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者N度踏上旅程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時事藍委推勞基法7大修正 雇主召回休假勞工須給交通費 | 政治 | 中央社 CNA
「試用期」這種東西,是「純純的資方政策」,對所有求職者都是極其惡劣的政策。

也不要說只對新手不友善,就算你是熟手,為了留下、度過試用期,這力求表現的三個月,就是雇方壓榨的黃金時間。

而且這個政策「降低了雇方選聘員工的門檻」,三個月的8薪時間,新手不會因為有職訓就上手,反而是雇方用比較少的錢去遴選熟手,而所有的求職人員都必須自行負擔進入公司前的職業能力訓練成本,不然公司不可能用你/留你

補充個大概也許是試用期薪資80%的來源: https://images.plurk.com/3sT7NO6fTG2nhU7HWGRfX0.jpg

中國黨、花蓮王,這就是某些人以為的,教訓民進黨會得到的東西:中國COPY器
22K 時大家就操作過一次,HR每個都很熟要怎麼操作,連我這個只是當年當過顧問助理的都記得當年盛況,至今也有許多公司在沒有名目的情況下執行試用期,何況是試用期入法之後。
神月サイ
2 weeks ago
偉哉KMT
flynowing: 這次提出來的七個東西不是現行已有,就是不恰當,還勞權咧,根本就是重演當年的黑金。
立即下載
順便一提上面補充的新東西。

呵呵。
Lowtan
2 weeks ago
中國的80%有不得低於最低薪資這條,不知道 KMT 的有沒有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