櫻花瞎
3 weeks ago
(設計對白)

面試階段
勞工:「我要求月薪4萬!」
老闆:「好,不過依法試用期打8折,給你3萬2!」

試用期屆滿
勞工:「試用期要滿了,我要調高薪水。」

回答一:「感謝你這三個月的付出,謝謝再聯絡。」

回答二:「試用不ok,但是公司願意再給你一次機會,你要離開還是接受3萬2?」

回答三:「公司決定幫你加薪2成,所以是32000+6400=38400,公司保證一切守法!」Facebook
latest #9
掰噗~
3 weeks ago
Very good, Bob! (banana_cool)
機器狼也快要領零用錢了呢汪 (ゝ∀・)b
黃員外
3 weeks ago
正常公司不太會這樣搞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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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ikki
3 weeks ago
xiyigagu: 對 但有些給新鮮人的職位,尤其是在非六都的城市 會變成一種壓低薪水的手法
真。ikki
3 weeks ago
本來無良的老闆是沒有這個招式的 但藍白直接送了這一招
一三都遇過XD
魔法工具人
3 weeks ago
有良心一點的應該會是三,而且會佔大多數,然後好幾年都給你這個薪水,讓你自己提離職還不用付資遣費
§ 𝕰𝖒𝖕𝖊𝖗𝖔𝖗 §
3 weeks ago @Edit 3 weeks ago
遇到三,老闆還算不錯,至少願意幫你調薪二成。
燁洛
2 weeks ago
會用這招的公司遲早要逃的,早點走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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