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蕪中的花朵/三井迷妹望
4 weeks ago @Edit 4 weeks ago
#藐視國會法
https://images.plurk.com/6nMOnC9ZuMbZnZ4qoQ6B3Q.jpg蘇巧慧 (@su.chiaohui) on Threads
就在剛剛,藍白用人數優勢沒收討論、用不記名的舉手表決,把黑箱擬定、嚴重侵害人權的第47、48條強硬通過了。

未來,只要藍白想要,可以不用搜索票,就要求企業交出商業機密,要求人民交出隱私。

只要藍白想要,可以要求司法機關和監察機關,把調查到一半的案子,送一份複本給藍白立委。

只要藍白想要,還可以要求軍隊交出機密資訊,任何中國想要的資料,藍白只要伸手,直通習近平的桌上。

以上,任何拒絕配合的企業、民間社團、或一般民眾,立法院可以直接開罰,而且可以連續開罰。

47、48條,不記名地二讀過了。
latest #66
今天應該不至於來得及三讀,但看到二讀還是覺得垃圾党師父党原地解散算了
NcitizenQ: 二讀立委就能用了 三讀只是修改錯字而已
不幸的,藍白47、48條查水表條款剛剛過了

請大家告訴大家,藍白立委通過的惡法,可擅自要求部隊、政府人員、企業甚至一般人民交出隱私,造成後果

⚠️嚴重的國安洩密風險
⚠️迫害公務人員
⚠️窺探商業機密
⚠️侵害人民隱私

「任何人」都可被叫到立院問話,若不提供資料,藍白立委就可能罰你錢,按次處罰,一次最高十萬,可連續罰到你交出資料或機密為止!

黃捷HuangJie (@huangjie_official) on Th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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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同慶
4 weeks ago
先把光電廠商都抓一抓啦!雲豹公主出來!
叫蔣萬安交出他的dna報告啦
bug_stay_night: 哇您腦袋的警總真的好大,我也算見識到了 (rofl) (rofl) (rofl) (rofl)
HWFate: 欣賞!好愛!
damekyon: 但今天沒有過完
叫國民黨交出他們每次去中國的密室談話內容
再叫國民黨相關的親朋好友有空多來立院坐坐
來看誰先受不了,最好再叫黃國昌岳父也來坐坐
再叫黃國昌問他為什麼違反之前委員會中心主義,左右其辭就照罰
HWFate: 我想聽黃國昌岳父
還有國民黨黨部借地怎麼變永久 中廣都叫來立院問一問
HWFate: 波特,你竟敢
HWFate: 真狠,不過忘記在哪噗看到有人說他們每次亂搞都會搞到自己人,大家等著看
私立維多利亞國民中學 財務也問一問算了
第一個就叫立法院院長來問誰投票誰沒投好了
叫他出示紀錄
再叫黃國昌跟傅出事法案是怎麼定的
沒有就是藐視國會
普天同慶
4 weeks ago
HWFate: 呵,你以為民進黨有機會去傳喚任何一個人嗎?通通封殺!
bug_stay_night: 規避監督 藐視國會!
自己把法律定成不來就藐視國會的
藐視國會就應該褫奪參政權!
啊,是參選權,還有罰鍰~棒
民進黨傳喚喔,只會是傳喚來了以後院長裁示免作證啦
damekyon: 我不認為上述這些人都會來耶 (rofl) ,但是藍白黨還是會讓他們免罰
NcitizenQ: 藍搞免罰的話綠真要狠可以質疑藍與上述那些是否有利益關係(雖然本來就是)
記得這條若被叫去可是要以他們的立場判斷你的,不是別人說的算
下風
4 weeks ago
想問,程序不合規定的通過也算通過嗎?沒有疑慮嗎?
天狐
4 weeks ago
mimllin0112: 它們不在意程序 只在意主子要硬過的法案過了沒好回去交差
下風
4 weeks ago
skyhuxin: 我的意思是,程序有問題而通過的條文仍然具有效力嗎?
mimllin0112: 應該是沒有,但就算有效,還有一條憲法防線「任何法律不得抵觸憲法」
伊布MING
4 weeks ago
47、48真的能無限擴權嗎?任何一種法靠的是各權利的互相監督跟制衡,
憑甚麼這些法條過後,你民進黨就突然不能制衡了?
言論免責跟調查審議權的疊加態有沒有看過呀
程序都瑕疵了 想幹嘛就幹嘛
bug_stay_night: 當你工作的蟲店有犯罪嫌疑你被抓去調查、我就普天同慶啦wwwwww
天狐
3 weeks ago
mimllin0112: 目前看來只要能二三讀應該都有效
馬克斯
3 weeks ago
雖然「任何法律不得抵觸憲法」,但是除非明文跟憲法條文硬槓,不然有沒有牴觸都得請大法官釋憲!但是接下來大法官期滿,新的大法官也要立院同意才能生效!立院不同意,大法官人數不夠就不能釋憲!就成了他們的法律可能違憲,但是不能釋憲,那行政單位就陷入要不要遵守新法律的問題了!
mimllin0112: 必須得說,一旦通過了行政單位也宣告了就是有效力,就像違憲的民法或者命令,也是必須得用點出來的方式(無論是釋憲或者是靠民意代表點出)才能判斷是違憲
eievui133: 先說第一點,各權力的互相制衡的設計就是現在藍白兩黨正在用擴充立委(立法)權的方式在破壞,然後他們現在加起來就是國會絕對多數,場內怎麼投都投不贏,這是上週五與昨天都公開演繹給大家看過了的現況。

第二,一旦法律通過了,聲請釋憲,首先現在的大法官任期到年底,年底後要提新的大法官,藍白可以否決所有對他們不利的大法官直到行政院提出他們認為親藍白的大法官,那麼釋憲這件事情本身就又會可能造成對藍白有利的局面。

第三,實際上47、48的最大問題在哪裡?最大的問題是它回歸了立委的人治。今天不是法律說你犯法了所以你要受罰,而是立委說你說謊就說謊、立委不滿意就可以處罰你,你不滿意?請再多花錢打行政官司爭取權益,但在這之前你可能要先為了20萬起跳的罰金苦惱。
那麼像噗內我跟噗友說要call藍白營的人來問,當然就也是可以罰到讓藍白的人痛苦,但是別忘記國會絕對多數是藍白,而且雖然此法是他過,但他們最會什麼?最會跟支持者哭司法不公、政治迫害,即使這法根本是他們強行通過的^^

所以輿論也不會站在依法執行的民進黨立委這邊,望你理解為什麼這些很難以制度內的方式去制衡
場外的人連要求國民黨好好地用記名器表決都辦不到,黃國昌還跟中天哭說記名器是民進黨弄壞的:)
他反紅媒反媒體巨獸反到變成中天寵兒,我都要懷疑他是不是成為了誰的禁臠了。
NcitizenQ: 記得上星期六晚上看政論,主持人就說這條過了誰都會想選立委
想搞誰就搞誰,誰不要?光明正大搞還不會被告(?)
raserel: 但是代議士不應該是這樣的權力與存在啊……(暈)
波爾狄雅
3 weeks ago
行政院應該能撤回
jerry2393174: 我也很希望直接不要簽,但由於行政單位並不能直接做出「是否違憲」的判決,所以還是……不知道行政單位會如何處理。
只知道接下來就是無止盡地謾罵跟造謠了 (rofl) (rofl) (rofl) (rofl) (rofl) (rofl)
波爾狄雅
3 weeks ago
我看立法到正式上線的流程表,行政看如果違憲好像能退,每看錯的話
洗澡時突然想到一個跟藐視這條有關的可怕想法,這條真上路後會不會有人惡意去跟藍的說陳情說自己被誰坑了,然後藍的就把(後者)當事人叫去問?
但實際上只是陳情者看對方不順眼,當事人到了議場搞不好都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然後就被罰到爆炸?
(別說不可能,當然也可能是我對法條理解錯誤,但這舉例是確切發生過的,那個倒楣蛋就是國一時的我)
raserel: 是的,有可能。而且他們是國會多數黨,所以他們確實可以濫權這樣做。
jerry2393174: 我記得行政權是不能判斷有無違憲的,不過假設是這樣的話,賴政府需要非常非常非常大的民意支持,才可能做這件事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親友組和雷射胖達青鳥東的K拉米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一旦法案通過,將研擬聲請釋憲,並爭取憲法法庭做出暫停處分。//(民進黨黨團長吳思瑤說的)

//聲請案件繫屬中,憲法法庭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且有急迫必要性,而無其他手段可資防免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就案件相關之爭議、法規範之適用或原因案件裁判之執行等事項,為暫時處分之裁定。 憲法法庭為前項裁定前,得命當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之調查。//
貼一下目前相關條文參考。
因為現在藍白多數,覆議是一定沒有用的。可以指望的只有釋憲。
kuramihuhu: 我其實在想能不能走公投 ,雖然也是曠日廢時……
然後公投發起人應該會成為2024台灣的第一批新政治犯的其中一人。
公投門檻太高,但可以激起民意討論,只是如果失敗了,那傷害也會很大⋯⋯
公投太難又太耗資源(時間、人力等各方面)了,藍白食髓知味接下來可能還會依樣畫葫蘆操作別的議題,不可能每次都來公投,太傷本了:-( 而且回想2018年10案全敗的局面,實在有點怕XD||||
kuramihuhu: 但是新政治犯這件事應該會滿讓人有感的
我現在只覺得未來發起罷免的人都會不斷被立委叫到國會找麻煩。
kuramihuhu: 對啊就是新政治犯們……成本會被提高又提高……
這法要惡用太容易了
有仇報仇沒仇當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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