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 洪申翰 (@hello_sunhan) on Threads一份公文,戳破了盧秀燕的食安障眼法。
這份公文,是台糖在2/7向台中市府發出的公文,請求台中市府追加檢驗,這次被驗出西布特羅的「那盒豬肉」的同批梅花肉。至於檢驗費用,台糖說他願意自己出。
結果,這個再合理不過的請求,在昨晚被台中市府婉拒了,市府回:「應另洽第三方公正之實驗室檢驗。」
這真的太荒謬:
1.照台中市的回應,意思是你們這次使用的實驗室,不是「公正」的實驗室?
2.從食安管理的角度,被驗出的那盒肉的同批梅花肉,不就是「理論上」也含有瘦肉精機率最高的豬肉,為何中市府對這批「理論上」也具有風險的豬肉,毫無興趣也毫不關心,這樣算什麼「守護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