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生殺倒數
靈魂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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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即意識,由付命神製造,經由命運神安排、產神配置,進入肉體,於人世活動。靈魂與肉體差別在是否可觸及,原則上一個肉體入住一個靈魂,肉體一分為二謂死,靈魂一分為二謂滅。
有腦科學研究,認定意識為腦部的數學運算,亦即否定靈魂的存在;靈魂研究者則致力於證明靈魂的存在,醫學上的多重人格,於靈魂研究者眼中,即多個靈魂入住一個肉體。
肉體不具備意識,例外為神血統者,可能低機率自肉體生成新靈魂,稱為「肉體魂」。肉體魂不會排斥原先安排入住的靈魂,靈魂仍是意識主宰者,與雙重人格的兩個靈魂共用一個肉體的情況不同。肉體魂亦有可能生成後即沉寂,直至死後才與原靈魂分開,分別論斷該二靈魂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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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體死亡後,靈魂脫離肉體,藉由三途川進入神界,若無意成神,則等候審判神裁決進入輪迴或死滅,判決後由黃泉神引領靈魂前往現世或黃泉,此時靈魂並不會認知自己的死亡,亦不會記得到過神界。
判定輪迴者,除世界運行規則下允許,該靈魂前世記憶需全數或部分消除,繼續流連現世;判定死滅者,靈魂將粉碎,再由付命神蒐集碎片,重構新靈魂。
部分前世記憶留存的情況下,會與前世相關事物產生模糊聯想,即謂「既視感」。偶爾能見某些人自稱記得前世記憶的情況,多半是神有目的性保留。
另外,常世所言「鬼魂」,並非靈魂本身,而是其「執念」殘留的痕跡,該執念具有能量,能對活人產生影響。順道一提,靈媒認知或看見的,可能是靈魂,也可能是執念,有實力的靈媒能夠精準辨別兩者的差異。
實際維持現世運作的神明為靈魂升格,並不隸屬人間信仰,而是宗教反過來套用神明的概念,賦予神明特定角色,以完善宗教解釋。
靈魂本身不具備特殊能力,輪迴時亦不會繼承原肉體持有的能力,此原則亦有例外,通常有意成為神的靈魂會予以保留在世時的能力,其次是在世時為神血統者,其能力無論先天或後天都有機率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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