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半夜看到這個真的是煩悶
高虹安案這樣判
466元判貪污,然後構成要件用這種可笑的理由,我自己也是會花錢買公用品給公司的人,這心理的悲苦可以感同深受
司法沒有死,只是服務對象從國民黨改成民進黨,改成中央政府而已
我也認識陳奐宇,也知道他根本不是那樣的人,他要貪以前台大學生會就直接加入國民黨了
以前他跟我講民進黨圈內的問題,跟我講他加入給一段時間的綠營發現的問題我都不當一回事,畢竟當權者是國民黨
可以打敗不公不義,可以擺脫當時台灣困境,有何不可?
20年後,現在想想當時他是對的,我只是後悔的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