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3 months ago @Edit 3 months ago
latest #27
Seaka
3 months ago
嗯,真的沒辦法幫他說話
akura
3 months ago
出席活動不表示支持所有議題啦
rufus0616
3 months ago
她會推託說執行的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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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hrop450215
3 months ago
范雲就進步派閥第一人呀,那些捅簍子的社運團體哪個跟他沒關係
有個范雲可以當柴燒,鄉民很開心
Domo☆墨砂🦮
3 months ago
m1974: 燒啊
燒完能解決問題嗎ww
他們也沒有想解決問題就是了
好想只燒范雲就好
Domo☆墨砂🦮
3 months ago
m1974: 燒啊
筆記
3 months ago
燒啊,攻擊范雲雙標,於是也凝聚了支持兩者都禁的人。
梅子
3 months ago
幹、怎麼每次有事都是她……
Domo☆墨砂🦮
3 months ago
Burtle1902: 真正保守家長看到西洽那些人貼的大概會支持全禁
梅子
3 months ago
就像保守派家長絕對雙手雙腳支持代孕一樣
梅子
3 months ago @Edit 3 months ago
Burtle1902: 個人是認為沒有用就是,民進黨要進步派的票跟美國肯定,所以那種人絕對是可以用這點去威脅政黨把她放不分區安全名單

不過要燒請燒,她活該
dokugo
3 months ago
不過目前可查到的判決是對三次元出手的有被判罪,二次元販賣有加註18禁警告的法官是判無罪。
梅子
3 months ago
dokugo: 最後還是有罪喔,因為某個本有未成年內容。
dokugo
3 months ago
qiljasan: 哪個判決?
梅子
3 months ago @Edit 3 months ago
dokugo:成人專區賣色情漫畫 網拍珍藏被判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這個,也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因為有隔絕R18專區所以販售陳列猥褻物之罪不成立,但因為有「男女學生」色情所以二審改判有罪
dokugo
3 months ago
查了下應該是這案,不過這也表示112修法前的法條就能依照有相關情節判了阿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7 年度上易字第 45 號刑事判決⒌承前所述,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係基於保護兒
童及少年之目的,避免觀看兒童或少年色情圖畫、照片之人,於觀看後採取實際的行動去傷害兒童或少年(參見上述有罪部分),本件扣案如附表所示之書籍9 本,除編號6 、8之漫畫內容有以圖畫方式描繪兒童或少年為猥褻、性交行為之情節外,並無積極證據足資認定其餘圖畫、照片內容人物係兒童或少年,是被告就附表編號1 至5 、7 、9 所為,尚無從以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 項之罪相繩。
梅子
3 months ago @Edit 3 months ago
dokugo: 問題是以前只有限縮在猥褻跟性交,而112是直接上綱上線到「跟兒童或少年性影像、性相關或是客觀上能引起性欲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新增)及其他物品」
這個就是要軋掉整個產業啊,客觀上引起性欲……看過麒麟老師就知道性欲根本就是主觀到爆炸的東西。
https://images.plurk.com/6AedP9NVHDJQfNF742w6dC.png
梅子
3 months ago @Edit 3 months ago
老實講,如果要跟某位K開頭的KOL一樣用愚蠢的梗圖貼別人是戀童癖的標籤的話,可以省省。

不是每個人都會時時刻刻知道法條的更動,然後更好笑的是以前不知道有法律管這個,現在法律修成誇張到你畫圖只要引起官大人性欲(還不管你是不是畫色情漫畫)就要抓去關,而且還是關七年以下一年以上外加併科五百萬罰金

是人都會想要該兩聲,至於某些人,自己不該覺得不會影響到自己我尊重,然後要貼別人戀童癖標籤的,我建議可以去吃屎
梅子
3 months ago @Edit 3 months ago
至於iwin,其實冷靜下來後我覺得他們的存在是必要的,不過前提是他們不能拿來審查二次元,因為拿來創作審查這個權力實在太大,對正常人危害很深。

iwin他們如果只用來檢舉下架/擋真人兒少裸照/偷拍/性交影片甚至是兒少圖片餵出來的Ai完全沒問題,因為對真人有立即危險性等不及法律判決。

但如果是審查二次元,他們有權無責,無法監督就會淪為政府打擊異己的棋子。
dokugo
3 months ago
擴張那部份應該是從釋字617對猥褻的解釋加上去的釋字第617號解釋 - 憲法法庭網站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描繪與論述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者為限
梅子
3 months ago @Edit 3 months ago
dokugo: 所以到底是誰跟范雲說「斷章取義釋字內容拿去立法」是好主意的?

立法委員是這樣當的?更別說她不只出這包,跨運也是她搞出來的
Rabi🐳
3 months ago
那個寫字寫得像洪中ㄏ的是洪申翰嗎?
Rabi🐳
3 months ago
https://images.plurk.com/4o0AUiuk3fBwf7doy71tEa.png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3 months ago @Edit 3 months ago
ajonging: 真的像耶XDDDD不愧是專業黑粉
Rabi🐳
3 months ago
f787f: 所以是不是洪中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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