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偷偷說
3 weeks ago
如果你同意以下幾個訴求,請連署:

1. 譴責暴力,法辦施暴立委

2. 杜絕做票,法辦做票人員

3. 退回違憲濫權的「藐視國會法」

4. 退回毫無財政紀律、意圖引進一帶一路的「兩兆錢坑法案」,回歸符合鄉親需求和實際財政狀況的建設

連署連結:譴責立院暴力!反對濫權法案!
latest #361
sake4403
3 weeks ago
民進黨在做這些連署比做正事還快欸
lark3859
3 weeks ago
sake4403: 戰國廁可以下班啦~
walrus2381
3 weeks ago
sake4403: 民進黨支持者不等於民進黨ㄅ
立即下載
chili7699
3 weeks ago
民進黨八年惡霸才這樣一下下就受不了?
ಠ_ಠ
3 weeks ago
sake4403: 抱歉喔,這個跟民進黨無關喔。
我是認真愛這個台灣,沒有給你對岸還是藍白溫暖真的很道歉喔。
chili7699
3 weeks ago
早上還有女性藍委被打登上國際媒體怎麼都看不到
chili7699
3 weeks ago
譴責暴力先把鍾佳濱送紀律委員會啦
sake4403
3 weeks ago
walrus2381: 超好笑切割法
ಠ_ಠ
3 weeks ago
chili7699: 辛苦了呢。夜班還要工作。
moon3502
3 weeks ago
(看看發起人)好的,跟民進黨無關
candy23
3 weeks ago
女性藍委對他們來說無所謂ww都是演戲
ಠ_ಠ
3 weeks ago
🤣你們太有趣了吧
這麼努力幫忙洗留言
先謝謝了喔~
我本來不期待有人看見呢!
你們看見真好呢!

感謝連署的人們🙏
pisces3192
3 weeks ago
DONE
chili7699
3 weeks ago
透過影片可見,民進黨立委打算杯葛議事,搶占主席台之際,鍾佳濱從椅子跳上主席台,一旁的陳菁徽為了阻擋鍾,兩人摔成一塊,期間鍾佳濱的頭、手觸碰到陳的臀部,引發輿論批評。
相關消息也登上外媒版面,英媒《每日電訊報》以及《路透社》均紛紛刊出議場肢體衝突的畫面,以「台灣立法委員因國會改革引發激烈爭執」「台灣國會發生暴力事件」等為標題進行報導。
chili7699
3 weeks ago
ಠ_ಠ: 好說好說,大家同聲譴責暴力是應該的
moon3502
3 weeks ago
講真的,若是沒這陣子柯建銘的連番放話我還會認真點看待這件事,去感謝柯建銘吧
lemon1163
3 weeks ago
藍綠一起送啦講那麼多,現在還在開會要硬三讀是哪招?
我絕對贊成暴力行為一起清算,不要跟我說因為綠做了藍就可以做,放屁
lemon1163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還講什麼柯建銘失言所以我贊成藍的提案,所以國家是藍綠政客不是你的?
為了教訓民進黨所以不管什麼法案等能閉著眼睛通過?
笑死人不就只是在說「我沒有看法案的能力,我也不管現在立法院在幹嘛,我只是不爽民進黨所以我願意搞死我生活的國家」
moon3502
3 weeks ago
不是失言,而是各種放話、比方說不聽我的小心重現太陽花阿或是不聽我的將會有最大衝突阿之類,除此之外還有比方說用造謠的方式來反對法案也是很傷信任的作法
lemon1163
3 weeks ago
我也討厭民進黨很多做法啊,在噗浪上罵民進黨也不是太稀奇的事
但就事論事,今天這場衝突雙方都有問題,而國民黨問題最大,民眾黨其次,最後是民進黨。
國民黨擺明就是要搞爛台灣,不然請旅人把今天要通過的最終法律條款貼連結給我看?
台灣現在是透明社會,這種理論上網路都必須公布
lemon1163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現在國會都要直播了,只看某方的剪輯說白了就只是懶而已
lemon1163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今天別的不說啦,都五個人送醫了還能繼續議事表決,我記憶中好像沒發生過....
當然民進黨從頭到尾沒提到吳宗憲委員也是問題,但國民黨把民進黨送走四人,能繼續舉手表決,對這樣的事也沒看到有慰問表示,這有比柯建銘好?
kimchi3262
3 weeks ago
好好笑,一個可能要搞爛台灣的法案,就因為柯建銘放話所以不用認真看待,好像你不住在台灣只是海外的吃瓜民眾,啊真的是的話就算了你繼續吃瓜吧乖
pamelo3202
3 weeks ago
如果民進黨黨團是真心要擋這個法案,就會像馬時期一樣去跟民眾黨好好喬了,而不是像這幾個月柯大麻一天到晚在那邊放話嗆聲。
你的黨都不在乎法案了,只想靠抗中保台情勒篩粉賺政治紅利。這種沒意義的連署只有噗浪綠韭菜才在弄。
lemon1163
3 weeks ago
笑死也要民眾黨願意喬ㄋㄟ,黃先生在那邊當傅先生的狗影片要不要貼給你瞻仰一下?
你是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馬時代通過的法案有多荒謬
最後搞到要太陽花是大家吃飽沒事幹啊
kimchi3262
3 weeks ago
???小藍教的頭目已經被傅爸爸開心摸頭了耶,你確定喬的來?
kimchi3262
3 weeks ago
一個韭菜一個蔥,龜笑鱉無尾喔
lemon1163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喔我錯了,會太陽花就是因為馬搞到大家沒飯吃,現在花蓮王要搞到台灣沒人敢當官、沒公司敢投資高階技術
如果這些都不比搞死民進黨重要,那我祝你工作夢迴馬英九時代,起薪22K不升薪,股票8000點買什麼賠什麼
反正你喜歡馬英九時代嘛
kimchi3262
3 weeks ago
真的什麼都能喬,太陽花不就只是來搞笑的嗎www
反正有些人覺得民進黨垮台才是他終身所願,台灣怎樣不重要
chick1600
3 weeks ago
做賊的喊抓賊,媒體也是很噁就是了
zebra400
3 weeks ago
Done
jaguar5
3 weeks ago
queen9990
3 weeks ago
「要清算民進黨惡行,這點代價算甚麼」
guava7348
3 week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xjAF8oXmOL2vIRWdtdrWg.jpg
ginger1306
3 weeks ago
噗主如果可以的話成立一個團體比較好

因為連署成功他們會聯絡連署人去開會(但不一定每次)
不過如果你是個人連署就不會找你去了
tuna3870
3 weeks ago
怎麼可能喬不動?黃國昌就是個你給他個官當,他屎都當場吃給你看的人。這些事情如果真的像他們講的那麼嚴重,關係國家存亡,那給黃一個官當把他們策反根本小事吧?說穿了就是沒那麼重要啊,民進黨這個尿性早就看透了啦,整天在那邊抗中保台情緒勒索,給你八年完全執政不防堵不抓舔共仔,每天忙著禁吸管護藻礁還有討好各種性癖變態,以及推動言論管制法跟做票法,現在在那邊哭哎呀國家要亡了啊,一邊哭一邊又找個變態進總統府露屌?今天連署又怎樣?就算把國民黨立委嚇到辭職結果反而變少數又怎樣?民進黨變成多數了還是只會繼續搞性癖啊,等同樣劇本四年後國民黨又選成多數後再來一次,幹,少唬我們這些看龍祥電影台萬年重播長大的
tuna3870
3 weeks ago
傅怎樣摸黃國昌的頭的?屁眼想也知道就是承諾未來有官給他當個爽嘛,你民進黨是執政黨,現在就可以當官跟未來不知道何時可以當官,雞昌哪可能不會算?
tuna3870
3 weeks ago
國民黨的誰收了中國多少好處?執政八年別說切斷中國金流,連一根毛也查不到,現在又束手無策,這麽無能的黨要怎麼抗中保台?
tuna3870
3 weeks ago
怒批違法表決、國會已死!柯建銘轟3人是台灣歷史罪人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身為國會的領導人,束手無策只會亂叫,啊你共匪打過來是不是也要用叫的?
waffle111
3 weeks ago
看到民進黨吃鱉就是爽
waffle111
3 weeks ago
各位太年輕了吧,民進黨以前黨外打更兇,國會這樣算小case
waffle111
3 weeks ago
然後民進黨當年打架好歹還有點理念,現在就是一場笑話。
squid2680
3 weeks ago
民進黨自己先開始動手打人還能投票反對自己10年前推動的「藐視國會權」?做賊喊抓賊,笑死
dog4980
3 weeks ago
原來他們隨時都可以號召1000多人準備攻佔立法院

隨時準備發起太陽花2.0

這麼讓人重視的法案
號召進攻的人竟然還在度假

但底下的那些人還是看他一篇文章就衝了

很好奇他們的管理機制到底是什麼
真的是宗教嗎

大主教在國外爽
教徒還是要隨時躬身聽令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
kimchi3262
3 weeks ago
人家度假是本來就排好的,他也不是政府官員,拿這點來酸真的好好笑。
白藍教愛強渡關山還有人支持,這個管理模式才讓人佩服呢~
tuna3870
3 weeks ago
是說這沒啥好酸的,國民黨吹的辛亥革命,教主還不是不在XD
dog4980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dog4980
3 weeks ago
有沒有討論?

明明有啊,啊就沒共識啊,所以表決啊。

這是不是立法院的辦事流程?

完全就是啊,多年來都是這樣進行的啊。

怎麼就變黑箱了?

笑死。

然後一些人不明就裏在那邊聲援,

現在執政黨是誰?

民進黨啊!

那他們在抗議什麼?

啊就莊家(民進黨)打牌輸了,烙朋友(側翼)來現實中輸贏啊。 如果你也聲援,你真的知道他們在抗議三小嗎? 你不知道,你也不在意,你就是想聲援而已, 因為你支持民進黨,End。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
dog4980
3 week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4y8hV7OHfkWRmYFgQRdRiS.png
dog4980
3 weeks ago
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針對國民黨立委傅崐萁所提的環島高鐵、花東快及國六東延特別條例進行協商,民進黨團指違憲,國民黨團稱完全合法,民眾黨團則主張不贊成用特別預算方式處理,3方無法達成共識,明天立法院會是否會上演表決大戰,充滿變數。白有意見!花東交通建設3特別條例 立院明表決恐成大戰 | 聯合新聞網
fly9299
3 weeks ago
藍白網軍辛苦了晚上還要上班
kimchi3262
3 weeks ago
討論?5/17修改的版本沒有逐條討論,像小學生一樣舉手表決這樣真是好會討論喔~
說他人都沒搞清楚狀況就護黨⋯⋯藍白的無視正常程序只要能嘴民進黨就爽的才是超讚的教徒呢 🤭
dog4980
3 weeks ago
笑死人,民進黨多數時 對於沒共識的法案 一樣直接送二讀,怎麼不見你們出來抗議?
dog4980
3 weeks ago
某人在諷刺噗主?他也是晚上發文
cocoa2388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沒經過討論就說沒共識,好合理
kimchi3262
3 weeks ago
所以裡面提到的法案,都有經歷過這個狀況嗎?
https://images.plurk.com/2slp3f8Fi2sS6ottY6mMBZ.jpg
prince3006
3 weeks ago
dog4980: 綠能其他人不能
prince3006
3 weeks ago
這不是定律嗎?
prince3006
3 weeks ago
碰到小綠綠講什麼先當中間藏了非常多不利於他們的話再說
要不然每次都被小綠綠騙

一不小心就會中陷阱,以後就先當都是騙人的再說
cocoa2388
3 weeks ago
有人假定所有反對者都是小綠綠也是很有趣
waffle111
3 weeks ago
kimchi3262: 黃國昌說前一天早就都上網了,哪來只有黨團知道...強調條文都公開上網 黃國昌:誰說昨天審議是黑箱? - 政治
waffle111
3 weeks ago
再說討論,民進黨明明就不是來討論的,因為他們投票投不贏,所謂討論只是想用議事規則杯葛而已,重點是不能進入投票環節。
waffle111
3 weeks ago
這些都老招了,議場內投不贏外面就會出現熱血青年學生和網路連署,當真不知道這些人在玩什麼喔? 這就民進黨在野的時候最常用的招式。
dog4980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本來就是老招
https://images.plurk.com/fLNAJyLipnyUl7I6GLtN2.png https://images.plurk.com/4GgKEdyqFJfGpOp8qac9oR.png
https://images.plurk.com/1nWSMYM7Zw1ggy7BfRHe1j.png https://images.plurk.com/4pr5lPZcur3PXZxYoLjrOy.png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有沒有好心人幫忙貼一下,到底昨天表決到底是什麼?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想了解一下具體到底是哪些?不然一個說有一個說沒有?
celery9254
3 weeks ago
然後這些條文到底是否於法有據?是不是能過的東西?對於現在生活具體的影響是什麼?
celery9254
3 weeks ago
不然不爽民進黨的說民進黨暴力濫權不遵規則只會號召,但也沒看到對於據說已經公告上網昨天要過的東西會過,到底贊不贊成,是真的希望這個過嗎?另一邊說法規有問題,不能過才打架。到底是因為不爽民進黨所以看到法規被藍白過很爽,還是真的覺得這個法條可以過?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我真的沒看到酸民進黨那方把「為什麼通過是合理」的拿出來討論,至少目前反對方的意見該有的法規都拿出來了
celery9254
3 weeks ago
prince3006: 所以有部分贊成者是覺得,總統即問即答是這個法案裡面可以通過的一條?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所以請總統到立法院質詢,具體來說,以總統現有權責、義務與責任不變來看的話,他應該是這個法案裡面要被通過的一條的好處是?
coffee6692
3 weeks ago
sake4403: 可悲,舔狗加班到晚上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或是說,總統去進行國情報告即問即答,希望對人民有什麼好處?一個法案或某些事情可以推動的承諾嗎?這樣是否會影響其他部會的權責?
celery9254
3 weeks ago
那具體的法條是?有沒有針對報告的即問即答那些內容可以問或說,哪些不能問或說的規範?法規的處罰是否合理?通過即問即答的法規有沒有跟其他法規相互牴觸或是已經有的?法規合不合理?
waffle111
3 weeks ago
黃國昌直播中,有興趣自己去踢館他應該很願意一個一個回答你【國昌直播SP】看看芭樂黨昨天在立法院作亂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我沒興趣踢館,我就無知小民,還要量帳號,我沒膽?
celery9254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我想說贊成的看網路上還蠻多的,想了解一下,到底為什麼那麼多人贊成這個提案的理由,如果可以的話,順便把黃國昌意見的懶人包也貼上來,大家一起看,畢竟直播好長,他也不一定可以看到我的提問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或是有沒有好心人幫我去問他,到底推過正個國會改革法案的好處在哪裡!!!!
waffle111
3 weeks ago
celery9254: 你看過現在官員質詢的鳥樣就不會覺得這個法案沒有意義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我感覺一定有很多還在猶豫,還在了解,而且對於現行立法院權責不懂的人,想要知道,畢竟都鬧那麼大了,與其最後變成藍綠支持主惡鬥,好好地針對為什麼贊成,為什麼反對該法案被通過,立這個法會不會變成疊床架屋,會不會有違憲
dog4980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有沒有違反憲法?不是立法院的權責。
celery9254
3 weeks ago
waffle111: 其實不論立場,新聞上還真的有不少,所以多數贊成者是希望不想看到官員質詢擺爛的話,娜昨天審過的法案,具體是定了哪些法條跟懲罰,我印象中要納入刑法,所以最後是國會議員提出告訴,然後法官審判嗎?
celery9254
3 weeks ago
還是罪刑的判定是由國會議員?
bbq4764
3 week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3Uoz9ezke0IyDjpi452mzh.jpg 新的圖卡
celery9254
3 weeks ago
然後被關員質詢擺爛要用什麼標準說他有罪?以常見的來說,被質詢的官員最常被說是擺爛又引起重大事件的案例,應該是之前洪仲秋案的監視器沒有畫面吧,所以假如以現在要推得來看,他應該要用藐視國會罪的哪一條去辦他?那位官員可能要面對哪些刑責?
celery9254
3 weeks ago
另外很常出現的,質詢跟備質詢者互相打斷講幹話的狀況,現在要推的法規用哪些刑度去處哩,怎麼認定被質詢者是犯了藐視國會?贊成者覺得裡面哪些法規是現行法律沒有的,又可以處理質詢浪費時間的狀況呢?
waffle111
3 weeks ago
celery9254: 公務員在國會說謊。黃國昌現在就在解釋這個。如果你覺得這對你很重要花個一兩小時去聽一下
celery9254
3 weeks ago
另外也很常見的質詢者覺得被質詢者報告有問題的情況,常見的應該是報告貼去年的,那是不是也要考量,哪些部分是可以沿用的?哪些是真的要的?
celery9254
3 weeks ago
waffle111: 如果方便你能不能順便整理下來,因為我想反對者可能不會想聽兩個小時
pamelo3202
3 weeks ago
一堆反對這個法的沒看過幾場質詢,只會看中央廚房懶人圖卡,不知道民進黨官員說謊多嚴重。
celery9254
3 weeks ago
如果可這樣跟反對者溝通不好嗎?也順便了解一下反對者針對贊成者的看法
waffle111
3 weeks ago
pamelo3202: 我現在不大看懶人包,直接看原始資料。民進黨的懶人包大部分都在造謠
celery9254
3 weeks ago
那有沒有不造謠的懶人包?
dog4980
3 weeks ago
2014年服貿協議開過至少20次的公聽會,還不是被造謠沒開過公聽會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所以服貿是應該被通過的嗎?
celery9254
3 weeks ago
以你的想法來看,只是因為泛綠造謠的手段太難看,所以想罵?但是服貿該不該通過還是另外說這樣嗎?
celery9254
3 weeks ago
因為我的想法是,這條藐視國會法,他現在具體的條文、刑度跟有沒有違憲問題,到底該不該過?我想很多還在猶豫跟好奇但又對繁複的立法程序、名詞跟法規還有超長的直播感到頭大的人應該也一樣吧
celery9254
3 weeks ago
而且以現在要推的來看,對泛綠陣營其實也沒有壞處,比方藐視國會法其實也可以拿去用在他們覺得是藐視國會的官員身上,理論上其實沒必要那麼反對的
celery9254
3 weeks ago
畢竟反對的有種說法是說,這個法規可以拿去當政治迫害的材料,但目前三方陣營其實都有國會議員,而且反對力度最大的泛綠陣營,還是第二大黨,未來他們想要拿這個法規去迫害跟為難他們覺得是泛藍的官員,也不是不行吧
celery9254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我真的覺得,贊成方真的覺得反對方有造謠的部分(比如公廳會其實有開、具體條文有公報跟新聞稿),真的可以貼上來,然後學一下法對方的圖卡,把時間、哪個個公報、網址在哪裡,時間軸整理整理摘要一下丟上來,不然一直被造謠影響我這種搖擺不定,你們應該也很頭大吧?想推的法案一直被泛綠造謠阻擋,還要被攻擊之類的
celery9254
3 weeks ago
如果有更具體的,比方說,藐視國會罪的法條A可以針對現有亂象去處罰,而且法條的哪些部分沒有反對方常說的違憲問題,他是在公開文本的哪一條,要逐條表決的時候在國會影音的哪一分哪一秒被提出來,這樣多少可以影響一些人吧
celery9254
3 weeks ago
而且針對法案,如果真的那麼希望它過,假設今天泛綠陣營提出了跟藍色與白色陣營一樣內容的法案,是不是就會和平通過了?
pamelo3202
3 weeks ago
綠在野時期就有提出這個法啊,只是執政後立法院監督不到的權力太爽,之後就沒提過了。
celery9254
3 weeks ago
阿對了,我對那個兩兆也很好奇,我非常同意東部真的很需要投入更多資源,但目前反對方的說法是,提出的建設沒有評估,這部分真的是造謠嗎?真的沒有任何評估嗎?畢竟中橫什麼樣子大家都知道,蘇花在地震後什麼樣子大家也有目共睹,就安全性而言,真的沒有評估嗎?有相關資料能否貼上來?
celery9254
3 weeks ago
pamelo3202: 所以那時候泛綠提出的法規內文跟現在一樣嗎?有沒有逐條對比?如果可以把泛綠條文怎麼監督的,跟現在引起爭議的條文對比的不造謠懶人包?如果黃國昌那邊有,也可以截圖貼上來
waffle111
3 weeks ago
celery9254: 昨天根本沒有這三個案子
celery9254
3 weeks ago
waffle111: 也就是,昨天沒有要審花東嗎,所以未來也會審,還是傅委員只是講講而已?未來要相關評估報告出來才會審?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我想傅委員提出來一定有所本吧?還是泛綠造謠傅委員提出的案子?還是它其實有評估報告可以說明打通中央山脈還有興建環島高鐵的合理性跟安全性,中央山脈考慮到中橫案例我會有疑慮。雖然我是還蠻樂見環島高鐵的,但相對打通中央山脈合理一點,但考量到地形地質的限制,如果有安全性的相關評估報告跟環境影響報告,我會想看,最好還有支持合理性的懶人包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我很同意傅委員對花東建設的積極推動,但這種重大工程還是要考慮到安全性還有對環境的影響,畢竟現在西部的高鐵在雲林那邊也要一直監控地層下陷的影響,何況是東部這樣地震的好發帶,還有落石跟山崩的問題
celery9254
3 weeks ago
如果昨天沒有審,21號或未來也有一天會審的話,傅委員有比較具體的,環島高鐵要怎麼走才比較安全的路線嗎?相關安全規劃的措施是什麼?會不會經過地方的環境生態有影響?有沒有人可以貼上來討論一下的?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打通中央山脈蓋隧道我就真的不太能認同,一來是,中橫當初開鑿的時候真的犧牲了太多人,而且到現在還會因為颱風地震而中斷,需要耗費太多時間維護;二來是,就算全部像雪隧一樣全線都弄成隧道,萬一在裡面發生車禍或是火燒車意外,太長的隧道真的救援不易。而一半是隧道一半是道路,又容易遇到跟中橫一樣的問題。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整理一下吧,我還是很好奇,昨天討論的草案具體條文到底是什麼?公布的時間是在什麼時候?還有花東建設相關的評估跟報告書連結?
waffle111
3 weeks ago
民進黨當年的主張
[爆卦]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 刊載者:林佳龍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
celery9254
3 weeks ago
waffle111: 也就是說,這個提出來的法條內容是跟昨天要通過是一樣的嗎!!!!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我的想法是,如果藍綠白三方都對公務員擺爛有所不滿,那大概可以歸納出,三方只是對法條的意願不一樣嗎?畢竟法條的內容差一個字一個詞就是法律攻防的重點,這邊有列出林佳龍提出的草案有哪一條跟哪一條,但沒有對比跟昨天的法案是哪一條,所以也沒辦法比對哪個版本比較好,所以如果是林佳龍提出的版本,你同意嗎?
celery9254
3 weeks ago
單就贊成者認為需要處罰被質詢者擺爛的部分,藍白兩黨昨天晚上有公告的法條,相較起來孰優孰劣?
celery9254
3 weeks ago
現在有2012年的草案條列了,贊成方有沒有人整理雙方法條的差異?畢竟現在有泛綠贊成方造謠沒有公開草案的造謠,如果想要可以處理公務員質詢的法案通過,而且又不想泛綠委員持續造謠,那比對昨天跟過去的條文可能比較好一點
celery9254
3 weeks ago
從條文內容、犯哪條的比較,也可以看出到底反對方說的擴權是否真實存在,也比較容易吸引更多像我這樣的無知小民,畢竟堅持反對者已經不太會去看堅持贊成者的意見了
dog4980
3 weeks ago
真是造謠出張嘴的 (bigeyes)
celery9254
3 weeks ago
waffle111: 你是不是有原始資料,要不要貼上來看看?
celery9254
3 weeks ago
https://ppg.ly.gov.tw/.....
我只有在這邊有看到針對藐視國會案有超多的法條,但引起爭議的具體是哪個版本?
celery9254
3 weeks ago
以最新的來看,翁、吳跟傅三位委員都有針對15條提出意見,但是昨天要進入表決程序的,是誰的版本呢?如果同一黨團都對同一條文有提出,那是誰的版本進入表決,他們的版本跟2012年林的版本有什麼差異?
celery9254
3 week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CiWfm7IhySy6DtqSwXZlz.png
因為實在看不懂細緻的差異,但反正都是48條,針對原本很短的48條,都變得很長,但吳跟傅還有民眾黨提出的就不太一樣,昨天晚上是要根據吳的還是傅的表決?還是民眾黨的表決?
celery9254
3 weeks ago
waffle111: 所以黃委員的意思是,昨天放在立委們桌上表決的法條版本,跟公告上的是一樣的嗎?那他們最後預計是要三條都宣讀然後三選一嗎?
https://ppg.ly.gov.tw/.....
我是在這邊找的
celery9254
3 week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4qoFkC0oeNYFn7huDSz0eC.png
它的意思是說,比如上面的條文三選一嗎?
celery9254
3 week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uNWZpOiUETUFPoj4dxpKL.png
我覺得這個講得很白話了,所以還可以懂,但是這個提案有關議案的相關社會人員是誰?他們怎麼認定的?有沒有範例可以講一下?
https://images.plurk.com/3rYKmynB9AvnfqiZPxtlKK.png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政府官員、法人、人民團體都好理解,就有官職跟有登記的咩,但是相關社會人員怎麼定義的?黃委員怎麼想的,民眾黨團的其他人怎麼想的?
celery9254
3 weeks ago
相關是怎麼認定的,比方說,我爸是立委,我是殘障人士但積極推動殘障人士的福利的法案,我爸也因為我而積極推動保障法案,那我可能會因為是相關社會人士被請去質詢嗎?在比方說,今天我向某立委陳情,推動農村建設的法案,我也會是關係社會人士嗎?
celery9254
3 weeks ago
然後經院會決議,需要組織小組的特定議案,其他條有沒有相關的規範,比如說,是委員決定有疑義需要請相關官員法人或人員過來的議案,還是要到有相關人士經起訴判刑確定的議案嗎?那這部分把人或團體請來的結果,是希望把官員收回扣或貪汙在議場上公諸於世嗎?還是立委要代替相關單位告上法院?就目前立委沒有司法權的狀況,把覺得有疑義的人或團體請來,然後他們來了,資料給立委看過了,然後立委能做的頂多把人痛罵一頓,然後透過媒體把人跟資料公諸於世,那假如那個人提出的資料都有了,態度也良好,檢察官甚至還沒立案,那立委也就只是把人叫過來薛一頓而以吧,而既然藐視國會罪需要檢察官起訴法院宣判,那立委把人叫過來的當下,也根本不能證明這個人提出來的資料有問題啊?
celery9254
3 weeks ago
另外,假如在檢察官開始調查的時候,立委把人叫過來,然後公開把所有資料都丟上去,會不會影響偵查不公開,甚至影響檢警蒐證?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所以,針對第45條,是怎麼樣情況下的議案,會需要立委們一致同意的把官員、法人團體還有相關社會人士請過來?這部分有沒有相關標準?
celery9254
3 weeks ago
單就45跟47條來看,我覺得國民黨的比較清楚是個人,但是特定議案相關人是太模糊了,除非民眾黨團有提出「特定相關社會人士」是特定到哪部分,比如兩等親以內嗎?還是涉案相關人員。
celery9254
3 weeks ago
另外有關47條調閱文件的部分,假設特定議案有牽涉官司,而委員們提的作法在實務上不影響好了,但是負保管責任這件事情應該要把主詞寫清楚吧?假設某個敏感文件搞丟了,是收到需要審閱的立委有責任,還是立法院?萬一有人為了利益掉包怎麼辦?在法院判刑前都要當作無罪的狀況下,如果某個關鍵文件搞丟怎麼辦?首先被叫去質詢的,就會面對被告藐視國會吧
celery9254
3 week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4SDk0RrVvhvu3ytEhN4Q.png
然後「受詢問之相關人員除因國防、外交機密理由並經立法院長之認可
者外,」由立法院長認可很怪吧,立法院長在怎麼說都是推動立法跟相關程序的專業,再怎樣也要規範標準立法院長要怎麼判定這是不是屬於國安跟機密的吧
celery9254
3 weeks ago
另外是,假如被請過來的人,最後跟相關議案只是有關係,理論上應該要有相關補償機制吧,比方工時跟交通費用,勞基法請假部分理論也要跟著修出一個備詢假之類的,不然人家只是因為一個模糊社會相關人士就被請過去問話,有沒有判刑還是法院的事情
celery9254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另外如果立法院長認為不是機密,但公開對被叫去的社會相關人士可能影響個人隱私甚至名譽,是不應該要限制只有相關的委員可以看而不能公開開會質詢?比方某個相關社會人士曾經離過婚,而提出的文件並無法直接證明離婚與該議案相關,只是職員的委員懷疑這個離婚可能有關,本人並不想向大眾公開離婚一事,這樣可以公開質詢嗎?
celery9254
3 weeks ago
第25條針對被質詢者的規定好多版本,不知道昨天究竟是哪一條表決的......不過民眾黨的版本比較簡單一點,但一樣的問題,對於隱匿資訊或虛偽的標準,到底是什麼?如果委員質詢我是否離過婚、交過幾任情人、有沒有小三之類的,他懷疑可能有官但沒有證據,被叫來的會不會被委員告這條?
https://images.plurk.com/4iNa2M1ui580v28mF3wgUt.png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黃委員的懶人包,其實也只有以下:
「5. 政府官員說謊才會有藐視國會罪,一般老百姓依照民眾黨版本沒有刑事責任,只有公務員說謊會有刑事責任。
6. 藐視國會罪要送檢察官讓法院判,不是國會判」
這兩項財是針對藐視國會罪法條的說明,不知道是不是擷取者比較重視立法院的審議的相關程序,所以重點才抓這個?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我其實蠻希望它逐條解析昨天晚上推動的法案條文,然後比較民眾黨團、國民黨團跟林佳龍提出的條例的差異,畢竟衝突的核心是反對方覺得這些條文有立法院擴權疑慮,如果可以,也說明一下與議案相關社會人士的標準是在哪裡
celery9254
3 weeks ago
不然單以這個懶人包來說,它只是擷取黃委員對於立法院相關程序,跟自身觀點下的衝突事件的發生原因而已
goat5104
3 weeks ago
「反歧視法」草案預告及對外公開徵詢意見

行政院人權資訊網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定於5月16日、5月24日、5月27日、5月29日分別於臺中、花蓮、
高雄及臺北辦理公聽會,反歧視法草案、各場公聽會報名方式、議程及發言規則公告於行
政院人權資訊網(網址:「反歧視法」草案預告及對外公開徵詢意見 )。

今天 5月16日 中部場已經舉行

直播留檔反歧視法草案公聽會-中部場
雖然是直播,但是並沒有開放留言。

本案同時載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址:https://gov.tw/... ) ,對
於本草案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得於預告期間(113年5月2日至113年7月1日)至該
平臺討論區陳述意見。
goat5104
3 weeks ago
除非是將來有官做的民進黨黨青,國會藐視法跟一般民眾的生活並無關連,但是反歧視法會。
將來連說出實話都可能會被吉74了
celery9254
3 weeks ago
認真說我比較重視代理孕母法案,不過女人沒人權
celery9254
3 weeks ago
goat5104: 以做公家機關的標案的社畜小職員來說,我會認為頗有關聯的,畢竟民眾黨的提案是議案相關社會人士,而國民黨直接提到個人,如果我老闆因為接了某案子,而那個案子跟某個議案相關,於是他被叫去,順便連寫報告書的我也叫去怎麼辦?
goat5104
3 weeks ago
celery9254: 那就祝福你!
對了我想到另一件事!
https://images.plurk.com/7sYRja5kYe0fUlKnG9S3RX.jpg
民進黨提名的立委候選人林志潔公然鼓吹政府官員有「說謊的權力」
celery9254
3 weeks ago
goat5104: 已經寫完了喔,但這案子藍綠白都沒有意見,也沒什麼衝突再怎樣都會過得。雖然我有提到,但我對撲主很抱歉,畢竟這個撲是讓對於藐視案的反對方連署的,我覺得討論其他法案有點怪
goat5104
3 weeks ago
這樣想來真的不知道被民進黨調教了八年,習慣了民進黨政府作風的行政長官們會不會觸犯藐視國會法。畢竟民進黨希望他們可以說謊
goat5104
3 weeks ago
celery9254: 你不開心可以叫噗主刪掉「不友善留言」啊,反正民進黨在這八年間不是一直這樣對待陳情民眾的嗎?左派很擅長「取消」別人啦
celery9254
3 weeks ago
goat5104: 所以你會因為林志潔說的這段話,覺得昨天晚上表決的條文本身是OK的嗎?因為我這邊用的是立法院公布的很多版本的版本?我覺得要注重條文本身是否擴權吧
https://ppg.ly.gov.tw/.....
goat5104
3 weeks ago
celery9254: 我覺得民進黨本身自已在推平民版的反歧法,但卻不准藍白推長官版的反歧視法本身就是很有問題的。只許州官歧視別人,訟棍害民嗎?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我覺得我們都有共識是,因為政府官員不該說謊,而我比較想針對藐視國會罪的條文的完整度跟影響決定反對與否
celery9254
3 weeks ago
goat5104: 所以你是覺得,藐視國會法是長官版反歧視法,然後因為民進黨推,所以長官版的反歧視法也可以過嗎?
celery9254
3 weeks ago
如果你認為藍白推的藐視國會法是長官版反歧視法,那兩個都不該過吧?
celery9254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那如果藍白雙方也贊成綠去推反歧視法怎麼辦?至少就我的觀察,看到反對藐視國會罪的以泛綠居多,泛藍也不說明法條並沒有問題,只針對議事衝突跟因為泛綠做我也做所以很合理的事情在吵。所以逐條說明、定義跟具體到底要癟決哪些條目,好好地拿出來說明,不能一句平民老百姓沒事就說過了,「社會相關人士」就寫在上面阿QQ
至於反歧視法跟代理孕母,藍白雙方連個討論都沒有,理論上這種法律藍白也要去反對吧,畢竟藍白陣營不是只有官員,為什麼藍白對於反歧視法的推動這麼......低調?目前就只有台聯大聲疾呼這鬼東西不能過啊......
goat5104
3 weeks ago
我反對民進黨推出的反歧視法。
而民進黨明明很喜歡反歧視,但是卻反對藐視國會法這是說不通的事。
還有像民進黨提名的立委候選人林志潔這樣的左派,肯定會把「說謊」一詞玩出花來。左派的定義跟我們都不一樣。
goat5104
3 weeks ago
celery9254: 你有公聽會直播留檔就知道了,20個發言者中有15個都不要這個反歧視法,但大家都心知肚明啦,民進黨政府對於「開會」的定義已經搞成了「你有來開會就當做你同意了」那怕你根本是反對民進黨政府機關的提案也完全抗議無用
celery9254
3 week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7wtycGXT85Ni5L1Arslas2.png
這條,得有律師在場,為什麼不改成「應有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或其他輔佐人員在場協助」,今天我是個法院沒有定罪的人,然後大概也沒錢請律師,改成補助請律師不好嗎?
lemon1163
3 weeks ago
所以不存在我兩個都不喜歡的情況嗎⋯⋯
所以我反國民黨的藐視國會法,跟我反對民進黨的反歧視法到底有什麼矛盾?
醒醒選民可以擁有全部討厭的權力
goat5104
3 weeks ago
你的邏輯就是:多數贊同的事就是好的。其實啦,藐視國會法按和平的做法就是在多數決下通過的
那不是好事嗎?你幹嘛又要問我們為什麼要反對藍白低調、綠提案的反歧視法?反正看起來「大家」都不反對啊。
celery9254:
celery9254
3 weeks ago
goat5104: 那你贊成還是反對昨天晚上要表決的不知道是什麼藐視國會法,我覺得我還蠻清楚的提出來我對於藐視國會、代理孕母跟反歧視法的
tuna3870
3 weeks ago
celery9254: 因為原本最開始反歧視法這種東西就是國民黨的主意,他們打的算盤是以後再也不能說他們舔共賣台,否則就是歧視他們內心自我認同。當時民進黨當然是反對的,但現在的民進党已經變成美國民主党的狗,他們現在眼裡只有要怎麼讓字母人跟各種變態性癖變成貴族,所以反而變成要推這個法,讓人以後敢指出某變態有雞雞就要抓去關。所以國民党為什麼要反對?通過之後不只是自己舔共不會被罵,而且還可以把台灣跟美國一樣搞爛。這些字母貴族變態背後本來就是中國出錢在美國搞破壞的,原本這件事在台灣應該交給國民黨來辦,結果民進黨自己先幹了,有啥不好XD
lemon1163
3 weeks ago
真的不要再把民進黨怎樣怎樣當成前提了啦,說白就是討厭民進黨然後不敢講,硬要扯東扯西,以為這樣比較高級。
沒有,中間選民可以選擇全有全沒有的,兩黨之間沒有任何關聯,我平等的一起討厭藍綠白
celery9254
3 weeks ago
反對,我只是覺得,這邊畢竟是針對藐視國會法的撲,對於討論其他兩條法案,其他撲也討論了很多了,我真覺得,畢竟這件事情的核心是反對導致的衝突,那應該是贊成方依據自己提出的法規,說你們為什麼要贊成吧?
celery9254
3 weeks ago
而且目前我也把立法院最新的議事錄拿出來看了,提出針對法條的疑慮,就法條討論為什麼可以過,為什麼不能過,才是比較重要的吧?不然依我自己看法條,真的會很有疑慮,甚至我覺得藍白選民也要稍微擔心一下吧,畢竟國會4年選一次,保不定4年後就又是民進黨過半數了,他們開始用藐視國會法去做他們提出反對的事情怎麼辦?
lemon1163
3 weeks ago
談A講B就只是學韓國瑜的「 我跟妳談大海,妳和我談浴缸?」
如果立志當韓粉那恭喜你蠻成功的
celery9254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如果在很前面提的泛綠造謠戰術有效的話,誰敢保證未來被視為制衡力量的藍白還存在?而且不管藍綠白就不會有內鬥的時候嗎?當年藍營馬英九鬥王金平、本土派跟非本土派的內部鬥爭;4年前賴清德鬥蔡英文、現在英派非英派。看起來很遠,但是只要相關社會人士這個寫進去,哪天拿來互鬥了?地方樁腳會不會被用這個名義叫過去?如果你有親戚、朋友、同事、老闆,稍微跟地方政治有點牽扯的,會不會就被叫去了?
goat5104
3 weeks ago
celery9254: 所以呢,為什麼民進黨已經推出寫完草案的反歧視法在公告了,但是若會害到自己的法就反對?長官與親朋好友擁有自由,平民不配就是了
celery9254
3 weeks ago
另外還發現一個問題是,如果被叫來的人,同時有相關的官司在進行,那被叫來質詢的講的東西,在法院能不能當作一種有效的證據?比方說,被叫去的人其實提出的資料跟給立法院的資料是一樣的,但是在兩個地方做出不一樣的說法,兩個說法依據檢視的資料卻得出不一樣的成果,而且委員的質詢過程是不符合毒樹果實理論的,偏偏在質詢的時候講的是真實無法備用藐視國會法定罪,但法庭上講的律師卻可以講到無罪,那這個人是不是只有道德審判了?
celery9254
3 weeks ago
goat5104: 所以我說我三個都反對喔,我相信你已經看過目前立法院上的不同版本條文了,我的想法是,長官的親友它是社會人士,他也可能是你的遠親,雖然可能沒那麼親,但也真的不遠,它可能莫名其妙被叫到立法院質詢某些他根本不知道的問題,比方你是下屬,因為長官受累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所以我贊成該對於擺爛的官員有所限制跟規範,但我到現在還是不知道就是究竟昨天晚上要過的是哪一條
celery9254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而且,我因為前面的討論跟撲首說的,其實多是針對議事過程的手段贊不贊同,對於反對藐視國會到底哪裡造謠、哪裡不造謠,在這邊詢問究竟贊成的點是什麼,反對的點是什麼,2012到藍白兩黨間,三方版本的法條具體的差異在哪裡?不特別提我到底對代理孕母跟反歧視法做了多少努力,這是這是我對這撲的尊重
celery9254
3 weeks ago
作為一個懶惰的無知小民,我真覺得不管贊成還是反對方,盡量都把重點拉回對於法條內容的分析、刑度是否適合,而反對方做了很多圖卡跟內容說明,雖有部分針對法條,但大多還是以立院衝突為主,且被指稱為造謠,而贊成方跟相關媒體也多聚焦在誰打了誰、誰造成衝突(或是有贊成覺得法條有疑慮的觀點,希望可以貼上來)。我真覺得,聚焦在是否違憲擴權、法規合理性、可能發生結果等等的分析,對於雙方吸引贊同會比較有幫助,而我自己看的結果是,部分法條真的讓我很擔心會不會擴散,還有會不會影響司法?但我贊成處理擺爛的公務員。
waffle111
3 weeks ago
就不要理那位一直問問題的吧,你有時間打這些問題卻又不肯花實間看一下各方面的直播,爬一下原始檔案,擺明就是一直要問國民當為什麼要來亂的,還能有啥理由。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我看了喔!!!!!!!你貼的我都有看,你不信可以滑上去!!!!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我花了一個下午想釐清問題,我還去抓最新的議案一個一個找出為什麼有疑慮,還截圖,至少針對兩個法條,說明我的疑問,然後你說我來亂的?所以也沒有人回答我,昨天表決的到底是哪個版本啊?
celery9254
3 weeks ago
黃委員的直播也沒講,只講說大家桌上都有要表決的,既然都有為什麼不把它拿出來打臉大家QQ他只要逐條解析為什麼可以不就好了,他是法學博士還是立法委員還是推動的案子耶,他的直播有說為什麼他提的法條不會影響到平民嗎?他有說為什麼寫出這樣的條文嗎?如果有,真的拜託,列出時間軸
celery9254
3 weeks ago
而且我哪一句顯示我再問國民黨為什麼要來亂?你截圖給我,我看是不是看那些法條跟名詞看到頭昏眼花所以打錯讓你弄錯意思了QQ
celery9254
3 weeks ago
我真的不懂,為什麼針對法條合理性本身討論那麼困難?
celery9254
3 weeks ago
立委大家都有要表決的本跟為什麼民眾在立法院的網站上只看到超多版本的,這其實是兩件事情吧?
celery9254
3 weeks ago
waffle111: 如果你有看到昨天要表決的原始檔案的版本,請貼上來吧,拜託了!
troll3913
3 weeks ago
celery9254: 推你的提問、論述。他們贊成方可以回答以及提出論述,而不是一直要你去看黃的直播。
sake1759
3 weeks ago
ಠ_ಠ: 噗主你好,因為手機自動填入的設置不小心填錯資訊
想請你協助修改,應該怎麼聯繫你?
waffle111
3 weeks ago
celery9254: ....你這問題黃國昌直播底下有人回答。 你現在是看不到完整版本的,但是每立委都有一份,他直播也有回答這是議事慣例,所以立委不能說不知道。
waffle111
3 weeks ago
當天的最終版本放在再修正動議裡面,目前國會議事處並沒有在網路上公開"再修正動議,但是當天開會的立委一定有。
waffle111
3 weeks ago
另外民進黨根本沒有要討論,他們丟一堆修正動議在拖時間,連自己的再修正動議都反對,這明顯就是沒有要討論單純杯葛而已。
waffle111
3 weeks ago
你問那些東西的攻防前幾個月就在做了,除了一些修正動議以外你這個討論至少lag一個月...
waffle111
3 weeks ago
但是這之前各方面的版本立法院議事暨公報資訊網上面都有, ptt有人跟你講哪裡可以看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
lemon1163
3 weeks ago
所以你不貼過來法條一直要人看PTT?
請問PTT的準確度是?再怎麼樣也是貼政府或官方認證的網站或文件吧?
還是你覺得中華民國已死,政府公文包含立委諸公都不算數
lemon1163
3 weeks ago
而且還是沒有回答所以昨天在沒有打架的情況,會通過的法條長什麼樣子?
貼過來不難吧?還是資訊能力只有PTT跟YT?
lemon1163
3 weeks ago
不要跟我說因為PTT是懶人包⋯⋯啊懶人包就會有整理人的立場問題,而且整理人是誰?路邊阿貓阿狗都能做,請問準確度是?有實名且能確定身分的確足以代表立委諸公包含貴黃國昌之發言?
lemon1163
3 weeks ago
足足二十八種版本的法條,請問昨天本來預定表決的法條長什麼樣子?
就這麼一個問題,回答很難?
ಠ_ಠ
3 weeks ago
sake1759: 我只是轉貼的,如果有錯,我記得可以去谷歌表單去更改
ಠ_ಠ
3 weeks ago
上面問到刪文,我只能說我尊重你發出的文🫴

我沒有因為你藐視或是說出不相干我主題的文,而有權做出什麼,雖然你們可以自己發出新的討論串,但其他有耐心看留言的人,也可以看看一下,上面有些來自接收不同資訊,想法和看法變成大概是什麼樣子的狀況,上面明顯出現了呢。

我是個來自被政治迫害過下一代的孩子,也參加過太陽花學運,我是真的很愛這個台灣,我想要在這裡一輩子生活下去,所以真的無法接受黑箱作業,還有未來藐視國會法來阻擋更多事情。

我現在心情就跟太陽花學運一樣焦慮啊~
dog4980
3 week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5n240VexQTPNLCFqaRWVjn.png
通篇看下來 ,大概如同這新聞標題一樣的有趣.
prince3006
3 weeks ago
懷念一下當年 2014 的時候,g0v 可是會架好直播報導太陽花

台大經濟系教授會在第一時間出個內容一堆鬼扯的懶人包

民進黨還會烙人去呢

2024 年只有烙人去了
dog4980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沒想到到現在還有人認爲這是黑箱作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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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外界對於兩岸服貿協議溝通不足的誤解,經濟部今(21)日表示,自102年7月31日至103年3月10日期間,行政部門配合立法院共召開20場公聽會,提供各產業及國家安全等影響評估報告,可說是我國自行憲以來,舉辦公聽會場次最多的政策議題。至於服貿協議是否是「黑箱」,留待社會大眾公斷。
經濟部強調,除了公聽會之外,從102年4月開始,行政部門持續與立法院正副院長、朝野黨團、相關委員會等委員進行溝通及聽取意見,並於102年4月25日、5月2日及5月30日3度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報告,其中5月2日為召開秘密會議,由經濟部向立法委員簡報協議文本主要條文內容,以及雙方市場開放重要項目。

兩岸服貿疑慮 經部:行憲以來辦最多場次公聽會
dog4980
3 weeks ago
那年該台大經濟教授說這是黑箱作業時,早有人戳破他是說謊的(笑
沒想到到現在還有人認爲這是黑箱啊

真有人這麼好騙
dog4980
3 weeks ago
真是妥妥反應 造謠出張嘴,闢謠跑斷腿
dog4980
3 weeks ago
我是想問噗主 你看過服貿協議的條文?
prince3006
3 weeks ago
舉個例子為什麼綠的永遠不該相信
服貿協議框架就是那樣,都經過 10 年了,是說那條賣台了呢?

再次說明,服貿就是 WTO 架構下,換個名字的 FTA
都是 FTA 了就可以說那些條款是不利台灣的

拿個大家熟悉的二類電信完全開放好了

這個是當年台灣用已開發國家進入 WTO 就一定會開放的項目
因為大陸是開發中國家,所以條件是不太一樣的

但是一類電信台灣就可以用國安理由,不對大陸完全開放
要不然在 WTO 基本架構下,一類電信也是要開放的

* 一類電信: 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
* 二類電信: 小七電信之流,租用一類電信線路提供服務
prince3006
3 weeks ago
好了,這些年來有那些綠的有懺悔說當年衝立法院反服貿是錯的嗎?

或是當年的宣傳是錯的嗎?

當然是沒有啊

有的都覺醒了變反綠了
dog4980
3 weeks ago
對了 兩兆錢坑??要不要來好好閱讀

https://ppg.ly.gov.tw/.....

https://ppg.ly.gov.tw/.....
prince3006
3 weeks ago
當年蔡英文還很自豪說加入 WTO 呢?
但是台灣用已開發國家身份就是要開放更多
相同的韓國是開發中國家
dog4980
3 weeks ago
無共識就通過很奇怪?
恭喜你終於發現立法院過去八年就是這樣運作

https://images.plurk.com/38SkIYEfwwa4eFTcqfTVEI.png
prince3006
3 weeks ago
dog4980: 拿個數字來比好了,瑞士有一條 57KM 長(雙向單軌)
的鐵路,穿越阿爾卑斯山脈,最深處 3000M

這條鐵路的造價是 4500 億台幣左右,這二兆不知道怎麼來的
prince3006
3 weeks ago
看到一堆側翼在洗二兆就覺得,這是不是一種訊號

畢竟看到二兆就會覺得國民黨好可惡
dog4980
3 weeks ago
prince3006: 沒辦法~~有群人很好騙 或是專門來騙人,難怪 我們的詐騙技術能廣泛對外輸出到對岸、東南亞甚至日本
prince3006
3 weeks ago
原來魔魔假假去沃草了啊

所以我說這群人真是不可相信

這些基礎條文其他國家都有類似的罰責,重點是要法院判決才會判刑

民進黨擋應該是跟擋總統要即問即答一樣吧

不知道擋這個要幹嘛就是了,怕官員說謊不答被罰嗎?
goat5104
3 weeks ago
謝謝噗主的「不取消」的決定,您或許是個比左派還好一點的人。
不過你得要看清楚現在民進黨掌權的人中是一些什麼樣的人。
還有為什麼寫了註定會製造訟棍的反歧視法草案已經在公告了,卻反對行政長官(以及包括 celery9254: 各種相關人士)版的反歧視法,或許只因為這是他們比較有可能會觸發的法?畢竟一個左派的學者出身的民進黨候選人林志潔公開公然的說我們應該要允許行政官員可以說謊。
goat5104
3 weeks ago
藐視國會法與反歧視法都是本質很類似的法案,為什麼您支持的民進黨要推廣前者卻反對後者?這是說不通的事。
goat5104
3 weeks ago
照現在民進黨還掌控行政機關八年,再加上未來四年,他們應該是強烈的希望行政機關不受監督,然後民進黨已經在這種機制下,搞出了「性別友善(內含免術換證)」、「中生健保」「人工生殖(代孕)修法」「反歧視法」未來民進黨當然希望為他們繞過立法程序的行政官員能不受質疑與監督吧。
troll3913
3 weeks ago
ಠ_ಠ:
waffle111
3 weeks ago
lemon1163: 我根本沒有想要說服你們這票,花的力氣太多回收太少,您想太多了
waffle111
3 weeks ago
dog4980: 民進黨人數多的時候沒在鳥在野黨的,而且國民黨戰力太爛又要臉皮才會這樣。這次就是民進黨人數劣勢之前民進黨在野的招式就通通跑出來 了,這些操作比當年進步不少就是
waffle111
3 weeks ago
樓主說的這個聯署基本上就是側翼弄出來的,不管包裝的多偉光正本質就是政治鬥爭。立院打架就算了,說作票就太搞笑了吧,更不要提花東那三個案子哪哪來的一帶一路,滑坡滑成這樣我也是挺佩服的..
prince3006
3 weeks ago
goat5104: 這些本質上是弄出來給人民戰的

屬於民主統治手法
lemon1163
3 weeks ago
只會講側翼代表你見識狹隘,看世界只有二分法,更遑論真的去理解真實了
dog4980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我實在好奇 八年前甚至十數年前 立法院大亂鬥時 你們到底怎麼看?

還是說 你們唯一標準就是民進黨 一定是對的,它講出來的資訊可以不用查證真偽呢?
dog4980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20dCfjrAQvN7OHkB3HmQpY.jpg
對了 立院有錄音錄影 ,有些話即便瞎說 ,勘驗錄影檔時 就會被戳破
waffle111
3 weeks ago
lemon1163: 不會,我很肯定我是對的。我花了很多時間在看原始資料和各方講法,不過最進分給民進黨的時間有變少,因為他們的說帖很大一部分是在造謠,看了就此浪費時間。
lemon1163
3 weeks ago
狗狗君真的有趣,我前面就講了我公平的討厭藍綠白,還是只會提綠做錯的地方。
我不覺得綠的有多好,到今天這個地步,多少你口中的側翼也出來罵民進黨的問題。但你還是選擇性的忽視了「所以今天藍跟白就沒做錯嗎?」這個問題。
所以你會覺得不使用立法院本身就有的表決器(而他明明有完整的使用規範),改以不記名的舉手可以接受?
waffle111
3 weeks ago
lemon1163: 不會,我很肯定我是對的。我花了很多時間在看原始資料和各方講法,不過最近分給民進黨的時間有變少,因為他們的說帖很大一部分是在造謠,看了就是浪費時間。
lemon1163
3 weeks ago
支持者真的有趣,所以517預定通過的法條細目是什麼?
我作為中華民國的國民總是有資格知道吧?
honey8293
3 weeks ago
笑死呱吉這下也變1450側翼了是不是
lemon1163
3 weeks ago
不要只講公聽會的
(公聽會被罵黑箱也不只這場,當時iwin事件罵到翻掉,現在國會擴權反而可以接受公聽會wwwww)
就只講,這次,517,開到晚上,不惜使用舉手,不惜搞到四綠委一藍委送醫的法條定案,到底長什麼樣子
lemon1163
3 weeks ago
另外我藍的,祖上三代有黨證的那種,請不要說我是綠的,我嫌噁心
prince3006
3 weeks ago
就拿瑋豐來說說好了,側翼一條龍
包含各家媒體,民進黨立委,衛福部
老婆是民進黨網路宣傳部副主任吧

idcc 來說,這法院證明是跟謝長廷非常友好卡神一掛的
沒記錯的話還是沒人知道 idcc 是誰

還有一個打人哥呢
prince3006
3 weeks ago
PTT 抄假帳號的時候,9 成以上的假帳號都是 idcc 那串的
prince3006
3 weeks ago
其他的網軍少的可憐
whisky7312
3 weeks ago
lemon1163: 他們回答不出來啦
下收噗馬的闢謠Facebook
prince3006
3 weeks ago
沈伯洋耶!

沒說出國民黨是中共在地協力者我都覺得他沒說真話

人家說不定在進行 #認知作戰#認知作戰
prince3006
3 weeks ago
連王定宇叫他爬就爬,然後還要怪別人

我懷疑他腦子是不是摔壞了
waffle111
3 weeks ago
prince3006: 噗馬闢謠是我聽過最好笑的笑話
waffle111
3 weeks ago
他就一直在搞認知作戰還一直嘴別人認知作戰
waffle111
3 weeks ago
lemon1163: 我前面講過了,你們是都沒在看喔?再修正動議立法院的慣例是沒上網,但是每個立委都拿得到,這部分可以要求立法院要一併上網公告,或者是看最後通過的法案的公告。民進黨的再修正動議一樣網路上看不到,但是當天開會的立委一定有一份,所以民進黨說他們不知道是不可能的。
waffle111
3 weeks ago
你說你找不到民眾黨贊成這部分一併網路公告,但是過去的慣例沒有,講白了這個就是挑程序講幹話而已,開會的立委一定知道他們在開什麼東西。但是他們跟你說我不知道。立委說時間不夠討論就算了,說什麼都不知道那就是穩穩的幹話。
tako9620
3 weeks ago
好多網軍喔好好笑
dog4980
3 weeks ago
是啊,每個都是網軍
guava7348
3 weeks ago
截圖說錄影是在?會轉那張截圖就證明根本沒看影片啊。謝龍介的施力方向是往下扯,接下來邱志偉也是被謝龍介扯下。截圖廖偉翔隔一張桌子,難道沈伯洋是從門瞬移到主席台下都不會經過中間那些人喔?這麼智障的論述也在轉,連求證影片都不會,難怪2024了還是個草。
prince3006
3 weeks ago
guava7348: 基本上爬到人家頭上會被推下來就很正常好嘛

誰知道他下一步會幹什麼

當個小綠綠連個常識都沒有實在很好笑

有了立場沒了智商
guava7348
3 weeks ago
事實講不過就又開始轉移話題ㄌ🥴
dog4980
3 weeks ago
[時事]【0520】卡提諾狂新聞 #416 立院競技場👉盜賊👲戰士🤴遊俠👸大混戰!這週狂新聞還是很狂,還特別找到了106年4月26日前瞻過的片段,太狂了
prince3006
3 weeks ago
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推 lien0972: 人家已經洗完了 闢謠跑斷腿也沒用
guava7348
3 weeks ago
狗勾學會看影片的話要不要先為造謠協力的事道歉呀
善莫大焉捏
fly9299
2 week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6X51JMq1iMwfJKOl2MyTlX.jpg 說沒個人的要不要跪下道歉🤪
prince3006
2 weeks ago
去聽證會的個人也算啊

你以為美國去聽證會的個人不必受罰嗎?也是刑法

還是民進黨忘記告訴你美國聽證法案也是有法律刑責?
celery9254
2 weeks ago
prince3006
2 weeks ago
我的失誤 => 普通民眾並不會受刑事處罰
記得還是有罰緩的問題
celery9254
2 weeks ago
那普通民眾因為去聽證會需要請假、花時間準備資料,算不算影響?
waffle111
2 weeks ago
celery9254: 法院傳證人也是一樣流程怎麼不見你們提出疑問?
celery9254
2 weeks ago
而且法規畢竟沒定義清楚怎樣才算是普通民眾
celery9254
2 weeks ago
waffle111: 因為法院有明確的規範阿,我去當證人的時候有車馬費,有規定我可以請假,而且證人相關的法規規定的非常明確
pamelo3202
2 weeks ago
就是管接政府標案的民間第三方啊,跟公家機關有關聯本來就該被監督,綠營洗腦包滑坡成一般民眾走在路上會被抓進立法院審問
celery9254
2 weeks ago
而且去立法院當證人跟去法院當證人,流程都一樣,那為什麼要由立委去處理?至少我當證人是由法官認為需要傳喚,但現在是立委覺得有需要就傳喚,那立委跟法官是一樣的嗎?法官有法律訓練,但立委不一定有,那這樣法院的立場是?
celery9254
2 weeks ago
pamelo3202: 我就那種接相關標案的公司下面的小員工,我算是一邊平民還是相關個人?我記得上面問過了,因為waff有說之前有討論過,我用下班時間看了他從開始討論到現在的法條列舉跟討論,也沒有讓我搞清楚會不會影響我QQ
waffle111
2 weeks ago
celery9254: 行政調查和司法調查的分別,你們連橫國會調查權是什麼都搞不清楚麻煩先去了解一下
pamelo3202
2 weeks ago
立院本來就有調查權,去看釋字585。以前要立法被國民黨擋下,民進黨執政後換民進黨擋,現在終於能法制化了。
celery9254
2 weeks ago
waffle111: 你懂的話麻煩幫我解釋一下,怎麼又增加了這個名詞啦,如果司法調查不能跟行政調查類比的話,那為什麼要用當證人的程序比喻「個人」被叫去不包含平頻?
celery9254
2 weeks ago
我知道阿,往上拉我比較過原本法條跟現在法條了,民眾黨跟國民黨版本的,原本的法條沒有並沒有把法人、個人寫進去
celery9254
2 weeks ago
而且我上面我好像也問了,如果同時面臨檢察官偵查跟立法院要調查,那萬一國會先請人來了,會不會影響檢察官蒐證的偵查不公開?這個我看過去推動立法方的,也沒有討論到
celery9254
2 weeks ago
比方說,A官員的貪汙罪檢方已經開始偵查,但檢方還沒傳喚之前,已經被立委較過去,所以他可以預先準備對他有利的資料,同時開始銷毀對他不利的資料,而當檢方要起訴的時候,只能拿他在行政調查的聽證會一樣的資料去偵辦,最後不起訴
celery9254
2 weeks ago
會不會到最後,這種聽證調查也變成國會議員包庇官員的作法?類似預先警告的概念?
prince3006
2 weeks ago
現在是官員根本不鳥國會
celery9254
2 weeks ago
畢竟看一下,最多就是那個人被委員告上藐視國會,但是首先委員還要舉證這個人提供的資料不實,然後委員本身也不能要警察去那個人的家裡蒐資料,只能就那個人提供的資料跟問出來的結果去處理,如果這樣造成司法調查的麻煩,委員會有責任嗎?
prince3006
2 weeks ago
一般民眾到國會接受詢問就像是周受資為了 tiktok 事件到聽證會

這就是行政調查
prince3006
2 weeks ago
celery9254: 真要調查應該是可以請司法調查,這就屬於司法的部份
celery9254
2 weeks ago
prince3006: 我們把法條釐清處阿,那我們也會像美國那樣,有罪會是陪審團嗎?或是要請國民法官來量罪判刑,這部分討論我印象中是沒有後續的
prince3006
2 weeks ago
celery9254: 請陪審團就是現有的刑法啊,跟這次修法就沒關係

例如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直覺這罪沒陪審團(不是什麼罪都有陪審團)
celery9254
2 weeks ago
而且如果可以像美國那像請抖音執行長過去,那我覺得泛綠根本不該反對,我要是他們,第一個把中天跟蔡衍明找過去問,畢竟當初就是他們想要關的XDDDDD
waffle111
2 weeks ago
prince3006: 他沒有想要討論的,你想太多了,就是一直拋問題而已,建議不理他就好
celery9254
2 weeks ago
prince3006: 我們沒有陪審團吧,國民法官是最近才有的吧?
prince3006
2 weeks ago
celery9254: 你要有事由,例如要立法關中天之類的
prince3006
2 weeks ago
celery9254: 你可以先搞清楚國民法官的適用範圍
waffle111
2 weeks ago
prince3006: 不是,美國的行政調查哪來的陪審團?
celery9254
2 weeks ago
waffle111: 或是你可以跟我說明一下,怎麼才叫做討論嗎?我覺得我都是針對法案而提出問題的
prince3006
2 weeks ago
waffle111: 下次我就接 ChatGPT 來就好 (笑)
prince3006
2 weeks ago
waffle111: 他是說如果民眾被法辦,那就是刑事法庭啦
一般這種罪不適用陪審團的
celery9254
2 weeks ago
waffle111: 所以美國要判抖音執行長有沒有觸犯藐視國會,不是由陪審團而是法官嗎?
prince3006
2 weeks ago
但是如果只是罰鍰一般不會用刑法
會被法辦一定是碰到有刑責的罪(像是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celery9254
2 weeks ago
我真覺得,不要去學一些反對方,覺得提出問題就是在亂,不是貼圖就是叫你自己去看,不然就罵你不懂
prince3006
2 weeks ago
celery9254: 觸犯藐視國會罪有一定的條件,細節我忘了,記得是至少聽證會五個委員舉報,還要立法院會通過之類的

你可以看完資料再反對
prince3006
2 weeks ago
兩邊的法案大差不差,真的有問題就會告訴你那一條什麼部份有問題了

不會包成一個模糊的概念我們要守護台灣的狗屁民主之類的
celery9254
2 weeks ago
prince3006: 不然你把資料貼上來,你往上滑我之前也看了,我也沒有到完全反對阿,我完全贊成針對擺爛官員要有制裁,但法怎麼立,才不會影響司法影響到我個人,這應該是我可以理解的吧?
prince3006
2 weeks ago
celery9254: 你可以自己動手,只看懶人包學不到東西
celery9254
2 weeks ago
我真的不是很贊成把個人寫進去,我實在不懂,你們都說沒問題,但我質疑的不是問題嗎?你們只跟我說不會影響一般人、有條件,但具體條件是什麼?你說你忘了,或是我有問題是因為我不懂
prince3006
2 weeks ago
celery9254: 你現在不贊成就是想想而已

你的法規基礎在那邊?
prince3006
2 weeks ago
這就是現代民主崩壞的核心原因

沒人要讀點書,大家都想想,啊不就喊爽的?
celery9254
2 weeks ago
prince3006: 所以你們是奠基於怎麼樣法規基礎去贊成的?因為我不懂所以連解釋都懶嗎?
prince3006
2 weeks ago
celery9254: 以你的基礎連這個都不懂要講到懂很難

連加減乘除都不會就說你教我微積分,沒人有這個能力
prince3006
2 weeks ago
可惜的是民主就是讓每個人都可以評論一下微積分
prince3006
2 weeks ago
評論也就算了,概念至少要有

但是連概念都沒有只有我覺得,那就完蛋了
celery9254
2 weeks ago
你只說釋字595說國會有權利,而且本來就有,我都那麼認真地請教了......而且本來就不是每個人都懂微積分了......,所以才要上來問阿
celery9254
2 weeks ago
你們那麼懂,又看那麼多資料,而且贊成方跟反對方提出的資料應該會有不一樣的可能吧,我又不能全部看反對方的資料
prince3006
2 weeks ago
我沒看釋字595,不過照那句的內容

傳統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概念就是互相制衡(或是互相打架)
但是我們的國父拉了一個中國傳統監委的概念出來,將部份的調查權從立法拉出來放在監察權上

所以本來就有是沒錯
prince3006
2 weeks ago
celery9254: 這些都基本,你沒學到是你的問題
prince3006
2 weeks ago
可以說是科普了
waffle111
2 weeks ago
prince3006: 本來想回現在公民課都不教了嗎,後來想一想政治原理好像大部分的人都是有興趣才去補的。
prince3006
2 weeks ago
你的程度已經不能用沒學可以解釋,你連基本的概念都沒有
honey8293
2 weeks ago
prince3006
2 weeks ago
waffle111: 公民課可能有,但是現在公民都教一些怪東西
prince3006
2 weeks ago
廢三民主義的缺點
celery9254
2 weeks ago
prince3006: 三民主義我讀過耶,我很確定有五權分立這件事情
prince3006
2 weeks ago
前一陣子才有人說,現在小朋友沒人知道為什麼三民主義要將電廠收歸國有,用最便宜的電價提供人民服務了
celery9254
2 weeks ago
目前可以確定的是,立法跟監察權是分開的,難怪會有擔心國會調查權會不會影響監察權的聲音
celery9254
2 weeks ago
那這樣,這些法條又是基於什麼法規基礎,認定監察權不會受到國會調查權的影響的呢?
pamelo3202
2 weeks ago
立院調查權大法官早就釋憲說是了
你在這邊扯
prince3006
2 weeks ago
蔡英文本質上已經廢了監察權,要不然誰敢查陳菊的弊案
高雄氣爆案用捐款告人民,逼人民和解那段
拿捐款買一堆怪東西
celery9254
2 weeks ago
pamelo3202: 釋字595嗎?
prince3006
2 weeks ago
整個疫情期間衛福部那個表現沒被查翻才神奇
prince3006
2 weeks ago
說不是現在的台灣比共產黨還貪腐
pamelo3202
2 weeks ago
celery9254: 我說的是釋字585好嗎?別人講都沒看只會跳針喔?
celery9254
2 weeks ago
pamelo3202: 抱歉打錯了QQ不要那麼兇啦,因為也沒人回答我,所以法條上寫的個人跟一般人的差異
celery9254
2 weeks ago
然後就被拉去科普一堆法條了......這些都是很真實的擔心耶,畢竟打官司超麻煩的,當過證人的我,真的不想請假去坐類似的事情,有法院還不夠還要擔心立法院
prince3006
2 weeks ago
celery9254: 都可以進立法院了不必擔心這個問題
pamelo3202
2 weeks ago
celery9254: 丟孤狗查資料就有釋憲原因和結果了。你不查不看就只會在這邊跳針要別人從零開始教你,還抱著自己的錯誤舊觀念在那邊東西南北亂扯一通。
celery9254
2 weeks ago
不然請他們把個人修掉吧,不過部隊某方面我是很贊成的,洪仲秋案如果可以把他的長官請進去,應該不錯,如果有共諜,用這個請去問也可以
celery9254
2 weeks ago
都針對法條在提問討論,沒必要這樣吧,你們不想科普更多像我這樣的人,加入贊成方嗎?
pamelo3202
2 weeks ago
celery9254: 你沒有想學的心,只想跳針在那邊辨
celery9254
2 weeks ago
都上來的東西都會有人看的,多點討論,避免說一些人身攻擊的話,大家理性討論,而且你們不回答也沒關係啦,我覺得還是會有人願意回答我的,我想到問題就在這邊問
waffle111
2 weeks ago
prince3006: 嚴格來說立院調查權和監察院功能有部分重疊,但是現在監察院的基本上沒作用所以這案子我贊成
celery9254
2 weeks ago
畢竟對這個法案關注的那麼多,一定會有人願意上來回答問題的,而且願意法相關法條整理貼上來的,畢竟大家都社畜,我覺得我已經花了上班時間補了國會的直播了
celery9254
2 weeks ago
waffle111: 謝謝你還願意回答我QQ
prince3006
2 weeks ago
waffle111: 沒錯,監察院可以廢了(還可以省錢)
celery9254
2 weeks ago
所以現在的作法是要泛藍預計廢除監察院的過度嗎?
celery9254
2 weeks ago
比方說先將已經沒有的監察院的權限,轉移到立法委員身上,然後一步一步到修憲廢除嗎?因為當初三民主義五權憲法的概念是,希望可以五院之間互相制衡,所當監察院的權力匯集到立法委員身上後,未來制衡立法委員的會是司法院嗎?
prince3006
2 weeks ago
celery9254: 廢除監察院是蔡英文的政見哦
celery9254
2 weeks ago
誰的政見沒有關係吧,你也覺得他該費了
prince3006
2 weeks ago
celery9254: 覺得該廢和誰主張要真廢是二件事
prince3006
2 weeks ago
我覺得該廢是因為已經廢了
celery9254
2 weeks ago
這也是我認同的,所以你提誰覺得該廢的原因是因為,是因為他提要廢,但是沒有做好後續怎麼制衡嗎?
prince3006
2 weeks ago
一般人除了不讀書的第二個大問題,不懂基本邏輯

這台車已經太爛了,應該報廢
不等於
這台車一開始就是爛的應該報廢
celery9254
2 weeks ago
但我覺得,既然它實質上已經廢了,而且要修法轉移到立委身上了,那麼趁現在重新考慮接下來的新法怎在憲政上可以制衡也很重要吧
celery9254
2 weeks ago
prince3006: 我的理解是,都爛車,為什麼不報廢?報廢之後呢?要買新車嗎?這是我對你說監察院已經廢了,那就到立委身上,但是理論上應該要有互相制衡吧?這就報廢之後怎麼辦
prince3006
2 weeks ago
celery9254: 真要廢要修憲,隨便講講的

前面就說了一般調查權本來立法院就有,只是加強這一部份而已

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官員在民進黨政府授意下,不回答甚至是回答錯誤訊息
當然國民黨要解決這個問題
celery9254
2 weeks ago
所以回過頭來,我的疑問是,那當我們把監察權轉移之後,該怎麼制衡的問題?
prince3006
2 weeks ago
站在資訊透明的立場,沒有什麼理由反對國民黨的提案
prince3006
2 weeks ago
celery9254: 沒有轉移啊,如果你要跟別人討論,請先帶腦子
pamelo3202
2 weeks ago
celery9254: 先去看釋字585好嗎。就算不修憲廢監察院,立法院本來就有調查權。
就說你沒心想學只想抱著自己錯誤的舊觀念在那邊辨。
celery9254
2 weeks ago
所以你認為,這次修法加強並不影響監察權跟司法權的獨立跟相互制衡嗎?但是我看法條,針對同時有其他案子的部分,有必須準備副本而已
celery9254
2 weeks ago
立院本身有調查權OK阿,因為現在的修法就是跟著原有的法規走的,這是我們的共同認知,也就是說,這些被調閱的副本是否影響會實際上的司法偵辦流程,並沒有被考慮在裡面吧?
celery9254
2 weeks ago
釋字585,我的理解是,可以找官員跟人民,但前提是要有非常明確的規定這樣
「其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不能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亦不得侵害其他憲法機關之權力核心範圍,或對其他憲法機關權力之行使造成實質妨礙。如就各項調查方法所規定之程序,有涉及限制人民權利者,必須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https://images.plurk.com/6i7XSxY3BjBDS9461JKxt9.png
celery9254
2 weeks ago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本院釋字第三二五號解釋應予補充。」大法官說可以不來可以罰錢跟合理強制手段,這邊應該是只有指行政處罰吧?哀...每次讀這種法律文件真覺得中文真是博大精深
celery9254
2 weeks ago
「。惟其程序,如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方法所應遵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新修法不知道救濟程序相關規範是什麼
celery9254
2 weeks ago
蠻有趣的,585除了有說有調查權以外,也是在解釋319真相調查委員會的設立那些條例是違反憲法的
celery9254
2 weeks ago
「  八、同條例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本條例公布之日,各機關所辦理專屬本會管轄案件,應即檢齊全部案卷及證物移交本會」、同條第四項規定「本會行使職權,不受國家機密保護法、營業秘密法、刑事訴訟法及其他法律規定之限制。受請求之機關、團體或人員不得以涉及國家機密、營業秘密、偵查保密、個人隱私或其他任何理由規避、拖延或拒絕」、同條第六項規定「本會或本會委員行使職權,得指定事項,要求有關機關、團體或個人提出說明或提供協助。受請求者不得以涉及國家機密、營業秘密、偵查保密、個人隱私或其他任何理由規避、拖延或拒絕」,其中關於專屬管轄、移交卷證與涉及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而受憲法保障者之部分,有違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並逾越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行使之範圍。」還有提到立法院調查權逾越的部分
celery9254
2 weeks ago
「 六、同條例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本會調查結果,與法院確定判決之事實歧異者,得為再審之理由」,違反法律平等適用之法治基本原則,並逾越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行使之範圍。」這個也違憲,但也可以理解啦,看起來干涉到法院了
celery9254
2 weeks ago
「 十三、同條例第八條第九項規定「本會或本會委員行使職權,認有必要時,得禁止被調查人或與其有關人員出境」,逾越立法院之調查權限,並違反比例原則。」有關出入境的部分也是違憲
celery9254
2 weeks ago
「 五、同條例第八條第一項前段「三一九槍擊事件所涉及之刑事責任案件,其偵查專屬本會管轄」、同條第二項「本會於行使前項職權,有檢察官、軍事檢察官依據法律所得行使之權限」、第十三條第一項「本會調查結果,如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由調用之檢察官或軍事檢察官逕行起訴」等規定,逾越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行使之範圍,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讓立法院調用檢察官怎麼看都不行吧,難怪是違憲的
celery9254
2 weeks ago
看完釋字595理由書的心得是,他除了提及國會的確有調查權以外,但有更多的部分是說明國會調查權到底極限哪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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