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ungi: 抱歉造成誤解,用「基金會」是對比Jimmy Savile事件(他是做慈善基金會)。FC有營利目的不能是基金會,SU社說維持會員番號所以fanclub現作為分公司仍然掛在SU社下,之後會把持股(fanclub和版權)漸漸分給SE社。目前股東/取締役仍然是原J高層。(那收益也會轉給SE?這種移轉可以嗎?)
也可能是道義上問題。招牌(老頭)和管理層有問題,還繼續使用頭目打下來的網絡是否合宜?(Jimmy Savile事件後旗下基金會與慈善專案全部解散,錢分給其他慈善處,職員也必須另尋出路)有人說「頂新另開品牌但股東都是魏家人,這樣有信用嗎?」
另外就是,實行上其實可以給SE社重開吧?就得拿掉會員番號,放棄掉一些會員。是可行的,就看有沒有心做。Ae出道和光一也還是用SU,我疑心病覺得有點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