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服飾誌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雜談】──死刑,也跟衣服有關?!

「死刑存廢」這個議題在台灣已經爭論許久,在今年的4月23日,憲法法庭召開死刑主題的言詞辯論會。

「死刑應該存在嗎?」、「死刑是否違背憲法?」這樣的問題再度映入大眾眼簾。而這次的辯論,是由於台灣最老的死刑犯「王信福先生」,與其他36名死囚共同提出了釋憲聲請。
https://images.plurk.com/6iiYYVDCBw467feredyZRX.png
細看之下會發現,聲請的發起人王信福先生──他最初被判定有罪的原因,竟然跟我們關注的「服裝」有關。
latest #147
台灣服飾誌
2 weeks ago
1960年代美國掀起了反戰運動,進而延伸出反抗權威、對抗過去中產階級價值觀的嬉皮文化。

隨著美軍來到台灣進駐,人們耳濡目染,到1970年代時,一些衍生而出的打扮,像是男子蓄長髮、女生的露背裝、迷你裙,也成人了台灣年輕人的流行。

然而在戒嚴時代中,隱含著反抗政府意涵的「嬉皮」是被政府所限制的。

最初的限制是從服裝與頭髮下手,警察會在街邊「取締」長髮男子或是穿著奇異的人們。一開始是剪壞頭髮、衣服,讓人心生警惕;接著是出入警局、登記住所資料並要求複查──最嚴重的一種則是,抓起來「拘留」。
台灣服飾誌
2 weeks ago
有人奇裝異服、蓄留長髮,最後是被剪髮與登記;也有人反覆被拘留;這一切只關乎警察怎麼處理。在威權時代裡,警察們有著「違警罰法」賦予的權力,可以憑個人喜惡,來決定誰被懲罰。

而王信福先生在戒嚴時代,就被拘留了三次。

第一次因為留長髮,拘留三天。
第二次因為穿花襯衫,「奇裝異服」,拘留三天。
第三次因為看布袋戲,散戲時是晚上,「夜間遊蕩」,拘留七天。

以如今的觀點來看,這三次的拘留都莫名其妙,但當年的警察權力極大,在「拘留三次」後,就被警察認定為「流氓」;就這樣連家人都來不及通知,被送到了小琉球「流氓管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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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weeks ago
那一年他十八歲。在小琉球的管訓裡,日復一日的做著苦工,如果違背了職訓隊,就要抱著大石頭繞圈;在那裡王信福先生成為20世紀的薛西弗斯,被國家判處毫無意義、永無盡頭的懲罰,在其他人仍然青春的日子裡,他的管訓則沒有期限。

於是他從管訓隊中逃跑,這一次,他背上了「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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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服飾誌
2 weeks ago
時間來到1990年,雖然台灣已經解嚴。儘管身上貼有前科、「流氓」標籤,但王信福先生仍然在這不友善的社會與體制裡,試著好好生活下去。

在一次的酒後聚會中,發生兩位警察被槍殺的事件,而當時在現場的王信福先生第一個反應是逃亡。因為在他年少的經驗中,警察與法律毫無道理,是充滿壓迫且奴役的象徵,因此這一次,他仍不信任這些審判。

而事實上,當時的審查也確實充滿瑕疵:例如指控王信福的人證詞不一,早在王信福對證之前就被槍決;槍殺警察的槍上,完全沒有王信福先生的指紋;當時訊問其他嫌疑人的錄音帶,也不知去向。

雖然以上種種皆表明此案仍有更多空間。但因為王信福先生有著「前科」,加上逃亡的經歷,於是被審判有罪,並成為死刑犯。
台灣服飾誌
2 weeks ago
而直至今日為止,他的死刑既沒有被執行,上訴也從未成功,就這樣從逃亡後被抓回來的2004年到如今的2024年,二十年,他成為全台灣「最老的死刑犯」。

而這場充滿瑕疵的死刑判決,起因卻是一頭過長的頭髮,一件黃色格子襯衫,一齣播的太晚的布袋戲。

當時被取締「奇裝異服」的年輕人其實不少,有些人自此憎惡國家、有些人認為警察只是在執行職責、有些人感嘆時不我予,但當我們看完王信福的故事後,卻無法否認,王信福先生絕對是在這波的奇裝異服長髮取締之中,最不幸運的一個。
台灣服飾誌
2 weeks ago
長髮男子與迷你裙女孩們的年輕歲月總會過去,威權體制也終迎來破滅。但這樣的遺憾卻禁錮了王信福的一生。宛若被貼上最沉重的標籤,從層層社會網絡的空隙一路下墜,帶領著他來到了審判之前,最終將他歸類在錯誤的那一方,強加應該被剝奪性命的判決。

而國家對於人民實行的權力與審判應該到哪裡,施加的懲罰與限制又該到哪裡,在閱讀這個故事後,如今的我們回頭望會認為,應該要有更多的討論空間。
台灣服飾誌
2 weeks ago
──
參考資料:
張娟芬《流氓王信福》、王秀雲〈「不男不女」:臺灣「長髮」男性的治理及其性別政治,1960s∼1970s〉、葉立誠《臺灣服裝史》、謝孟穎〈大法官廢死嗎》死刑釋憲風暴,聲請主角「王信福」是誰?30多年懸案揭開台灣司法瘡疤〉、公視新聞網〈未來還會有死刑嗎?37名死囚提死刑釋憲,憲法法庭首次死刑辯論!〉
圖片:張娟芬《流氓王信福》(衛城出版/報導者書摘〈張娟芬/「被流氓」的王信福,那場鹽與火柴的逃亡〉)
台灣服飾誌
2 week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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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人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想起阿苗在一次街頭辯論時回覆辯論者所說的:(大意)「當國家誤殺一個人的時候,我們該拿什麼來賠?」
雖然知道死刑一直是一個很複雜的議題
但這句話至今還是迴盪在我心裡
那麼,當一個人刻意殺掉另一個人時,他應該拿甚麼來賠?這世界上真的不存在應該與社會永久已死亡隔離的人?比如強暴幼童的人渣?當然,包含且不限於此。
阿基@仕事地獄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司法審判的瑕疵應該要想的是「如何避免失誤」,而不是廢除死刑,這種亂七八糟的連結完全是違反邏輯的硬ㄠ,拿個我這把年紀的人都知道的案例吧─陳進興,也就是白曉燕命案。
你敢跟我說,陳進興無辜不該死嗎?白曉燕不值得一條命賠嗎?
更別說陳進興逃亡中以行刑式的手段殺死無辜的醫生,想來也不值的一個死刑?這些人的命都不值得把一個人渣與世界永久隔離?
你們真善良
一個被綁架、姦殺、殘死在水溝大排的女孩,不值得一個公道嗎?
我永遠記得那段要隨時注意身後腳步聲的日子,那時我才14歲,但我一輩子記得。我永遠記得白曉燕就被監禁在我上下學必經的道路上,然後被丟在那間房子旁邊的水溝裡。
人渣值得用性命付出代價並且永遠與世界隔離。
犬族 雷恩
2 weeks ago
pwpdvdnv: 1."當一個人刻意殺掉另一個人時,他應該拿甚麼來賠?"
我覺得要用他的一生來賠,不管他還能產出多少價值....
但如果他死了那就一了百了,就不用賠了。
2.我不覺得有違反邏輯,每個時代都會有司法審判的瑕疵,如果無法百分之百避免失誤,那就應該先廢除死刑,這樣哪天司法又出現失誤、誤判,就沒有死刑可用。
3."永遠記得那段要隨時注意身後腳步聲的日子"
雖然不是不能感同身受你當時的心境,但試問:一個國家,必須以奪取人命的方式才能讓人民感到安心,這真的是一個先進、民主、講人權的國家該有的樣子嗎?
阿基@仕事地獄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ray0613: 為什麼不是😂讓應該受到懲罰的人受到懲罰就不民主?被殺害的人被傷害的人不是命?被害者的人權比加害者不如?那我們每個人都來當加害者不就好了?當人們認為侵害不會被處罰時,彼此侵害的機率就會上升
基本上所有存在死刑的國家都是走融合論,我們一邊教化但是也一邊相信就是有罪大惡極必須與這個世界說再見,永遠隔離的人。
而這個「與世界隔離」的動作同時實現因報思想,讓人民感到「安全」,但人民感到「安全」,就能夠在穩定的狀況下自我實現,工作,繳稅,也就是「抱有希望」,如果我今天受害了,國家會替我討回公道。
國家提供社會安全感,社會就能穩定發展,就像國家提供女性安全感,女性就能夠好好工作,生育,結婚,為社會付出與奉獻。
左左很喜歡說這些「安全感」都是幻想,怪了,我就想問問,難道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就不會被車撞,車子一定會禮讓,難道不是幻想嗎?,我們為什麼要禮讓行人,為什麼要讓行人能夠有「這種安全感」,並且動用法律讓這件事情能夠盡量成真啊?不管規範的再嚴格還是會被車撞啊,幹嘛不廢除斑馬線算了?
不就是安全感?
這些安全感越多,人民生活的不就越安定?不就更能夠發展?現在左左老是在幹這種安全感是幻覺啦,死刑太恐怖了不可以有,女廁安全感是幻覺啦,大家混一起做撒尿牛丸不會怎樣啦的事情
然後你還問為什麼人民都沒有安全感!?
你的先進國家概念就是「自己的安全感自己想辦法」?那叫無政府主義,不叫人權。
阿基@仕事地獄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挑戰公權力!殺人犯不服法庭判決 當眾威脅法官:我知道妳住哪-民視新聞
可教化😃你要不要試著教化?要不要試著讓人們得到安全感?還是讓人們覺得司法是屁,私刑才是王道?
又以,以「民主國家」的概念,國家所擁有之「權」都是從人民手上沒收,而非自始存在的,也就是說,刑罰權與審判權都是從人民本來可以直接把加害者拖出來用石頭打死的權力沒收而來,你現在告訴我你沒收了被害人家屬把加害者打死的權力卻沒有資格去判處死刑,要求死刑從刑罰選擇中「消失」?!
COS
2 weeks ago
對啊,反廢死一方很喜歡叫廢死方出配套才願意廢死,那那些口口聲聲說「問題在如何避免失誤」的死刑支持者是不是也應該負起責任提出應該要怎麼避免?我怎麼沒有看到哪個支持死刑的在做冤獄救援?
因為我們根本不覺得他們無辜啊😃
犬族 雷恩
2 weeks ago
cosinesita: 矮由~我喜歡你的氣勢~
COS
2 weeks ago
pwpdvdnv: 那你可以一開始就說「我他媽不認為有冤獄」,而不是在那邊「司法審判的瑕疵應該要想的是『如何避免失誤』」
犬族 雷恩
2 weeks ago
pwpdvdnv: 我開始覺得你的觀點嚴重偏執了...
你是沒看過冤獄嗎?
cosinesita: 你把兩個問題混在一起打泥巴仗還跟我說為什麼我不跟這下去滾泥巴😃
COS
2 weeks ago
pwpdvdnv: 其實不在乎有沒有冤獄的人才會覺得兩個問題無關,不在乎就直接說冤獄是可承受的成本就好了,大家比較好討論
ray0613: 我看過啊,但誰才是偏執的?假設十個案件中有一個冤案,那麼其他罪證確鑿的呢?死刑的執行過程應嚴密跟死刑應該存在有什麼衝突嗎?廢死的問題在於因為可能有疏失所以我們該禁止這種處置,然後把不管是因報或是社會安全需求以及被害人的人權全都往水溝裡丟,你們在論述的東西全都在告訴被害人-加害人的生命,比被他當作畜牲殺死的被害者重要,因為可能有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一的冤案,但是我們仍然要拒絕判處那些罪證確鑿的人渣死刑,即使他可能根本不該出生於世界上
阿基@仕事地獄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cosinesita: 是啊,拿冤獄的來護航廢死,倒也不如直接大方的說「被害者的人權傷害以及社會對治安的需求以及安全感、對法治的信任全都是可以承受的成本」
為了犯人的人權—被害者的生命、家屬的傷痛、社會對治安以及因報的期待和公正的渴望,都沒有關係,我們不需要那些,你們吞下去吧,乖,誰叫你們惹到不該惹的人,即使有可能你只是剛好弱小可欺了些
阿基@仕事地獄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我們再說得更實際點,以冤獄作為廢死的理由,就是為了我不知道可能或沒有可能是冤獄的人,我願意讓陳進興跟鄭捷一輩子用人民的稅金養著,甚至也許未來某一天我還會說「一輩子關著他讓他沒有希望真是太不人道了!」,至於白曉燕跟那些被殺死的無辜乘坐捷運的人,唉,死了就死了,下輩子投胎當殺人犯吧
犬族 雷恩
2 weeks ago
pwpdvdnv: 我想到一件冤獄,前陣子還被提起過的,發生在軍中,一位小女孩在廁所被慘忍殺害的事件,兇手跑掉了,一個倒楣的阿兵哥被當成嫌犯,那個阿兵哥被嚴刑逼供屈打成招,於是被判死刑,而且很快就槍決,遺體被火化。
之後被證實這是冤獄,當時的社會氛圍不就如你所說的"被害者的生命、家屬的傷痛、社會對治安以及因報的期待和公正的渴望"所以司法很快地就把嫌犯判死槍決,給人民交代,讓人民安心,撫平家屬傷痛。
以上你怎麼看?
貓咪離子
2 weeks ago
ray0613: 不對吧?你擔心的是冤獄那你要做做的是加強取證、無罪推定原則還有檢察官跟法官的素質吧?乾死刑什麼事?
犬族 雷恩
2 weeks ago
ichimatsu05: 我都說了那位阿兵哥因為冤獄被判死刑,你怎麼還在乾死刑什麼事?
貓咪離子
2 weeks ago
ray0613: 對啊,後果那麼嚴重你不是應該避免冤獄嗎? 他的不幸又不是死刑帶來的是冤獄啊。
犬族 雷恩
2 weeks ago
ichimatsu05: 那請問要如何避免冤獄呢?
貓咪離子
2 weeks ago
ray0613: 那不是你在乎的議題嗎?你有沒付錢我幹嘛幫你想?
COS
2 weeks ago
ichimatsu05: 如何解決冤殺?
廢死方:不要有死刑就不會有冤殺
反廢死:那是你在乎的議題你要解決啊

結論就是反廢死方覺得一定比例的冤殺是可接受的嘛,又來一個
貓咪離子
2 weeks ago
cosinesita: 就跟你說冤獄不是應死刑而生,只要有審判制度就一定會有冤獄,你在乎冤獄就自己去解決憑什麼要別人一定也要在乎?
犬族 雷恩
2 weeks ago
ichimatsu05: 我不是學法律的我怎麼知道要如何避免冤獄?這是執法單位的責任!
但我在乎冤獄,你不在乎嗎?
如果無法百分之百避免冤獄和誤判,那我支持廢死,避免有無辜的人、罪不該死的人被判死,這就是我的立場。
貓咪離子
2 weeks ago
ray0613: 不要道德綁架,冷靜點。 這世界上沒有百分百?任何機制都必定有漏洞,不可能把所有刑罰廢除。你在乎這個議題你本來就要自己努力啊。
貓咪離子
2 weeks ago
ray0613: 你在乎冤獄但又不去避免,然後要求別人一定要去廢死,不合你的意就說別人不在乎冤殺道德綁架。你這樣只會讓你自己顯得很難看。
犬族 雷恩
2 weeks ago
ichimatsu05: 我只是表明我支持廢死的立場,沒有要強迫任何人接受,
我還在等那一位的回覆,你請自便~
貓咪離子
2 weeks ago
ichimatsu05: 我不是學法律的我怎麼知道要如何避免冤獄?這是執法單位的責任!
但我在乎冤獄,你不在乎嗎?
如果無法百分之百避免冤獄和誤判,那我支持廢死,避免有無辜的人、罪不該死的人被判死,這就是我的立場。
是喔
貓咪離子
2 weeks ago
ichimatsu05: 如何解決冤殺?
廢死方:不要有死刑就不會有冤殺
反廢死:那是你在乎的議題你要解決啊

結論就是反廢死方覺得一定比例的冤殺是可接受的嘛,又來一個
COS
2 weeks ago
ichimatsu05: 我講的是「冤殺」不是「冤獄」,你不要偷換我的詞

至於「你在乎冤獄就自己去解決憑什麼要別人一定也要在乎」,現況來說台灣的冤獄救援本來就是廢死方「自己去解決」的,而我也看的出來你不在乎

你甚至也沒有一定要在乎啊,我在這串的主張只有一個:你不在乎冤殺問題、你覺得一部份的冤殺是可以接受的,就請你在第一次反駁廢死方的時候就講清楚,這樣大家比較好討論。
drffd
2 weeks ago
cosinesita: 廢死方主張無期徒刑只會侵害自由,總有平反的可能,這種論述忽略納瓦尼被神經毒劑攻擊並死在西伯利亞的例子
是啊部分冤獄可以接受,因為不可避,但死刑必須留著。
COS
2 weeks ago
drffd:
廢死方主張無期徒刑只會侵害自由 (x)
廢死方主張把上限限縮在無期徒刑會讓莫名其妙死在獄中的人數減少 (o)

不過其實也不用討論這個問題了,因為有一大批死刑支持者其實不在乎有多少人會冤死,所以廢死一方拿冤獄冤殺出來討論其實也沒什麼意思。

從比較冷血的角度來看,真正的問題也不在於冤殺(或者是說,對於冤死的恐懼情緒同樣是不需要被考慮的),而在於國家機器與公民的權利義務關係裡面,死刑是不是合理且必要的。從這個角度來看,我甚至也並不是一個純粹的廢死主義者,像你這邊提到的俄羅斯的問題,我就覺得像是戰爭罪之類的死刑就沒有廢除的理由,普丁就應該被掛到莫斯科紅場的路燈柱上面絞死然後曝屍。
COS
2 weeks ago
而從第三方的角度來看,其實對於死刑的看法,其實根源於一個人怎麼看待刑事訴訟,如果是以一種道德情感的滿足去看待刑罰,那就更傾向於把支持死刑當成是一種必要;如果是從治理(a.k.a. 冷血)的角度來看,那死刑有沒有必要就是可以討論的。

有趣的點在於,在一切「進步」議題當中(我其實很討厭這種包裹式的標籤話,but anyway),多數的左翼都很喜歡先幹再說、而缺乏對於公共政策、對於實際治理的經驗與信用、以及能力,往往都是憑著素樸的正義感硬改以後把問題越弄越差,例如零元購。唯有廢除死刑是個例外:整個廢除死刑的運動反而是從最有經驗的一群法匠出來指出「這裡有問題要改」,然後素樸的正義感反而是反對改革的一方更多。
drffd
2 weeks ago
廢死方並不能讓無期徒刑會讓莫名其妙死在獄中的人數減少,這點很顯然是對俄羅斯的無知,有聽過黑海豚監獄嗎,裡面一堆犯人自殺,具體人數不知道,因為威權國家的特性,你不喜歡納瓦尼這個例子,我還能說亞歷山大·德米登柯,相反被執行死刑被證明是冤獄的人只有江國慶,可見廢死並不能減少冤死人數喔
COS
2 weeks ago
drffd: 你要比較的是「如果俄羅斯如果有常態性執行死刑」跟現況之間的差異、或是「如果台灣沒有死刑」跟現況之間的差異,而不是拿兩個人口、司法體制、犯罪率都有很大差別的國家直接去比。

「台灣明確是冤獄的只有江國慶」,先假裝就是這樣、先假裝沒有翻案的就都不是冤獄,那是因為有一群剛好也都支持廢死的「左膠」有在作救援。我倒是沒有有哪一個團體是同時支持死刑又有在作冤獄救援的。我不曉得你能不能接受啦,但對於多數支持死刑的人來說,幾趴的冤殺他們其實是可以接受,所以你也不用在這邊跟我盧了,盧這個又不會改變大家對死刑的態度,不是嗎?
COS
2 weeks ago
tl;dr:隨便,就當作你講的都對也沒有關係,因為就算廢除死刑能夠減少冤殺,死刑支持派還是會支持死刑,那當作不會減少的話大家心理上開心一點也無妨啊
犬族 雷恩
2 weeks ago
pwpdvdnv: 真不敢相信我會在這裡看到這種立場,部分冤獄可以接受?冤獄一個都不該有怎麼會有人覺得可以接受?!這是多麼充滿惡意的念頭!難怪會有人說「我們與惡的距離就是這麼近」~
仇恨與恐懼蒙蔽了你們的心智了嗎?你們為了讓罪證確鑿的罪犯確實處死,可以不在乎冤獄受害者被處死?!這跟寧願殺錯一百也不願放過一個的心態有什麼不同?!冤獄受害者的命不是命嗎?冤獄受害者就沒有家人嗎?人命難道還分貴賤?
我還真是現在才明白支持和反對廢死兩方的差別,支持廢死方是為了救人,反對廢死方是為了殺人,高下立判!
我看還是召喚吳慷仁,結束這回合吧... https://images.plurk.com/1hr7HHKBMOXVqjuhcptPfU.jpg
冤獄一個都不該有
但是可以有很多受害者
thank you
I learned it
犬族 雷恩
2 weeks ago
tokiwayama: You are welcome.
forgot it...
ray0613: 因為我很理性的知道人的判斷必有其極限,沒有天真到認為缺陷不存在,我不偽善啊。
以及你說支持廢死是為了救人?不是哦,支持廢死是鼓勵人們成為加害者喔,不管你們有沒有意識到,你們就是在做這些事情。
我們再說得更實際點,以冤獄作為廢死的理由,就是為了我不知道可能或沒有可能是冤獄的人,我願意讓陳進興跟鄭捷一輩子用人民的稅金養著,甚至也許未來某一天我還會說「一輩子關著他讓他沒有希望真是太不人道了!」,至於白曉燕跟那些被殺死的無辜乘坐捷運的人,唉,死了就死了,下輩子投胎當殺人犯吧
一個延伸的問題,為什麼越來越多年輕人崇尚像館長或顏清標那種黑道呢,因為他們不相信政府會為他們討公道,寧可相信私法

在一定階級以下的平民認為司法只是有錢人的遊戲,他們不相信法律會幫被害者討公道,於是他們相信炫富以及炫耀純粹力量的流氓與黑道

他們的價值觀是社會透過各種管道賦予的,他們認為當個壞人比較划得來

一個(甚至複數)因為循規蹈矩而被殺害的人,他的價值比不上殺害他的惡人,這就是廢死給我們的概念,廢死就是在教社會這件事情,你去當壞人比較好,還會有律師免錢幫你說話,你犯的罪越嚴重,他們越愛你
你如果不小心開車撞死一個人,那是你自己要負責的小事,但是如果你到街上隨便砍殺十個人,會有一群沽名釣譽的人說你是社會的被害者,你有病,你無辜,你可憐。你去姦殺十個小女孩,會有人說是因為你不被社會承認,你有病,你無辜,你可憐。那些人權律師不在乎被害者,你死了就算了,你活該
這就是廢死告訴我們的事情─被害者一點都不重要,而且死得越多,越不重要。但殺的越多,越重要。
法不只是討公道,他其實是對社會宣誓著「我們可以接受與不能接受」的事情,當我們不斷不斷的表示—我們可以接受人們被害,卻不能接受加害者償命—不論原因為何,已是率獸食人。
你們說支持廢死是救人?不,支持廢死是率獸食人,你們在告訴這個社會—當加害者,才有人愛你,死了就死了,你什麼都不是,即使殺人犯殘忍不可原諒甚至是個惡魔又怎樣?他活著啊,所以你活該,誰叫你弱小,誰叫你沒有能力去殺十個人證明你有活下去的價值呢?誰叫你沒去強暴個十個八個小女孩讓人覺得你是被社會所逼,你有病,你可憐呢?誰叫你沒有隨便開車去衝撞人群,說社會害我呢?你怎麼隨隨便便不小心撞死一個人而已呢?沒有人會關心你的,你要幹就幹大的。
國家在教年輕人這些啊,還問我為什麼黑道猖獗,犯罪集團抓之不盡?
這些都是因果。
法律人在對我們宣示-被害者一點都不重要,當加害者吧,殺越多,手段越殘忍,你越重要。
悉達多
2 weeks ago
ray0613: 我同意不該有冤判、冤殺,不過雖然不令人滿意,但他至少有國賠規定和法律扶助,但他殺的死者呢?被害補償金死亡補助的上限是180萬(獲得民事賠償或和解還要還給國庫),冤判以坐牢天數計算,冤死以當年餘命計算,兩者過於懸殊。
另,法律會隨著時代修改,判決也有其時代背景,全然無視相對應的歷史背景,當成大雜燴一起討論我覺得不是很合宜的方式,總不能用明朝的劍砍清朝的官,不是嗎?而為了怕誤傷,於是自廢工具對多數人來說都不合乎邏輯,除非提出廢棄工具的人能提出更安全且有效的工具,大家才願意支持啊,我想每個人都會希望有更安全有效的工具,不是嗎?
Mucha
2 weeks ago
我本來不太想加入這串討論,因為一開始好像要從要從應報論這種老生常談開始討論我感受到一種認知剝削,但現在扣在廢死頭上的帽子太多了吧?連年輕人崇拜黑道都要怪廢死團體?(先不論這是不是真的),別忘了台灣現在還有死刑呢,而且真正在做被害者關懷的是誰各位知道嗎?是廢死聯盟,他們除了廢死,多年以來也都在推修復式司法與關注被害者關懷。
Mucha
2 weeks ago
就如前面有人提到的,支持死刑的人,除了沒見誰針對廢死支持的論點之一的冤案問題持續投入冤案改善以外,也很少人為了回應被害者需求的問題而投入被害者關注。
這一次死刑辯論的憲法法庭就有人提到死刑的存在是否使國家怠惰,可以給予加害人的幫助是否除了協助他們讓加害者被判處死刑以外還可以提供更多,而且,受害者真的想要或是只想要加害者被判死刑嗎?據我所知,覺得不需要加害者被判處死刑的當事人家屬,會被其實也無關他們人生,只是心中樸素的正義觀無法被滿足的社會大眾,認為是狼心狗肺冷血無情。
說到底支持死刑的人很多關心的不是現在存在的受害者想要的是什麼,而是心中簡單的殺人償命的價值觀有沒有被實踐,卻不知道在現代社會,法律正義與政府國家其實比這複雜許多。
月下
2 weeks ago
如果廢死聯盟有做好被害者關懷,那為什麼有九成六的被害者家屬反對廢死?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犯保協會:9成6被害人家屬 反對廢死 | 聯合新聞網2殉職警家屬斥廢死「沽名釣譽」 9成6被害人家屬盼維持死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apmk|正太好可愛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pwpdvdnv: 「以及你說支持廢死是為了救人?不是哦,支持廢死是鼓勵人們成為加害者喔,不管你們有沒有意識到,你們就是在做這些事情。」
你好像沒意識到有些犯罪者就是為了求死刑解脫才去隨機殺人?
日本2023年才發生一起這樣的,疑犯浦田惠美供稱就是想被判死刑解脫。
明確的告訴大家,沒有死刑解脫這道路,還得坐牢關到死,搞不好能勸退一些潛在隨機殺人犯。
至於稅金養爛人的問題,就強制他們獄中工作就好。
現在囚犯本來就要獄中工作,每天工作天都要上8小時班,再提高一點點技術力再壓榨一下就好。
例如說,AI訓練就很吃人手,現在大部分都外包到印度去,矯正處應該可以考慮引入一下而不是還在摺紙袋,那報酬要cover成本應該沒什麼問題。
a12128: 冤案處理跟其他項目只是拿來情勒大眾接受廢死的步數,選我,不然怎叫廢死聯盟
悉達多
2 weeks ago
a12128: 這是廢死聯盟網站上的解釋:『廢死聯盟其實很關注被害人相關工作,也長期關注被害人相關研究論述。但是,廢死聯盟不是一個最合適的團體做被害者第一線服務,因為做個案有倫理的問題, 同時做被害人跟加害者,是很困難的事情,所以我們不會做第一線的服務。但第一線服務有其他組織在做,例如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或者一些宗教團體。』
月下
2 weeks ago
tokiwayama: ljcisme: 所以對廢死聯盟來說,還是加害者的權益比較重要嘛!
包括鄭捷也有宣稱過為求被處死刑而殺人北捷殺人案 凶手鄭捷判賠2981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有沒有想過死刑的存在,才更會鼓勵到有些人去隨機殺人這可能性?對一無所有的人,恐怕是強迫活著比死亡更可怕。

讓加害人在囚工作還可以作為被害人的民事賠償金…(雖然微薄)
現在死刑執行了後,如果膝下沒財產,民事判決的賠償金額出來了也沒有實質意義,只是得到一紙判決。
Mucha
2 weeks ago
a12128: 廢死聯盟對受害者投入關心,不等於要把受害者服務到100%的滿意欸,我指出這一點只是想說明廢死支持者並非完全不理會或思考受害者的需求。我了解要改變現狀的人要投入比想維持現創的人更多精力和費心說服(例如同婚),但是無限的滑坡、扣帽子和惡意的揣測、連結並不是好的討論方式,我相信支持死刑和想廢除死刑的人都想追求心中最好的社會樣貌,無限的邪惡化任何一方都無助於討論。我看到現在,認為這一串討論正在走向這個方向。
Mucha
2 weeks ago
廢死聯盟的行動主軸的確是廢除死刑,他們有關注被害人,也有注意到倫理問題並主動提出,這也要被拿來嘴,我不知道有什麼好說的。
月下
2 weeks ago
sheepykiss: 你提到「而且真正在做被害者關懷的是誰各位知道嗎?是廢死聯盟,他們除了廢死,多年以來也都在推修復式司法與關注被害者關懷。」
但是被害者家屬這麼多的反對聲音,以及廢死聯盟自己的解釋,好像都和你說的不一樣啊!廢死聯盟說「第一線服務有其他組織在做,例如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或者一些宗教團體。」
Mucha
2 weeks ago
謝謝你的指正,抱歉,我的說法並不精確(可能也是情緒化的),我主要是想對比這串中(也或者常在網路上爭論)支持死刑的人,我願意修正這個說法:
「相較於許多主張支持保留死刑的人,廢死聯盟對受害者投入的關注以及修復式司法的主張可能更關心受害者的需求。」
https://images.plurk.com/Nbb9cIPQGU2h0zejQmc5B.jpg
好好笑,不知道本噗贊成廢死的是不是都不允許私刑的假廢死
sheepykiss: 你的說法就是等於是「比起一般老百姓,某些公民團體更關心某些議題」,你可以把「廢死」換成「環保、性別或其他」,要求一般民眾普遍並且關心每一個議題不然就沒資格贊成或反對,我覺得這個論點很傲慢
阿基@仕事地獄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apmk: 不可能喔,隨機殺人犯是不會被勸退的,死刑的存在以及法要求與執行的狀況是「長期對人民的意識產生影響的」
當政府擺出的態度是重視加害人的權益重於被害人,並且在執法上拖沓疏懶,就會長期將人民導向不尊重法律,不相信國家會為人民受害討公道。附帶一提「因為有死刑存在所以有人會刻意犯法追求死刑,因此應該廢除死刑」這種論點我也不相信,因為我從不相信他們真的想被判死刑。
而且倘若贊成這個論點,那我們應該廢除監獄,因為有很多人因為監獄比較溫暖而選擇犯輕罪後被抓被關呢
apmk|正太好可愛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pwpdvdnv: 你最後說因為有人想進而廢掉…他們犯個小事進去監獄有什麼問題?又或應該開放申請自己進去的方法才對。用不著廢掉。
沒關係,我希望你們把這些話對大眾一字不漏全部說一遍
apmk|正太好可愛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pwpdvdnv: 那不討論隨機殺人者是不是渴望尋求死刑。你提到「隨機殺人犯是不會被勸退的」,而即使在台灣/日本現在有死刑也有出現隨機殺人犯,是不是可以理解為有死刑也沒用?
那其實關到死和死刑,對加害者有什麼分別?
那關到死和死刑,對受害者家屬又有什麼分別?這個人都會被在社會上移除掉,接觸不到這個人的了。

都一樣的話那為什麼還要有死刑?
我看到死刑存廢的一個重大差異就是對冤案情況截然不一樣。對真的案件來說都沒差…

是不是解決掉稅金不養爛人就好?就讓在囚人士賺得夠養自己就好。
pwpdvdnv: 「在執法上拖沓疏懶,就會長期將人民導向不尊重法律,不相信國家會為人民受害討公道。」
這個有沒有死刑有關嗎?廢死也不代表執法和司法就可以或需要或希望變更爛。
現在有死刑不也就這樣?
追求更公正地執法,和死刑存廢是兩條平行線。
apmk|正太好可愛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有沒有想過對隨機殺人案的受害人家屬來說,是希望最惡的罪犯被判上司法上最大限度的刑罰就可以釋懷?(或反過來說,隨機殺人犯在台灣不判死刑的話,哪死刑什麼時候才用?)但那個最大限度不一定是死刑才有釋懷效果。如果最大限度是關到死/終生監禁/無期徒刑那就是那。
死刑不單是為了死者家屬
如果還繼續環繞在修復式司法,那這是無法說服大眾的
案件當下只有受害人跟其家屬,但在台灣通常能判到死刑(早期刑求逼供的,我支持他們伸冤,但這跟廢死完全是兩個議題)不是現行,就是罪行髮指,這類人很難放回社會,這會造成其他民眾的安全問題
光是強暴犯回歸社會都爭議性如此之高,死刑犯更是
tokiwayama: 那就不把不該放回社會的放回到社會。同意喔
目前只有死刑
因為無期徒刑可以假釋,死刑不能
另一噗提到終身監禁的成本,這個說出去大眾不會認可的,光現在收可能被槍決的死刑犯都有人很不滿了,就更不用說關到死(老年治療很花錢的
雖然老調重彈,死刑犯也很難進修高產值作業,因為風險
tokiwayama: 單純活著的成本沒有很大,連街邊撿紙皮的都能活著…有很多可以在隔離環境也能安排的工作,不是高產值但要包起成本沒那麼難…看要不要著手弄而已。
你這樣弄人權團體會說犯人沒人權
tokiwayama: 本來監獄就是剝削一定的自由…?
剝削自由跟讓人睡紙箱垃圾還是有區別耶
突然覺得不支持全然廢死的比隨口說廢死的還認真對待受刑人權益是怎樣
tokiwayama: ?我沒有說去公園報名睡紙箱?
我是說單純衣食住行不作任何消費的話,只是基本活著的成本很低,每周40小時低產值工作也肯定能維持。
吾皆婆娑 鴉殺三千浮屠之影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kellerlin - [感想]指差確認/指認呼喚(指差喚呼(しさかんこ)/Pointing and ...※注意:噗內「apmk|正太真美好」 有洗版與糾纏討論的狀況因而鎖噗,詳細見末文解釋
吾皆婆娑 鴉殺三千浮屠之影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既然都留言了,那我乾脆多歪一點進步價值人權好了

反廢死人權,跨性別犯罪也是人權嘛@apmk - 宿舍要分男女的嗎…why? 跨性別該進男宿還是女宿之所以成為問題,不就因為宿舍分了性別嘛...@lester850 - 這是男人說你們女生懷著什麼無邊無際的恐懼的意思嗎+@BlackBottle - 「一名有暴力傾向和 "性虐待狂 "的跨性別(transgender)囚犯在...在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的幫助下提起訴訟,要求將他轉到女子監獄。

蘭姆殺害了一名婦女並綁架了另一名婦女,
他聲稱這侵犯了他的權利,他 "需要與女性親密接觸(needs to have close contact with females)"。
吾皆婆娑 鴉殺三千浮屠之影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兒童性解放香港人討論台灣廢死幹嘛,真的有心憂國愛民,怎麼不先討論香港國安法?香港國安法生效至今 291人被捕 | 兩岸 | 中央社 CNA中國修訂《保密法》5月施行 赴中投資、旅遊風險大增 | 政治 | Newtalk新聞難不成也是中國香港人自我認同台灣人?

沒去過法國也不會說法語 跨國別女性:我是法國人 - ANIMA 阿尼尛 尛新聞#跨國別者
apmk|正太好可愛
2 weeks ago @Edit 2 weeks ago
surname_chikamui: 也可以討論啊,我開一串邀你來加入?
「怎麼不先討論…」雖然我不明白為什麼討論他國政治前先要討論本國政治是什麼邏輯,但你從我河道搜任何一篇講國安的亂入也可以,香港國安、香港立法、香港法庭判決的議題我也沒少講。
不想見到我的人,就冷處理不回應又或單黑我就行了,噗浪又不是沒提供這黑名單功能。
apmk: 首先,廢死不單是廢死,廢死本身就是基於他們認為的人權,而所謂的人權當然包含但不限於活著以及尊嚴,所以踩腳踏車到死跟流放無人島或是每天抓出來鞭數十都不能考慮,甚至連「不得假釋」都不能考慮,你先了解這是廢死的路線再來說,不然只是在亂而已
pwpdvdnv: 我說每天要工作八小時怎樣變成踩腳踏車到死?
現在,今天,在刑人士就是每天要工作八小時。
悉達多
2 weeks ago
apmk: 大法官於民國110年做出釋字第812號解釋,宣告刑法等有關強制工作規定違憲
悉達多
2 weeks ago
做獲利過高的行業又有與民爭利的問題
悉達多
2 weeks ago
如果利用受刑人專長,假設炒股之類的高收入但非勞力工作我想大部分民眾大概也都無法接受,但無危險性的低收入工作連供養受刑人可能都不太夠,死刑犯目前能做的工作是摺紙袋和紙蓮花
『若下工場作業,每個月的勞作金可以稍微多一些,但死刑犯不被允許下工場,僅有少數監所能在舍房內作業,能夠做的就是簡單的摺紙袋、摺蓮花。收入有限外,在不到2坪大的房間內,必須長時間在地上彎腰作業,摺完的蓮花就堆疊在其四周,長期接觸蓮花紙也容易得皮膚病。』
引文出處:日行在生死邊界:專訪「死刑犯監所訪談計畫」團隊,他們眼中的37位死刑犯 - 報導者 The Report...
悉達多
2 weeks ago
折八小時紙袋/紙蓮花應該收入滿有限的,但收入比較高的工場可拿到工具,之前有過死刑犯用木筷殺死雜役的事情。雖然該犯人已經處決,但監獄裡的工作人員也需要保障安全。如果是高學歷專業的犯人利用個人專長輕鬆賺錢似乎也怪怪的,死囚獄中又殺人 被起訴反續命?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COS
2 weeks ago
你們討論的好認真。

說真的,比起廢不廢死,其實更重要的是司法教育的普及。這一串的雙方,其實都已經很像正常有受過教育的人了,不得不說;有些討論串裡面的迷惑言論,不要說大學的憲法概論或法學緒論,高中公民有認真上都不至於會有那種不明所謂的論點。

想像一下今天一旦廢死,以後的風向一定是只要死了人、輿論就會開始抱怨沒有死刑。然而可以判到死刑、跟量刑上真的需要判死之間本來就有不小、而且必要的差距(就算不談人權,「不能唯一死刑」這個原則,光是在杜絕犯罪的實務上就有很重要的價值了),但缺乏法律常識的那一群民眾會懂嗎?先不說現在還沒廢死就已經有人在這樣盧了,有些早幾十年都不會判死的一樣有人在雞雞歪歪說都是廢死的錯(我說的就是國中生跟他的彈簧刀),真的廢死了還得了?
COS
2 weeks ago
以後一定會變成「監獄不夠大?一定是沒有死刑」、「法官案子判不完?一定是沒有死刑」、「警察人力訓練不夠?一定是沒有死刑」,然後什麼改革就都不用做了,因為出問題一定是沒有死刑的緣故。有些改革從上到下去硬推是會出事的。

至於既有死囚的部分,我可以理解冤案救援團體的焦急,但以賴政府的風格來說,王信福之類有爭議的案子應該不至於被執行;雖說八年或四年以後就難講了,但四年或八年換一個平穩著陸是廢死團體需要好好考慮的(更何況再審也非無望)。至於死囚本人都沒在喊冤的那種,天生萬物以養民,人無一物以報天,殺殺殺殺殺殺殺,管他們去死啊?廢死團體大概會很難接受,但充其量我只是廢死主義者的同情者而已(請留意,不是廢死主義的同情者)。比起規範本身,更重要的是規範是怎麼被執行的、以及其共識是怎麼形成的。
COS
2 weeks ago
pwpdvdnv: 「支持廢死是鼓勵人們成為加害者喔」,意思是沒有刑罰你就會去主動殺人嗎?我自己是不會啦......
老話一句
冤案跟廢死必須分開談
cosinesita: 他那句應該是,因為遏止犯罪的力度降低了,所以敢付諸實行的人會更沒有後顧之憂
韓國多年前就因為幾乎不判死刑,很多重刑犯都是無期,導致有人認為自己殺人大不了無期,所以把被害者爸媽虐殺後,又騙姦受害者,審理期間也毫無悔意直言「反正我就是無期了」
當然最後法官直接送了死刑給他,嚇得他後續判決寫了幾百封懺悔書又是一回事了,不過這位目前還沒被執行
有些人有能力付諸行動,但可能因為忌憚罰責才選擇不施行,正常來說人都會衡量成本跟利益
COS
2 weeks ago
tokiwayama: 「另一噗提到終身監禁的成本,這個說出去大眾不會認可的,光現在收可能被槍決的死刑犯都有人很不滿了,就更不用說關到死(老年治療很花錢的」

這個部份其實就是我後來回的順序問題的另一個面向:首先要把有期徒刑受刑人在監所裡會需要的預算拉起來,去證明真的投注資源在他們上可以有效的降低再犯率之類的問題,然後公眾才會有意願跟你去談花錢養無期徒刑(不論能不能假釋)有沒有意義

(雖然說,不花錢就能把人關好好的這種魔法不存在,進監獄就一定會花政府的錢,而且應該要花才會有好的治安與獄政,這點理應是不難推論出來就是了,需要靠示範才能讓社會接受也是個怪事)

當然,有期受刑人在監所裡腐爛、放出來屁都不會只好重操舊業這點,法界一直都有在關心就是了,至於為什麼一直在關心卻又好像沒怎麼在改善的樣子,我也不知道。
COS
2 weeks ago
倒過來先廢死的話就不可能加錢給活囚,即便廢死以前監獄就不夠關了、即便絕大多數受刑人就算不廢死也不會判死,還是會有人把問題通通都丟給廢死
你說這些,廢死的信徒只會說那是政府的問題(受刑人無法做出產值、資金不夠、anything
現在沒有實質廢死就已經很多民怨了,真的廢除可想而知
COS
2 weeks ago
tokiwayama: 通常不願意花錢的不會是廢死方就是了,在推我講的這些東西的人,大概也都是廢死份子
撇除有冤情的,現在的台灣你要拿到死刑真的都得是惡性重大才有,這也是廢死要面對的問題
cosinesita: 但現實的是政府的錢是每個人的納稅錢,錢錢這問題逃不了的
COS
2 weeks ago
tokiwayama: 無法接受花錢才會有好治安,那大家就繼續爛,自己選的
悉達多
2 weeks ago
cosinesita: 喊『殺殺殺,儘速處決死刑犯』的訴求我好像沒在新聞或是在一般網路留言看到,基本上多數人雖然會講該判死刑,希望犯人也經歷過一次被害人的痛苦之類情緒性發言,真的有人動手嗎?沒有,大多數的人認知裡惡意且主動奪取他人性命是最嚴重的罪刑了,也是因為跟廢死者一樣認為生命很可貴,才無法原諒惡性殺人者,覺得他們需要付出代價。
問題在於廢死者與其他民眾溝通時,總是先把反對方都擺在不懂人權,只有情緒話的應報說,沒有進步的法律思維,無意識流露出高人一等的態度就讓人心生抗拒。強調目前死刑者的可憐之處,加上提出其他的配套也集中在改善受刑人待遇,無法處理多數守法民眾會有的相對剝削感
但現實是有些人你花再多錢他就是好不起來
COS
2 weeks ago
ljcisme: 要求盡速處決的多的去了
像我的上面說的那個韓國案子一樣
總得面對有人無藥可救的現實
確實沒有花錢問題無法改善
但當人意識到某個問題是個大黑洞的時候,自然有其他更簡單粗暴的處理方式
就別說目前台灣執行的死刑寥寥可數
要先認知一件事
死刑犯是什麼人?目前看來推出來的37人頭頭個案確實是有冤屈,但剩餘36人呢?
而且未來不是替37人開路,而是anyone
制度開下去就是全面應用,不管是真的有冤情的還是罪無可赦之人
抱歉我的同情心已經當不了聖人了
雖然無法完全認同,但我能理解寧可錯殺也不可錯放,因為錯放導致的傷害可能更大
COS
2 weeks ago
tokiwayama: 說真的,我不是很想在一個有藥醫的都不願花錢的環境裡面去討論無藥醫的藥不要花錢。我的論點我前面也說了,先去救有藥醫的,無藥醫的之後再說。
廢死理念走到盡頭的我只能說,目前許多廢死的想法都停在理論,不管是法律還是社運模式,可是這些說法是無法說服大眾,更沒有辦法去保證
那好吧
我覺得死刑問題該討論的是無藥醫的,因為他們是真正對社會有威脅的人,我更在乎整體的安穩
真的能判到死刑都是惡性重大的
有冤情自然得處理,但現代社會的死刑犯絕對不像過往被逼供的那種形象,現在即使殺一兩個人都很難判死刑了
COS
1 weeks ago
要吐槽的點太多了,不知從何吐槽起

反正我是建議王信福跟邱和順以外的全部打掉,那些人死不足惜也是真的(王信福跟邱和順這兩尊就直接特赦算了,省得萬一四年後選輸了、老K上台以後又變成十年前的杜家兄弟2.0),看看打掉以後大家會不會比較能理解有沒有死刑其實根本不是台灣司法爛掉的主要環節
COS
1 weeks ago
最後一句不是針對反廢死,是兩方都是
cosinesita: 我還是那句話,如果你甚至無法說服智慧、道德都與你差不多的人,為什麼相信包含但不限於殺人犯/連續強暴犯可教化
COS
1 weeks ago
pwpdvdnv: 我不想在一個詐欺這種小奸小惡都不願意花錢教化的地方去討論殺人犯可不可以教化,你去問真正的廢死支持者就算了,不要問我這種大便問題,我前面就說了,通通打掉,死不足惜,你從頭看到尾怎麼會覺得我他媽的會在乎?
原來詐欺會判死刑
哪國的法律
COS
1 weeks ago
tokiwayama: 我的意思是不會判死刑的都沒有在教化了,那就不要去在意可以判死的能不能被教化了
COS
1 weeks ago
不要講得好像能不能教化對死刑支持者有差一樣
哪邊提到詐欺犯讓你破防這麼嚴重?O_O真怪,講話陰陽怪氣的
悉達多
1 weeks ago
cosinesita: 不是要挑事,不過我想知道教化大概是哪些方面的?職業訓練這塊是有證照班,但僧多粥少還有跟外界銜接的問題,另外就是拿到比較實用的水電、木工裝修、開堆高機等證照,也不是每個受刑人都是是無業無專長,有些本來入獄前就是有職業專長。即便有了技藝,重返社會找到相關工作,但無法擺脫入獄前的生活圈、困境仍在,成長過程養成的價值觀偏差要矯治也不是容易的事情,先不論找不找得到專家願意進行輔導,然後也不管一般心理諮商輔導的一小時收費標準可能就是目前受刑人在獄中一個月所有收入了,因為即便是主動前往,進行一對一諮商輔導的人(即便是不到嚴重影響正常生活也還不到病態的情況)都不定能見效,教化還有哪些層面?
他們會說不要小氣花錢就對了
悉達多
1 weeks ago
tokiwayama: 如果花錢能真的降低犯罪率,又不排擠到其他需要幫助的人,大家真的不願意花嗎?當經費有限的時候,必然就是會變成誰比較有資格先使用這筆錢,用在預防有可能犯罪但還沒犯罪的人(成本比較低),和已經犯過罪的人(成本較高、效果可能不彰),我想多數人如果是二選一,都會投給前者。但現實的境況,連預防可能犯罪但還沒犯罪的經費都不足…
我認為死刑犯的一切開銷均靠廢死團體跟個人捐款維持,那我就覺得可以啊
還有記得親自去當死刑犯的教化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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