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進黨過半=民主,藍白過半=民主獨裁 雙標到好好笑
苗博雅又再蹭
kitty5390: 綠能你不能

專門護民進黨的苗幹嘛不退黨,我都忘記他的政治理念是什麼?輔佐民進黨嗎
一偷偷說不敢留言的都跑出來了耶,哇
立院直播不看跑去看造謠苗?
民進黨是多怕被看到自己立委在打混?
如果想知道「真的發生什麼事」,就去看黃國昌的昨天直播
懶人包?沒那東西自己去看立法院這幾天的會議紀錄 ,不要看任何人加料的
wine860: 「立院直播不看跑去看造謠黃」

最好笑的是藍白都有共識不要審

然後說要審花蓮建設的是柯建銘
造謠苗:藍白要硬過花蓮兩兆,是靠綠委擋下的
tuna1794: 黃好歹人在立院裡拍的是立院現場
苗有什麼? 通靈現場?
把兩兆全說成是花蓮的預算就已經夠欠嘴了,是要把花蓮人氣死是不是? 民進黨以後乾脆就不要在花蓮設黨部了啦
兩兆預算吃掉多少稅金? 還是你不用繳稅沒差? 那你還要感謝蔡英文納
還在兩兆
他媽兩兆風電吃掉多少稅金要不要算一下? 賴品妤他爸一個人的十八家公司分掉多少要不要公布一下?
walrus2029: 好啊,叫黃國昌岳父出來啊,敢不敢?
我都不敢代表60% 你代表40%?
另外兩兆風電補了不少電力缺口,打通中央山脈能幹嘛? 一個沒有環評的工程為什麼要強過? 講話之前多用腦啦,小草。
他爸的十八家公司賣的電絕大多數都不是台電,補給鬼是嗎?
補了不少電力缺口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咳咳…哈哈哈哈哈
還在舉手
對啊,他們還真的一直舉手欸,網軍都不看立院直播? 還是韓國瑜講的哩。
黃國昌:我們想要回去使用表決器表決,但是你們不要讓議事不能進行
柯建銘:你以為我們傻嗎
看到還在兩兆跟還在舉手的噗主我覺得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我也不愛舉手
手會痠內
表決器多好,可惜有人會藉機衝主席台癱瘓議會啊
很不方便內
噗主這語氣哈哈哈哈,好了啦看了真可悲
祝福你與黨恩恩愛愛長長久久哦
「兩兆風電補了不少電力缺口」哇哈哈,你要不要實際去查查是補了多少缺口?

用想像力在支持的難怪會開這串,還好台灣只剩40%這種人
cashew1310: 不客氣喔,也祝福你未來跟共產黨過得舒服
民進黨的人什麼時候才能學會坐在椅子上按按鈕? 猴子只要給香蕉就會坐著了
不坐在位子上按自己的記名表決鈕,然後怪藍白用數人頭的方式表決
soba1171: 要不要問問是誰不用表決器啊
clam9720: 我才在想會不會有人做得這麼絕,你這樣噗主臉要往哪放…
說舉手沒有記錄誰贊成誰反對的
覺得立法院IVOD是假的?

金門人加油 選這種的
怎麼會知道誰贊成誰反對?
現在是IVOD是網軍程式設定的關鍵字嗎?
所以民進黨立委和猴子哪一個會先學會「坐下」和「按按鈕」呢?
udon3359: 人數就都固定,難不成民進黨的法案民進黨會反對?
cashew8211: 是,這次問題主要是國會大舉擴權,這其實是巨大的問題。
我以為查案、辦案是警察、檢察官和法官的事耶,什麼時候立委還兼任檢察機關和司法官職務了?
alpaca5958: 這個裡面的論點其實很詭異,我們其實有監察院可以做這件事。美國沒有監察院,是扎扎實實的三權分立,而我們是五權分立。
如果國會要調查權,那就要先改憲法、廢監察院。
對了,民進黨北七我也是會罵他們的,就像我永遠不會忘記賴功德當年怎麼弄勞基法。
黃國昌這幾天已經澄清不知道幾次,法條也重新復讀好幾次,藐視國會法是交給法庭那邊處理,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人一直想帶風向說惹到立委不高興會被關
然後台北律師公會的聲明發下去後,底下也有一堆律師感到莫名其妙,根本就沒有經過任何討論,由不知道「誰」假借公會名義發布的個人聲明
taurus7104: 那先請黃國昌好好講話啊,還有好好給人發言空間啊? 又做不到,就不要講他澄清了啦。講歸講,做又是另一回事,還幫忙封門。很讚。

芭樂好吃
給人發言空間?你是說苗博雅造謠17號要審不知道怎麼計算出來的兩兆和藐視國會會被抓?還是一堆會議紀錄在官網上不去看再說黑箱?
上面狂新聞最後片段無視反對直接輾過的前瞻計畫有去看了嗎?
蔡易餘就是負責造謠的那邊,還舉他的話當例子,笑死。負責審判的一直都是法官,蔑視國會就送給法院去判斷,哪裡有說是是立法院在罰?
表決器上面也講了,藍白已經提議不知道幾次,只要民進黨不要霸占主席台跟抽掉表決卡就改用表決器無所謂
誰不想用表決器 是誰不讓現場用表決器 還在雲的才會說為什麼不用
再說是不是違背憲法那是大法官的工作,有問題拿去釋憲,而不是一群局外人嘴上說說
誰不知道用表決器主席台就會被攻下 請管好你家綠委的腳才來問表決器
最喜歡要求大家遵守議事規範的民主進步黨怎麼會覺得合法的投票方式跟中國一樣?
taurus7104: 阿在委員會就沒討論,表決個鳥?
papaya4260: 因為綠管不住自己的腳想衝主席台啊
所以就說一日政治觀察員真的不要再拿奇怪的懶人包協助造謠了好嗎...
現在還在問舉手的不是剛關注就是雲,總不會是來帶風向的吧,不會吧?
好喔,照張這圖風電還有一半沒並聯,所以0.032%再一倍是0.064%,那就再問你一次,是補到了哪些電力缺口?
deer4475: 懶人包給別人快速入門,剩下的請自己去看然後自己選擇。你們覺得藍白是對的就繼續支持他們就好,反正我是不支持他們現在的這種做法。
然後這是我發的噗,我要怎麼罵怎麼講都是我的自由,你們也是。非常歡迎討論,但如果你要罵或靠邀,我就跟你們的態度走。
troll2769: 帶風向的這匿名噗很多,送給各位當社會觀察。
貼那麼偏的懶人包煽動完再說要自己選擇
怎麼不敢說這次遊戲規則全部照民進黨的規則
專案報告 公聽會 委員會 協商 等冷凍期 哪個沒做阿
不要說沒共識就是沒照規則走欸
綠營版本還跳過前面兩個就一起進委員會了也沒給你拒絕呢
我強調一下:
你要支持哪邊是你的自由,這裡只是一個告知不知道人有事件正在發生的噗。你不喜歡,想要開戰的歡迎留下你的任何意見。
黃國昌我唯一欣賞的點就是,不管他貼文有多少人罵他,他都不會封鎖也不會關閉留言,非常好。
eel1386: 不是,是藍白能你不能,講話也不能,不客氣。
再說另一件事,我們罵民進黨比你們小草罵台民黨還用力,不要太覺得意外。
藍白搞這種破事還吃得下去的人,基本上已經無能到底了
貼錯的就不要怕人講阿
苗說民主獨裁怎麼沒看你們討厭的國昌在表決前解釋民進黨版本又撤案支持民進黨版本
還是民進黨自己也亂提 不會吧不會吧
deer4475: 拜託,他們是突然全部撤掉其他版本剩下民進黨的版本,這在玩什麼誰不知道?
說沒討論的是不是這兩個月都沒看直播
不要吃了懶人包說沒討論就說沒討論欸
有沒有討論跟有沒有共識是兩回事不要說沒共識就是沒討論哦
ಠ_ಠ: 所以在玩什麼,說說看?藍白還可以解釋說因為綠的提案比較好,你綠的要怎麼解釋?
民進黨提案通過那麼多條很棒欸
看到藍綠白團結的畫面多美
deer4475: 阿不就開委員會,然後不給發言權?這叫討論喔?讚啦
提40次散會動議的是誰 當主席神隱的是誰 這叫想討論哦 讚啦
哦抱歉 想不到民進黨過了自己的提案之後自己說有異議
這我就看不懂了誰能解釋一下
這就要問民進黨了 認真起來自己的提案都反 想支持卻被阻止 ㄞ
我相信民進黨版本沒有擴權問題
現在在審民進黨的條文
也是民進黨:要還原 要討論
然後也是民進黨:議事人員作票
因為會輸我就亂寫提案? 那麼認真看待改革的民進黨不會這樣做吧
papaya4260: 你不知道民進黨有幾個法案是連藍白都贊成的?
好了好了,反正立法院外萬人以上的聚集都是被動員的,都是黨工。他們的意見都不是意見。
我就問,你們說的民進黨強過法案時,有那麼多人出來反對嗎? 如果沒有的話,那就表示大眾是認可的。
那現在出現這麼多人潮是為什麼?
答案這麼明顯,我應該不用多說什麼了。
總之,你們想支持就去,不會阻止。而我們反對方就支持我們的反對立場,其他觀望的人,不要急,多方看過之後再來思考好壞。
以上。
一例一休的時候可是直接派出拒馬包圍立法院長達一個多月
taurus7104: 勞基法問題可以說是民進黨的問題,我直接對我選區的民進黨立委表達過不滿。你有做到嗎?
mantis6437: 這是許多人努力的結果,要謝謝 g0v 的人們。
taurus7104: 那很好啊,有意見就去表達吧
第一我反對黨工跟動員這種用詞 大家明明就尊重現場
第二強過法案的時候國民黨底下有異議台上當沒聽到就能算沒人反對???
至少他們少數服從多數也沒像這次這樣玩
第三我想是大型九萬面試現場吧
第四答案很明顯執政黨發現魔法被拿來用了想拖延
第五反對方要貼造謠訊息就不要怕別人來
第六時間表跟表決過程的整理真的給推
以上
>我就問,你們說的民進黨強過法案時,有那麼多人出來反對嗎? 如果沒有的話,那就表示大眾是認可的。
不是要戰噗主立場,作為局外人建議噗主不要聽苗博雅說話,如果沒空自己查法條或看協商等記錄影片,就去看其他綠委的發言,我真的覺得民進黨會被苗博雅害死。
taurus7104: 一利一休罵多胸你要不要回頭看看
醫材上限罵多兇還不是硬幹
puppy8350: 苗正踩著民進黨墊高自己啊
只有綠粉看不清
troll4538: 我就是要講一例一休當時罵很兇,人也不比現在立院外面的就業遊覽會少,因為當時我也在現場,但原po卻說了「我就問,你們說的民進黨強過法案時,有那麼多人出來反對嗎? 如果沒有的話,那就表示大眾是認可的。」
國會改革再跑個今天一天都跑不完了
還有87相信懶人包說的當天不打架
就可能跑完後面的鐵路案嗎?
我相信噗主想讓旅人了解這次事件的立意是好的
但是如果方法是貼明顯有立場的懶人包或是貼一些單方面說詞最後還提前幫旅人下結論說你看對方獨裁
這種方法真的要再想想
puppy8350: 我有啦,我有看,我想說放他的比較快,看來選錯了 QQ
troll4538: 醫材上限我也記得,不過我不是從事相關行業所以只有稍微看新聞了解
taurus7104: 當年我也是反對方啦,資進黨我也罵過啦
taurus7104: 上限開完,低階的直接給你漲到上限
啊原來噗主是願意好好討論的,上面直接只留言造謠苗我道歉。
python7224: 希望大家也可以自行找資料了解,現在各種資訊,比當年318還亂 QQ
pasta1490: 很多人都會呀~但也很多人不會
deer4475: 大家都有自己的立場,無論如何,會自己查資料有自己的想法都是非常優秀的公民。繼續維持下去,我們可以讓台灣更好。
這幾天看到太多不查證的人了(有在跟各個討論串),導致現在看到苗就倒彈,真的對不起
我是覺得比起黃國昌繞那半套,苗和puma其實講得比較清楚的啦,不要抓不到人家的錯處就先貼別人造謠
mantis6437: 苗的錯誤太多不是抓不到錯誤
覺得苗有錯誤也可以提出來講啊
我覺得就是大家互相討論才有了解的空間
否則只是互相謾罵漸行漸遠而已
苗的問題是多數拆開每一句單看都對
但放一起就就不是事件不對就是時間不對
你如果要一句一句討論對或不對那就不可能輸
這就是苗最厲害的地方
那樓上大大是否舉其中一個例子讓大家瞭解一下
是甚麼事件不對或時間不對
否則我們也很難理解這麼抽象的概念
再來個228或是清鄉或是白色恐怖好了,
哪來那麼多意見啊!
才四成民意的還不閉嘴!
python7224: 黃當時直播的回應過了你們還是覺得苗對就對吧
我是說給還沒看苗的旅人聽的很抱歉沒有打算說服你我能力也有限
還蠻常看見的說法,說A不對,但是也不具體講出來到底哪裡不對,然後只會叫人去看B的直播
現在場內藍白都是支持民主進步黨的條文也讓他們陸續通過了
但民主進步黨反對自己的條文能不能解釋一下
所以兩兆風電到底補到誰的缺口啊?
賴品妤她們家的財務缺口嗎?
burger6889: 反過來說連B都沒看就對A照單全收也是蠻常見的
所以咩,才說乾脆把時間軸貼上來給大家一起對一下啊,說不定還有好心人幫你們對照出來,這麼多人關注
說句不好聽點的,圖卡就在那邊給人看,做出來是多怕對出來有問題?
真的那麼關心這件事情只靠圖卡就覺得了解全部的是不是也有問題
黃的直播我也看了,然後剛剛在我貼的連結中
苗又直播逐項回應了黃的直播講的內容,
所以我想知道她哪裡說錯這樣也是照單全收嗎XD
光一開始的兩兆、三讀就已經錯了的很離譜,你覺得後面有啥參考價值
苗第二次回應我也看了但我認為是苗不想下車
當然你覺得苗對我也尊重 這就立場問題沒有對錯
套用毒蘋果理論的話苗的造謠言論可以完全不用採納了。
mantis6437: 我覺得他們貼出來的東西也很片面,害我花時間去認真看會議記錄,然後就會發現...對,協商根本沒協商出什麼東西就送立法院"討論",但根據過去的幾次表決方式實際上也不給討論。
而且內容民進黨提出不少問題都沒有獲得解釋,然後會看到花蓮王讚美韓國瑜 lol
因為按照流程就是這樣走的阿 不光是這次 是N年來都一樣
deer4475: 流程是流程,但不給討論和意見陳述又是一回事,而無視法條版本爭議直接不合併送審查又是一件事。
協商根本沒協商出什麼東西就送立法院"討論"→協商跟有沒有共識是兩回事
沒共識就是表決 老柯最清楚了
這三個月他不能說不爽表決我看他都快憋死了
還好他們家的法案也過了不少
不給討論和意見陳述→
2017年勞基法
2019年5月公投法
2019年11月反滲透法
2021年總預算案
2022年國務機要費除罪化
突襲逕付二讀資深大前輩還給予肯定
大家都照柯總召的流程玩怎麼這次就不行
流程沒問題的話就別說沒討論都黑箱吧
何況這次連專案報告跟公聽會都開了
恩,所以這次換黃學柯建銘就可以嗎?
我以為他反黑箱的
這次多做了專案報告跟公聽會有一樣哦 不會這兩個月都在睡吧
一位立法院資深有30年經驗的大前輩
在2017年是怎麼跟大家說明的

Q1:最後版本會在出委員會,黨團協商時看到嗎?
A1:不會
「在立法院出委員會絕對不是終極版本,最後的版本是什麼?
最後版本是在表決那一剎那各黨提出的版本才是最後的版本」
Q2:法案還沒立就違憲怎麼辦?
A2:等法案通過後再釋憲
「要提釋憲也要等到法通過之後才能提,現在要釋什麼憲?」
懂了嗎? 1、不是黑箱 2、等法案立好再去釋憲 以上是有立法院30年經驗的 資深前輩經驗分享
你想罵他黑箱可以但他也不是黑箱 這點我就要幫老柯說話了
狗蔥演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他再怎麼演也沒差
重點是這些法案就是照著柯建銘的規則走的,沒道理民進黨國會過半的時候適用,現在就不適用
畢竟今天過的很多也是民進黨的版本 我舉雙手支持
除非你現在說民進黨自己黑箱過了自己的法案 應該不會吧
太陽花整場就是一個大秀場,狗蔥就是第一線演員之一,他不會演還有誰演
民進黨的版本,之前藍白不是說綠的沒提案?後面又變成卡在委員會,怎麼突然今天又迸出委員會了?
說一下我的總結,為什麼會覺得苗博雅不可信,文長。
17號已知苗丟出立院不打架,花東案跟國會改革法案就會三讀通過這個訊息。
17號的事不是當天的事,是好幾個月累積起來的事,先去看所有委員會國會改革審議還有黨團協商影片,瞭解藍白跟綠感情有多差,尤其綠委很針對黃國昌,黃國昌也不屑跟綠委講話,看完種種可以得到一個事實:藍白會竭盡全力過國會改革,而綠一定擋到死。
時間來到5/16協商,柯建銘提議藍白517排花東法案就好,放棄國會改革案,要硬排的話,517一定會有前所未有的大場面。
這時藍白知道綠517會鬧事了,傅崐萁不爽表示絕不妥協,一定先排國會改革案。同天現場韓國瑜有說,花東案等新任交通部長上任再說。
也是同天,自由時報上有報導傅崐萁的說明:517的國會改革案會提出一般民眾無刑責的版本。
就跳過專案報告跟公聽會直接進委員會阿 是不是沒在看阿
時間再來到517,藍白知道綠這天會做什麼,就提早排隊,之後發生插隊疑雲等等。實際上當天沒打算審花東法案,就審國會改革案,而且藍白也知道綠一定會做點什麼消耗時間。
接下來就是大家都知道的517立院事件。
苗博雅將國會改革案形容是立委不爽就可以關人。
有看各式議會紀錄的人應該知道,藍白沒有一個版本是直接給立委司法權可以”當場不爽就給人判刑”,要是有的話吳思瑤早就在會議室叫到全部人耳膜破掉,誰還能活著走出去?
立委是必須根據相關法律才可以送人去司法機關裁決。
再來苗博雅說5/17當天沒人事先知道藍白會丟什麼東西出來,只有藍白知道,並且要粉絲去跟反對她說法的人要藍白當天的議案,要不到就是反對者輸。
實際上當時現場每人都有一份,沒看是一回事,有給是事實,這個錄影都有錄到。
問題來了,修正動議都是當天提出不分黨派,各黨都不會事先放上立院官網,連綠黨的也沒有。
那除了現場立委們,有誰可以在網站上找到他們的修正動議?
最後2兆...就不用說了吧?當天根本沒打算審,因為藍白早就知道綠會擋,大家忙國會改革就夠了。
所以,「如果不打架,兩個法案就會三讀通過。」直接先少一個。
前幾天苗博雅還在自己的粉專留言信誓旦旦說藍白給的是全新版本,她不是說沒人看到?那她怎麼知道是全新?如果有看到,那一開始為什麼又說藍白什麼東西都沒給?
以上。
不想把作業給你抄 照規則就是17號當天送當天發 表決照排隊來
結果要吵成藍白版本沒公布 我才要說綠的也沒公布 因為三家同時出現在委員桌上 下次記得不要拿來踩了
bread206: 他們就拿黃國昌的論述出來講別人造謠吧,但資訊都查得到啊
5/16黃就說現在的版本是最高機密了
他自己講的ㄏㄏ
Q1:最後版本會在出委員會,黨團協商時看到嗎?
A1:不會
「在立法院出委員會絕對不是終極版本,最後的版本是什麼?
最後版本是在表決那一剎那各黨提出的版本才是最後的版本」
就說你們老柯前輩的話要聽
黃國昌對綠色很反感,至今沒當面跟苗博雅對質的原因,我猜的:很純粹就是不想理她。
pitaya3298: 老柯就是計畫條例提前
然後配合一條龍洗花蓮王要兩兆就能一直拖延了

講不贏,就貼一個美其名不理她
bread206: 你要看完,很清楚表明5/17不會審,韓國瑜都講了。
老柯才是想把條例提前的人 協商直播都有 不然文字稿也都躺在立院網站了
mantis6437: 看你就知道根本沒看過他們開會的樣子。
很顯然現在這些帳號在講不贏的時候
開始試圖用“啊以前議事都如何如何所以黃國昌破壞議事規則不予討論合理喔”來試圖合理化黃國昌的行為

果然開始利用資訊落差騙人了欸
不過別擔心 今天過了那麼多民進黨提案我想還是值得慶祝吧
綠營柯建銘做的時候大家都說沒問題啊
現在換國昌就突然說有問題
不就是綠能你不能?
只在乎輸贏而不在乎細節,不會自己找第一手資料查證的人被苗騙也是剛好而已,就不多說了。
知道是柯能你不能之後變成哦原來黃都在演 這邏輯真的值得表揚
pamelo5229: 2021的總預算案藍白黃都有異議 只是綠的聽不見
老柯的協商要聽 是他想提前的
說不要提前的是藍白 而且確認當天不會討論 要等新任交通部長上任OK?
今天花一整天都解決不了國會改革
可以請你問阿苗
你種腦袋敢在那邊講當天不打架
後面的看鐵路案就審完了啊笑死哈哈
笑死,柯建銘自己用總召權力把議程變更的,變成藍白想過
怎麼不去問問柯建銘為什麼要用阿苗那張嘴裡的兩兆案去換不進行國會改革啊?
想提前再洗別人要坑錢
神是你鬼也是你 有沒有那麼爽阿
不要再自己提花東案的丟臉了啦
阿苗自己都只敢死龜縮在國會改革案了笑死
苗民要想清楚耶,不讓老柯提前通過兩兆案,就要國會改革了吶
有沒有想過老柯為什麼會嚇到雙手奉上兩兆案啊?
不要上苗兩兆的白癡車啊
不然你先在去立院前專心一直喊兩兆
看會不會自己人白眼哈哈哈
crane6916: 早上到傍晚才過5條 效率如此之高
在那變篤定如果不打架
當天後面的的鐵路案就已經審完
苗二兆是還會幾倍時間加速魔法啊
一直喊秘書長忘記清點人數結果自己人還到處跑來跑去累死議事人員
對啊幫忙解釋今天都衝不完國會改革
憑甚麼篤定當天就可以衝完鐵路啊?
還不算你兩兆危言聳聽
無視朝野早有共識還有之後
還要協商好多的事實喔
阿苗好希望交通部長一點屁用都沒有
協商是跟垃圾一樣的東西對不對好棒
因為正常人都知道好好查證再討論
不要拿個騙人懶人包就傳啊傳啊傳
被兩兆騙到死都還在瞎挺喔
這影片是朝野協商、逐字看起來也是朝野協商紀錄
5/17是二審
二讀表決混亂的時候也能提協商好嗎
你看17號協商了幾次到傍晚才開始
沒時間看直播要說QQ
對阿 噗主的時間軸都貼了被攻城戰還有協商拖到了快六點才開始
另外修正動議是用來修細節不是提新版本的
他指的最終版本是指三審過的吧
crane6916: 不過協商跟不准散會之術就明說只討論跟表決前三案
不管是議事人員沒撤下來還是其他理由就是不會討論
不然鐵路案原本是朝野早有相當共識
後面也有很多機會不斷協商調改的案子
就是被懶人包渲染成國庫通私庫的惡法
所以才說造謠懶人包有多可惡
bread206: 對委員來說最終版本就是當天躺在桌上那本
對民眾來說就是等二讀完確認版議事人員就會上傳
理想上三黨原本只要好好坐下看各版本討論誰的好配合表決器就能順利結束
bread206: 我還想問你為什麼苗博雅亂講話是你來幫他澄清的咧
如果你想提前知道躺在委員桌上的那本內容請洽你們區域立委麻煩新增規則
大家都要提前上傳 不准再改
審核那本裡各黨版本就是他們的工作
沒有當天收到看不完的問題
黃80個版本都看完了沒理由綠的都看不完
重點這是各黨都有意願推動的法案
為什麼會被洗成圖利少數人的惡法
真的很過分欸兩兆
有人能解釋"個人有前項情形者是指個人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以罰款"是什麼意思嗎?我少看公文還在想「有前項情形者」是指「政府機關人員的個人」還是指「立法委員調資料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時的情況」?
反正就看啊,他媽柯建銘現在把阿苗嘴裡的兩兆案提前了是吧?
也就是說如果這兩兆過了,然後就這麼巧,國會改革沒過,是不是就表示這兩兆也讓民進黨分去了?
(我當然知道兩兆絕大部份都是國家級建設,就問民進黨污名化成這樣到時候敢不敢吞)
plum2209:
國民黨翁曉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版本 p4
閱讀理解,讀前後文
前文: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
【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後文:
【公務人員、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有前項情形者,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
【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前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
【向立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重點1:什麼情況會被罰?
【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
重點2:誰會被罰?
【公務人員、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
重點3:【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罰到你說出來/立法院院會滿意為止,罰一次沒成功就罰第二三四五次。
重點4:【向立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不管你住哪,你被罰了有意見都要去台北的行政法院。
不然台灣有高雄的立法院、綠島的立法院嗎w
順帶一提48條(上面那個)
二讀過了喔
接下來三讀只有修錯字或確認跟憲法、其他法律有沒有牴觸(衝突/無效)而已
跟通過差不了多遠了
bread206: 黃國昌從以前開始到現在罵柯建銘的理由一直都不是黑箱,而是地下院長我行我素的行為
tea1893: 扯什麼獨裁,之前8年的民進黨立委是有看你平民不爽就直接把你叫去立法院罰站然後抓去關的權力ㄋㄧ
連獨裁是什麼都搞不懂,真不知道你是過太爽還是踩裁縫車踩到腦子都壞了欸
taurus7104: 然後現在黃國昌做的比他之前罵得更嚴重,還推一個濫權、定義不清,甚至侵犯人民權力的惡法
用小草的說法,黃能我不能?
mantis6437: 看不懂的是寫給你看懶人包的苗博雅,藐視國會針對的一直都是備詢說謊的官員,下判決也是司法單位
遇到社維法造謠罰300萬可以說反正不做虧心事就不怕,怎麼罰不到真正平民老百姓的又變成侵犯人民權利?
回給你前面人家整理好的內容
國民黨翁曉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版本 p4
閱讀理解,讀前後文
前文: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
【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後文:
【公務人員、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有前項情形者,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
【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前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
【向立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taurus7104:
重點1:什麼情況會被罰?
【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
重點2:誰會被罰?
【公務人員、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
重點3:【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罰到你說出來/立法院院會滿意為止,罰一次沒成功就罰第二三四五次。
重點4:【向立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不管你住哪,你被罰了有意見都要去台北的行政法院。
不然台灣有高雄的立法院、綠島的立法院嗎w
昨天晚上通過的大部分都是民進黨的版本吧?
拿國民黨的出來講有什麼用?
taurus7104:
【公務人員、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請問這是您口中的說謊官員嗎
troll2769: 不要再造謠了喔,已經有人去查過之前民進黨版本的內容了
除了少部分沒爭議的條有複製早期民進黨寫的條文之外,九成都是黃國昌這次自己新創的
而這次爭議最大,含義不清的幾條法條也都是黃國昌自創
查證者甚至打去國民黨立委服務處詢問,得到“反質詢”是第一次出現的法律概念,而“虛偽陳述”的範圍也是黃國昌自己填上去的
taurus7104: 什麼叫罰不到真正的平民,張忠謀是不是平民?劉德音是不是平民?
這個法案出來,平不平民就是這群大立委說了算,不是法院耶
要是覺得我違反社維法,還要去法院告我,現在他們可以直接說你藐視國會,然後不經過法院在立法院設刑堂欸
換民進黨敢這樣搞不用藍白啦,直接被支持者先弄死了…笑死
taurus7104: 法律定義上個人=自然人
不客氣
(自然人是什麼還需要解釋的話,請google)
所以只有藍白這邊只有黃的論述嗎?
還有苗以外他人的討論呢?
感覺好狹隘,就一直重復。
藐視國會一直都是針對質詢部分,質詢本來就只針對政府官員。
48條前後是立法院聽證調查權
釋字第585號解釋 - 憲法法庭網站大法官釋憲就說了「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法條就只是照釋字重寫一次,質疑的才是毀憲好嗎。
看懶人包連質詢跟聽證會分不清的在那邊亂扯一通
pamelo5229:
回給你前面人家整理好的內容
國民黨翁曉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版本 p4
閱讀理解,讀前後文
前文: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
【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後文:
【公務人員、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有前項情形者,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
【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前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
【向立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重點1:什麼情況會被罰?
【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
重點2:誰會被罰?
【公務人員、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
重點3:【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罰到你說出來/立法院院會滿意為止,罰一次沒成功就罰第二三四五次。
重點4:【向立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不管你住哪,你被罰了有意見都要去台北的行政法院。
不然台灣有高雄的立法院、綠島的立法院嗎w
另外,既然你貼了釋字585
那我幫您複習一下釋字585內寫了什麼好了
“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項,並非毫無限制。
除所欲調查之事項必須與其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有重大關聯者外,凡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即非立法院所得調查之事物範圍〉。
又如行政首長依其行政權固有之權能,〈對於可能影響或干預行政部門有效運作之資訊,均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乃屬行政權本質所具有之行政特權。
立法院行使調查權如涉及此類事項,即應予以適當之尊重。如於具體案件,就所調查事項是否屬於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或行政特權之範疇,或就屬於行政特權之資訊應否接受調查或公開而有爭執時,〈立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宜循合理之途徑協商解決,或以法律明定相關要件與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解決之〉。"

建議回去跟你家國昌大大講一下
看釋字看法條要看全,不要只抽出一兩個字騙底下的粉絲啦
mantis6437: 你跳針重貼也不會變得更有立場啦。
1.釋字585: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
2. 一樣釋字585: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
3.同第一點: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
4. 你被叫去立法院聽證會,作偽證被罰。案件發生地跟執行機關都在台北,管轄權本來就是台北法院,跳針這個你是連法院有管轄權的分別都不知道嗎?
mantis6437: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
解釋文一開頭就說有調查權了,你跳針後面限制的部分也不會改變立法院有調查權這件事好嗎。
pamelo5229: 我幫你翻譯一下,釋字585號說
你要向公務單位調查資料,有以下幾點前提
1.除非與立法院要質詢的內容有重大關聯,立法院才可以調閱
2.行政首長認為今天你調閱的資料會有害於行政運作,可以不公開
3.如果兩方都有意見,必須經由協商雙方妥協,或者法律明定要件程序,由司法機關審理後決定是否可以公布
===
但1.今天通過的法案版本有限縮立委調閱權限必須在跟質詢內容有重大關聯嗎?有明定重大關聯的範圍嗎
沒有,立委想調什麼都可以
2.即便事關重大,行政首長有拒絕公開的權力嗎?
沒有,它只有寫你不公開你就去關
3.上面寫了由法院審理是否公開 卻被改成不公開就進去關 什麼道理 而這還是對於公務機關的要求 對民眾權益干涉勢必要更嚴苛
mantis6437: 45、46條原本就限縮在議案
怎麼會覺得47條就可以超出上面兩條的範圍阿
再來
它上面確實寫了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本院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應予補充。
但它同時也寫
惟其程序,如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方法所應遵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
===
你立這條法只講自己可以做甚麼
卻沒寫調查範圍、也沒寫調查方法,對人民的裁罰逾越比例原則,連司法救濟程序都要別人跑台北立法院,當別人都沒看過釋字沒看過法律,不知道法律該怎麼寫嗎
mantis6437:

連現行條文長怎樣都沒看過是不是
mantis6437: 你走救濟程序不想去台北要修的是行政訴訟法好嗎,不同的東西混在一起亂講一通
pamelo5229:
前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立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直接寫在這裡了不謝
法律這種東西,沒有明文規定依普通法,明文規定的依其規定
上面直接寫叫你去台北你就得去,這不是刑事訴訟法的問題
mantis6437: 行政罰怎麼會是刑事訴訟法管呢?
行政刑事不分?
就算依行政訴訟法一樣是在立法院所在地阿,要不要看清楚點
troll4538: 上面有天真的小孩喊說去修刑訴就可以不要跑台北法院
我這在告訴他刑訴修了也沒用
黃國昌寫死了叫你天天跑台北就天天跑台北
請先叫黃國昌改法案。
mantis6437: 笑死法盲,裝法律人
一直扯刑事訴訟到底,行政法院管轄不是用刑事訴訟法好嗎
哪有法條這樣寫的,立委想叫誰就叫誰
不配合就直接罰到你怕(政府行政人員還有經過國家考試才有資格對你裁罰,立委沒有欸)
釋字585跟你說你要做你要有法院認真要限縮問政內容要明確程序救濟手段
你只看到你可以隨便罰,其它行政罰還有比例原則呢
新法有嗎?一次十萬罰到你交機密到底哪裡符合比例原則了
罰緩一直都是行政法院走事後救濟
先去念點基本法理再來好嗎
troll4538: 叫人改刑事訴訟不是您嗎?
我就不懂了我回應你你幹嘛跳腳
我也不懂你幹嘛不提行政訴訟法
mantis6437: 人家一直講行政訴訟::只有你講刑事訴訟"""""
troll4538: 所以事實就是
立法委員想要叫人民交資料就叫人民交資料,要人民吐機密就吐機密
不服就由一群連公職考試都沒有過的立委隨意對你開罰,還可以連續罰到你破產
最後你還得拼命跑台北地院去抗議立委亂來
沒錯啊
範圍限定在特定議案 45條
連現行法條都沒看過的還好意思帶瘋像?
mantis6437: 謝謝你證明你根本沒看過現行條文
我早就貼過一次了
不敢貼,貼不出來就直說
45條文稱立院設委員會,委員會底下設調查小組就可以任意調閱人民資料
配合48條
你不交資料就是十萬十萬地罰到你交出機密資料,45條有提到人民得拒絕提供的特殊狀況嗎?沒有它就只是普通說了你要設調查小組喔,你不交料給調查小組還是只能等立委開罰然後天天跑法院
一堆人都在質疑
假如院會想個理由,突然哪天要調查台積電美國設廠的必要性,設了個調查小組,然後要求台積電交出3奈米製成資訊
台積電可以不交嗎?
還是要等這群連投個法案都不看比例原則都不懂的法盲立委十萬十萬的亂罰,再天天跑法院去打官司
mantis6437: 他們不是法盲啦,他們根本就有目的性這樣亂搞的
黃先生的法案說:是,沒錯
我叫你交你就得交,記得我會連續罰喔,就看你什麼時候受不了跑台北法院的生活乖乖聽話交出我要的東西
kimchi8819: 也是後,法學雙博士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寫的法案執行下去可以迫害企業迫害人民才對?所以就是故意不寫民眾拒絕的條件嘛
難怪外資要出逃
mantis好慘以為撿到槍結果是法盲
看到個人兩個字就急著上車跟無限上綱
其他人貼的釋字看不懂 法條本身前後文看不懂還能跳針成這樣真的奇才
mantis6437: 打岔一下,如果真的三讀通過,我想綠黨會申請釋憲,同時申請暫時停止適用法律,關於明顯未按比例原則以及其他違憲的地方,大法官自會判斷然後宣布無效,應該還不用太擔心。
先說我不是藍粉、小草,也不是昌粉,我是苗黑,只是說點什麼可能性讓你稍微安心一下。
而且我自己推測,此法目的主要不是騷擾民眾,而是打算調查目前已知該被調查卻一直遭到放置的弊案,弊案藍綠都有,可以互查。
弊案相關個人如果毫無罰鍰那絕對不會有人配合,問題就在於配套法律以及比例原則尚有缺失。
puppy8350: 沒事我看得出來誰在強辭奪理用半套法律試圖合理化漏洞,也看得出誰在認真講話
我有疑慮的不是立法用意
而是這個版本除了法條用字定義空洞可以羅織罪名外,還有整套法案只強調立院權力,人民卻完全缺乏救濟手段的部份。
雖然就我所知大法官不可能讓這麼簡陋且權力不對等的法案通過,但實在看不下去部分人衝進來只丟了“去看45條”、“釋字說可以”之類言詞就隨便誤人子弟騙大家法案沒問題的行為
mantis6437: 謝謝,我可以看懂你說的,也同意你很多疑慮,因爲罰鍰罰到對方配合確實很狠。
不過我也不排除...他們可能已經對弊案某個相關有錢個人有點頭緒了,才會知道有些人不重罰就是會擺爛、賠點小錢當消災,之後弊案立院依舊無法推動司法機關去調查。
puppy8350: 即便是為了處理特定案件,立法也不能只為處理單一案件而訂立、只考慮該案情況,畢竟是未來要一體適用的。
而且就算他們真的想要處理某件特殊案件好了,訂一個文意不清,沒有寫例外條款,也沒有給人民拒絕保障,碰上只能被動被罰再況日廢時地跑法院(然後裁罰還無上限)的法案,到時候害到的絕不會只有他們想處理的對象,而是普羅大眾。
mantis6437: 往上爬文就能看到的東西叫別人不敢貼喔笑死
kimchi8819: 真的但我們不澄清又一堆沒學過法的人會被他們騙
mantis6437: 瞭解,我還是覺得他們心中已經有要查的目標,不然不會那麼用力推。
我認同這個法案有在野黨分掉執政黨權力來避免專權的好處,但確實在維護民眾安好的部份要再議。
puppy8350: 有人猜是想查案,也有人猜這是花蓮王想在520前給中國獻禮,各種說法都有
但我是覺得猜測目的沒什麼意義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法條不完善,即便真是想要查案,搞一個缺陷多到後續會影響國家正常運作的法案根本搬石頭砸腳。
troll4538: mantis就一直幻想自己大法官 是不是公民老師時常請假不想讓其他人好好上課
mantis6437: ...花蓮王獻禮
猜測目的,對我來說比較方便判斷法條存在有沒有意義,當然有多種可能性,那就多方猜測,比較不會被媒體帶風向。
不會媒體說啊這個是因為怎樣所以怎樣,我就信了。
puppy8350: 我只看法案不猜實質原因,畢竟沒有事證猜再多也只是自己想
法案有重大漏洞會央及眾人我就反對
只是困惑黃國昌怎麼會寫出這種東西,他不是法學雙博士嗎

只有官員會被罰,而且都要經過調查,有證據之後才會定罪
又來了偷偷說真的是很適合不明帳號造謠欸
48條
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得經立法院院會之決議,將其移送監察院依法提出糾正、糾舉或彈劾。
【公務人員、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有前項情形者,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
前項罰鍰處分,受處分者如有不服,得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向立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重點1:什麼情況會被罰?
【於立法院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者】
重點2:誰會被罰?
【公務人員、法人、人民團體或個人】
重點3:【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罰到你說出來/立法院院會滿意為止,罰一次沒成功就罰第二三四五次。
重點4:【向立法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不管你住哪,你被罰了有意見都要去台北的行政法院。
不然台灣有高雄的立法院、綠島的立法院嗎w
人民會不會被罰?
會,只要你五日內沒有把立委要的資料送進調查小組,那群沒有經過任何公職考試的人就可以直接對你開罰不需經過法院,你不交資料?繼續罰,罰到你交
沒有例外條款,無論今天資料是不是你公司的重要機密,會不會導致外洩,你不交就準備一條一條加上去罰到破產,不然就天天跑台北行政法院花一堆錢和時間,工作不用做了公司不用開了
直接餓死
一般人跟企業法人是要怎麼去國會被立委質詢
我又沒有要當官或選立委
deer4475: 45條有寫,只要立法院設立調查小組就可以要求調閱資料
調閱對象包含48條 公務人員、法人、人民團體以及個人
前段說公務人員拒絕提供要送監察院糾正揪舉彈劾
後段表示立法院可以直接無上限重複裁罰你直到你聽話,你不想交只能不斷打行政訴訟。
會不會不是用想的,是法條寫的。
在那邊預設立場一定會被亂罰 還是你先預設自己一定會說謊
就說了你看到個人兩個字就一直高潮 法條是這樣解讀的哦
你最愛的48條開頭就寫了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是文盲還是看不見 重點有你這樣畫的難怪公民都不及格
mantis6437: 從我看他們審議的樣子,綠委針對黃國昌沒有在客氣的,每次態度都很差,然後黃國昌也巴不得用鼻孔看綠營立委的樣子來猜測的話...
不排除有私仇,盛怒之下黃國昌下筆如神,當然我亂講的,實情是我也不知道。
畢竟在座大家沒有一個是黃國昌本人,沒人知道他在想什麼。
法律這種東西不是“我想他們不會亂用”,而是一開始就應該衡量比例原則、權力是否對等、人民救濟手段是否合理
寫一個漏洞百出連例外和拒絕權都沒有的東西說要規範全國人民
我以為這是中國才會發生的事
有的人是不是不知道,法條是要想盡辦法寫成不會被亂用,而不是假設上面的人不會亂用耶?

萬一被亂用了你救不回來耶
60%無視40%民意???
投票結果60% > 40% 就是黑箱???
真的是綠能你不能耶!
deer4475:
法律有分項次,你誤讀第48條了。
你講的是48條第一項規範公職人員部份
影響到人民權利的是48條第二項,這兩項是分別成立的
看法條不能這樣看,並不是第一項和第二項通通成立才會裁罰
而是第一項寫罰公職的部分
第二項罰普通人的部分
otter3211: 沒事,看起來最大的誤會是上面那位清純的小鹿不懂法律的寫法
連法院要傳喚你到案說明都要有理由
整天幻想不用理由或捏造理由就找你去
你是不是關係人員又很怕自己說謊阿 沒人逼你說謊哦
otter3211: 預設別人亂用的是你們欸 有問題去提釋憲阿
資深大前輩柯建銘都說過了怎麼不聽
望)法條看懂了後
好,那我再講一次可能發生的濫用案例避免被洗掉
今天我是藍委,我就暴力提案要調查台積電美國設廠的必要性,理由有了,設了個調查小組,然後要求台積電交出3奈米製成資訊轉頭交給中國
反正我交出去你們也沒證據
法案裡台積電沒有不交以外的選項
不然就是台積電就準備天天跑台北打官司
除此之外,這項法條適用任何來台的外資公司
我想問有人知道立院調查權是可以自己開案偵辦,還是需要是司法機關已經立案的,立院才可以去調閱卷宗然後找相關人員來詢問的嗎?
puppy8350: 看法條應該是立法院內部自己選調查小組調查
雖然我是不知道他們沒有受過相關訓練有沒有辦法執行得來,還是又跟平常質詢時一樣天南地北牛頭不對馬嘴
就是看的懂才知道不會找一般民眾阿
除非大法官mantis不是一般民眾
我很好奇mantis到底做了甚麼還會想讓過半的立委處罰你
mantis6437: 謝謝,想起似乎是立院會有檢察官入駐。
puppy8350: 剛剛我回去查了一下,調查小組成員組成方式寫在46-1項
是由立法委員組成的沒錯
mantis6437: 謝謝
可能真的要等釋憲了,因為一切按流程跑,法案一定會過,如果有按流程的話啦...
那麼恐慌結果連自己都不知道要怎麼被叫去國會
拜託可以的話舉出幾件事就好
不然等你變成值得發公文找去咖時再恐慌吧
不過看不懂條文可能也沒機會QQ
如果真的很多條被宣布無效,就會丟三落四變成一條很殘破而無法實行的法律...那這時它的存在就沒有意義。
如果能有更緩和的權力分化方法,就希望各黨可以坐下來研議,不要吵架,看他們會議紀錄真的很痛苦,嗯嗯阿阿不知所云的情緒字眼很多。
先不提插嘴 柯吳二人嗯嗯啊阿一下幹古一下黃國昌但又都不說法案重點
最後講到超時還想繼續浪費大家時間真的聽的很痛苦
deer4475: 還有為了麥克風的事吵了好幾頁的架,看影片更明顯,上一秒還談笑風生,下一秒開口罵人,罵一罵握手言和,言和後又突然翻臉,到底在做什麼。
我就想說...為什麼很多立委看起來情緒很不穩定的樣子?原來平常工作就是處在這種環境。
想不到吧 這就是平常你沒看過的但又寫實的民主 但這都是流程的一環
台灣查核事實中心
近日網路流傳圖卡,宣稱17日院會如果沒打架的話,就會通過擴權的國會改革法案及2兆花東交通建設立法。檢視討論事項,與花東建設有關的議案為第7案《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第8案《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網傳的《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並不在17日、21日議程中。
「花東快」法案中明訂預算上限為2500億;「環島高鐵」、「國道東延」並未訂出預算,但交通部曾評估「國道東延」約花費8000億。網傳兩兆法案說法,其實是來自民進黨對三個法案的花費估算。
大家對於明天封鎖軍演有什麼高見嗎?建議入伍實質保護台灣
剛剛出來的第50條之2規定「要主席同意才能請律師」
有人能解釋一下嗎?
沒什麼好解釋的
就是警察找你問話時你還可以請律師
但國會找你問話時你不准找
至於人權...?
前面亂寫外加無視人權的法條還少嗎
聽證會的本質在國外性質就類似法院作證
果然讓子彈飛後再回來看這串只能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