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凱翔先說我不論事件對錯,也跟黃大米無冤無仇,就單純針對領隊寫的這篇文來回應,然後身為前從業人員,我可能立場有些偏頗,所以這僅代表我的立場,不是他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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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看過順勢溝通,或是我的一些課程,我常常說兩方吵架,但有其他人一起參與的時候,這不叫吵架,而是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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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的重點不是說服對方,而是說服評審(群眾),誰更相信或喜歡你,就是辯論贏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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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覺得領隊這篇文應該是典範中的典範,有空可以先看看原文,我來說一下這篇文我覺得很棒的地方,接著再說一次,以下都是我的腦補,不代表他本人寫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