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間也不清點人數,也不上前台說明任何意見,仗著多數的狀態這民主很不健康
但站在院會裡的都是民眾選出來的,這個民意真令人不舒服
說這種感覺有點意氣用事的話對伊翁有點抱歉
但我想等等很快就會有人過來洗地的吧......
有興趣可以去看苗博雅的直播,都講得蠻清楚的,還直接戳破黃國昌
一開始我是覺得想說人都有想法,所以我是對藍白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
但是弄到現在,我其實開始感覺我已經開始受夠藍白了......

我很好奇....
如果這法案真的這麼讚,我還不趕快記名投票秀出我的名字,國眾黨在怕什麼
如果是指點名投票的話,點名投票是指,議事人員會喊一個委員的名字,然後當事委員喊有,然後說自己贊成還是反對,然後依序點完在場100多個委員,這樣說完後,不知道有沒有解答伊翁的疑惑?
a7701359: 通過的那些都是大家都沒有意見或是國眾黨沒有提意見的,這些本來就會通過的沒問題吧?
如果是指表決器投票的話,則是議事攻防上的問題,由於國民黨和民眾黨正在主席台上卡位,如果回位置按表決,民進黨會直接衝上主席台癱瘓院會,這是他們今天的主要目標之一。
所以就採取國民黨和民眾黨可以持續在主席台上卡位的舉手表決。
點名表決的話,則是因為投票時間過久,會比議事人員唸條文的時間還久,達到民進黨拖延院會的目的,所以拒絕。
要是前8年DPP完全執政時這樣搞,黃國昌早就罵到嗓子都破了
肥皂Soap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其實現在已經不是說明法案的問題,而是議事攻防的問題。
民進黨是擺明沒有要讓這法案過,所以上台也沒有注重在對法條的看法,而是講好講滿,能拖多少時間是多少。
而國民黨和民眾黨則是想讓這法案過,既然知道民進黨只是想拖延時間、癱瘓院會,所以每次讓一個人發言完後便提議停止發言,試圖加速議事程序。
肥皂Soap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然後其實是個人的一點小看法,我自己認為舉手表決比表決器表決還要更公正一些。
因為舉手表決一定不會發生代投問題。
但是因為畫面複雜,議事人員是有可能算錯的。(已發生過)
要澄清一下舉手是記名啦QQ 不記名的定義是不知道誰投票不知道投給誰
舉手一看就你知道你投誰怎麼可能是不記名
上頭的人有勝負心不見得是好事就是了
肥皂Soap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我這麼做不是想抹黑還怎樣,但我現在完全不敢只看單一訊息,因為這種故意誤導的訊息都傳很快。
再一次抱歉不是覺得伊翁想故意誤導別人,主要是這種誤導訊息真的看過很多,以為伊翁是不是接收了這種不實資訊。
リンカ☆艦これ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不過也證實這些是議事人員來來回回一個一個點出來的 謝謝也辛苦他們了
リンカ☆艦これ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還有一位直播畫面很少帶到但非常辛苦的議事人員
他在週五念了80次幾乎一樣的一條修正條文 國小起立念課文都沒那麼狠
我都怕他做夢會夢到那條條文
辛苦議事人員了,上次唸太多又臭又長,昏倒只能終止議事
kkww:
各有利弊阿,表決器都可以出現人在對岸,隔空投票的情況。
如果有問題他們會提重複表決 但已經是當下相對有效率的辦法
リンカ☆艦これ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我也贊成表決器啊
一次1分鐘+唱讀法條+重複表決1分鐘
3分多鐘就能一條多好
但你看現場的狀況你用表決器肯定變成折返跑的趣味競賽
yusakuro:
如果民進黨可以白紙黑字保證不會衝上主席台,我相信國民黨應該不想一直站在主席台。
他們一群人在那邊都是站著,可能還會需要站到12點,如果可以我相信他們會想坐在舒服的國會椅上。
yugi7345: 為何不敢留名...這種民意...
而且還有人說"過去民進黨不也這樣"
我就想問那你們選國民黨的目的是什麼?
既然兩黨都一樣的話...
要不信任國民黨我也尊重 我也不喜歡
但今天如果民進黨真心想用表決器的話國民黨絕對不會反對
說個不太好聽的決定舉手表決是民進黨的行為決定的
我知道為什麼伊翁會覺得舉手表決是不記名了,林淑芬一上台就在斥責韓國瑜用不記名表決。
我倒是很……很討厭這種都是誰的錯這種話呢……
如要再要講什麼其他的話,我只能說大概機率不會有什麼結果
恕我不討論
可以想想為什麼民進黨不想表決器表決反而要提議點名表決 我想就會有答案了
那為什麼國民黨民眾黨不好好討論就好?這樣民進黨就不會上主席台了
有討論啊 直播紀錄都有
但有沒有共識是另一回事 流程上沒共識就是表決
這就是文字遊戲了 不記名投票的定義是你不知道誰投票投給誰
反過來就是記名 你要說舉手會不知道誰投誰不可能吧
你最多說你沒時間把名子一個個寫下來 但直播紀錄都留著有如果你有心你也可以自己紀錄
初步看下來裡面蠻多條文有問題的欸
慢慢來一條一條揪錯不好嗎,為什麼要趕時間舉手投票
那你要問議事人員啊又不是我點的
有問題他們也會有重複表決不用擔心
リンカ☆艦これ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照規定清點人數通常只會有一次
但人進進出出一直有人中離 後面配合民進黨一直重新清點我相信你們也看到了
現場議事人員都忙翻了挑這個出來臭的又不是我 好了啦
墨冰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直播影片紀錄與議事書面紀錄是不一樣的
舉手表決在議事紀錄上只會呈現幾票支持與幾票反對,現在是一個SNS被演算法控制、媒體因為資金短缺而依靠大量業配的時代。
這些影片紀錄要如何有效的被後來人與團體來檢視應該負責的是誰?
程序的部份我的疑惑是
一讀為什麼本來該在委員會討論的條文,委員會完全沒有運作直接塞一堆各版本的進來
二讀前完全沒有把實際表決版本公布,二讀當下才把要闖關的版本放出來,甚至立院當時都查不到
然後現在確實公布了,但對那些一看就知道會有問題的條文,卻完全沒有討論的意思...
我不知道非法律專業的人看起來是什麼感覺啦,但就我看下來,條文定義不清,質詢者權限超過立法院原本賦予的職缺,問題蠻大的欸
我已經想到好幾個可以利用這些新權力來圖利貪瀆的方式了
根本沒人怪議事人員
舉手數目跟人數對不上
然後按表決器是記名,而且是歷史紀錄
我不清楚國眾兩黨對此法案如此推崇為何不想讓後人知道
肥皂Soap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tina610212002:
如果民進黨可以白紙黑字保證不衝上主席台,國民黨願意下去表決器表決,我記得國民黨有在直播上這樣說過。
如果你想看折返跑或趣味競賽就明說
有看直播都知道舉手表決是沒辦法的選擇哦
今天想搶主席台的進攻方是民進黨防守方是國民黨
要說不信任國民黨可以但這是兩件事
舉手投票應該沒有記名吧

目前舉手投票已知的問題有
1.投票總數>實際立委到場人數
2.藍委滑手機沒舉手也被計數
如果是記名投票這些應該都不會發生吧?
其實有記名的話也方便民眾知道,今日誰沒進議會但有到投票,以前新聞會報誰沒到場但有投票,這樣就很方便抓作票了
但現在這樣...算是有記名嗎?
你這邊的沒有記名只是名子沒寫下來 但就定義上他不能算不記名
中華民國立法委員是「代議士」
他們是民選立委,需要對每一個選民,無論是區域立委還是拿政黨票的不分區立委,其職責本分都是要給這個國家有投票權的選民一個交代。
舉手表決不記名再往後的歷史做書面調查時就會出問題,更甚者是明知該法違憲為了規避司法審查所以便宜行事。
今天利用動議不斷急就章新增與修改條文,倉促做了決定、被他黨立委詢問聯自己表決通過了什麼都講不出來的立委是哪些人?
「規則可以這樣做」不代表「必須這樣做」,更何況只是玩弄規則敷衍行事。選擇對自己有利的地方不停辯駁,駁斥不了就開始擺爛這點倒是支持者與該黨如出一轍。
竟然拿民進黨曾經的提案來對付民進黨。
為什麼要衝上主席台阻止議會?
因為這個黃傅新法案完全沒給大家看過
黃前一天晚上被訪問還說是最高機密
隔天桌上一疊厚厚的法案不是黃傅新法案
影片顯示晚上快7點才由議事人員發給立委
立院網站也沒有
國民黨媒體群組還是晚上9點才看到
葛如鈞被問立院沒看到此法案,他還說他的雲端有
所以我就問:這麼機密的東西幹嘛這麼急著通過?
人民看不到又急著過是什麼很厲害的東西?
反過來說民進黨也沒給人看過啊
不過這也是假議題 因為當天三黨版本都會放在委員桌上
如果是拿來踩不翻開看一下不知道也是情有可原
我還是認為有黑箱
而有沒有黑箱跟部份修正被通過並無關係
最大問題是它整部法律並未經過完整討論
正如我上面講的,立法委員利用這條法律獲取行政權和司法權的部分並沒有修正
限縮被質詢人權力時也沒有提出限縮質詢內容的相對權力限制
magister1234: 當天早上才出來有比較好嗎www
當初就連服貿都放在立院官網上多久了
你當天突然丟出來當天就要過,前一天誰都沒看過,完全沒經過委員會協商,內容還有問題完全不給商議空間
這不好欸
這是要架空委員會,以後黃帝當天丟法案,當天就要過,大家都不准研究反正直接通過的意思嗎
darktatto: 流程上就是當天版本當天出啊 這有甚麼問題
何況藍白真的把你80份都看完了結果綠委們都不看就喊不知道表決甚麼
最後還過了綠委們的提案這不是三黨能團結的證明嗎 多好

你那是沒協商,不是協商不出結論好不好
藍委都可以一次丟28版出來,然後當天早上再突然出一個跟28版都不一樣的新版
然後騙民眾說有協商
不能這樣啦
有協商≠有共識。
就是沒有共識,才會變成需要院會表決。
“協商”意思並不是丟一個“協商紀錄”叫有協商
如果有協商,請告訴我為什麼藍營自己可以生28個版本出來,而不協商出一個近最終版,在幾周前就放上立法院網站給民眾審閱
最終版還是黃先生還說半夜熬夜自己寫出來的
先不說別的,一群立法委員修法可以在法條裡面玩文字遊戲嗎?我是覺得不行,用字精準是基本要求,希望大家在討論的時候也可以注意這個問題
是說光是我們的討論都比立法院充分呢
看完跟看懂是兩回事情,就跟有人看了這麼久的中華民國行政法與議事流程,甚至可能也點進去立法院網站才剛上線不久早上的條款就覺得,好,我看完了。
然後全然不知該法在法理上違反了什麼原則、與哪些本身就有的機制重複,或者立法最重要的「定義」部分有哪些事項沒有詳加說明。
如果我國立委立法都只需要囫圇吞棗的看過川燙一輪就合格的話,我只能說有些選民的標準真低啊
難不成前一天晚上全員藍委在你房間裡協商嗎黃先生
啊事實就是黃帝前一天自己寫一個東西出來,啊你立院多數黨看也沒看硬投嘛
現行立法院議事程序就是如此,且已經N年都是如此,過去幾年都沒人修,如果你對這樣有意見,請向你投票區的立委反應。
修正動議通常只會修正用字遣詞或標點符號了並不會夾帶新法案
如果真的沒公開你又怎麼知道裡面夾帶新法案 真的可以再想想
立院程序什麼時候多年如此了

此前明明大家都在委員會討論,討論不起來才到議事庭裡表決,哪來的28個案子一次冒出來最後當天哪個都不是
然後黃再怎麼想要用話術騙大家有協商沒黑箱
但他提出來的法條
就是立委憑空多了司法行政權,還不像美國有第三方評斷欸
說老實話要是他拿出來的版本很完美我還沒那麼大的意見
但法條寫成這樣,只有權力沒有限制,很多內容連定義都沒寫...
行政權暫且不提,因為我沒很清楚了解罰鍰到底算不算行政權,但司法權是哪來的?
2019年5月17號
當時公投法由蔣絜安委員突襲逕付二讀
還受到我們資深大前輩還給予肯定說幹的好
2017年勞基法
陳瑩委員一分鐘就直接送二讀了
有關一分瑩的相關新聞跟紀錄都在
更不要說2022年國務機要費除罪化只有五分鐘就出委員會了
要說沒有多年如此我看也未必
soap726068: 新法之下立委可以任意打破偵查不公開原則影響司法,同時也能獲取國安機密然後出來搞事,只要立法院長不發話(望徐巧欣和韓國瑜
我是不知道大家對立法委員們多有信心啦
但直接把所有權力通通打包給他們,然後不給他們做任何限制...就那麼有信心自己討厭的黨派立委不會用新法圖利洩密貪污嗎
反正反對自己黨團提的法案真的搞笑
這群人已經在亂來了
不過罰鍰是釋字585號,立法院調查時的附屬權力,所以不會有違憲的問題?也可能新的大法官會有新的看法。
リンカ☆艦これ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反而我想問怎麼對行政官員那麼有信心
看過公務人員刷混的,通常對事務官都不會有太好的觀感,這也是擴權的原因,或是間接導火索
假如我是立法委員我乾脆就找個名義讓政府官員上來匯報最新採購案,要求他把底標付在一堆資料裡交給我
然後之後我要讓誰得標政府標案誰就得標
不香嗎
反正新法沒權力限制
光是三黨無不同之處的條文民進黨還要提異議我就覺得在機關上班好辛苦
議事人員數人頭數到崩潰,民進黨還會故意亂移動讓你不好點。
廢話,該在委員會做的事不做,要用奇怪手段跳過協商,現在法案有漏洞又不處理
是我也想盡辦法不讓你過
不然給你過了後果大家一起擔
darktatto: 法案在委員會的紀錄ivod有大約在1個半月前,對就是柯建銘一直插話故意整人的那幾次
現在洪紳翰上台發言,然後不討論跟30條的內容,他在說外面青島東路有多少人,你跟我說民進黨多想討論我通常不信。
リンカ☆艦これ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先不論三版本都相同的不就是民進黨也同意結果瘋起來自己也反
民進黨寫的夠好讓藍白撤下來 得到了支持與肯定也真的過了這不是要開心的事嗎
リンカ☆艦これ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看看精美的22+23條 是民進黨的版本哦
リンカ☆艦これ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三黨已經自己證明能團結我也給肯定跟支持
然後自己的法案就反對wwww,他們真的知道那是他們的法案嗎wwwww
肥皂Soap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darktatto:
你要先討論到法案問題啊,你看今天民進黨上台的時候,有多少人針對正在審查的條文發表意見的?
我的疑問一直是“為什麼整部裡面沒有半條限制立委問政前問題內容是否有相關限制”
所以立委能不能問你早上吃幾粒米?你答不出來算不算藐視國會
darktatto: 因為法條主旨是“政事務官”的言行誠實,而且是交由檢察機關(檢警或是監察院)評斷的
立院當下不會知道他是否說謊,但是一旦被檢警查到,就是不只公務人員登載不實而已
美國的做法是你必須事先列出你要的問題,必須由第三方認定這跟你要質詢的內容有關
簡單來說,幾乎不會發生任何變化(除非是真的說謊的)
甚麼是明顯說謊 問你有沒有跑去摩天輪親親你在台上說沒有結果被抓到有
darktatto: 英國的是只要是事務官,就必須回答,而且下議院每次官員做出陳述都一定馬上有檢警確定真偽
リンカ☆艦これ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沒事誰會去問你摩天輪對吧
cvdff23: 所以我們已經有偽證罪了,不用偽證,要立一條立委說了算的藐視國會?
偽證刑度低,而且不朔及既往,聽證罪比較重,而且可以追朔至說謊的當下
質詢皮10分鐘就下去了 這兩個月等待退的例子那麼多
偽證罪之構成,以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或於檢察官偵查時對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之陳述為要件。
太長沒有全部截錄,但偽證罪很明顯就是跟司法機關調查有關才會有偽證罪。
法理細節都是需要額外用規則修改的,這個3法其實只是骨架
如果那麼關心這個議題還要靠懶人包的話要換我提散會動議了
cvdff23:

不好欸 在沒有明確裡面的定義時直接通過,然後跟我說後面再補
這個服貿有甚麼差別
如果路過的噗友看到上面的爭論如此複雜,光一個議事流程就可以讓兩邊人馬吵很長串的狀況⋯⋯我們把這個狀況放到觀乎言論自由與一些商業、軍事機密的場合,就能理解為什麼很多人如此緊張。
就是因為很複雜,所以要好好的慢下來討論審理,而不是隨意的說「我看過了」「我有過你的版本啊」就讓民眾都還沒仔細審視過的法條這樣通過。
全案退回重審讓民眾也有時間能參與與審視這些未來與自己有關的法案。
SpyMomiji: 我建議在講懶人包審慎閱讀時還是提出你認為它哪裡有錯比較好
以現今條文而言,確實立委沒有權力限制,反而都是限制官員與民眾一定要配合立委,加上史無前例地給與他們行政裁罰權,我覺得不行
這邊用的是“法”
下面還是需要用“條例”填補,這才是正常的吧?
我以為大家都知道立法流程
其實我個人認為,現在沒有限制的,是政務官。
他們掌握行政權,卻太少限制。
這是很正常的杯葛手段不是嗎

當你發現立法院大黨要通過有問題法案時,拖時間讓更多人接觸到法案的方式
這次國會改革全部照民進黨規則走也走兩個多月很夠了啦
專案報告有沒有 公聽會有沒有 協商有沒有
先不論民進黨前兩者跳過沒做也沒關係都排進來協商了
如果還要貼懶人包然後說要說沒討論都黑箱那真的就散會吧
托跟搗亂是不同的吧?
自己的法案也卡,那這是托還是?
リンカ☆艦これ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瘋起來連自己的提案都杯葛真的是少見
幫你過你們家法案還要喊民主已死也是少見
而且就算你覺得那些政務官太少限制,限制他們當然沒問題
但這不是立法院擴權甚至可以處罰普通民眾的理由吧
五權分立,立法權有一部分監督權(只是未實裝)
現在實裝了,版本之子
cvdff23: 現在政府每個機構有自己的權責上限,假如你超出自己的權責,必須請其它單位去幫你做裁判或執行
例如行政機關要強制執行時需要法院背書
但平白給立法院行政權我看不懂
上限?上下限在哪?
只要有人受損就是上限嗎?
只要有人受益,那下限在哪?
真的太籠統
你不要這個法有這麼多的權力,就是利用“條例”去限制這項權力的範圍,“立法委員權責行使條例”之類的
一個一個項圈套上去,而不是直接把虎牙齒拔了當不咬人的看門狗用
soap726068: 看太快看錯,政務官為民選政府指派,覺得他爛就把執政黨撤掉
而不是給立法委員擴權吧
還擴到可以行政裁罰非官員的民眾
why
cvdff23: 那還是先把立委職權條例生出來,再給他們權力吧
目前就是只有權力沒有上限
台灣是接近於“超級總統制”你覺得權責太高,有沒有一種可能
那就是我們的總統幾乎是“萬能”的

規則是規則,條例是條例啦
層級不一樣
然後說真的,我還是覺得沒有把法條內容定義清楚,沒有同時限縮立委權力我覺得不行
事務官跟政務官理論上要分開來講,但是在這個監察院職能“幾乎”失效的狀態,要求立院用綿軟無力的喊話去監督幾乎不可能
要有因果,“因為”監察院監督無力
所以立院實裝了自己本來可以合法擁有的職權
現在把未實裝武器弄上線,然後就是擴權??會不會搞錯了
“妨害“立委質詢這項無上的權利
那說謊講廢話是不是“妨害”
我一直很好奇沒有保險或是無限上綱的說法是哪裡開始的
所以我才說,後面再用一堆的“細項”套在立委脖子上,一整“套”法案就是如此
現在還只是主幹支架
cvdff23: 立委質詢可以問廢話,然後你回答不能回廢話,那就是權力不對等
cvdff23: 如果有人用不存在的細項說服我現在這個漏洞百出的法案沒問題,我會抱問號
旅人分享一下這篇法律系刑法助理教授寫的文章,裡面講了很多為什麼這個條目不適當的理由,包含法律裁罰的明確性不足、無法定義什麼叫做虛偽陳述、責任與義務的賦予等問題,相信可以解答為何對這部法律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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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虛偽陳述,這個在檢察機關,這根本來混淆視聽的吧
法律一開始就要把定義寫出來,而不是丟給檢調就以為沒事
檢調斷定是否違法也要基於法律
分層設立的法條,你要一個法條直接明定到最低層的細項雜支
這在立法方面幾乎是不可能的,餡餅不會自己掉下來
需要去完善這套法案才是正解
magister1234: 辛苦了,看得我頭也是痛痛的,一個助理對2個法學碩博教授提出的法案有意見,而且還是“立法細項”的,真心痛苦
leon8191: 我覺得這篇確實整理了我對新法的疑點,我言詞整理不出完整的想法,但這篇寫得很清楚
就 上面都把會實施下去實際面臨到的問題列出來了
假如兩個法學碩博那麼厲害,應該有辦法寫出避免上述問題的法案吧
假如下次徐巧欣要求國防部長洩露機密,國防部長認為是機密不方便說,但立法院長韓國瑜支持徐巧欣,要求國防部長當眾洩露機密,有辦法避免嗎?
所以我才說是混淆了一“套”法律,跟一“條”法律的問題
民進黨可以對這個細項增加著墨啊
這麼害怕問到國防
你們可以去小黑屋(隱密質詢)質詢啊
不要跟我說之後會立施行細則
若是到時候沒有立細則或細則一樣缺陷的話,現在表決通過,是不是還是會實行
是吧
本來應該寫在法條裡的東西不該推給不知道會不會出現的細則
那這樣積木永遠無法疊層,照這種說法,當初跟騷,同婚我們贊同的所有法案都不可能誕生,因為“一開始你無法完美規定到細節”
我們有一萬種方法可以讓立委閉嘴,但是對於政事務官員的方法只有寥寥弱弱幾種
沒有哪一條牽扯到刑事處罰的法律會把要處罰的事項定義寫在施行細則的
相信我 我從來沒看過
施行細則是寫事後程序如何處理
而不是法律連違反內容都寫不清楚
原則性太籠統了,通婚也是原則啊,但是同婚專法“一開始也就只是一條“我們認同同性之間也有享有結婚權利”只有這一詞
然後沒了,那時候還完全沒有細則
SpyMomiji: 政事務官看有沒有公務人員考試,你如果是阿中,他是政務,你如果是那個找小三的,他是事務
而且這種原則性的東西還說要後補
搶快不審通過然後沒補到,是不是就是台灣人民倒楣
darktatto: 所以到底是在討論:
1.這個法不完美,無法規定到我要的地方
2.這個我不喜歡,不要訂
3.單純看立法方不爽,他的法都怪怪的一定沒安好心
2.3可以不要找我了,我只覺得這法案還可以,至少我們能有多一項武器在人民手裡
cvdff23: 助理教授不是助理…那是一種教授的title,他是日本的法學博士畢業,目前任教東華大學法律系
謝謝補充,大部分同意助教的說法,但是我覺得太混淆了
如果是3也不要緊張 等下第31條會通過民進黨的版本哦
只是民進黨會不會反自己的版本就不知道了
cvdff23: 4.這個法不完美,沒有在補好修的處理好之前不該過,不然會有很嚴重的後果
有趣的小知識,這個法條9成以上都是自2012年台中以前的大家長“我們龍龍哥”的法案照搬過來的
2012的時候龍哥知道是國昌版本 還與其他綠委一起贊同與肯定
cvdff23: 不等於,因為現在就是在硬過有問題的法案,而沒考慮後果
我認為“後面會用條例來補全”只是唬人手段,現在明明可以在討論階段處理好的條文,委員會階段完全不討論,臨時拿一個自組版出來,聽到有人有那麼明確的疑慮還是不修正,我要怎麼相信他會補?
而且刑事罪我真的沒看過人家在後面用條例補的
不管誰寫的,黨團是誰
今天委員會的設置,法案生成的流程就是為了避免法案本身出現漏洞
說綠色很爛沒問題,但現在白藍做的事比綠色還難看,亂搞原本正常流程硬過漏洞的法案說要先上車後補票,只因為反對者是綠的就無條件支持它,還跟我說反正後面會補,現在先過沒關係...
你對立委有信心,我沒有
你你覺得可以我不行
當年馬王政爭+王柯之前間的骯髒交易導致的
基本一些問題被柯建銘摸到就會變得很糟
但是我相信,其實綠營裡面我知道的政治任人物其實都是默默支持的
リンカ☆艦これ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誰的提案好就選誰 現在綠的提案要過我也贊成欸 不要說我沒支持
看看週五兩條 再看看早上到剛剛第31條民進黨過很多條欸
不過我比較相信如果是三四年前,應該很快就能通過,畢竟民進黨提的版本。
聳肩)既然都是有問題的法案,同樣用黑箱方式處理,所以衝立法院沒問題啊
你可能覺得去衝的都是支持綠所以去衝
就跟多年前服貿時認為去衝的學生都是被綠營操弄的那群人一樣
回歸法條討論真的比較實際,當然啦,前提是一直有關注政治走向的人
真的 我看不懂過了民進黨版本哪裡黑箱
藍白認真拜讀後還撤下自己的提案
另外我聽說這次幾個法案吵完之後,後面就是跟房屋有關的了
我以為龍不選立委是因為台中市長比較好推改革,我只能說,嗯
聽你們這樣一講,我才大概知道為什麼民進黨會講他自己想推的東西是惡法了
當你以為支持政治人物就ok 了,但結果現實讓我自己慢慢支持有確定會推法案的人
雖然國會改革不是嘴上說說,也可能會長達八年都弄不起來。但往好方面看,下次他黨執政時就可以 好 好 監 督 執政黨,豈不美哉
即便明顯漏洞擺眼前也一樣?
草案內容有缺陷?可以。
但跳過委員會商議,擺到二讀三讀逐條討論時還不把最基本的要件補齊,只是把提出異議的人都打成政黨鬥爭,我不行
再說一次程序上沒跳過委員會哦
現在就是逐條委員手上有議事人員也會唸
然後下午的31條跟等下的46條都會過民進黨版本沒有甚麼鬥爭
4/15送冷凍一個月就知道三黨都在準備5/17了
剛剛出委員會就被柯建銘拉協商
5/16就在討論協商細節,結果黨團協商有某個黨團不允許把協商細節放上ivod或直播,作罷,直接表決
這東西從2月初就應該要關注了吧?誰都知道黃國昌到立法院是衝著這件事來的。
跳過委員會商議
你可以罵民進黨很爛,但今天這個不商議硬過的做法,假如法條沒問題就算了
但現在這個法條連我都看得出問題
darktatto: 委員會跟政黨協商不一樣
委員會是真的在審法案,政黨協商只是利益交換工具
委員會就投票讓法案過了,而且還伴隨柯建銘令人噁心的插話
soap726068: 所以你的意思是,黃國昌到立法院就是為了推一個條文有問題,連定義都沒寫清楚,給立委擴大權力,甚至可以無條件取得機密軍事外交文件,這種明顯有不良後果的法案囉?
你的意思是,一個雙法學博士,不知道刑事罪要件定義的重要性?所以不小心寫了一個沒有要件卻有刑事處罰的法案?
然後經過委員會討論,但不知為何連刑事罪應該明確要件這個簡單的問題,卻完全沒有任何人注意到?是沒注意到還是因為有利故意不補想要硬過?
我以為立法院通過的刑事法案應該不少啊?
1.委員會跟協商是兩件事而且兩個都沒跳過
2.我沒說民進黨很爛 他法條得到認可也通過二讀表決了
3.協商沒共識就是表決
4.真的有問題等法案立好再去釋憲
以上3+4來自柯建銘大前輩的成功經驗
在我的觀點,這不是白藍綠的問題
是立法院寫了一個只對立法委員有利,讓立委可以上下其手的法案而已
政務官爛所以要再弄一個更爛的大家一起死嗎
嗯,你說的都對,我支持任何有益原於國家的法案,依我的觀點,這個有幫助,哪怕Z>B
現在最大的問題是,不改正它的缺陷,推行下去誒傷害恐怕遠大於利益
如果政務事務官真的沒有很大的問題,比較嚴重的官員都會被檢討,那就不會有今天這種討論
darktatto: 進步或退步,料理東西軍
但是民意偏好目前就是這樣,嘿,想想這就是我們成立立法院的最初想法吧
在我看來這是為了驅除家裡的鼠患找一條老虎進家門妄想這樣可以解決問題
陰錯陽差之下的巧合畫面:
我就問
到底要怎麼預防馬文君前腳要求國防部長把機密通通拿出來,後腳中國把台灣直接抄掉這個問題
我猜這個法案原本應該就是 2024 有可能會變成他黨執政,所以原本想要準備用這個法案來讓下一個執政黨難受,只是很不巧今後四年還是民進黨繼續執政。這大概能說明為什麼民進黨要拼命把這法案卡住的原因,但再怎麼卡要卡四年.....我想應該也不算太難?
不給人民找立委商量的時間,不給我們了解議案的時間,我們上街罵你黃國昌傅坤奇剛好
為什麼罵,因為你517才給我看你寫了什麼鬼啊(望
寫了有問題的東西,連給我們找立委抗議的時間都沒有就要過,罵你剛好
我推薦一個聯盟,2012~2019.20都在推動法案
不過這樣"黑箱"我猜應該是跟柯建銘學的,所以柯建銘這陣子看起來也確實不太高興。

重複一次,我從來不認為政務官不用制約,但你推了一個連要件都不寫,也無法保護國家機密的法案,這不叫解決問題
這叫製造問題


謝謝大學長
我猜後面正在弄的應該都是他們三個黨最近協商出來的版本,但不曉得為什麼民進黨一直想把這法案卡住,但又不想撤掉。我能想到的可能就是這法案原本就是用來當對付政敵的武器用的,當然我也希望這法案能夠更嚴謹,但就要看各派人馬願不願意了。
黃國昌雙博士為什麼要寫出一個滿是漏洞,需要“配套”的法案
雙博士應該不可能看不出法條漏洞會導致什麼問題吧?明明可以寫出更完整的法案,卻故意留漏洞
然後跟我說“喔配套再補”...
老實說我不信欸 你現在不寫未來會寫嗎
SpyMomiji: 真的,民進黨至少反對了自己提出的3個法案了,而且還是全黨投,他們到底知道知道審到的幾條的哪個版本
cvdff23: 講明白一點,我也稍微設略一點刑事,所以我真的不知道他到底為什麼要寫這種會出問題的法案
抄早期民進黨的議案?好哦
但黃國昌你應該有能力補全民進黨法案的漏洞啊
為什麼明知會出問題還寫出來硬推
另外昨天講過的話隔天就忘,要不是有這症狀的那位是個知名人物,我早直接公開說他是不是有老人痴呆了。
問題是這個漏洞在法律人眼裡看來很基本,很大,甚至大到不合理
就連我這個不專業刑法人都覺得一看下去就有問題,黃國昌可能不知道嗎?
這就跟柯文哲不知道怎麼防疫一樣荒謬
刑事法條最重要的是要件
這個任何一個法律相關大一生都知道
但黃國昌作為一個法律雙博士,卻寫了個沒要件的刑事條文
然後跟我說,喔他沒發現之後再補
...抱歉我覺得他一開始就故意不寫,之後也不補的可能性更大
如果各方都沒有共識的話,我寧願希望先把這東西擺一旁,可以趕緊來弄攸關居住的東西了。
現在狀況是
制定者一開始就寫了個有缺陷只利自己的法案
完善者不知道會不會出現
實施者是制定者自己
完善者大概其中 51 位在改標點符號和替換相似用詞吧
SpyMomiji: 同意,但是我怕遇到內政部那群官員,有把鞭子在手裡,至少租稅改革要做能做的穩當
不過也不得不佩服他們,這 51 位還是裡面產出量最高的,吊打剩下的其他人
因為正常程序這部分就是給你改標點符號的囉
前面該提出來修改的時候被舉手表決掉了
現在最有趣的就是黃國昌在表決前解釋民進黨版本然後支持民進黨版本
民進黨版本過了然後說缺陷????
リンカ☆艦これ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民進黨如果那麼在乎國會改革法案還能提有缺陷的是不是太沒自信了阿
darktatto: 不過我並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才會完善好,一邊耍廢拖時間一邊無能,你覺得他們什麼時候會完成?
何況現在是從兩個版本或三個版本選一個當下最好的版本阿
本來就是,你說法案有漏洞,那民進黨的版本也有漏洞啊

懂了 這邊比起討論法條
更多只是想罵民進黨
民進黨曾提出有問題的法案是民進黨的錯
但黃國昌明知有問題,仍要把有問題的法案改也不改拿出來暴力通過,還是民進黨的錯
反正法條造成的問題不重要
漏洞法案出了問題也都是民進黨的錯
早說嘛
原來是只要民進黨死,國家變成怎樣無所謂的朋友啊
現在就像是經營遊戲,內政赤字,王安石見之落淚,神宗見之動怒,然而政務事務官推動庶務像是烏龜死魚一樣,更有甚者還會貪瀆的,面對監督失靈,內政快要炸開之際,至少我們能保證質詢這個唯二能實質監督督促的“工具”能夠使用
darktatto: 法條還沒過你在那邊問題問題,你是預言家還是靈媒,如果這個法條有問題是社會共識,那這個法條活不過一季
我總覺得 517 那次事件只是證明我們都只是住在台灣的韭菜罷了,只有投票的時候他們(那些政黨)才是跪著求我們,其餘時間都在幹嘛應該也不難猜
法案有漏洞就修 有違憲就釋憲
還沒出問題你就預言我要怪民進黨會不會太早了
2026選舉就可以知道現在的問題是誰的鍋了
所以有人要回答我
假如今天徐巧欣要求外交部透露機密文件,外交部不得拒絕這點要怎麼解決欸
不要跟我說“喔這是民進黨早期提過的案,所以問民進黨”欸
並沒有不得拒絕吧?
darktatto: 我記得4點多我講過“涉及機密”這種質詢問題,立委是只能在(私密空間)小黑屋質詢的,訊息也不可以外露
25條的并經主習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答覆
這個并到底是需要主席同意還是除了國防外交之外的其他如果主席同意可以不用回答?
我也有看到其他地方在討論這個
進小黑屋是過往就有了嗎?但如果是像潛艦紅區也能問?
cvdff23: 所以你怎麼避免立委洩密
台灣立委洩密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吧
台灣真的好特別
外患罪章第109條第2項「洩漏國防秘密予外國罪」及「刑法」瀆職罪章第132條第1項
邱莉莉都能一審無罪,我只能說我服與不服之間,相信檢調吧
反諷法?
既然都在反諷了你還認為外患瀆職可以嚇阻立委洩密?
還故意開一個洞給那些會洩密的立委?
很顯然就是嫌坑不夠大要挖更大的行為吧
再來
我最無法理解的,為什麼明明牽扯到刑事罪名,不把刑事要件寫清楚
那你覺得外患瀆職不夠,妳有沒有試過某個基金會在跑的增加外患罪刑度提案
加入他們一起把法案遞給你喜歡的立法委員,請他們強力推動你的法案
cvdff23: 我懂,就像我知道刑事罪一定要有嚴格要件,但你覺得刑事要件隨便,只要可以處罰官員其它自由心證就好一樣
如果真的這麼可怕與危險,法案就不會還躺在委員會,請你喜歡的立委試著去跟別的黨派的合作,一起推動,這不就完善了?
或是透過外圍政治組織串連好幾個立委一起製造聲量,而不是“你的法案有問題,我不喜歡,你不准過”
cvdff23: 當你偉大的黃帝17號才放出法案,不給揪錯機會大家舉手表決,就已經來不及囉
三個黨的版本都是17號大家才各自拿到的,你是不是沒有在聽人說話,還是你不了解議事程序
cvdff23: 彼此彼此,畢竟在下從前面就一直在指出法案漏洞會造成的問題,但不是完全沒被當回事,就是被推給“喔這是綠營法案黃國昌只是推綠營法案喔呵呵”,再不然“你去找立委說啊”
所以我還真不知道這邊有人在聽人話的
我覺得不會出現漏洞,你覺得會 , 投票本來就是來處理這個的,你要推到政治立場那真的無可奈何
痾...都冷靜一下,我不太懂細項所以不太敢回應,但希望大家能和平一點
辛苦大大看我們吵這齣,不過辯論是越辯越明
リンカ☆艦これ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先不論法條內容是不是立場問題
至少流程爭議應該是沒問題了
yugi7345: 抱歉 實在是這麼大的法律漏洞,卻因為黨派問題直接被忽略硬上實在看不下去...真的不好意思
然後偷偷補一句,不是一切都用“你要有雅量”和“可是我覺得沒有”可以當問題不存在啦,要這樣講,別人也可以說“我就覺得議事流程有問題,你要有雅量”“連清點人數都不點”“啊程序委員會為什麼直接暴力取消”來吵,沒意義真的
謝謝各位示範了「討論」是多麼的重要
而今天藍白會引起人民這麼大的怒火就是因為他們想要過的法案沒有經過充分討論

知名親藍資深記者都覺得不對,資深立法院線記者尚毅夫也在節目上公開點名藍白亂搞,再加上律師公會聯合聲明,還覺得藍白沒有不對的人真的該再好好想想
yusakuro: 我是真的有點心累

有點懶得吵程序,因為要吵程序就要整理一堆資料才能講清楚,旁觀者還會霧煞煞,乾脆直接講條文問題,但看來那麼明顯的條文問題還是贏不過政黨仇恨不過想想畢竟攻擊到是人家信仰的神...人有信仰的自由就算了吧
就是有點不好意思叨擾到噗主了
cvdff23: 其實說起來也是有點心累就是,越往前查其實幾個月前就有徵兆了,我也知道有人不太喜歡老天鵝這類的頻道,老天鵝 # 1328 可以看到一個縮影。
簡單來說一邊想卡著另一邊也沒打算要審,這也是為什麼今天會出現藍白兩黨讓綠營版本過關卻還是被喊黑箱的尷尬情況。
但這種法案如果只是為了拿來抓執政黨的小辮子,那還不如先撤掉...
因為公聽會別人要討論時不給討論直接保送啊 大家都有看過會議記錄不是嗎
2014年16場公聽會都黑箱了,開三場反而不黑箱了
公聽會怎麼會不給討論?不是超多學者上去發言嗎?
就算公聽會都是在一言堂,前面的協商如果也不是討論,那這些立委大概都可以換掉了,通通都在瀆職
不過我今天知道了,立法委員是個體力活。
不論是主席台上的,還是下面的,這樣搞一整天真的很需要體力。
1.別人的協商
a:這條我有意見我想要討論...
b:好你的意見是?
2.目前台灣立法院的協商
a:這條我有意見我想討論
b:好,這條沒問題直接保留,下一條
a:等等我想討論...
b:保留,下一條
這看起來台灣挺適合發展美式足球的,立法院那些人剛好可以湊個兩隊互打
darktatto:
你好像沒看5/8的協商,雖然他們最後是保留,但我確定他們不是像2那樣討論。
沒事我就講個我看到的,我看到的大概是有沒有經過神加護過的平行世界,抱歉噗主又打擾了,各位可以繼續圍在一起祈禱沒問題
法條內容問題可以被信仰掩蓋,議會程序的問題自然也可以
跟你講實話你又說別人在祈禱。
a7701359: 違憲就是違憲,不會因當初提議的是民進黨就不違憲。民進黨執政8年之所以沒弄國會調查權,就是當年沈伯洋這些法學專家發現根本違憲,所以群起反對遊說的結果。
全國律師公會都直接發聲明抗議了,還有人拿民進黨護航違憲法案,也是很搞笑啦。
黃智賢也看不下去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最喜歡別人喊違憲,但大法官沒有講話的時候了
憲法解釋權到底在誰手上
以為討論結束了結果直接說對方是信仰不好吧
SpyMomiji: 心累沒辦法,台灣不前進就會沉海底,有人喊黑箱,那是因為他們不服議事規則,有人喊違憲,但是他們沒有憲法解釋權,有人喊反民主,那是因為那不是他們要的民主
每個人看待法案的觀點不同,立場不同,爭論就由此而來
這種時候就是讓民意對撞,然後等待就好,政治就是這樣的東西,當年太陽花就是反對遠遠大於支持,現在不一定,慢慢等吧,多年後再來看,或許不會有這麼大的波瀾
Q:法案還沒立就違憲怎麼辦?
A:等法案通過後再釋憲
「要提釋憲也要等到法通過之後才能提,現在要釋什麼憲?」
-----來自立法院30年資深大前輩
有沒有違憲真的不是我們能決定的要請大法官
哪怕法案過了,實際法條上路都還要行政院至總統宣讀才會實施,就算違憲也還要經過大法官那一關
被大法官頂回來說真的違憲,那就再修,再改,程序就是這樣,一個法案正常來說本來就是要經過這樣的流程
SpyMomiji: 大法官這次英文選的一半我都覺得還可以,至少都是法律界有威望的長老,幾個就怪怪的,如某個只當過律師的
kageo: 所以才能無視未來會有的重大延伸問題,進而盲目支持有漏洞的法案吧
darktatto: 而且總有他們把別人當白癡的錯覺?今天這麼多黃國昌當年的夥伴、同樣是法律人的律師公會、有在關心政治稍微懂得立法院程序的一般人都站出來反對,他們永遠聚焦在藍白的程序沒有違法所以此次立法沒有爭議
我們對一個立法委員的要求才只有不要犯法而已嗎?
更何況裡面一堆犯法過的更生人 kageo: 我都可以預見這法案真通過會是什麼混亂場面了

就沒想過綠委反手就開始天天找藍白的企業和政務官麻煩嗎,刀子不是只有藍白可以用欸,到時候藍委整台積電拿外交國防秘密去給中國獻媚,綠委整天找中廣TVBS旺旺麻煩,再回頭叫柯文哲和黃國昌岳父來作秀,不配合就給你一個藐視國會,然後大家都不用做事了,天天在立院法院來回橫跳就飽了。
我都可以遇見我的股票會跌成什麼樣
然後中國又會收台灣機密收得多爽了
大概只有不知輕重只想發洩情緒的小朋友才會覺得這法案棒
然後說到程序違法,當初黑箱服貿程序也沒違法啊,還不是一樣不給討論機會直接過
表決器表決造成折返跑也是一種杯葛手段阿,今天國民黨用舉手表決造成了什麼結果? 清點人數108人開出110票,結果這表決還是有效的,笑死
今天就是違反了程序正義,明明藍白照程序來也是會贏的為什麼要這樣弄?
你看待政治因為動到了自己的利益而有偏見了,那誰比誰幼稚
如果你的論述能成立,那現今因政策所影響到的利益,只要有人出來反應過不好,那都是你口說的幼稚。
單純的從立法動機到立法之前經歷過的大事件整合起來看,這條法就是必要且可行,就我上面講的,123,只要是2.3都不是來真正看待單獨條文的

超越行政和司法的立院擴權真噁。
可以連續罰惡整事務官跟百姓欸,司法尚給民眾緘默權了。
一般人違抗國會是行政罰二十萬以下,公務員加上坐牢;沒有限定範圍、立法院表決處罰、沒有處罰次數限制。
btx7812: 而且也沒有例外條款,就真的是他說要什麼你就得給什麼,若不給,你就準備不用工作每天跑台北行政法院了
kageo:
108人開出110票,那好像是議事人員的問題。
kageo: 哪怕是廢物,也比柯建銘看起來像個正常人
肥皂Soap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kageo:
這不是推給議事人員,是點人頭本來就是議事人員的工作。
kageo: 我是覺得其實吵的意義不大,整個噗下來很明顯上面幾位認為程序不正義通通都都是別人的問題,不是綠營杯葛就是議事人員的錯,立法院長該處理的權責不需要負。
顏色正確,108變110沒差,法案漏洞一堆也沒差,標準看黨不看事
我們覺得你們有問題,你們覺得我們有問題,那到底是誰的問題,只能說是社會的問題
要解決不是在這嘰嘰喳喳,自己要深度參與,而不是在這裡你們如何如何
沒阿,法條有爭議大家可以討論互相表達想法。
但你不能把不屬於其責任範圍的事情推給他。
你要說韓國瑜硬幹要開會我都覺得可以,但是點人頭數錯就真的不關韓國瑜的事情。
kageo: 看,立法院長的責任直接變成無責了,講太多沒用
我是不是貼了什麼不該貼的東西? 感覺上面好像有人很激動呢
你要說韓國瑜選擇爭議大的投票方式,這種還可以討論,因為這在他的權責範圍內。
但數人頭就不是韓國瑜的工作阿。
darktatto: 所以真的不知道這些人是怎麼在社會上立足?可能自己已經被討厭了還不自知吧
如果是因為闢謠的時候被造謠的人討厭,我欣然接受。
我幫忙闢謠也不是因為我是韓粉還什麼的,只是就事論事而已。
soap726068: 反正他們覺得自己有理就開始人身攻擊,沒有要討論的意思,用沒社會化完全的語言在輸出自己的立場而已
一些法條的解釋性太高,之後真的過了再來看是誰對誰錯了。
ken020214z: 有刑事處罰的法案不能不寫清楚違法要件
解釋性過高本身就是個問題
試想,要是跟蹤騷擾法沒有寫“什麼樣態是跟蹤騷擾”,會怎樣...直接我看後面的人不爽我就可以說對方跟蹤騷擾,有沒有我說了算
丟上去給檢查官檢查官也攤手,沒有要件要他怎麼判定起訴與否
現在這部法案就有這個問題
反質詢是什麼?虛偽陳述是什麼?沒寫
沒寫是不是就立委說了算?
沒錯最後判有沒有跟騷,官員有沒有藐視國會的是檢查官,但法條不把要件寫清楚,檢查官法官也沒辦法處理
順道一提,
立法嚴謹程度是刑事>民事>行政
我們不能用行政法的寬鬆立法方式來立刑法,即便這條刑事罪名是加在行政法裡也一樣
ken020214z: 釋憲吧
原本要件不清楚在委員會就該補正的,不補直接過,司法系統根本被當冤大頭;然後48條立院裁罰人民的部分也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救濟手段也完全不夠,類似的東西憲法法庭已經判違憲好幾次了
但不管怎麼說,至少可以趕快進到下一個兩大黨心頭上最軟的那塊了。
只是到時候被憲法法庭打回來之後,又有一堆只看立場不看法律的人要和綠共打壓了
ken020214z:
我很懷疑這樣的人比例有多少你看講了一堆,但聽不懂的人還是聽不懂
真的覺得每個人成年前都該學個法緒
darktatto: 只能說這次爭議大到我一個不輕易對外表達政治觀感的朋友都出來說了一些想法。
因為影響太大了,而且不給討論等於是要你噤聲不准有意見,有點尊嚴的人都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