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廷 (@_chiaoting_) on Threads昨天滑到這篇結果留言裡一堆秀下限ㄟ
正告各有錢的房東:
1. 既然已經有錢買非自用的房產拿來出租給別人,表示你已經是贏過很多人的勝利組了(除了自用還有餘裕去買非自用)。跟要出來做生意一樣,好歹基本的法規懂一下,不然諮詢專業的,好嗎?
2. 房客去申請租金補助,沒有你接不接受的問題,根本就無權拒絕,房客無須告知你也無須你同意。
3. 不要跟房客談不租補便宜多少錢的交易。一這是違法,二你無法防範他合法申請自己的權益。有人在罵這是不守信,我覺得對違法的事要求信用是不是搞錯了什麼。你如果賄選,抓到是你犯法,沒資格罵該民眾不投給你。你如果放高利貸,被抓到是你違法,即使他有簽契約,沒資格要求他守信照該利率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