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test #8
自出版也可以尋求出版社幫助,只要拿錢去談。
有錢什麼都好說。

沒有的話也可以像我一樣,
自己做成電子書。
裡面混淆了一個譯文重製的問題順便說一下。
簡單來說原文和譯文的版權是分開算的,
兩者都一樣要等原作者/譯者死亡50年(中華民國境內法規)。
比方說我現在自製電子書當中有翻譯有島武郎的《カインの末裔》(該隱的末裔),這是由於有島武郎本人已經過世超過50年,所以他的原文可以任意使用(包含翻譯)。
但是我的譯文就不行,必須等到我死50年後才可任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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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好奇,原文都是同一個,要怎麼區分是從原文重譯還是譯文重製?尤其像奇幻作品如果牽涉到作品中的獨創名詞,有沒有可能因此被已出版的譯者告?
文學象形寓意圖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gonbu: 偷偷說裡面講到的譯文重製應該是指拿來印製出版/改寫劇本/朗讀等重製成其他媒體。不過重製的確也包含翻譯,而譯文的轉譯則看技術及良心(欸)翻譯經典文學大家都會拿前人作品來參考,越多版本越好。基本上來說因為每個人翻譯的時候會有自己的「創意」,簡單來說就是每個人譯的句子不會一樣,所以如果是整篇文章或整本書的話,比對之下是會發現的。 尤其是萬一前人譯錯或用了特殊版本 專有名詞的部分就比較難以界定了,不過在法規上可能會被判定為引用。不過呢我沒有聽說過有譯者會因為別人用了「我翻譯的名詞」而發火,因為這種情況等於是「該譯者的發明」屬於流傳青史的事情,就像我們也許不喜歡某位譯者,但永遠會記得是他翻譯了某某大作……這樣。
另外像當初大然出版的《海賊王》在大然倒店後由東立接手變成《航海王》並不是因為譯文著作權,而是因為書名可能有被申請商標權之類的問題。如果是譯文著作權,那照道理說所有角色都應該改名,但角色全部都沒改名。
而且東立多半也想藉此表明「換出版社了不要來跟我抱怨什麼書背設計怎麼變了很不整齊之類的鬼」還可以逼前面買大然版的人為了整齊而買東立新出的版本……諸如此類的行銷考量。
原來如此,感謝回答
喔對了關於那個譯作名稱的問題,我覺得目前不排除哈比和霍比也有同時上市所以刻意選用的行銷考量,尤其他們都是在出版前就知道有競爭對手存在的。
畢竟又不像我們日文《少年》那種原文就漢字兩個字你想動都動彈不得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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