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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講座回顧】
專題名稱:漢化?日治時期臺南左鎮地區平埔原住民的婚嫁與生活
主講人:謝國興(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研究員)
時間:2024年3月7日(四)

平埔族的漢化議題就一直為許多人所關注,文化與文化之間會互相涵化,有時主流文化會壓倒性的使其他周遭文化受到影響,進一步改變其原本的文化特徵,平埔族的漢化便為如此。然而,漢化之餘就完全失去其原本的文化?這場演講從許多文獻資料中,講者帶給大家許多有關平埔原住民的生活與文化認知建構。
【平埔原住民的四大社與四社番】
屬於南島語族的臺灣原住民,在平埔族的部分主要分為四大社以及四社番。四大社指的是:麻豆社、蕭攏社、目加溜灣社(或稱灣裡社)以及新港社,以上是為西拉雅族,直到清初漢人大量的移居臺灣後,才開始逐漸往沿山地帶遷徙;而四社番,或者四社熟番則是:頭社、茄拔社、宵里社與芒仔芒社,主要為大武壠族。
最早在荷蘭時期,平埔族的聚落並無「社」的稱呼,到了明鄭時期,隨著漢人來臺漸多,開始用「番社」指稱平埔族聚落。
【平埔族為何往沿山地帶遷徙?】
過去的主流論述有:由於漢人來臺越來越多,騙取原住民土地,所以他們越來越往山邊遷徙;也有說法是原住民與漢人對土地的觀念不一樣,所以才失去土地,此說法屬於漢人移墾的排擠作用。隨著研究發展,開始有了其他說法,例如:平埔原住民之所以往沿山地帶遷徙,除了漢人因素之外,可能因其文化基因與生活方式的選擇—有別於漢人多以農耕為主,平埔原住民還有其採集漁獵的生活方式,因此會選擇能夠進行漁獵的環境;此外,還受到差役負擔、番屯制度以及隘墾制度的影響,讓平埔原住民只得不斷的往山區靠攏。
【母系社會的多面貌】
相對於漢人社會之結婚生子是以男方為主,對平埔族而言,則不一定是如此,平埔族的婚姻與戀愛觀可能也相當自由,例如:「夫婦不合,不論有無生育,往住互相交易。」由康熙高拱乾纂修之《臺灣府志》部分資料就顯示出,即便結婚後,只要吵架還是可以跟別人的另一半交換相處。
而若是離婚後呢?夫婦反目即離異。男離婦,罰酒一甕、番銀三餅。女離男或私通被獲,均如前例。黃叔璥《臺海使槎錄》(1720年代),可以看到其實男女之間相處,相較於漢人是相對平等的,不管哪方想離婚或出軌,分開之時的處置或對待,雙方都較為平等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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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埔族的母系社會】
承上述,以左鎮的平埔社會為例,母系婚(出招、招婿、入贅)的比例非常高。並且妻死之後,贅婿可以選擇解除婚約,或者續留為妻家家人,並且以妻家成員的身分再娶。同時,離婚、再婚、改嫁的比例也比漢人高。在母系社會中,冠母姓為主,但也存有少數冠夫姓或者分別冠父母姓者。女性與其他家族共同擁有財產的分配權,且女性為戶長,即一家之主的比例也不少。社會分工則是女耕男獵。
這樣的生活方式與文化,跟當時的漢人社會大不相同,但入境隨俗,當時仍有漢人融入平埔族的社會之中。

或許現在平埔族早已融入整個臺灣社會之中,但從其母系、文化或者生活的歲時祭儀片段中,仍保留其蛛絲馬跡,值得我們視其為文化瑰寶好好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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