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ninana (@Janina02573746)媒體人黃智賢:
柯文哲對於違法圖利200億的京華大案。
有絕對權力指揮可以安排屬下調度人員,而且還參與開會,法官卻說柯文哲沒有指示,甚至不知情此事。
"或被告明知「20%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
法官說,柯被告明知違法,但不能認為被告主觀上明知違法。
法官你有事嗎?
這是正常人幹的事?
也就是說法官認為柯文哲沒有能力也沒有智商可以明白京華城容積提高是違法的。
許多公務員,包括他愛將-前副市長林欽榮都大力反對,但柯不知情。
包括前兩任都發局長-林洲民跟黃景茂,因為此事違法都反對,甚至因此被柯文哲換掉,
並且當時法院已經判決京華城容積敗訴這件事,法官居然說,柯文哲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