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in
Sign Up For Free
English
中文 (繁體)
中文 (香港)
中文 (简体)
日本語
Filipino
Bahasa Indonesia
Bahasa Melayu
Pусский
Português (Brasil)
Magyar
Français
Español
Deutsch
Čeština
العربية
Català
Dansk
Ελληνικά
فارسی
Suomi
Gaeilge
Hindi
עברית
Hrvatski
Italiano
Norsk bokmål
Nederlands
한국어
Polski
Română
Slovenský
Svenska
Türkçe
українська
беларуская
ไทย
Standard view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分享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37死囚另提「執行死刑」規定違憲 裁定結果出爐 - 民視新聞網
37死囚聲請執行死刑違憲 憲法法庭:逾期不受理 | 社會 | 中央社 CNA
「37名死囚聲請死刑違憲,憲法法庭將於4月23日言詞辯論。37名死囚另認為執行死刑的相關法規也違憲,聲請追加為審查標的。憲法法庭認為,聲請已逾6個月法定期限,裁定不受理。
包括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刑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死刑規定及有重要關聯的刑法第33條第1款規定的主刑種類『死刑』,牴觸憲法,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訂於4月23日進行言詞辯論。」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1 years ago
@eunice6927 - 「今天憲法法庭公告 113 年憲判字第 2 號判決,本判決的爭點是有關: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1 years ago
「37名死囚於今年2月27日提出聲請補充理由書,認為刑事訴訟法第388條、第389條、第460條至第465條第1項;監獄行刑法第145條至第147條、執行死刑規則全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全文等規定,與死刑案有重要關聯性,應追加為法規範憲法審查標的。
憲法法庭指出,憲法訴訟法第92條第2項前段規定,人民所受的確定終局裁判於民國111年1月4日憲訴法修正施行前已送達者,於此法前開修正施行日起6個月內,才能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聲請不合法者,憲法法庭應裁定不受理。
憲法法庭表示,37名聲請人所據以聲請的確定終局判決,皆於111年1月4日憲訴法修正施行前已送達聲請人,憲法法庭於今年2月27日收受聲請人所提的補充理由書,已逾越法定期間,因此裁定不受理。」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3/8
陳建仁:許多死刑犯等待釋憲結果 520前沒有規劃執行死刑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今天關切總統當選人賴清德於5月20日上任前,是否再執行死刑。行政院長陳建仁回應,目前沒有這樣規劃,許多死刑犯都在等待大法官釋憲;柯志恩籲勿以拖待變,若廢死應完整說明配套。
柯志恩詢問,蔡總統任內執行幾次死刑。陳建仁回應,印象中執行過2次;至於是否5月20日賴清德上任前是否會再執行,陳建仁指出,目前沒有這樣規劃,且立委也相當清楚,許多死刑犯都在等待大法官釋憲。
立即下載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1 years ago
柯志恩提到,就是問題所在,『死刑犯不想死,被害人也不想死』,大法官釋憲將留給賴清德一個大難題,因為所有遭判死的嫌犯都經過三審確定,這就是司法的正義,但民間團體卻不斷透過釋憲、再審等方式,難道政府認為法官的判決是亂判,且高達8成8民意支持死刑,為什麼要將這個難題留給賴清德。
陳建仁回應,每個人對死刑的看法不同,且對人權的保障也很重要,大法官要什麼時候釋憲由大法官決定,在司法獨立的情況下完全尊重憲法法庭的開庭。柯志恩則呼籲勿以拖待變,若要廢死則應說明完整配套。
最純潔荷蘭寶の阿嬤@南宇@
1 years ago
男子王信福被控教唆開槍殺死2名員警,被判死刑定讞,他主張刑法271條第1項殺人罪的死刑規定,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合併其他死囚聲請,訂於4月23日開庭辯論;37名待執行的死囚,將挑戰台灣死刑制度。」
Delete
Reply
Edit
Cancel
Canc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