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est #22
掰噗~
1 months ago
(brokenheart)
有生以來還能看到他們來台灣開演唱會嗎請問
至少有成立獨立公司的話~就會有活動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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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的排序AMNOS我真的哭死
我也哭爛⋯⋯是不是⋯⋯
(所以最近才會很想看嵐ㄇ
childishlady: 你只是剛好到了每年都會發作的文藝復興時期我懂你
欸但是我在想嵐這個名字還能繼續沿用嗎算不算J社版權???
我要哭了拜託讓他們拿走名字好嗎..
.....你要聽我解釋現在事務所的制度嗎??
rife: 你縮!!
嵐的會社=他們成員5人的公司
新事務所 是跟 『嵐』這家公司簽委託工作約
嵐的成員
二宮→自己開了公司 然後個人約沒有簽委託
(因為二宮他姊要幫他經營事務所)
小翔→自己開了公司 個人有簽委託
其他3人都各別有把個人約委託給新事務所
一起解釋一下
KinKi Kids ↓↓
團體約 直接簽給 新事務所
堂本光一 →個人簽給新事務所
堂本剛→個人簽給SONY唱片
所以要「嵐」出動要分別委託合體的意思嗎
mukupei: 沒錯~~就是要那家公司5個人點頭~~
我好像習得了什麼新的知識
阿利/我團VK 大好
1 months ago @Edit 1 months ago
新的事務所==>接受委託跟幫忙開發工作的經紀約事務所 (類似仲介公司
原來如此 但五人署名了表示有機會看到他們合體活動了的意思是吧是吧是吧
可以趕快出來嗎嗚嗚嗚
阿利/我團VK 大好
1 months ago @Edit 1 months ago
現在比較困惑的是我們家
『MENT RECORDING』
他是艾迴跟舊傑尼斯合組的廠牌...阿所以現在新事務所有沒有接收舊事務所的權限啊??!!
現在『嵐』已經完全獨立了~~而且大野 願意簽個人約
所以我覺得機會頗大~~
神楽シノ🪡
1 months ago
這樣感覺有希望...他們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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