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女性協會
4 months ago @Edit 4 months ago
#免術換證訴訟
#自由換證
#免手術免醫師診斷書
#口頭變性
近日,台灣主要的跨運團體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發布了一個重磅消息:台灣第一例無手術、無精神科醫師鑑定,保留完整男性生殖器官,由生理男改為法定女性的行政訴訟開庭了。( 連結 )此案例可以注意哪些細節呢?
首先我們可以確定,跨權團體聲稱「拿掉手術要件還有兩位精神科醫師把關」僅是一個幌子,用以淡化事情的嚴重性、隱藏跨權團體的目標;實際上,「不手術、不吃藥、不鑑定,我說是我就是」的自由換證,一直都是跨權團體的目的。在過去,此點可從伴侶盟相關 貼文 推知,今天則以「協助未經兩位精神科醫師診斷的個案打官司換證」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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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關於這次的當事人Vivi,我們可以從他過往的youtube影片得知( 連結 ),他實際上曾取得一張徐志雲醫師的精神科證明來免除兵役。從Vivi的影片中我們可以看到,他選上的精神科醫師對性別不安的診斷標準十分寬鬆,在Dcard上也可看見其他以診斷寬鬆著稱的精神科醫師( 連結 )。在精神科醫師診斷標準寬鬆、一次看診談話就能拿到證明的情況下,單靠精神科醫師診斷證明、不以手術作為換證要件,是足夠的嗎?
此外,Vivi作為伴侶盟精挑細選出來「鬆動體制」的案例,雖然擁有一張診斷書卻未提出,本案法官是否又會循江小E案的前例,粗糙地以當事人女裝、用陰柔名字生活等理由,宣稱這就是「長期以女性身分生活」,允許他換證呢?然而,一旦有這樣的先例,造成的影響卻是未來無論此類當事人是否實際經過精神科診斷,都可能沿用此一判決,主張未提出診斷證明的男人只因為女裝的愛好,即可更改法定性別。內政部看到了免術換證、自由換證成為通則之後對社會制度、婦幼安全造成的風險,在這裡堅守住2008年函釋的立場,堅持近年來法院允許免術換證的零星案件只有個案效力,我們在這裡對內政部予以肯定。
在此也呼籲法官,以及未來的大法官、立法委員,在審理案件及制定法律時,勿忘性別空間上的使用規畫,對女性的隱私保護不僅並未完備,甚至還以擴大性別友善空間的名義持續縮減女性的隱私空間,這是一個影響台灣一半人口的制度,切勿因眼前個案的特殊情形,而忽略免術換證的風險。開放免術換證、自由換證的國家現正因惡果的出現而極力補破網的同時,台灣是否有必要跟上一個如此爭議性的制度,值得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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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噗~
4 months ago
(brokenheart)
TMD19748
4 months ago
要不要割gg不關我事,但是女廁不要給我踏進來,不然gg我幫你割
恭喜男生們終於可以在結婚初夜發現老婆GG比自己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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