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榛果^^
憎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垃圾黑警
#濕尻政府
#軍政府
#法院
#繼續大清算
#連儂牆
#國安法
速報
【 16/3 王宗堯被判監6年2個月 】
2019年七一立法會案,12名被告暴動罪成,兩人脫罪,判監4年6個月至6年10個月。
藝人王宗堯被判監6年2個月。早前承認暴動罪的8人,其中鄒家成判刑6年1個月。至於兩名時任記者黃家豪及馬啟聰,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罪成,罰款1,000至1,500元。
latest #8
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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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ears ago
榛果^^
憎
1 years ago
@Edit 1 years ago
ReNews
七一暴動案,14 名被告被控暴動等罪,案件今早判刑,暫委法官李志豪判刑時指,當日有過千名示威者包圍、衝擊立法會,立法會有獨特憲制地位及象徵意義,示威者的行為甚至有削弱甚至推翻特區政府管治的意味,對社會影響深遠,屬於最嚴重的暴動案,以六年半為量刑起點,將案中被告按罪行和參與程度分成三級,分別判監 54 個月到 82 個月。
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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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ears ago
其中藝人王宗堯,在案中屬最低程度參與,以六年半為量刑起點,無定罪紀錄和無爭議案情減刑四個月,判監六年兩個月;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在案中參與屬最低級別,量刑起點六年半,無定罪紀錄減刑兩個月,開審後認罪扣減四分一,判監 57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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榛果^^
憎
1 years ago
兩名 47 人案被告鄒家成和劉頴匡,均被認為案中最嚴重級別,以七年為量刑起點,劉穎匡因開審前認罪扣減,判監 54 個月 20 日;鄒家成開審時認罪減四分一,判監 61 個月 15 日。
榛果^^
憎
1 years ago
李志豪判刑時指,王宗堯在案中曾進入立法會大樓,並曾和示威者互動,雖然他在案中的參與不涉及暴力衝擊破壞,但不認為他在立法會大樓逗留時間短是求情因素,「指想像若像他那樣示威者不斷加入」,都可促使暴動延續下去,但他在案中參與屬最低級別,以六年半為量刑起點,但由於他無認罪,是經審訊後定罪,除了無刑事紀錄和無爭議案情外無其他減刑因素,判監六年兩個月。
榛果^^
憎
1 years ago
而孫曉嵐當日被拍到,曾在立法會大樓一樓與一名男子交談並拉低口罩,在案中無使用暴力,在案中參與同樣屬於最低級別,認罪扣減後判監 57 個月。
榛果^^
憎
1 years ago
劉頴匡則被法庭認為是七一立法會暴動「重中之中的一員」,李志豪指劉頴匡曾在大樓內與示威者一同聚集,商議應否留守並用擴音器講話,在案中積極參與,屬帶領角色,又曾呼籲在立法會外的示威者留下守護大樓內的人,站於指揮角色,屬於暴動中的領導、積極參與、煽動,是「重中之中的一員」,以七年監禁為量刑起點,扣減各項因素後判監 54 個月 20 日。
榛果^^
憎
1 years ago
而鄒家成在立法會議事廳噴「反送中、釋放義士、真普選、取消功能組別、太陽花HK」等字眼、貼港英旗、有份舉起「沒有暴徒、只有暴政」的橫額,多次撕毀基本法小冊子,李志豪稱他罪責「極之嚴重」,在議事廳內的每項行為都有象徵意義,「特別係多次撕毀基本法」,在案中參與程度屬最嚴重級別,以七年為量刑起點,認罪等扣減後判 61 個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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