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1 years ago
「民進黨議員張秉鈞一家三口詐領助理費1075萬已貪污罪定讞1年11個月
民進黨議員高慧敏詐領助理費1141萬一樣是挪用獲判偽造文書判2年6個月
民進黨議員童仲彥詐領助理費5萬依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周雅玲詐領1388萬助理費也是部分挪給家裡私用獲判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8個月
民眾黨高虹安詐領助理費46萬也是挪用卻依貪汙罪判處7年4個月
所以有人可以跟我解釋司法的準則在哪嗎?」
脆上看到的,原來助理費這麼多人在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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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ck8946
1 years ago
就跟少將搬冰箱回家被判12年一樣而已,法律不會針對藍白,只會針對不懂法的人
fairy1940
1 years ago
低卡跟threads都不讀書了不要噗浪這裡也不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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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ck8946
1 years ago
garlic2799: 然後完全不認罪的部分,有一部分是因為他是縣市首長,一審有罪就要停職,高可能為了政治前途想凹個無罪,凹不過就就變成這樣

民代要三審定讞、褫奪公權才會停職,所以都是認罪啦哪次不認,然後就可以輕判。這都是可以用邏輯一步一步去推出來的東西,至少從量刑的角度來看,沒有什麼好政治迫害、法院誰家開的的問題
snack8946
1 years ago
台灣的審理進度來看,三審搞不好都可以再連任一屆還兩屆了,地方民代狠一點的就罪照認、選照樣去選,官司一邊打、一邊當民代,反正對面大概也是黑底的,我不當白不當,一路當到定讞進去為止

高虹安的話,就只是活該他當縣市首長不能這樣搞而已
goat4150
1 years ago
黨證啊,助理都被判貪污466元了,還可以停止錄影直接說上頭就是要判你們
只能說綠色真是清廉,台南高雄賺到了
berry666
1 years ago
goat4150: 講黨證要不要拿證據出來?
然後好心提醒一下揭發高的人是國民黨林耕仁ㄛ
taro4480
1 years ago
死不認罪低消7年
nori5565
1 years ago
草 讚喔
puppy6298
1 years ago
你難道不會去找判決理由出來看嗎
rice5372
1 years ago
死不認罪+嗆聲搞定司法啊
rice5372
1 years ago
七年很輕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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