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滬祥
2004年,馮滬祥被其聘用的菲律賓籍看護蘿絲(Rose)指控性侵,因馮的精液檢體被驗出,進而被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4個月有期徒刑(訴訟期間曾另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刑)。
2016年10月,中華民國最高法院認定被害人陰道深處驗出馮的精液,且馮妻急著將被害人送出國有違常情,維持台灣高等法院判決確定。馮聲稱此判決結果為民進黨政府的政治迫害,將為了「統一中國」大任而犧牲入獄[6][7][8]。雖在原定入監日之前突然以身罹重病為由企圖拖延,但仍於兩周後的10月26日被士林地檢署發監執行[9]。
2017年1月18日,馮滬祥獲得法務部矯正署同意保外就醫,服刑僅僅80餘日,即重獲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