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擬提案修《勞基法》第15之1條,規定試用期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綠營認為現行法並無適用期規定,且會造成錨定效應,且被發現和中共勞動合同法類似,同黨立委吳宗憲稍早也在臉書表示,決定拿掉八成薪的規定。民進黨立委黃捷今(30日)受訪時批評,國民黨是把國會當扮家家酒嗎?按照國民黨邏輯,是不是該給他們當立委三個月試用期,薪資也打八折?
原文網址: 藍委提試用期8成薪「同黨立委也跳船」 黃捷批把國會當扮家家酒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藍委提試用期8成薪「同黨立委也跳船」 黃捷批把國會當扮家家酒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Follow us:
ETtodaytw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1990年生耶,是不是沒趕上22K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