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供市政府評估微風投標資料。
市政府網站已經撤下,但還是有網友下載了。
原來微風的3.08億元,不是增建,而是「修繕、汰舊換新」、「停車場地面重鋪」、「停車場設備」、「美化工程」、「市場整修」。
這些不是廠商本來就應該付出的成本嗎?算哪門子投資?微風做生意都不用成本嗎?
這些「投資」跟市政府有什麼鳥關係?
NET蓋2-4樓,至少還看得到,用得到,
微風這些東西,不就是廠商做生意本來就應該付的成本嗎?
OT廠商進場,也是要花這些成本,
這本來就可以用OT合約標出去,給5-10年,
市政府竟然用ROT包裝,說應該給20+10年啦!』

Klaw律師 (@klaw1207) on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