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賽,現在基本工資每月為新臺幣27,470元,打八折後就是21,976元,恭喜各位,喜領22K↓的時代又回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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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剛剛看到這個
打八折不得低於基本薪資
沒有明文規定,所以不許有試用期,一經聘顧就該付員工正常薪資,這是員工的權益。
但現在有明文規定後,各公司開心死了,一定試用期三個月給你用好用滿,八折也給你折到底(最低薪資),哪間公司不想省錢呢?

有些行業起薪本身就高的,有這個試用期真的太棒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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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牛委員好好想想怎樣不讓22K惡夢再臨,真的能幫到新進員工,而不是讓全國一起迎接低薪新時代
ㅇㅉㅌㅂ
1 months ago
目前法條也還沒進法院,總之就是要關注這件事情了
這法案是對原本領最低薪資稍高的人有影響,薪水高過一定程度的其他人影響不大...不會是全國性的問題就是了XD
真要我說,這條法案幫到多少公司老闆呀,企業一定大力贊同的呀,然後企業又是這些委員們的金主捏~
試用期真的很棒呢,試用完直接請對方走人,某些產業可以一直用試用期應聘新的員工,我想是那種重覆勞動,取代性又特別高的吧
工廠老闆超開心
f787f: 薪水高過一定程度那是用錢請對方來,不會有試用期的。
請大神來能用錢留住他已經很感激了,降他薪水他跑掉怎麼辦。
yoruto: 工廠老闆感覺自己又能活了,三個月新鮮的肝好棒喔~
我永遠記得光是一例一休要給加班費那些工廠老闆就恨死民進黨的嘴臉
馬囧時代又回來了恭喜大家
難怪工廠老闆那麼愛國民黨,民進黨只會剝削他們的錢進員工口袋,國民黨能幫他們把錢拿回來。
就像幫退休公務人員拿回他們失去的年金一樣,只要繼續吸年輕人的血,他們活得多滋潤!
本來一個月起薪34338元的工作,到時候慣老闆通通用試用期27470元打發就好,這還沒扣掉勞健保和勞工自己存的勞退金喔
3個月一到就說你沒通過試用期送你離開,慣老闆高興到不行,因為端午節獎金、中秋節獎金、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生日禮金、勞動節獎金、結婚禮金、員工旅遊金,這些都不用發囉!
eleven861111: PTT上的小草現在很高興說原本27470只要熬過三個月就會自動加薪到34338元,這是個加薪的修法很棒XD
怎麼可能這樣算wwwwwwww
f787f: 熬過3個月,慣老闆就說你沒通過試用期,直接無痛開除你,怎麼可能幫你加薪到34338元,笑了XDDD
還有公司業績不好,共體時艱,不加薪
以後從22K時代升級成27K時代
什麼?多了5K已經有進步了?
這27K可是從34K打折而來的耶,勿忘22K時代當初大家的薪水是怎樣被砍到底的,原本都比22K更高的好嗎?別傻了~~~
企業責任還諸於民。
不管是不是試用,上工第一天就要投勞保,短期活動打工也會依法投保(然後被課二代健保)。儘管很多私營默默往後壓日期,目前政府是這樣規定的。
試用期合法化跟薪資打八折是弱化國內就業市場,很多餐飲業卡在薪水問題就招不到人、聘用外勞了,還薪水打八折。
huang840511: 一定算27470啊,試用期就是給這份薪,憑什麼要把勞健保級距調高?
會計不會讓你用34338算的,都是實給多少錢再去算喔。(說起來試用期還不能算進年資裡,年終又可以省一筆)
huang840511: 法規雖然那樣寫,實際申報公司其實會報低喔 因為勞保還有公司要負擔的額度,這部分若是報高,公司付出的錢也會增加,主管會柔性勸說,等你正職之後這部分再調回來~或是會計苦口婆心跟你說,這部分要是調高,你繳的稅也會增加喔!騙騙年輕新入職什麼都不懂的社會新鮮人夠用了。

以及~~這法規要是確定下來,老闆會說政府就是這樣規定的呀!我們都是有法源依據(原本不該有的試用期變成法規之後就是入職者的災難)的捏~
或者27K我還給你調高了一點,變成30K了我有沒有很棒,不是外面黑心公司都給你算最底的27K喔!

為什麼我敢這麼篤定?以前22K的災難就是這樣來的,大家都是在拿歷史經驗說話,沒有在給你憑空想像
本來就不該有試用期這東西,現在將試用期合法化,變相就是讓每間公司都可以開心剝削新進員工三個月,還可以壓他們薪水到最低薪(或是假裝施捨,薪水給的比最低薪高一點點兒,你會對老闆感恩戴德)

你公司違法讓勞工試用期沒完沒了,本來該做的是建立讓勞工可以申訴並處罰公司的管道,不要讓勞工不知道該怎麼幫自己維護權益,而不是直接讓試用期合法化呢
huang840511: 所得報低檢舉的條件之一,是你想跟公司鬧翻離職喔~
不然老闆跟會計都只是柔性勸導你該這樣做,絕不是逼你的,你真想要實報公司也是可以實報,但健保勞保扣繳也是照實報的級距從薪水抵扣喔~(依法規規定)
話說回來,牛委員目前訂的這個法案,是參照中國的勞動法改來的爆藍委抄中共修法「試用期薪水打8折」 王定宇:把台灣修成中國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理想很美好,現實很骨感
huang840511: 您應該是位非常善良會遵守法規也為員工著想的好資方,所以台灣真的很需要您這樣善良的人多多存在,才能改善惡劣的體制或是讓人只能悲觀看待的企業文化
不用妥協的勞工通常也有一定能力,不用擔心公司壓搾他的問題
只能妥協的勞工,很可惜如果這個法案通過,他們依然只能妥協,沒有選擇的餘地
那你一定是沒看過很有能力還被無良老闆玩的勞方
過得很幸福真是太好了呢
看起來某個帳號根本不清楚台灣資方對勞方到底有多會計較+多會鑽法律漏洞還衝進來在別人地盤講得頭頭是道,辛苦娃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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