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死刑辯論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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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南大學法律系榮譽教授鄭善印說道,犯罪的成因多元,的確不可能單單用刑度來嚇阻,以竊盜罪來說,近20年每年平均有3.5萬人被判竊盜罪,但國家不可能因為竊盜人數不減、或說竊盜罪刑度沒有威嚇力而取消竊盜罪,這些規範的目的在於制定社會大眾的共同生活準則。//
蛤,鄭善印在說啥,這偷換概念吧,竊盜罪是罪行,死刑是一種刑罰,不能放在一起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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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題最難ㄌ
是否應順應民意決定死刑存廢?
但是
//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代表律師陳淑珍認為,以過去催生《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的白曉燕命案、催生《家庭暴力防治法》的鄧如雯等諸多推動重大法案的命案,就能夠了解社會大眾其實也是隱形的被害人,因此不能忽視社會大眾的意見;更何況《憲法》其實就是民意的最大公約數。//
憲法什麼時候是民意最大公約數ㄌ、、、
這樣的話,中華民國領土就要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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