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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要去討論為何引起反對的緣由,劈頭就來一句法律上的結論,這不被當法匠才奇怪了
順便一說,其實開源的那種實作方式頂多類似自動點擊吧,真正花錢專門為特定網站寫的應該會更有效率很多
配合著上次那篇提到的,政府有提供獎金給檢舉不正方式購票的人,在我看來這不是就等同於鼓勵大家繼續用搶票制度嘛。反正業者又不用為了自己的鳥程式負責,遇到有人來亂直接拿log送他下去還爽爽拿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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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為什麼會有人主張「不法之平等」?不就是因為法律訂的比早餐店上的謎語還可笑嗎
說到底,就是乖乖實名制配上抽選制就好了。如果怕機率問題或是個資問題,那政府就負責提供一個平台來幫忙抽,業者再使用者付費
原來是解讀成我這篇在反對「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喔... 我說法律訂的很可笑是指文創法跟配套措施 lol
反正就這樣吧,繼續享受治標不治本的法律 lol
Geoffr
1 weeks ago
(拍拍
雖然那些人大概就是裝看不懂,但基於個人原則還是補述一下吧:
有些人說「為何罰工程師不罰黃牛」 => 與其對著他喊「不得主張不法之平等」,假定對方一定覺得工程師不能罰,不如去想為什麼對方會覺得「黃牛沒有被有效遏止」 => 審視現行法律到底可能的問題是什麼
藉此談論「不正方式」的認定問題(這種沒解釋的東西不拿判例我還真的不知道是啥),和現在為什麼沒辦法實名制(業者不願吸收成本),還有哪些手段是研議中還沒被正式推進去的,都比在那喊人沒法律常識更有用
這些人說到底就是沒打算試圖搞清楚他人反彈的根本原因,一直拿著別人最後的錯誤結論狂打沒法律知識,這不恰好是法匠的寫照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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