群嗎?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溝通世代,打破性別障礙。那麼,每個人都會成為我們的粉絲"。
她表達了對NJ成員的好感,她說:"我通常不能說「我愛你」,但因為孩子們,我可以說「我愛你」。甚至以前不是這樣的 Minji 也說她愛我。我和 Minji 的性格很相似。我不擅長表達肉麻的感情"。
Min 繼續說:"Dani 和 Hanni 說她們愛我愛得發狂。Dani 突然說:「代表nim,我愛你」,我也想熱情地回敬她,但是因為我平常的性子,一開始我猶豫了很久。但現在,我說我很愛他們。我很驚訝自己的改變"。
#閒聊 謝謝 New Jeans Hanni
https://www.dcard.tw/...不能只有我中風
大家發現小公主沒料根本不想care了粉絲還嗨了自行宣布順風,還以為你家小公主是爆出hybe這堆爛事的而不是空手上國會落淚除了沒打招呼什麼都講不出來的
昨天直播的支線(?
aespann jeans (@jjinjins) on X閔在直播提到V在她生日時有發簡訊祝賀她。
V入伍日12/11,閔生日12/16。生日期間是在新兵訓練時期。去年七月開始韓國新兵訓練期,周末和假日有一小時的手機使用時間。
直播提到這段後,就有人(NJ粉orHYBE其他女團黑)去韓國國防部類似投訴板系統的地方問V在凌晨發簡訊是不是事實。
目前BTS團粉覺得閔這行為是讓其他人誤會在軍中有特權。
NJ(閔)粉自報告書流出後,更堅持閔都沒有任何錯誤,問題最大的是HYBE。V唯粉自報告流出後,也說這件事是HYBE和團粉的錯。兩者都辯護說kakatalk傳訊可以預訂時間發送。
pony4958: 現在報告書是浮木阿,不跟著罵或懶得跟他們講的,都會被說是公司騎。
現在閔二次禁令被法院駁回,就說你們要去看昨天直播,她有說為什麼要申請。
感覺真的是信徒,才會相信她在直播上說沒有要走,向法院申請禁令是為了清白這種話。
因為讓hanni上國會,所以HYBE那份報告才能跟著被揭露。
邏輯好像是這樣。
:我hanni就是棒,要不是上國會哭哭,大家都不知道HYBE這麼邪惡
各位kpop團的粉絲都應該要幫我們家NJ一起譴責HYBE
(反串要註明)
30日下午,在HYBE公司大樓舉行的ADOR理事會上,閔熙珍代表理事選任案被否決。 據《My Daily》採訪結果顯示,當天閔前代表是公司內部理事中唯一通過視訊出席的。 在行使表決的過程中,他獨自表示贊成,稱應該選任自己爲代表理事。 據悉,理事會中的案件被否決後,閔前代表憤怒地退場。
閔也是真的很有毅力,臉皮也是與常人不同的厚
實在不懂把HYBE弄臭,卻又還想繼續待著到底是怎樣的操作ww
那個什麼股票認購金差很大吧。
昨天聲明也是說理事會不選她的話,她會積極討論是否行使根據HYBE違反股東間合約的她的權利。
現在確定不理她,也不知道有沒有真的要告。
HYBE是已經把解除股東合約送上法院進行確認訴訟了。
覺得除了繼續片段丟那份報告內容,利用其他藝人,利用粉絲圈戰爭以外,感覺也沒什麼招了。
walrus5088: 就hybe爛=NJ好
但NJ根本沒出來揭發hybe吧,只是一直用輿論霸凌其他藝人和低層工作人員
感覺想維持報告議題熱度到有高層辭職負責吧。
aespann jeans (@jjinjins) on X閔當初被發現計畫用於輿論戰的HYBE七大罪:
1. ILLIT 抄襲事件
-不正當競爭防止
-製作人民事訴訟
-輿論戰(藝人+家長)
2. HYBE 與 MHJ 之間不公平的股東協議問題
-CEO瀆職(阻礙子公司負責人)
-合約當事者的民事訴訟
-輿論戰(奴隸合約)
3. 專輯銷量灌水
-代表瀆職(擾亂市場秩序、子公司間透明公正的評價) -輿論戰(抗議變相搶走紀錄) 4. NJ出道差點告吹+延後出道,在LS後+干涉出道宣傳 -輿論戰
5. 廣告代理工作負擔問題(HYBE IPX偕同業務團隊)
-輿論戰
6. 不公平待遇(PR減少,不打招呼沒有問候)
-輿論戰
7. 分享偏見評論(姜明錫,煤氣燈效應)
-輿論戰
輿論戰做滿了,抄襲和股東合約的民事訴訟連個影子都沒看到。只看到粉絲團一直在搞告發。
MBC的時事追蹤報導節目(?,討論了勞動國會監察。
aespann jeans (@jjinjins) on X概述:
1. 在 2 小時的國家監查會議中,與 HYBE 相關的詢問佔了 1 小時(50%),Hanwha Ocean 47分鐘 ,HD Hyundai 7分鐘,Eugene Corporation 7分鐘。
2. 在與國家監察相關的新聞報導中,有 473 篇關於 HYBE 與 Hanni;原51篇,去除自拍爭議相關,只有9 篇關於 Hanwha Ocean;2 篇關於 HD Hyundai;2 篇關於 Eugene Corporation。
3. 環境與勞工委員會的國家監察淪為單純的醜聞報導,重要的勞工相關議題完全沒有被提及。
aespann jeans (@jjinjins) on X兩次假處分發展時間序:
5 月 10 日: ADOR召開理事會。決定於 5 月 31 日召開股東會,議程為 「解除閔熙珍 ADOR 內部理事職務」。
5月30日:法院接受閔熙珍的禁制令,「HYBE不得在股東會上行使投票權贊成上述議程」。
5 月 31 日:在 ADOR 股東大會上,除 Min Hee-jin 以外的兩名內部理事被罷免。任命三位來自 HYBE 的內部理事。
7 月 8 日:HYBE 通知 Min Hee-jin 終止股東協議。
7 月 11 日: Min Hee-jin 回復說,「不承認 HYBE 終止股東協議的權利,相反,HYBE 違反了股東協議」。
8 月 27 日:ADOR 召開理事會,解除 Min Hee-jin 的 CEO 職務,並任命 Kim Joo-young 為新 CEO。
10 月 17 日:在 ADOR 股東大會上,Min Hee-jin 被重新任命為內部理事。
10 月 29 日: 法院駁回 Min Hee-jin 要求 HYBE 指示 ADOR 理事在即將於 10 月 30 日召開的理事會上行使投票權贊成「重新任命 CEO Min Hee-jin」的禁令。
10 月 30 日 ADOR 召開理事會。重新任命 CEO Min Hee-jin 失敗。
aespann jeans (@jjinjins) on X
“뉴진스, 방송중 ‘아이폰 셀카’는 간접광고”…SBS 법정 제재廣播通信審議委員會在4日的全體會議上,對去年7月30日播出的SBS《人氣歌謠》適用了《廣播審議相關規定》第46條(廣告效果),表決通過了法定製裁"注意"。
成爲問題的是NJ的舞臺。 NJ當天演唱了名爲《ETA》的歌曲,在歌曲末尾,成員們拿出iphone互相拍攝,轉換視角,交叉展示拍攝場面。 當時NJ與蘋果合作,將"ETA"的MV拍攝成了新款iPhone14 Pro,該MV還被用作iPhone14 Pro的廣告視頻,因此有人投訴稱"人氣歌謠舞臺演出是間接廣告"。
SBS綜藝CP朴成勳表示:"從結果來看,播出與廣告無異的形象是我們的過失,我們對此進行了反省。" 但是他說:"一般歌手的表演都是經紀公司製作的作品,所以會最大限度地尊重,不會介入。 當時NJ方面表示將利用MV的概念進行演出,因此沒有意識到問題就接受了,沒想到MV正在通過廣告播出"。
終於

歹戲拖棚
ಠ_ಠ: 不過閔社內理事任期延長三年了。覺得這是想靠NJ威脅弄回代表位的最後一招吧?因為ADOR旗下只有這一組藝人。不過產值都被排除在預估報告了。只能祝福囉。
▲經紀人對hanni進行"無視"的正式道歉
▲刪除未經同意就暴露使用的影片和照片等資料
▲掌握NJ因"'음반 밀어내기"(專輯囤積?)而遭受的損失並制定解決方案
▲解決與海豚誘拐團導演申宇錫的紛爭和因此導致現有作品消失的問題
▲守護NJ固有的色彩和作品等
▲閔熙珍前代表的迴歸
「希望像以前一樣,讓閔熙珍(前)代表負責ADOR的經營和NJ的製作,NJ簽訂專屬合約後,回到2024年3月爲止愉快幸福地活動的當時的ADOR。 很懷念與閔熙珍(前)代表一起今後將展現的音樂和舞臺、新穎的創意性活動等充滿夢想的NJ。」

哇,本來都覺得他們歹戲拖棚都要放棄看這齣了,現在提這個!我好期待解約(或冷凍)
期待的大場面終於出現了!
troll4992: 第一時間冒出來的念頭跟旅人一模一樣XDDD
太好了
多拖了幾個月難道會比較不像5050嗎 www
專輯囤積是指常常公司買回專輯讓銷量看起來虛高的那一個東西嗎?
但這部分是閔單方面說詞
HYBE說法是製作350萬張但庫存還剩161萬(意指銷量不達預期
⬇️
11/7 다보링크 再次發布更正公示,包括被指爲NJ惠仁伯父的李某和日本演出企劃者朴某在內的5名社內理事候選人又全部更換爲新候選人。
希望nj這次說到做到,要是hybe不理你們就真的要解約喔,不要喊一喊又不走了
據今年4月公開的《ADOR監察報告書》顯示,閔前代表持有ADOR股份57萬3千160股(18%)。 據悉,如果以此爲基礎計算,閔前代表可以獲得接近260億韓元的金額。
據悉,被分類爲閔前代表親信的前副代表申某和前理事金某也在同一天向HYBE通報說:"將行使看跌期權。"
不過HYBE提上法院的股東合約解確認訴訟目前還沒有任何新消息的樣子,不知道閔的股票會不會如她所願順利處理掉。🤔
這周又增加了一個訴訟。 對於閔理事的剽竊主張,ILLIT的創意總監以閔理事等ADOR前管理層爲對象提交了訴狀。 如果對閔理事持續提出的剽竊有自信的話,希望誠實地對待本公司提出的訴訟。
閔方每次都丟些似是而非的東西來指控他人
不敢面對比例福特的訴訟真的很有問題

這是提前為沒上紅白推卸責任嗎
他們在日本本來也就吃個新團紅利來個初紅白而已
還在妄想二次
為什麼覺得連兩年都能上紅白啊?去年是因為元J家問題,所以找韓團替代的吧。
ferret6525: 這倒不是,紅白男跟女的名額是分開的,
而且去年NJ是靠特別企劃登場
ferret6525: 這個31號去年是下午兩點到凌晨,看排哪個時段
下午的話是趕的上,晚上協調好的話紅白也是有演唱會連線(福山雅治就常連線)
問題NJ今年根本沒有熱到上紅白的程度
閔熙珍前代表相關人士18日對star news表示:"雖然HYBE內部舉報者具體證詞指出有明顯的相似性,但是卻否認這一點,誤導輿論,並將內部能夠解決的事情引向外部,散佈許多虛假事實,肆意進行業務妨礙和名譽毀損的是HYBE和Belif Lab","不考慮給NJ帶來的損害,以新人藝人爲擋箭牌,主張妨礙業務的行爲究竟是誰呢?"
但是據Belif Lab透露,送達後也沒有什麼變化。 也就是說,閔前代表方面沒有提交資料和答辯。 最終,Belif Lab追加提交了無辯論判決宣告日指定申請書。 這是《民事訴訟法》要求在訴狀送達後30天內提交答辯書,如果在此期間內不提交答辯書,則適用可以宣告原告勝訴的條款。 據悉,閔前代表方這才提交了答辯書,內容爲"研究訴訟文件,確認追加的事實關係需要時間,將在6周內進行答辯"。
「(金代表)作爲引發問題的當事人,作爲Beliff Lab的代表理事,作爲HYBE CCO也沒有痛感(통감)任何責任,反而是反覆強調把責任轉嫁給受害當事人的人面獸心的加害者的邏輯。」
◎痛感통감:刻骨銘心的漢字詞。道歉的時候也會使用"痛感責任"的表述。
thetari's comment on "Megathread 15: HYBE / ADOR / M...
민희진 측 직접 밝힌 빌리프랩 소장 늦게 수령한 까닭閔前代表方面的立場是,就Bilft Lab在民事訴訟前進行的刑事訴訟事件,已經提交了3次辯護人意見書等,已經充分表明了意見。
另外,關於閉門不出,三次未能送達訴狀,是因爲HYBE的攻擊、媒體記者們的接近(跟蹤)和大衆的關心,而離開原住所,暫時停留在其他地方,所以沒能收到寄到地址的郵件。 此後,在訪問原住址時親自領取了訴狀副本,經過法律代理人選任等程序後,目前由法律代理人負責訴訟應對。
另外,閔前代表推遲辯論是無稽之談的主張。裁判部在11月15日指定了第一次辯論日期。閔前代表對辯論日期解釋說:"這不是可以參與的部分。"閔前代表還補充說:"與此同時,將按照預定的日期積極應對。"
居然是team bunnies出來,這樣背後是誰就很明顯了吧
thetari's comment on "Megathread 15: HYBE / ADOR / M...
본안소송 첫 기일, 내년 1월로19日,據法律界透露,HYBE以閔熙珍前代表爲對象提出的"股東間解除合約確認訴訟"於7月8日受理了訴狀。 經確認,前代表閔熙珍因閉門不在家(收件人不在家或門關着無法傳達郵件)等原因,在2個月後的今年9月接到了訴狀,並在同月指定了負責律師。
據悉,閔前代表提出反駁也花了2個月左右的時間。 閔前代表的書面提交被推遲後,HYBE於11月7日爲了迅速進行審判,提交了"無辯論判決宣告日指定申請書" 無辯論判決意味着,如果被告在答辯書提交期間內不提交答辯書,就無需辯論,直接指定宣判日期,宣告判決。
裁判部考慮到HYBE的申請,下達瞭解釋準備命令。 這是敦促在特定期限內對原告和被告進行證明的命令。 預計閔前代表會按照解釋準備命令期限(最後期限)提交答辯書。
裁判部將以雙方提交的文件爲基礎,於今年1月舉行第一次辯論。 考慮到通常在受理訴狀後4~5個月以後舉行第一次辯論,此次訴訟多少有些延遲。
所以閔這段期間輿論玩得起勁,但是身上有的訴訟一直都拖到被申請無辯論判決宣告指定才不得不回應吧🤔
[新聞] Hanni不是勞動基準法上的勞動者
批踢踢實業坊 - KoreaStar今年9月揭露公司內部排擠行爲
上月15日出席國政監查
勞動廳:"Hanni不是勞動基準法上的勞動者"
NewJeans Hanni 以HYBE爲對象提出的職場內欺凌陳情最終無果而終。
又要上國會哭了嗎
光看標題就要笑死
閔熙珍要辭職了~
thetari's comment on "Megathread 15: HYBE / ADOR / M...
민희진, 결국 어도어 떠난다 “뉴진스 지키려 노력했지만‥하이브 만행 전무후무”[공식입장 전문]前代表閔熙珍表示,將於11月20日辭去ADOR公司內部理事一職。
在公開的立場上,閔前代表表示"將解除與HYBE簽訂的股東間合同,向HYBE追究股東間合同違反事項的法律責任","同時,將對HYBE及其相關人士的衆多非法行爲逐一採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他透露,在HYBE內部爲了守護NJ而付出了很多努力,他坦言"作爲人,相信自己會有最起碼的良心,這可能是天真的誤判","就像不是只要有生命就活着一樣,不想貪戀金錢,搭乘這個扭曲的組織安於現狀"
同時,他還表示"在過去的7個月裏,HYBE爲了挽救因嚴重違反股東間合約而損壞的ADOR,在精神上、經濟上、肉體上都傾注了全部力量進行了鬥爭","雖然這一罕見的事件還沒有結束,但是向近半年來一直不疲倦地給予支持和支持的包括bunnies在內的很多人表示衷心的感謝"。
應該拖到沒招了吧。HYBE股票也沒如她玩輿論戰預期的跌很大。
HYBE提的股東合約解除確認訴訟已經確定明年一月進行了。還是說得自己才是主動要解除那方。
thetari's comment on "Megathread 15: HYBE / ADOR / M...
[단독] '하이브 퇴사' 민희진, 오늘(20일) 풋옵션 대금청구 소장 접수20日,據法律界透露,閔熙珍當天上午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交了行使賣出選擇權的貨款請求訴狀。 這是在當天下午宣佈辭去ADOR公司內部董事之前進行的,可以解釋爲,即使閔熙珍辭職,也要行使自己擁有的看跌期權權利,獲得收益。
閔熙珍提出了出售選擇權貨款請求訴狀,但法院能否接受還是未知數。 HYBE的立場是,閔熙珍的出售選擇權活動依據的股東間合約已經解除,因此對於能否行使出售選擇權,需要法院做出判斷。 只有首先做出法律判斷,才能決定是否引用請求。
媽媽跳船了耶 這樣NJ的訴求要怎麼辦ww
人家小公主可是為了她槓上大腿HYBE XDD
媽媽先跑留五女兒們在hybe,這媽媽好狠啊
ape1922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應該解約不掉吧,也拿不出違約金,兔子不是在搶購專輯這樣五位的違約金又要增加了
HYBE沒理由不收錢放這五個出去,做慈善嗎
我現在只想知道NJ正式進行解約訴訟聲明,是明天要發,還是下禮拜三14天期限最後一天發。
如果14天預告期都要走完才能進行解約的話,那就下禮拜三才能看到解約進展了。🤔
不要搶專輯了 幫付違約啦
討厭HYBE還買專輯給人家賺
ಠ_ಠ: 我懷疑搶專輯這個根本是Hybe放出的風聲
NJ哪張不是還有160萬張庫存嗎?
對HYBE來說能消掉當然是最好
要完 NJ跟NJ父母該看清 閔從頭到尾就只愛她自己一人www
閔之前在直播受訪上說凌晨收到V給她發生日簡訊,有人去信問兵役廳是否是給於V在訓練兵時期特別優惠的官方回應。
aespann jeans (@jjinjins) on X我們對您的詢問的評論意見如下:
a. 經確認,金泰亨服役的陸軍訓練所允許訓練兵在週末和公休日使用1個小時的手機。
b. 經確認,金泰亨根據陸軍訓練所的方針,發放了手機,在指定的下午使用時間,而不是凌晨使用。
c. 經確認,除a項所述時間外,沒有特別允許、縱容或容忍金泰亨一個人使用手機的事例。
d. 請注意,我們無法透露具體日期、時間、方法或有關各方之間的對話內容。 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第3條(個人信息保護原則)和《通信祕密保護法》第3條(通信及通話祕密保護)。
V衰爆
這與HYBE的股東間合約無關,是房議長以個人身份支援閔前代表的部分。 企業老闆在聘請外部人士時,以個人名義借錢是非常罕見的事情。 如果不是個人贈與,而是貸款的話,會填寫借條,最低利息是法定利息的4.6%。 以11月末爲基準,2023年3月貸款的37億韓元增加到了39.4億韓元。
閔明年一月面臨訴訟:
1.Belift Lab 20億韓元
2.Source Music 5億韓元
3.HYBE股東合約解除確認訴訟
所以閔其實也不能馬上開公司或找新的金主
金泰浩代表表示,前代表閔熙珍推遲了Belif Lap提出的民事訴訟,這是明顯的虛假事實。 預計在明年1月舉行的第一次辯論中,閔熙珍前代表提出的反訴也將一起進行審理,希望Belif Lab誠實地對待。
金泰浩代表等通過6月10日的YouTube視頻、10月7日的立場文等散佈了很多虛假事實。 希望對他們進行相應的刑事處罰,並認定損害賠償責任。
當時A副代表表示:"(每個成員的)月平均銷售額定爲2億韓元,如果將解除時間定在6月末,剩餘時間是62個月。 預計人均解除金額約爲124億韓元,5人達到620億韓元。" 對此,閔前代表回答說:"NJ? 沒多少啊?" 對此,B副代表指出:"月平均銷售額應該達到每人20億韓元。" A副代表表示:"是以結算金爲基準計算的","如果以銷售額計算的話,每人大概會有15億~20億韓元。 4500億~6200億韓元。"
如果將人均月平均銷售額計算爲20億韓元,那麼剩下的62個月合約期限乘以的話,每位成員要繳納的違約金將達到1240億韓元。 據分析,再加上成員數是5,最多計算出了6200億韓元的違約金。
A副代表還表示:"不管怎麼想,成員們退出對我們來說造成的損失也太大了","過去的專輯也要放着出來,品牌和合約等都被ADOR咬住了"
這與業界預測的NJ的違約金金額相似。 從公平交易委員會標準專屬合約來看,以解除合約當時爲基準,將之前2年的月平均銷售額乘以合約剩餘時間月數的金額定爲違約金。 因爲,在剩下的合約期間,經紀公司獲得的期待收益被視爲違約金。
真的很介意糾正日本銷量
自欺欺人的銷量到底要吵多久啦
今年日本百萬單/專等級的只有雪人
如果繼續堅持這個宣傳才會出問題好嗎
不知道在這家M公司花了多少錢去處理不利她的媒體報導🤔
민희진 측 "기사 삭제 안하면 손배소·형사고소" 압박 논란 : 네이트 연예"如果不刪除報道,將採取向媒體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民事損害賠償請求、刑事訴訟等可以謀求的所有法律措施。"
據悉,前ADOR代表閔熙珍方面向媒體反覆發送了上述內容的郵件。 有人批評說,這是不是"咬住媒體的嚼子"
自稱是閔熙珍前代表的PR代理公司的M諮詢集團25日向本報發送了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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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確認,M諮詢不僅向本報,還向報道相同內容的其他媒體多次發送了要求刪除報道,如果不回應,將採取上述法律措施等內容的郵件。
但是與M諮詢的說明不同,該對話錄是10月11日在假處分訴訟中公開的辯論資料,在審問結束後也發放給了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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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關注的是,該對話錄資料是在10月假處分訴訟中律師們向現場採訪團公開的內容,也是通過報道資料發放的資料。 儘管如此,M諮詢和前代表閔熙珍的法務法人世宗方面仍然主張"筆記本電腦被擅自竊取"
像這樣,閔熙珍前代表方面每當媒體報道與自己立場不同的內容時,都會推出大型律師事務所,對媒體施壓。
對於濫發民事、刑事訴訟警告的他們反覆通報,媒體不得不提出閔熙珍前代表方面"是不是在給媒體戴上嚼子"的疑惑。
告發母公司宣傳不力,但閔不是離職了嗎⋯⋯(所以是以什麼身分?股東?
他們真的好喜歡各種罵母公司事情沒做好,損害他們權利,但頒獎典禮永遠不感謝母公司@@
有點好笑, Team Bunnies雇用的一個律師說閔的事和NJ的事要分開看。
aespann jeans (@jjinjins) on X1.既然 Min Hee-jin 已經離開 ADOR,我認為更有必要區分 Min Hee-jin 和 NewJeans 的利益。
2.我推測她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盡力,也許是在心態上,她試圖把這等同於 NewJeans 會員的意願。
3.如果NewJeans成員立即推動解除專屬契約,就很難不被視為已經與閔熙珍女士達成共識。既然如此,我將再次整理我的想法,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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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認為,即使沒有涉及 Min Hee-jin 女士的事件,從一開始就存在嚴重的歧視問題,使他們不可避免地走上終止合約的道路?請考慮分開這幾點的用意。
4.從一開始,我就一直在說,HYBE與其無理地指控挪用,企圖奪取管理權,不如平心靜氣地把這些問題理清,把重點放在信任破裂的責任上,悄悄地進行民事的法律程序,這樣就不會出現目前的局面了。
現在,閔熙珍女士已經離開 ADOR,而 NewJeans 卻處於可能要身為糾紛直接當事人而吃虧的處境,我想我別無選擇,只能將 NewJeans 與閔熙珍女士的利益分開討論。
14天了吧,可以提解約
求求你們讓我看一場 小公主跟隨媽媽逃離HYBE,卻被媽媽嫌拖油瓶一腳踢到旁邊的戲碼
首先,向媒體發放的參加記者招待會的mail題目是《關於解除New Jeans專屬合約的緊急記者會邀請通知》。
也就是說,不是對ADOR的內容證明答辯的記者招待會,而是從一開始就明確表示"解除專屬合約"。
付違約金離開
keena角色會有

人(6就當0人)
ape1922: 好準剛好全員
我覺得NJ鬧這一齣,各大經紀公司會支持出道藝人不要繼續念書。
看ferret大整理,他們是真的沒和閔熙珍討論過啊

我本來以為沒和律師討論過的說法是誤譯,那這場記者會搞不好還真的是賽前精神喊話
NJ:我們沒有違反合約 沒必要付違約金
還是NJ:我們要提解約!!!!!!!!!
閔應該在忙她身上的那些訴訟。
NJ就......以為世界只能依照自己想法在運作的吧。
뉴진스 전속계약 해지 선언에 대한 법조계 시선 ‘간단치 않다’法律界內外普遍認爲,申請停止專屬合約效力的假處分及確認專屬合約存在等訴訟"法的判斷"是不可避免的。 假處分申請標準,法院決定之前可能需要"通常三四個月,最長6個月" 那麼,至少在一個季度內,NJ能否正常進行演藝活動呢?
對此,法律界內部提出意見稱,即使是審理期間,如果通過經紀公司ADOR進行,"可能",NJ成員直接僱傭或委託第三方的單獨活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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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NJ所屬經紀公司ADOR在當天下午7點通過電子郵件發送了答辯書,比內容證明上的答辯期限"午夜"早5個小時。
我們5個人在改正要求中要求了ADOR的具體行動。 但是,在超過業務時間後,ADOR完全沒有采取糾正行動,從剩下的要求糾正期間來看,已經到了無法進行物理性糾正的情況。 對此,我們5個人昨天緊急召開了記者招待會,所以沒有等待回信的ADOR主張只不過是文字遊戲而已。
我們5個人是因為ADOR違反專屬合約上的義務,沒有在要求改正期間內改正,所以通知ADOR解除。 本解除通知是根據專屬合同,我們5個人親自簽署解除通知文件。 該通知2024年11月29日送達ADOR時即刻生效。 也就是說,專屬合約從那時開始無效。 因此,沒有理由爲了解除專屬合約而申請臨時處分,我們可以從2024年11月29日開始自由活動。
另外,我們5個人一直以來作爲ADOR的所屬藝人,誠實履行了專屬合約上的義務。 解除專屬合約只是因爲ADOR違反了義務,所以我們五個人沒有義務賠償違約金。
我們5個人完全不希望因爲解除專屬合約而給其他人帶來損失。 在解除時間之前,將誠實履行與ADOR其他人之間簽訂的合約義務。
我們5個人的決定是經過長時間考慮後做出的。 我們5個人不能再留在不履行保護所屬藝人基本義務的ADOR,維持專屬合約只會給我們帶來嚴重的精神痛苦。 於是我們五個人得出了只能離開ADOR的結論。 另外,我們5個人一直以來因爲以虛假事實爲基礎的衆多媒體炒作而受到了傷害和衝擊。 希望專屬合約解除後不會發生這種情況。
我們5個人以後也會爲了給大家帶來好的音樂而盡最大的努力。 希望大家能關注我們5個人的未來支持我們。
0. 電子郵件全文
敏智,HaNi,丹尼爾,海琳,惠仁,
收到內容證明後的2周內,我們期待過能否親自見一面,但最終沒能親自見面,而是通過郵件告訴大家,心情非常複雜。
在過去的14天裏,ADOR的成員們陷入了巨大的挫折感和悲傷之中。 因爲NJ成員們是我們唯一的藝人,所以也有感到不安的成員。 但是我們沒有忘記是NJ成員們的企劃公司的本分,仔細觀察了成員們的要求事項,真的很努力地準備了糾正要求事項的回答。 但有些部分不是在ADOR進行的行爲,或者不能直接採取措施。雖然覺得14天的時間有點不夠,但是我認爲通過與其他公司的協商或確認,在規定的時間內盡了最大的努力。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或要求,請隨時告訴我們。
同時,我們的職員正在認真規劃明年的活動計劃和正規專輯的概念。 雖然一週前,熙珍通報說很難和ADOR、NJ成員們一起合作這一點非常令人遺憾,但是我們仍然專注於手頭緊迫的問題。雖然只有短短的一週,但是回想起之前和成員們一起度過的愉快時光,研究了能夠挖掘成員們潛力的國內外製作人陣容,整體上正在朝着積極的方向發展。 當然,我們的心仍然敞開着,如果熙珍能改變心意回到ADOR,成爲NJ的製作人,那就再好不過了。 在今天的理事會上,我們收到了ADOR職員們齊心協力製作的明年活動計劃和正規專輯概念的報告,只要成員們一起參與,相信會製作出包含成員們真心的、突出成員們特色的帥氣音樂。
收到內容證明後我們最感到驚訝的部分是,成員們擔心我們會在沒有任何計劃的情況下放置成員們。但HYBE的CEO李在尚今天也聯繫了我們,他說只要成員們願意,將以HYBE集團的力量和網絡爲基礎,不惜在全球範圍內進行任何支援。 雖然說過很多次,但我們認真準備了NJ明年的活動計劃,我們期待有機會向NJ成員們說明這一點。
今天下午4點左右,我們向成員們發送了次日特快回信,由於忙於各種會議等的情況下,沒能及時發送回覆發送本的Mail。與此同時,我們瞭解到定於今晚8:30舉行的新聞發佈會。希望通過這次我們的回答能解開成員們的誤會。如果可以的話,想見面談談。 在消化日本日程的時候,請仔細考慮並通知我們任何合適的會議時間。我們將認真聽取在今天的新聞發佈會上發表的任何意見。
謝謝。
ADOR代表理事 金周永
[단독] 하이브, 아티스트 비방 유튜버 신원정보 받는다HYBE對惡意誹謗本公司藝人的YouTube頻道成功確定了身份。 因爲美國法院批准Google和youtube向外國法庭提供使用的證據。 因此,HYBE計劃以相關YouTube頻道爲對象,在國內追究民事和刑事責任。
當地時間27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北部地方法院多納。 M. 柳(Donna M. Ryu)首席支援法官(Chief Magistrate Judge)批准了HYBE、Belif Lab、Source Music等向Google發行"傳票(subpoena)"的申請。 法院表示:"批准申請人的要求,Google必須在30天內向申請人傳達與youtube頻道相關的所有訊息。"
此前,HYBE方面主張"Cute Rabbit Jjang"、"EnterPick"、"People Box"等多個YouTube頻道散佈了虛假事實。 相關頻道主張,Belif Lab所屬的K-POP組合ILLIT剽竊了其他藝人內容,同時提出了Source Music所屬的LESSERAFIM隱瞞成員實力的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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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法官表示:"考慮到該傳票申請並不是過分侵害或負擔過重,而是只要求必要的訊息,所以允許了發行","Google應該向申請人提供要求的訊息,相關YouTube頻道的運營者也有機會在30天內對傳票提出異議"
噗主到昨天都三個月了才迎來解約大場面

這串有 ferret6525大大整理真好
第16條 (解除或解除合約等)
① "企劃業者"或"歌手"中一方違反本合約規定的內容時,對方要求責任當事人一方在14天內改正違反事項,期間違反事項未改正或無法改正時,可以解除或解除合約,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如果存在違反事項的糾正被推遲的正當理由,可以在糾正之日起14天的範圍內延長其糾正期限。
② "企劃業者"雖然忠實地履行了根據合約內容的自身義務,但是"歌手"在合約期間以單方面撕毀合約爲目的違反合約內容時,"歌手"除了第1項的損害賠償之外,以解除合約當時爲基準,將之前2年的月平均銷售額乘以合約剩餘期間月數的金額("歌手"的大衆文化藝術勞務時間不足2年時,實際銷售額發生的月平均銷售額乘以剩餘期間數的金額)作爲違約金支付給"企劃業者"。
③ 截至合約解除日,已發生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不受該合約解除的影響。
④ 如果"歌手"患上重大疾病或受到傷害,很難繼續提供大衆文化藝術勞務,可以根據合約當事人之間的協議解除該合約,在這種情況下"企劃業者"不能向"歌手"要求賠償損失等。
⑤ "企劃業者"或"企劃業者"所屬管理人員(指登記管理人員)、"企劃業者"所屬職員(不論僱傭形態)因對"歌手"的性騷擾、性暴力而得到法院確定判決時,"歌手"可以解除合約,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但是,"企劃業者"所屬職員犯下的性犯罪,如果證明"企劃業者"對此沒有歸責,就不能成爲解除合約和損害賠償的理由。
第18條 (紛爭解決)
① 該合約中發生的所有紛爭都由"企劃業者"和"歌手"自行努力順利解決。
② 根據第1項的規定,無法解決時,可先進行下列各項中任何一項的程序訴訟,雙方當事人應認真對待有關程序。
1. 內容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解
2. 韓國著作權委員會的調解
3. 大韓商事仲裁院仲裁(仲裁)
☞"仲裁"是指,根據相關領域專家的判定解決紛爭的制度,但與訴訟(三審制)不同,以單審結束(仲裁判定與法院的確定判決具有相同的效力)。
③ 如果不按照第二項規定進行程序,該合約糾紛的解決將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訴訟程序。
謝謝ferret大整理,原來歌手演員也有合約書公版,長見識了
看有人說現行的合約很多都是因為當時東神的合約爭議才做出改變+放鬆規制的,希望不要又因為nj這場鬧劇導致各家公司又把合約限制縮更緊😮💨
第8條(商標權等)
① 在合約期間,"企劃業者"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使用"歌手"的姓名(包括本名、藝名、暱稱、組合名等)、照片、肖像、筆跡及聲音,以及顯示"歌手"的同一性(identity)的所有東西,開發商標及設計並進行申請、註冊。
② "企劃公司"應將根據第1項獲得的商標權或設計權限定在"企劃公司"的業務或"歌手"在大衆文化藝術服務上的利用(包括第三方許可)上使用。
③ 合約終止時,"企劃業者"將根據第1項規定取得的商標權或設計權轉讓如下。 但是,可以根據協議另行規定。
1. "歌手"作爲組合的一員進行活動時:根據"企劃企業"和組合成員之間的協議內容進行權利轉移。
2. "歌手"單獨活動時:權利轉移至"歌手" 但是"歌手"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放棄權利轉移。
④ 如果"企劃企業"對商標及設計開發投資了相當大的費用等做出特別貢獻,根據第三項權利轉讓時,"企劃企業"可以向"歌手"要求適當的代價。 但是,"企劃公司"與"歌手"結算時,如果已經扣除正文費用,就不能再要求。
第10條(著作權歸屬等)
①合約期間,關於"歌手"由"企劃業者"開發、製作的內容(本合同中的"內容"是指關於"歌手"的大衆文化藝術勞務,通過第4條第2項的媒體開發、製作的結果物)的著作權依照著作權法歸屬。
② 合約終止後根據第1項發生銷售額時,"企劃公司"向"歌手"結算銷售額的________%( )以個月爲單位(例如:合同終止後0年)支付。 但是,如果有"歌手"需要支付給"企劃企業"的錢,可以從上述結算金中優先扣除,"企劃企業"在"歌手"提出要求時,在支付結算金的同時,將結算資料提供給"歌手"。
③ "歌手"與"企劃業者"通過"歌手"創造的內容素材的著作相同或實質上相似的東西,從合約結束之日起3年內不能直接或通過第三方製作或銷售內容(例如歌手重新演唱同一首歌曲的唱片、數碼文件等錄音物)。
④ "企劃業者"和"歌手"應適當利用雙方擁有的著作權及著作權以外的著作權法規定的權利(著作鄰接權等),積極協助創造多樣的價值及擴大收益。
用翻譯網站和用naver查韓國用的專有名詞盡量修的,沒辦法精確。不過相關內容大概就是長這樣吧。
第5條 ("企劃業者"的管理權限及義務等)。
① 根據該合約"企劃業者"對"歌手"的管理權限及義務如下。
1. 爲學習及提高大衆文化藝術勞務所需的能力,實施一切教育或委託
2. 第4條第1款關於大衆文化藝術勞務合同的交涉及簽訂
3. 第4條第2款對媒體的出演交涉
4. 對"歌手"的大衆文化藝術勞務的宣傳及廣告
5. 第三方收取及管理"歌手"的大衆文化藝術勞務報酬
6. 大衆文化藝術勞務的企劃、構成、演出、日程管理
7. 內容策劃、製作、流通及銷售
8. 其他爲"歌手"的大衆文化藝術服務的各種支援
② "企劃業者"有權代理"歌手"與第三方協商及調整"歌手"的大衆文化藝術勞務相關合同的條件和履行方法等,並簽訂合約。但是,必須事先向"歌手"說明合約的內容及日程等,不能簽違反"歌手"明確表達意思的合約。
③ "企劃業者"可以要求"歌手"誠實履行根據第二項規定的合約義務,"歌手"在沒有身體、精神準備情況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必須誠實履行相關義務。
④ 第三方侵害或妨礙"歌手"的大衆文化藝術勞務時,"企劃業者"應採取必要措施排除其侵害或妨礙。
⑤ "企劃業者"根據該合約,除了準備"歌手"的大衆文化藝術勞務或大衆文化藝術勞務外,不能要求侵犯"歌手"的私生活或人格權的行爲。
⑥ "企劃業者"不能向"歌手"索要不正當的錢財。
⑦ "企劃業者"在得到"歌手"的事前書面同意後,可以將該合約上的權利或部分地位轉讓給第三方。
⑧ "歌手"因"企劃業者"所屬職員受到性騷擾、性暴力傷害,向"企劃業者"告知這一事實時,"企劃業者"應確認事實,履行排除相關職員業務及其他適當措施。
粉絲圈在傳的第三方侵害那部分,還真不是NJ特有的,在官方版標準合約書裡面就有寫了。
反正官方版合約書對於糾紛就是規範:
1.雙方和平自行解決。
2.調解或仲裁。
3.走民事訴訟。
‘홀로서기’ 선언한 뉴진스…부모들은 후방 지원正式開始獨立活動的NJ預計暫時由5名成員和父母親自決定重要事項,繼續進行活動。 雖然部分成員表示"想和前ADOR代表閔熙珍一起合作",但由於無法避免專屬合約相關的法律紛爭,因此物色第三方企劃公司等實際上並不簡單。
綜合1日《體育東亞》的採訪,NJ與父母商議後親自準備了11月28日晚突然解除專屬合約相關的緊急記者會。 據悉,他們父母代替成員負責宣傳代理公司、警衛隊交涉及溝通等相關事務。 預計今後也會以類似的方式繼續進行活動。
但是根據"將按原計劃消化"的約定,他們在記者會的第二天11月29日參加了現場直播的朝日TV《Music Station》。 在節目中表演了《Dito》、《How Suite》的NJ沒有特別提及與ADOR的紛爭,向粉絲們表示"謝謝"
據悉,7日和8日在仁川inspire arena舉行的日本混聲二人組YOASOBI 來韓演唱會的嘉賓演出日程截至1日下午沒有變動。 預計還將參加本月預定的《2024 SBS歌謠大戰》和日本富士電視臺《2024 FNS歌謠祭》、《COUNTDOWN日本24/25》等國內外年末特輯舞臺。
他們還真打算越過ADOR用NJ名義自己賺啊
這就是我要的大場面啊!!!
拜託不怕死的廠商跟他們接洽
敢接的廠商有

個
小小的廠商
幾天內會有第一個私接活動
今日,Dispatch報道了NJ的突襲YT直播及Hanni出席國政監查、最近解除合約的記者招待會等閔熙珍介入的情況,並提出了tampering的疑惑。 這與之前NJ表示的"與閔熙珍無關,完全是自己做出的決定"背道而馳,因此閔熙珍方面的立場備受關注。
另外,Dispatch還報道說,通過成員B大伯的介紹,閔熙珍與D公司的A會長見面了。 閔熙珍此前曾就投資業界的傳聞表示:"從未與任何地方進行過接觸或意見交流。" 除此之外,Dispatch還公開了閔熙珍的部分發言,稱閔熙珍以HYBE高層管理人員爲對象"試圖用不道德的方法達成'交易'"。
這篇挑新資訊翻。
https://www.dispatch.co....[단독] "뉴진스 탈출을 빌드업했다"…민희진, 거짓말의 실체
"NJ逃出Biuld-up"...閔熙珍,謊言地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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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閔熙珍的復出戰略是雙軌制。
閔熙珍(在後)通過Mail要求擔任代表。同時,NJ(在前)用放送向HYBE施壓。
《Dispatch》確保了閔熙珍給NJ成員家人的簡訊。這是在"直播"當天進行的對話。
"爲了經營正常化,迴歸代表理事一職。明確地提出要求。"
(閔熙珍,2024.09.11)
當時閔熙珍處於守勢。對性騷擾受害者的非常識性應對。"인실ㅈ"的真相暴露出來的時期。 閔熙珍當天通過現場直播推翻了惡化的輿論。這算是"不懂事的孩子們"爲拯救自己鋪平的道路。
⑤ NJ強調直播是"自己的決定"。
"擔心可能會出現'是不是代表指使的'這種莫名其妙的話。"
閔熙珍方面也從根本上杜絕了相關疑惑。 (現在被刪除的)KBS採訪時表示:"閔熙珍阻止了(直播)。"
真的阻止了嗎?
"Dispatch"獲得的Telegram訊息正在講述不同的故事。 (這個訊息是閔熙珍和NJ成員家屬在9月11日下午進行的對話。)
閔熙珍清楚地知道節目開始的時間。 甚至還興奮說"(Bunnies)給我們鋪墊了"。這是'勸阻'的人的樣子嗎?
閔熙珍利用藝人的嘴代爲傳達自己的要求事項。
⑦ 閔熙珍不可能不知道。
在宣佈出席"國政監察"的前一天,10月8日,Hanni來到了閔熙珍的工作室。 手裡拿着一個(참고인 출석 參考人出席)的黃色信封。
閔熙珍高興地迎接了Hanni。 當時,世宗律師也在場。 然後聊了4個多小時。
閔熙珍拍了拍Hanni的後背。 這是"制止"的意思,還是"鼓勵"的助威呢? Hanni最終把自己的舞臺搬到了國會。
Hanni流着淚說:"作爲人,如果互相尊重,就不會有職場內的欺凌和排擠問題。"
Hanni的眼淚因爲是愛豆所以很珍貴,經紀人的眼淚跟工作人員就沒關係嗎?這就是K-POP產業的陰影。
(另一方面,勞動部表示:"Hanni不屬於勞動標準法上的勞動者",並結束了案件。 她是去年賺了52億韓元的個人事業者。)
⑧ 민지29日在記者會上說。
"雖然沒有和閔熙珍代表單獨交談,但是代表和我們想法一樣..."
NJ在發表重要立場時,都與閔熙珍保持距離。
直播的時候是"스스로(自個兒)",國政監察的時候是"혼자서(獨自)",記者見面會的時候是"따로(額外)"。
問題是,看不見的手太明顯了。那也難怪 直播→國政監察→記者會,這是一種"逃出 Build -up"。
甚至記者見面會,在得到HYBE的(內容證明)回覆之前就已經決定了。답정뉴(答定New)。只是需要積累名分的時間,結論已經定下來了。
而閔熙珍則以另一種方式忙碌着。
⑨ 閔成日(閔熙珍+安成日)是,這是閔熙珍"極度厭惡"的合成詞。
"fifty"不就是(和安成日串通)背叛,NJ(和自己一起)背叛了嗎?非常討厭與安成日進行比較。
也可能意識到了" Tampering"爭議。 在"다보링크"投資傳聞傳開時,閔熙珍高喊速戰速決、封鎖源泉、毫無根據。
"我明確表示,我沒有與任何地方接觸或交流過意見。 因爲擔心出現善意的受害者HYBE被惡意利用爲其他是非素材,所以爲了從根本上封鎖謠言而明確傳達了立場,希望大家不要誤會。"
又,是謊言。
⑩ 閔熙珍親自見了"다보링크"。
9月30日,閔熙珍見到了該公司的實際所有者A某。 兩人的連接紐帶是NJ成員的家人(大伯)B某。
《Dispatch》捕捉到了閔熙珍、A會長、B大伯三人的會面。 這是關於閔熙珍去留的傳聞被確認的瞬間。
閔熙珍去了A會長的家(清潭洞)。 乘坐B某送來的嘉年華移動。 這3人在H別墅會議室談了3個多小時。
"我能把NJ帶出來嗎?"
A會長在《Dispatch》中如實傳達了閔熙珍當時說的話。 他解釋說:"閔熙珍和B某看起來已經在準備逃離HYBE。"
能否與Tampering疑惑無關? 當時閔熙珍是ADOR公司內部理事。 NJ的合約期限爲29年7月31日。 相當於合約滿前的事前接觸。
當然,成功就是Tampering,失敗就(只)是Meeting。
⑪ B大伯是烏鵲橋。
B某是NJ成員的家人。 閔熙珍稱他爲"아버님(父親)"。 他向A會長介紹了閔熙珍。 親自試探了投資意向。
"B先生先聯繫我了。 問能不能投資閔熙珍50億韓元左右。 兩人似乎在就投資問題進行緊密溝通。"(A會長)
實際上B某很忙。 和閔熙珍單獨見面,還和NJ的家人一起見面。 然後向A會長彙報了情況。
"聽說正在尋找投資者。 所以約好了。 我解釋了兩種結構。 3個小時裏聊了很多。" (A會長)
⑫ "'다보링크"首先做出了回應。
據金融監督院電子公示系統顯示,"'다보"將於10月2日選拔新理事。 這是與閔熙珍見面兩天後發生的事情。
李XX:"'다보링크"新任理事。
"閔熙珍旁邊이XX 和박XX。 把這兩位放進了理事會。 那天(9月30日),如果沒有投資討論,爲什麼會選任他們?"(A會長)
但是理事會沒能召開。 因爲閔熙珍突然否認了與"'다보"的接觸。 A會長將這兩人從理事名單中刪除了。
是閔熙珍的變心,還是B某的玩笑,內幕不得而知。A會長對"Dispatch"訴苦說:"第一次受到這樣的戲弄。"
"他們說想見面,所以親自來到我家。 可是說一切都沒有接觸過? 因爲那個謊言,股價在短期內下降了50%。 真是荒唐。"(A會長)
⑬ 胡言亂語不對稱(Bullshit asymmetry principle)的原理。
比起胡說八道所需的能量,這意味着反駁胡言亂語所需的能量更大。 這是義大利著名工程師說的話。
"我明確表示,我沒有接觸過任何地方,也沒有交流過意見。"(閔熙珍立場文)
閔熙珍如果遇到不利的話題,就會(經常)失去記憶。 "怎麼可能記得3年前的kakaotalk呢?"這樣的方式。
(但是, '○○개뚱뚱'(○○有夠胖)"並不是3年前的kakaotalk,而是3個月前的kakaotalk。)
今年9月,《Dispatch》接到了"閔熙珍與上市公司相關人士見面"的舉報。 因爲知道她的專長,所以不得不投入更多的精力。
《Dispatch》爲了證明她的僞善而傾注的能量,還有。
⑭ 例如,對HYBE高層管理人員(不恰當的)愛情巫術。
2021年,閔熙珍從"SOURCE"帶來了NEW JINS。當時,她試圖通過非常規和不道德的方法達成"交易"。
閔熙珍的職業觀、職場觀、女性觀都是不正常的。爲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但說不是身體遊說。)
"向OOO(高級管理人員)像瘋了一樣搖尾巴。坐得近一點,說聽不見,靠得更近一點"
"不是說想用身體進行遊說...睡一覺就能更輕鬆的話,也可以睡一覺啊。"
"OOO好像只要睡一次就能完全陷入...。"
(閔熙珍,2021.07)
閔熙珍對能幫上忙的4~5個男人,拜託了愛情呪術。巫婆嘗試進入對方男人的體內(?)進行了薩滿教式。
但是與개저씨(狗大叔)的"曖昧"以未遂告終。由於對方的拒絕未能如願。但是,成果還是得到了。成功將NJ帶到了ADOR。
他們今天也製作了與真相完全不同的報道,在沒有確認任何事實的情況下,在一方單方面的主張上加上本人的推測,以虛假內容製作了報道。
希望以此次起訴爲契機,通過徹查,查明被訴人的嚴重虛假和欺騙行爲,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다보링크的A會長不在被告名單中是不是代表這部分是對的?🤔
D公司有夠衰的
另外愛情巫術看起來超扯,但因為是閔...莫名覺得有可能發生w
我們大衆文化藝術產業以相互間的信任爲基礎,相互尊重該藝人和所屬公司之間簽訂的專屬合約。 這種基礎融入了過去數十年間積累的藝人和演藝企劃公司之間的關懷和信任,這意味着單純地發生某種問題並不意味着解除合約的完成條件。
但是,無視所有程序的NJ方面,從一開始就完全不考慮爲了維持合約所需的相互間的努力,或者只能解釋爲完全不考慮的那個意思。我們的法律是對基本完成的合約進行保護爲原則,如果到了合約解除階段,就以追究其責任來處理糾紛。直到完全解除合約爲止,保護該合約是有意義的。目前,NJ方面提出的解除合約的主張可以說是荒謬的。
此外,通過這種單方面解除合約的主張,喪失合約效力會對整個專屬合約的信賴關係造成巨大打擊,因此必須非常小心。
藝人和演藝企劃公司不是單純的勞動關係,而是在相互夥伴關係中進行業務。專屬合約下的藝人要盡全力發揮自己的才能和資質,協助所屬公司的活動,所屬公司爲了最大限度地發揮藝人的才能和資質,要支援各種活動。但是,在發生這種紛爭時,僅憑宣言就可以解除專屬合約的主張,給不是短期合約,而是數年的長期合約,乃至從練習生時期開始進行投資的大韓民國大衆文化藝術產業帶來了致命的結果。如果任何人都只通過宣言就能解除合約,那麼如何保證專屬合約的效力,誰能以這種不確定的合約爲基礎進行投資呢?從這個角度來看,解除合約應該非常慎重地對待,在維持和完善合約的大前提下,應該討論解除合約的問題。
最後,在大衆文化藝術產業中,特別是對於大衆歌手的韓國產業,從過去到現在,在"先投資後回收"的原則下進行。公司既然進行了優先投資,那麼只能成為專屬合約的弱勢方。特別是通過投資培養新人的公司,在創造至少投資金以上的收益之前,最大限度地保護相關藝人,維持好合約,創造收益是最大的課題。
換句話說,如果各種藝人和所屬公司之間發生紛爭,只能站"乙方"的立場上,希望維持和保存專屬合約。
但是,現行法律完全沒有考慮到這種公司立場的措施。特別是惡意想要解除合約時,除了最終要求賠償損失外,沒有任何措施可以維持合約。
從這個角度來說,目前像NJ這樣的做法,可以說這是動搖我們大衆文化藝術產業根基的非常惡劣的方式。
因此,本聯合希望NJ將現有的立場撤回,接受與公司的對話,衷心希望這場糾紛能夠圓滿結束,懇切希望不要走向最壞的情況。
同時,可以確認現行法令在維持穩定的合約方面存在多大的弱點。對此,希望政府部門等相關人員能夠從源頭入手,探討相關產業的長遠發展。爲了我們大衆文化藝術產業的持續發展,我們한매연也絕對不會坐視不理,會持續關注相關事件,盡最大努力積極應對。
謝謝。
A Entertainment的一位相關人士表示:"NJ的專屬合約解除與以往的合約解除事例不同。 如果說(過去)那些事例是與清算相關的話題,那麼這次的感情部分看起來更多,如果以這種方式解除合約的話,中小企劃公司的管理或維持可能會萎縮"。
"因爲長期的不和及解除合約的事情,對HYBE和NJ這兩個品牌的疲勞度很高。此外,對於這件事男女老少的意見存在差異,這一點也和爭論之前截然不同。"
B Entertainment相關人士在被問及此次NJ的主張是否被接受時警告說:"可以說K-POP IDOL市場即將結束"
"從藝人的立場來看,如果通過這樣新的方法成功解除專屬合約,今後很多團體都會嘗試同樣的方式。 公司方面即使簽了約,在合約期間可以留住的依據也會變弱,偶像市場需要投入鉅額資本,如果這種危險負擔加重,投資只能減少。"
"對於HYBE來說,已經遭受了相當大的損失,不僅是NJ,所屬的其他藝人的活動也受到了制約。 以後也必然會發生損失,其他企劃公司至今爲止也對該事件持觀望態度,但是不能再這樣了。 其他大型企劃公司也應該共同應對此事"。
像這樣,現職從業者們批判了將事態惡化到這種程度的HYBE的無能行政能力,同時對NJ試圖讓"專屬合約制度"本身變得毫無意義的嘗試表示了反感。部分人表示"今年一年,因爲HYBE和閔熙珍、NJ,你知道有多少新人流下了血淚嗎?"並敦促儘快解決事態。
該相關人士表示:"中小企劃公司推出一個新人團體,將投入大量的宣傳費用和Showcase場所租賃費用、專輯製作費等。好不容易把團體推向世人, 這個話題卻像黑洞一樣吸收一切。 這樣見不到光的團體數不計其數。"
正如他們所說,閔熙珍、NJ和HYBE、ADOR之間的內訌正在向整個業界擴散。最終,他們所說的解除專屬合約是法律領域,法律判斷是以證據爲基礎的。爲了因持續7個月的矛盾感到疲勞的大衆和業界,此次事件應該通過合理客觀的判斷過程來解決。
如果跳過所有人都能接受的判斷過程,強行獨立,那麼NJ的此次宣言只能成爲"即使成功,也只能是叛亂"。
感謝更新 如果NJ單方面解除合約成功,變成未來藝人的先例,那真的是動搖國本(?)
5050事件讓合約標準範本中的製作權的第三方製作和銷售限制從合約結束的一年後改成了三年後。
這次NJ事件不知道是會讓合約標準範本再度修改讓公司方在合約期間有更多權,還是直接把韓國演藝界砸掉。
感覺因為NJ所以合約方面會被改的更嚴格了
每次看到NJ粉拿她們來跟東神當年跟公司的糾紛比,都讓我滿想翻白眼的,SM當年那什麼待遇,你們這什麼待遇,不要鬧好嗎
一哭二鬧三上國會
神起當年與公司的糾紛根本跟NJ的事情成因完全不一樣=_=NJ粉不要隨便拿神起的事件來當擋箭牌跟比擬,NJ被當公主養大,穿好住好待遇都很好,過往前輩們可沒那麼好的待遇
真的很討厭有些人把五小妹的行為當作是勇敢,真的勇敢的話,就放下一切,別人的資源、過去的榮光都放下,自己重起爐灶吧
NJ就吵不了和公司的結算問題啊。😅
所以只能吵那些情緒上感受到傷害的事情。
ferret6525: 和公司的結算問題是指違約金?
真的「勇敢」就付一付吧!這麼有底氣的話,付出去再賺回來啊
mint2817: 結算是藝人履行活動行程後從第三方得到的酬勞,公司在減去其他支援成本後,藝人能得到的部分。
過去例都是公司在這部分不透明,所以藝人打訴訟要看明細,不然就是解除專屬合約。
之前新聞都說她們出道不久就結算52億韓元了,所以很難打這部分待遇不好。
只能打說母公司HYBE支援不符合她們希望。譬如HYBE PR組修正日本市場銷售量是貶低她們成就。還有換掉閔的ADOR沒能好好保護她們藝人。這些情緒感受上的事情。
하이브, 어도어 이슈 마무리 수순…“비중 확대”-하나韓亞證券4日對HYBE(352820)表示:"持續7個月的'ADOR'問題已經進入收尾階段,維持了投資意見的收購。有必要擴大比重。"但是排除與NJ相關的業績,將目標股價從30萬韓元下調至28萬韓元,下調了7%。
韓亞證券研究員李基勳表示:"從4月份開始持續的'ADOR'問題,最終導致NJ單方面宣佈解除合約。由於相當大的問題或相關事態的長期化,大部分投資者都做好了準備,從股價的觀點來看,估計已經告一段落。"
李基勳研究員表示:"從HYBE的立場來看,沒有理由接受這種單方面解除合約。儘管如此,還是保守地將NJ相關業績完全排除在預測值之外。"
"NJ在出現相關話題之前,IP可以在2年內實現銷售額3000億韓元以上、營業利潤1000億韓元左右,看起來甚至會超過BLACKPINK,但由於事態的長期化,最近預計到2026年營業利潤將下調至500億~600億韓元左右。而且大部分都被排除在外。"
反映這一情況的2026年HYBE的預計銷售額爲3.4萬億韓元,比前一年增加33%,營業利潤爲4274億韓元,同期增加39%。這比2024年的營業利潤增加了110%。
李研究員表示:"產業內專輯減少的問題和NJ及最大股東相關的風險同時被解除,而且離防彈少年團(BTS)的完整體只剩下6個月的時間,過去東方神起和BigBang退伍後,股價分別上漲了約40%和80%。如果防彈少年團退伍後也有類似的上升勢頭,那就是對今後真的太容易的投資創意視而不見。
他說:"除此之外,考慮到引進Weverse會員資格和2025年韓國、日本、拉丁男子團體各有一隊出道等,預計2026年(BTS的巡迴賽銷售溫度反映時間)的市盈率(P/E)23倍是非常舒適的區間。2025年下半年BTS迴歸後,如果再次登上Billboard HOT 100的榜首,從價值觀點來看,可以恢復到30~35倍。 絕對的比重擴大區間是最佳選擇。"
ador好像提出訴訟了,但是是專屬合約有效訴訟而不是違反合約訴訟,看起來和NJ希望的方向不一樣
雖然告訴大家這些消息心情沉重,但爲了防止藝人誤以爲專屬合約合法解除,以違反目前簽訂的專屬合約的方式進行演藝活動,或因此給國內外業界相關人士帶來意想不到的損失和混亂。
今天的K-POP是在憑藉藝人的才能、不斷的努力及擁有訣竅的公司全面投資和信賴,這兩個協同作用下發展起來的。 在難以提前預測成敗的不確定情況下,公司必須長期先提供支持,這是大衆文化,特別是K-POP產業不可或缺的特性。 公司的先行支援是以公司與藝人在一段時間內共同成長的期待和信任爲基礎,以此爲前提相互同意並達成協議的專屬合約。
如果不遵守這個基本協議,忍受長期的不確定性,以投資爲名給予完全信任的公司努力就會變得無力,在任何地方都無法得到保全。 即不再期待對該產業進行系統性的支持或投資和系統升級。我們最擔心的是,以無數人的汗水和夢想快速發展的K-POP產業的成長良性循環將被中斷。
與NJ一起的ADOR的立場現在也沒有變化。 我認爲,關於專屬合約的效力,除了尋求司法部的判斷之外,還必須與藝人們進行充分、坦率的討論。 儘管ADOR職員們多次懇切地提出要求,但至今還沒有與藝人溝通的機會,但我們將爲消除藝人和本公司之間積累的不必要的誤會而不斷努力。 我們會盡最大努力以更好的活動報答喜愛NJ音樂的人們。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和支持,讓ADOR和NJ的所有成員都能明智地克服現狀。
第一,專屬合約不是單純的合約,而是相互信任和承諾的果實。 對於僅憑單方面的主張就可以解除專屬合約的想法表示很大的擔憂。 只有主張解除合約的一方證明正當理由才能解除合同。 然而,NJ沒有給出支持理由的具體證據。 甚至脫離所屬公司和藝人之間簽訂的合約事項的部分無理的改正要求和違反合約解除程序召開記者會,單方面通報解除專屬合約,作爲有責任感的合約當事人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爲,這是無視法律標準和產業慣例的行爲,應該受到強烈的批判。
第二,NJ在專屬合約到期前牽連到引誘藝人的"Tempering"疑惑,這一點更加令人擔憂。 現在NJ被懷疑在專屬合約過程中,所屬公司內部人員積極勾結第三方,誘導解除合約如果這些指控屬實,這可能對應於高度發展的、新型Tempering。Tempering是徹底摧毀娛樂業信任的致命行爲。這不是單純的違反合約的局面,而是背叛所屬公司和藝人長期積累的合作關係的行爲。 如果像NJ這樣的著名K-POP藝人牽連到Tempering的事實屬實,這將成爲整個韓國大衆文化產業無法洗刷的傷口。
第三,取得快速成功的第三年團體NJ單方面宣佈解除合約,可能會留下威脅大韓民國大衆文化藝術產業持續可能性的非常危險的先例。 經紀公司承擔着挖掘和培養藝人的風險,爲此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資本。 培養藝術家不僅僅是單純的商業關係,而是相互信任和獻身的產物。 但是從出道開始就獲得了巨大成功,一躍成爲國際藝人的NJ在合約時間不到一半的情況下,想要承擔風險,還有與此相關的Tempering嫌疑,破壞了所屬公司和藝人的關係,對整個產業的信賴度大幅下降,投資也大幅萎縮。 如果這種解除合約的通報被容忍的話,那麼究竟誰會投資韓國的K-POP市場呢?
社團法人韓國演藝製作者協會要求NJ儘快撤回無理取鬧的不負責任的主張,回到初衷,繼續進行正常的活動。 此外,如果正在嘗試在國內外進行獨立的演藝活動,強烈敦促立即中斷,表現出與所屬公司對話在內的轉變態度。 同時,希望對Tempering疑惑等非法行爲進行徹底的真相調查。
最後,懇切地向國會及政府相關人士提出要求。
大衆文化藝術產業雖然從企業的資本開始,但是在一個明星形成的過程和移動的所有過程中,都有在該企業工作的衆多勞動者的苦差事和犧牲做後盾。 因此,與藝人的專屬合約紛爭和Tempering問題與企業的存在一起,與之前從事的衆多勞動者的生計也嚴重直接相關,因此再次懇切地要求制定明確的補充對策,以免再發生藝人單方面通報解除等問題。
謝謝。
thetari's comment on "Megathread 16: HYBE / ADOR / M...
뉴진스 “음해 기사에 공포와 혐오감 느꼈다, 이간질해도 소용 없어” [전문]大家好,我們是敏智,Hanni,丹尼爾,海琳,惠仁。
在混亂的情況下發表這樣的立場,我感到很抱歉。
最近通過媒體得知,ADOR以我們5人爲對象,提出了請求確認專屬合約有效的訴訟。 ADOR在立場文中沒有主張沒有違反專屬合約的事實,只是反覆主張因爲有公司的支援和投資,所以在回收之前不能解除專屬合約。
但是我們已經把超過投資的利潤返還給了ADOR和HYBE。 儘管如此,HYBE爲了降低我們的價值,試圖進行暗害和逆病毒等各種妨礙,ADOR在管理層更換後幫助了這一點。 這就像一家必須保護我們的公司自己製作惡意評論一樣。 特別是考慮到這種信任關係的破裂,我們判斷今後遭受更多損失的可能性很高。
連保護所屬藝人的義務都沒有履行,對數次違反合約事項的ADOR和HYBE的信任已經崩潰。 正如專屬合同中明示的那樣,不再存在需要與ADOR和HYBE一起工作的理由。
專屬合約中明確規定,如果ADOR不履行合約義務,我們可以解除合約的條款。
不顧這種信任關係的破裂和違約,強迫我們再工作5年,不僅不合理,而且是不人道的行爲。
我們給於ADOR4天的寬限期,糾正違反合約的事項,但ADOR對此完全沒有糾正。 據此,根據專屬合約,向ADOR發出解除合約的通知,立即生效。
雖然ADOR提出了請求法院判斷該解除是否合法的訴訟,但這只是事後得到法院確認的程序。 儘管如此,還是像合約仍然有效一樣,發表了誤導大衆的立場,對此深表遺憾。
再次重申,我們從2024年11月29日開始不再隸屬於ADOR。ADOR不能干涉或介入我們的活動。
當看到表面上宣佈試圖對話與和解,但背後卻跟蹤我們、陷害我們、散佈虛假事實的媒體的報道時,我們不得不感到恐懼和厭惡。 但是不管怎麼試圖挑撥離間,我們五個人都是團結在一起的,誰也分不開我們。
雖然ADOR提出了請求法院判斷該解除是否合法的訴訟,但這只是事後得到法院確認的程序。 儘管如此,還是像合約仍然有效一樣,發表了誤導大衆的立場,對此深表遺憾。
再次重申,我們從2024年11月29日開始不再隸屬於ADOR。ADOR不能干涉或介入我們的活動。
當看到表面上宣佈試圖對話與和解,但背後卻跟蹤我們、陷害我們、散佈虛假事實的媒體的報道時,我們不得不感到恐懼和厭惡。 但是不管怎麼試圖挑撥離間,我們五個人都是團結在一起的,誰也分不開我們。
我們發表解除專屬合約後,還在按照剩下的和ADOR的日程約定,誠實地進行中。 但是,還目睹了幫助相關日程的經紀人和表演總監(퍼디=퍼포먼스 디렉터 Performance Director)們被ADOR和HYBE搶走了筆記型電腦,在沒有預告的情況下突然闖入接受調查等受到嚴重折磨而哭泣的樣子。 對進行剩下的日程的工作人員們的這種行爲,我們很難接受,因爲這種非良心、非人的公司而受到傷害的人並沒有在我們這裏結束,這讓我很痛苦。
雖然預計今後會走艱難的道路,但我們夢想着通過健康的音樂活動與喜愛我們的粉絲們一起生活。 而且一定要實現那個夢想。
代表理事被更換後,雖然多次暴露出HYBE的各種問題,但ADOR沒有對此進行糾正,不僅沒有保護我們,也沒有要求改善損害名譽、散佈虛假事實的其他LABEL。 此外,對於一貫迴避性辯解的ADOR反而提起訴訟,我感到非常遺憾。 但是希望通過審判過程,徹底查明只能選擇解除專屬合約的情況和ADOR違反合約的理由。
我們希望成爲有勇氣、健康的人。
真心感謝一直以來支持我們的很多人,今後也請多多關注和喜愛我們五個人。
謝謝。
Team Bunnies 好瘋喔。😶
這律師算是一直都支持NJ,但不認同NJ這種解約方式。YT發布幾個批評這方是的論點影片後,就被投訴了。
Team Bunnies還跟律師說,他的頻道沒有他以為的流量,討論度不高。
aespann jeans (@jjinjins) on XTeam Bunnies的要求:
1. 要求高律師道歉和撤回聲明。
2. 考慮向律師協會提出申訴。
3. 將問題報告給律師事務所的管理律師並傳達他們的要求。
高律師的立場
1. 拒絕道歉或撤回聲明。
2. 將認真迴應任何投訴並採取必要行動。
3. 已經就此事向有關方面作了彙報和討論。
邦尼斯瘋起來連邦妮斯都告
五個人的聲明看完頭好痛喔,彷彿跟我們是不同世界
同時還提到:"相關職員反而以數小時爲藉口推遲返還筆記本電腦,最終以完全初始化格式返還了筆記型電腦。"
ADOR還補充說:"將在徹底調查真相後,採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此前,ADOR的一位職員主張:"ADOR方面向經紀人要求個人手機和筆記本型電腦,甚至爲了不讓回家,強制留在了辦公室3個小時以上。"
"很難消磨那種程度的時間。 我個人希望訴訟能儘快結束,也希望訴訟能圓滿結束,但是時間不能隨心所欲地流逝。 雖然痛苦得要死,但是要進行訓練,看看如何承認這個時間,接受這個時間","即使這樣,也只能繼續回想起本質。 不斷反省'我爲什麼會開始這場鬥爭',思考自己未來要做的事情,繼續鞏固現在的時間。"
"大家不要因爲日常生活中的痛苦、苦難、工作的辛苦等而太受挫,在儘可能自足的狀態下練習尋找幸福的方法並學習才是生產性的","世界上雖然有很多壞人,但是好人也很多"
對此,ADOR方面表示:"沒有從相關機關得到的內容","如果接到開始調查的通報,將誠實地迴應"
對此,ADOR解釋說,不得不對相關職員下達待機命令,並要求返還公司資產筆電,並解釋說:"在此過程中沒有發生非法監禁等任何高壓行爲。" 同時還表示:"公司爲了給相關經紀人一個申辯的機會,多次要求面談,但是相關職員都拒絕了。"
此外,ADOR還表示:"成員使用公司資產筆電執行的所有業務相關訊息都必須在不隨意刪除的情況下返還。 該經紀人在被要求提交筆電後,過了幾個小時才從某人那裏收到筆電,並提交到公司,但爲了無法完全恢復,以格式化後提交。 相關經紀人無法確認哪些資料在格式化過程中被刪除","對此,將在徹底調查真相後採取必要的法律措施"
ape1922
12 months ago @Edit 12 months ago
所以大大你為什麼要格式化電腦,避重就輕欸學閔的嗎
說筆電裡還有他的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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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臺筆電裡還有我的個人訊息,備份所有公司資料,格式化後提交了。備份的內容也在ADOR進行了確認。""在那之前的3個多小時裏,都不讓出去。交完筆電,疲憊不堪地出來,金周永代表還讓我交手機,我拒絕了他,說爲什麼要交我個人的手機。"
ape1922
12 months ago @Edit 12 months ago
ferret6525:
為啥不直接刪除個人訊息就好w根本活該被詢問,損壞公司資產欸
覺得閔之前經營公司的時候,好像雇的都是跟她差不多的人。
放大想煽動情緒的部分,避談不利己的部分。
演藝企劃公司(以下簡稱"企劃公司")僱傭的外部製作人試圖籠絡年輕有前途的藝人和父母,破壞與現有企劃公司的專屬合約關係,所謂"Tampering",我們已經在"FiftyFifty"事件中目睹過。 FiftyFifty事件之後沒過多久,最近特定媒體報道了前ADOR代表閔熙珍(以下簡稱"閔前代表")的Tampering疑惑,撇開其真僞不談,赤裸裸地暴露了Tampering在大衆音樂產業界有多麼蔓延,這一點非常令人擔憂。 另外,這種Tampering的嘗試不僅在中小企劃公司,在大型企劃公司也有可能充分展開,因此本協會不能再坐視不理這個問題了。
如果這一系列事件反覆發生,任何企劃公司都將無法聘請優秀的製作人作爲企劃公司所屬公司或以外包勞務的形式給予自律權,讓其與藝人有接觸點。 另外,內外部製作人利用與藝人及父母的親密關係,與合約無關,隨時都可以從企劃公司和投資公司中獨立出來,如果隨意利用企劃公司擁有的著作和營業祕密,那麼哪個企劃公司會發掘藝人並製作唱片,哪個投資者會投資這樣的企劃公司呢?
引起大衆憤怒的Fifty Fifty退出的成員們堂堂正正地與其他企劃公司簽訂了專屬合約,正在摸索活動。在這種情況下,此次閔前代表的Tampering疑惑再次被提出。對此,本協會就此次Tampering事件,向閔前代表和NJ、國會和政府相關人士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請閔前代表對最近某媒體報道的Tampering疑惑表明正確的立場和事實關係。 通過上次的報道資料,閔前代表試圖Tampering乃至對之前所屬企劃公司的瀆職行爲等提出了很多疑惑。 現在比任何時候都更需要此次Tampering事件的直接當事人閔前代表的明確回答。 閔前代表煽動的消耗性的輿論戰中,出現了很多沒有以事實關係爲基礎的推測性報道。 這成爲了連對"Tampering"或K-POP不感興趣的大衆也對業界產生負面認識的契機。 另外,過去8個月裏持續的此次Tampering事件,大衆音樂產業界的疲勞感非常大。 流行音樂行業從業人員不願再通過媒體報道得知此事。 希望閔前代表不要以煽動性、模糊的回答迴避,明確表明正確的事實,以結束目前的爭議。
第二,歌手NJ要保證專屬合約的忠實履行,通過與企劃公司的真誠對話進行協商,如果不能達成協議,就要虛心等待司法部的判斷。在大衆音樂產業界,不是只有NJ的各位存在。各位前輩藝人們,其他經紀公司的職員們,看着NJ們培養夢想的同事和後輩藝人們在各自的位置上竭盡全力。作爲K-POP代表藝人,NJ的地位絕對不小,希望大家慎重進行媒體報道。
第三,向國會及政府強烈建議爲根除Tampering而改善法律/制度。將專屬合約視爲私人自治領域,交給當事人自行判斷已經到了極限。根據現行法律,本次事件有可能被規定爲違反理事忠誠義務或瀆職行爲。即使如此,符合大衆音樂產業界特殊性的法令/制度目前也不完善。企劃公司通過長期的大規模投資發掘藝人,在此過程中製作無數的有形/無形創作物。因此,爲了維持大衆音樂產業界的秩序和建立健全的相關行政,要求完善個別法令或引進制度。
第四,本協會運營的Circle Chart將討論將涉嫌Tampering企劃公司及相關藝人的專輯、音源銷量排除在統計之外。與此同時,還將討論在Circle Chart提供數據的音樂節目(M COUNTDOWN, 音樂銀行, 音樂中心, 人氣歌謠, The Show, Show!Champion、THE TROT Show、ENA K-POP Chart Show等8個音樂放送節目)及國內主要音樂頒獎典禮(Circle Chart Music Awards、MAMA、金唱片)上排除在外。
歸根結底,這些措施是大衆音樂產業界秩序和健康相關慣例的落實和可持續的音樂產業發展所必需的。 極端的利己主義最終會導致大衆音樂產業界的分裂和共同滅亡。 再次希望本案當事人對產業損害形象負責,以自重的態度認真開展調查。 本協會將與各利害關係方密切合作,不斷探索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途徑。
不僅如此,閔前代表和NJ事件發生2個月後,6月份發生了CBX爭議等,相關類似事件接連被報道。他們的共同點是,惡意利用國內主要企劃公司是上市公司這一點,以沒有事實確認的煽動性主張助長輿論戰。應該在法院按照正當程序處理的問題,卻成爲大衆音樂產業整體的閒話,損害形象的行爲正在流行。甚至通過這樣的輿論戰刺激粉絲群,更加助長了情感上的應對。
矛盾情況在任何行業或企業都有可能發生。 像現在這種感情用事、消耗性的矛盾解決方式最終會成爲大家的毒藥。 爲了明智的解決方案,希望通過相互間的關懷和溝通,圓滿地消除這種矛盾。
社團法人韓國音樂內容協會全體
從NJ的立場來看,爲了避免這樣的問題,所屬公司迫在眉睫。 對此,有人提出,建立成員和家人直接出資的經營法人,作爲活動據點,吸引後續投資,日後聘請前代表閔熙珍擔任製作人的可能性。
但是業界和法律界預測,在目前的情況下,該方法很難實現。 因爲根據現行的專屬合約,成員們的個人演藝活動和通過第三方的演藝活動都屬於違反合約的行爲。 第三方不僅包括外部企劃公司,還包括成員或父母設立的家族公司。
從文化部標準專屬合約第2條、第6條、第14條對壟斷性管理權限進行敘述來看,藝人的演藝活動都要通過經紀公司(經紀公司)進行。 另外,藝人在簽約期間,未經企劃公司事先批准,不得自行或通過第三方進行演出交涉或提供大衆文化藝術勞務。
不僅如此,不僅是其他企劃公司,設立個人企劃公司或家族企劃公司的行爲,在沒有企劃公司的情況下以個人身份進行單獨演藝活動等都屬於違反專屬合約的行爲。
某法律界相關人士表示:"專屬合約是藝人所有演藝活動都要和企劃公司專屬的合約","如果不遵守專屬性,藝人在通過公司的投資獲得一定程度的認知度後,就可以獨自進行演藝活動,獨佔成果"。
隨着代表品牌合約的終止,其他子公司或商品廣告也很有可能不會延長。 因爲當初與NJ簽訂的集體廣告合約是爲了"super sol"品牌的統一性。
隨之,廣告界的混亂也在加重。 據悉,廣告界對NJ擅自要求與品牌簽訂雙邊合約的情況表示困惑。 如果接受與NJ的合約要求,是否會捲入與ADOR的專屬合約違反訴訟的憂慮也在擴散。 據悉,對業界動向敏感的全球名牌們正在密切關注,並開始討論法律。
根據現行文化部標準專屬合約,藝人的演藝活動都要通過企劃公司進行。 所屬歌手在簽約期間,未經企劃公司事先批准,不得自行或通過第三方進行出演交涉或提供大衆文化藝術勞務。 如果第三方積極參與藝人違反專屬合約的行爲,也會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NJ在上個月28日召開緊急記者會,宣佈解除與ADOR的專屬合約後,正在獨自活動。 E-6簽證是爲了進行特定藝術活動的簽證,因此如果解除與特定僱主的合約,就不能維持滯留資格。 也就是說,當Hanni說與ADOR的合約被解除的瞬間,透過ADOR的簽證的效力也會消失。
Hanni與新的經紀公司簽約時,可以延長現有的E-6簽證。 但是,《出入境管理法》要求,如果擁有E-6簽證的外國人工作地點變更,就要"得到原僱主的轉籍同意" 以與NJ的專屬合約有效爲由提出訴訟的ADOR很有可能不會同意轉籍。
另外,出入境管理法規定,解除合約時15天內申請變更滯留資格或不簽訂新的僱傭合約時,必須出國。 從NJ主張無籍狀態的11月29日開始,已經過了15天。
最後一種方法是,Hanni先暫時出國後,重新獲得E-6簽證。 這種情況下,無需徵得ADOR的轉籍同意。 但是,E-6簽證需要提交的文件很多,與其他簽證不同,包括要準備僱傭推薦書等必要文件等複雜程序,因此是需要很長時間的簽證之一。 據悉,通常發放簽證需要2~3個月。 在這種情況下,在此期間Hanni很難在韓國活動。
專家解釋說,Hanni並不是成爲未登記的外國人,即"非法滯留者" 因爲出入境事務所很有可能判斷Hanni還是ADOR所屬。
白秀雄律師(法律事務所Us)表示:"從主張與ADOR的合約已經結束的Hanni的立場來看,應該儘快與新的經紀公司簽約,延長E-6簽證期限,但是從出入境事務所的立場來看,Hanni目前與ADOR簽訂合約關係,並且持有通過ADOR的合法簽證進行活動。" 白律師表示:"出入境事務所對於正在發生法律糾紛的案件,不願意率先判斷誰說的對","在NJ成員們受到不正當的待遇而合法解除與ADOR的合約的最終法律判決出來之前,ADOR發放的簽證很有可能有效"。
E-6簽證一般發給1年,所屬公司每年都會更新。 據悉,通過ADOR獲得的Hanni的簽證將於明年初到期。 ADOR表示,與NJ的合約是有效的,因此"正在按照程序準備延長簽證的文件"。
另外,他們還擔心:"投資合約是保護事業的資產和權利,謀求投資者和被投資者之間成長的重要基礎,但如果合約的解釋和履行單方面失效,這將破壞投資決定的本質,導致整個投資生態界難以恢復的不信任。"
還特別強調:"社會對履行投資合約的信任下降會嚴重萎縮投資心理,對整個生態界產生致命的影響","投資合約應該朝着保護投資者常識性和健康的期待的方向解釋和履行,只有維持社會信任不受損的環境穩定,才能實現健康的投資。"
有意見稱,單方面使合約失效的事例會急劇降低投資者的投資慾望,這不僅僅是個別合約的問題,還會導致對整個韓國創業生態界的信賴度下降。 如果海外投資者對韓國市場的信任受損,全球招商引資將萎縮,國內創業企業的成長機會將受到限制,這將導致韓國創業生態界的競爭力減弱。
KOSPO表示:"實際上,在此次事件之後,對娛樂業界的投資心理急劇萎縮是事實。 這不能不說是在K-POP走向世界的重要時刻發生的令人惋惜的事情。"
KOSPO強調,通過此次事例再次確認了投資合約的本質和原則、社會信賴的重要性,並對創業企業的健康發展和投資環境可能嚴重萎縮深表憂慮。 他還說:"誠實履行投資合約、根據法理進行公正的解釋以及對司法判斷的尊重是保障所有市場參與者長期利益的核心原則。 KOSPO強烈敦促恢復社會信賴和確立公正的規範,爲了營造創業企業和投資者共同成長的環境,將繼續進行積極討論和合作。"
今年10月2日,通過股東大會召集決議的更正公告,宣佈任命惠仁大伯李某和對NJ日本活動做出貢獻朴某等兩人爲公司內部理事,正式成爲理事。
對此,閔熙珍方面表示:"雖然聽說了'決定從某人那裏得到投資'、'決定與某人簽約'等傳聞以投資業界爲中心正在擴散的消息,但都不是事實,沒有接觸過任何地方,也沒有交換意見",導致다보링크股價暴跌。
어도어 지원 받고, 활동은 맘대로?… 계약해지 됐다는 ‘뉴진스’ 이래도 될까據業界25日透露,最近NJ成員們不顧解除專屬合約的宣言,自由出入HYBE公司大樓,幾乎每天都在獨佔空間和設施使用(海外日程除外)。
據悉,這是爲了消化從本月初的日本宣傳活動開始到年末三大電視臺等頒獎典禮和演唱會(普通組合YOASOBI來韓演唱會嘉賓)等日程。
該空間和設施是ADOR以與HYBE的合約爲基礎支付租賃費用的地方。 據悉,NJ不僅可以自由使用ADOR獨佔空間,還可以自由使用辦公樓內的公用空間。
據悉,NJ成員們還像以前一樣利用ADOR的人力資源。 理由是需要消化現有的日程安排。 因此,從負責編舞、音樂、舞臺等的製作部門到經紀人等支援部門的人力,一如既往地執行業務。
自由出入、獨佔空間和設施
[단독] "민희진 사과해"…'성추행 폭로' 어도어 전직원, 손배소 조정기일 1월6일 확정26日,據TenAsia採訪,B某以閔熙珍爲對象提出的因虛假事實而損害名譽等相當於1億韓元的損害賠償訴訟的調解日期確定爲明年1月6日。經確認,B某將在調解日期出席,如果閔熙珍承認自己的錯誤並道歉,也有協商調解的意向。
因此,人們關注閔熙珍是否出席並道歉,但閔熙珍方面對此沒有發表任何意見。
B某的法律代理人、法務法人GL律師全亨慧對本報表示:"B某將在調解日期出席。" 接着他還表示:"從事件的性質和對方提交的答辯書中的態度來看,調解很難成立,並預測通過審判進行判決程序的可能性很高。
同時,全律師解釋說:"我方也不是希望用錢得到賠償,而是希望閔前代表承認錯誤並道歉,所以提出了訴訟,試圖通過調整解金額達成協議的話,有困難的一面。"
發現他們去上的那個廣播節目Minji襯衫下面居然穿這件Tshirt欸
第一次看到有藝人會穿這樣
對此,某相關人士向TenAsia透露:"據我所知,從ADOR辭職的幾名經紀人正在支援NJ的獨立活動","雖然還沒有公司,但是聽說正在組建不是ADOR的另外的工作人員"
隨着5名成員與ADOR簽約的現有日程大部分被取消,今後他們的行動將備受關注。 對此,業界相關人士表示:"今後NJ進行某種活動的話,就是違反專屬合約的行爲","雖然NJ主張解除專屬合約,但是ADOR的立場截然不同,特別是還沒有從法律上得到判斷的事情,所以5名成員之後的行動非常重要"。
接着補充道:"這種情況下,違反合約的事例會持續積累,NJ要支付的違約金也會提高","訴訟是不可避免的。只有NJ成員們面臨很大的違約金風險。"
越南-澳大利亞國籍的Hanni主張與ADOR的合約已經結束,但是使用ADOR申請的E-6(藝術興行)簽證,在一天前的5日完成了日本日程。 如果Hanni主張與ADOR終止合約,目前就是處於非法滯留者狀態,必須返還簽證離開韓國。 據悉,此後即使通過新的經紀公司獲得簽證,至少也需要3個月以上的時間。 這種情況下,5人成員的完整體活動暫時也變得不可能。
◆"投資50億的提案,閔熙珍也知道"
據朴會長透露,他接到閔前代表的投資邀請是在去年8月末左右,團體NJ成員A的伯父B某起到了橋樑作用。
「8月末的週日,我正在打高爾夫球,B某給我打了電話。 說今天一定要見一面。 說要到家門口等。 晚上9點左右在家門口見面了。聽他說的話,是要求對閔前代表投資50億韓元。 突然讓我投資50億韓元,我說不能投資。 因爲風險很大,而且也不能馬上決定。第二天又見面了。 我提出了逆向提案。 乾脆用DAVOLINK來構建結構吧。 我認爲我們可以利用資本市場來確保足夠的投資。 我也是爲了獲利才做出判斷的。 聽到這句話的B某當場用開免持給閔前代表打了電話。但是閔熙珍一接到電話就問'伯父的事情談好了嗎?' 也就是說,她知道。 很明顯,閔熙珍知道50億韓元的投資提案。」
朴會長和閔前代表的會面是9月30日促成的。 閔前代表和B某聚集到了朴會長的住宅。 某媒體稱朴會長和閔熙珍討論了投資相關問題,公開的照片是當天拍攝的。 朴樸會長透露,當天的會議的目的是討論以何種方式向閔前代表移交DAVOLINK、如何籌集所需資金等問題。
朴會長向閔前代表提議收購DAVOLINK。 這是B某全面出面收購DAVOLINK後,將實質性的經營權交給閔前代表的設計。 朴會長說明了如何籌集收購DAVOLINK的資金,之後通過增資可以籌集娛樂事業所需的資金。 朴會長將DAVOLINK賣給閔前代表方面,自己則通過出售股份獲得利益。 朴會長向閔前代表提出了既能避免投資風險,又能對自己有利的方案。
◆討論帶走NJ的計劃
朴會長和閔前代表討論了從ADOR中帶出NJ的方案。朴會長說閔前代表先問「我能帶NJ出來嗎?」「從常識上來說,如果想帶出這些成員,應該先扔掉。如果本人不放棄,想要擁有全部的話,誰會放手呢?」「閔熙珍提議說,如果自己離開ADOR的話,公司價值就會下降,這樣最終才能帶着NJ出來。」
◆朴正圭會長和閔熙珍前代表爲何背道而馳?
朴會長表示,在3個小時的對話中,70%以上都是閔前代表在說自己的故事。大部分都在吐露與HYBE的矛盾等對房時赫議長的不滿。
朴會長表示:「在初次見面的人面前,對房議長胡亂的叫'豬XX ( 돼지XX )',我就想'不是個人啊'。 是不是太沒有基本禮貌了。雖然說明了計劃,但是感覺好像不太順利。」
從結果來看,朴會長和閔前代表對具體投資方式的意見不一致。 問題是之後。 朴會長的立場是,此後閔前代表"沒有見過投資者"的推卸責任非常可惡。 據分析,兩人的見面被投資業界傳開後,股價動盪也產生了影響。 有分析稱,朴會長提出的方式不是單純接受投資的形態,因此作爲接受提議的閔前代表也很難輕易接受。
◆閔熙珍,仍然否認與投資者接觸的傳聞
本報首次採訪朴會長是在去年年末。 採訪朴會長後,向閔熙珍前代表方面要求確認事實。對此,閔前代表方面表示:「朴正圭會長主張的與閔熙珍前代表相關的言論完全不是事實,閔前代表根本沒有與朴正圭會長討論過有關投資的問題,也沒有提議過投資。」因爲雙方發言完全不同,爲了保障反駁權。本報爲了聽取對此的進一步說明,於7日再次採訪了朴會長。
但是閔前代表提出的立場存在不符合常識的部分。 閔前代表甚至否認與朴會長"見面"的明確事實。 有分析認爲,這與法律責任有很大關係。 此前,閔前代表對"投資者接觸說"特別敏感。 因爲,閔前代表在ADOR在任期間以公司內部理事的身份與外部投資者見面本身就是業務上瀆職罪的成立條件之一。 瀆職罪不是單純的計劃,而是以實際實行與否爲條件。 此前,閔前代表以"公司職員的不滿"程度表達自己的"脫HYBE"計劃也是出於同樣的原因。 閔前代表會見朴會長,討論投資相關問題,詢問如何帶走NJ等行爲本身就屬於瀆職罪的構成條件。 在與朴會長的對話中確認一起謀劃將NJ成員們帶出來,這一點也證明了Tempering的嫌疑。
去年4月26日,HYBE以業務瀆職罪刑事舉報了閔前代表。 調查仍在進行中。 此前,在HYBE監察閔前代表的過程中確保的資料是爭論焦點。 閔前代表方面反駁說:「沒有構成瀆職罪的具體實行證據。」 閔前代表會見朴會長後進行的對話在調查和今後的審判中能夠起到"關鍵作用"的原因就在於此。 因爲這次會面是實實在在的行爲。 閔前代表作爲ADOR成員,是否做出了違反信義誠實原則的行爲,以及是否對ADOR造成損害,都有可能成爲瀆職罪成立與否的爭論焦點。
成員們單方面提出的解除專屬合約的主張是不當的,這一點將通過之前ADOR提出的專屬合約有效確認訴訟得到確認。 但是到最終判決爲止可能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所以爲了緊急阻止目前發生的混亂,不得不追加申請假處分。
此次假處分申請反映了與NJ成員們一起進行的ADOR的意思。 如果成員們的獨立行動導致市場和業界持續混亂,那麼ADOR唯一的藝人NJ的品牌價值下降將不可避免,結果ADOR作爲企劃公司失去競爭力,面臨經營危機。 即使幾年後做出專屬合約有效的本案判決,當時也反映了可能無法恢復原狀的判斷。
ADOR通過假處分申請書向裁判部呼籲:"爲了NJ在無法控制的法律責任擴大之前,應該提供糾正錯誤判斷或行動的契機。" 另外,還傳達了業界整體的憂慮:"如果單方面宣佈解除專屬合約,在沒有經過法律程序的情況下進行獨立演藝活動的先例,那麼對娛樂產業的投資誘因就會消失,K-POP產業的根基也會動搖,大幅萎縮。"
另一方面,ADOR根據與NJ的專屬合約有效的立場,一如既往地支援了NJ的演藝活動的所有人力和設備等,今後也計劃繼續這樣。 另外,ADOR從外部接到廣告和活動等多個項目的提議,內部已經企劃完成了包括正規專輯發行和粉絲見面會在內的今年活動計劃,傳達了希望與NJ成員充分溝通的意思。
實際上,自稱是NJ粉絲的B某在對話兩天前的9月12日向僱傭勞動部(首爾地方僱傭勞動廳首爾西部支廳)提出了「調查NJ在HYBE內的排擠暴露事件,強烈敦促發現違法行爲時,讓相關人士受到嚴厲處罰」的民願。 經確認,除B某外,多數NJ粉絲也在9月中旬集體提出了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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閔前代表對此表示:「該日A某突然聯繫我,可以看出前後對話中不是說話者,而是接受勸導的情況,不僅不知道那位相關人士,也沒有指示或拜託過什麼。 只不過是推測性的小說。」
好像說了甚麼又好像甚麼都沒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