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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week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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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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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茶🍵
3 weeks ago
藐視國會罪,其實是偽證罪的概念,這個是在法院才會用。

1.檢察官法官律師有法律專業,問問題,不會亂問,就算有(總是有奇葩),也不會太多。

2.重點是,法庭是一個比較沒那麼政治化的場合,可以就事論事,問問題也會為了釐清事實真相去問。

3.而且訊問證人,被告(被問的人)可以保持沈默,反而是法官檢察官律師(問問題的人)要遵守交互詰問規則。

可是在立法院就不一樣了,立法院本身就是高度政治化的場合,哪個立法委員不是在追求自己的政治利益的,你告訴我。
綠茶🍵
3 weeks ago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立法委員問問題,就不會是就事論事的問,都有目的性,像巧芯、羅智強,他們就會問一些無厘頭的問題,回去比較好剪片衝流量,像黃國昌,他哪次不是把自己當成包青天,用連連看大法,把官員當被告在問?

問答,立法委員問問題,官員/民眾回答,
立法委員要求官員不講假話,不然有刑事責任,
那立法委員問假問題呢?要不要處罰呢?
綠茶🍵
3 weeks ago
苗博雅:「等一下會有很多人告訴你『有通過民進黨的版本啊、不是在討論了嗎』。5/17才提的條文,討論是發言三分鐘後舉手表決停止討論,他們沒有意見的才通過少數黨的

真正的國會改革是委員會中心主義、不能有超過三分之一的條文保留,這是2016年黃國昌講的

現在看到的修法過程是多少%保留?百分之百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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