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熊本廠工程師震驚!日本同事「準時下班」 網揭不奴關鍵 | 聯合新聞網雖然並不是說日本現在所有人都必定準時下班不會被凹加班費
但是真心覺得人家的勞基法比台灣進步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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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跟台灣的公司一樣啦 本國企業你要不甩勞基法違法凹加班壓榨員工都還是做得到
但是光是有一條明確的法律立在那邊就有差
至少我們公司是外商會很明確地遵守規範 如果沒有明確立法的話就容易陷入年終那種自由心證的狀況
就先不說我幾乎每個月都有國定假日的三連休吼
日本規定入職半年後就可以拿到10天特休(台灣3天) 而且規定有10天特休的員工必須一年內要休5天 這是為了防止公司拿各種理由不讓你放假
而且還有黃金周(5月)/盂蘭盆節(8月)連假 我人生離開台灣才第一次體會到特休用不完累積到下年度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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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用補班
今年黃金周我請3天就得到了10天休假捏
然後一般狀況的加班時數日本規定是每個月不得超過45小,整年度360小時是上限(台灣是46)
但是日本公司也很賊 你的薪水裡會包含一條事前加班費的項目
有點像先預支一筆加班費給你 你如果不小心發生加班也不用多付
不過你如果都沒加班 那筆錢依然全拿 所以準時下班才賺XDDDD
但是我對這件事是很有微詞啦 這跟台灣公司搞那種底薪22K然後各種津貼加上去到35K的把戲有甚麼不同
反正這種狀況下就造成了你要靠加班賺錢還不如早早回家做副業CP質比較高的情況XDDDD當然也有人覺得那我還不如加班吹冷氣用公司電腦打遊戲更賺
不過我覺得回家我還可以選擇今天要努力一點做副業換薪水還是躺平 對我而言在家舒服放鬆很多
然後健康檢查是你剛入職時公司就會讓你做 然後每年都規定要做1次
當然全都是公司負擔
台灣勞基法規定是未滿40歲5年要做一次 不過台灣好像大部分公司都是入職1年之後才有資格或是2年做一次
結果我為了靠跳槽升薪水所以再到日本前從來沒有做過健康檢查 因為平均1-2年就跳一次XD
年輕的時候真的覺得這件事很小 加上薪水就很吃緊了根本不想花在健檢上
但還是要說健檢真的有它的好處啦...至少有些慢性病在前期先發現先治療就很有差
大家不要學我 我最壞示範
對了關於失業補助 台灣是你要被解雇拿解雇書才能去申請
可是日本是被解雇或是你自己辭職都可以拿
辭職也可以拿主要是想防範那種被淺規則過的辭職狀況
也就是雖然你自願辭職 但實際上是公司逼你的這種
當然你也可以說一定很多人鑽這種漏洞 但是我會覺得那個錢比起拿去補助產業甚麼得更像是社會福利的一環 寧願多花一點也盡量不要漏接
誰知道哪天你不會是那個不小心掉下去的人 真的不要以為自己絕對不會發生甚麼奇形怪狀的事情唉我說
目前想到的大概就這樣吧...總之說真的我是覺得台灣生活比較便利 但是人一生1/3的時間都在工作 甚至我們這一代可能都無法過退休生活 想想我還是想在法律上有明文保障的地方多享受享受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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