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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yc0@岸郊野吾賞鯉
3 months ago @Edit 3 months ago
律師樓會執笠,扣起晒按揭D錢
銀行會執笠,申請左按揭突然攞唔到錢
成交前準業主過身,後人要先 full pay,正式屬於先人遺產後再申請轉名,之後先申請到按揭。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係唔可以申請按揭
從公眾利益一定怪落雨收遮,但香港樓價需要跌 75% 才回到公允價格(原因是眾所週知(doh)),銀行倒閉其實並不遙遠
csmth: 呢個案例唔算係落雨收遮,因為一日未轉名都未係good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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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可以有遺產繼承官司
睇番條片,佢主要阻力係未完成 accession 程序。咁無計。
我做過 Accession 程序要搞一年半,所以係剛好呢個時候需要錢或賣樓,等時間係好頭痛,但又唔急得。
居屋 Accession 轉名需要房委會批准,而一定係死人繼承先可以叫 Accession,其他房屋轉讓唔會叫 Accession,做律師一定識呢個字而且知房委會批咗。所以件事係 Accession 程序需要時間。
leeyc0@岸郊野吾賞鯉
3 months ago @Edit 3 months ago
csmth: 已經唔係 accession 時間問題。房委會堅持只可以用先人遺產管理人名義成交,之後再搞 accession,唔可以先轉名後成交
以遺產管理人名義簽的轉易契係搞唔到按揭,而家就kick死左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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