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去上性平三法講座的時候,講者有講到幾個發生在公務機關的例子(先聲明這個講者不是跨教徒,可喜可賀)
1.女基層被男長官性騷擾,多次反應都苦無證據,忍無可忍之後在辦公室設了針孔攝影機,最終才讓男主管被懲戒,事後還要被其他公務員質疑是不是故意在釣魚
快退休才襲胸強吻? 前財政部高官涉性騷下屬起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2.警局女警被認識多年、視作家人的男同事在置物櫃、更衣室、女廁多處設針孔偷拍,是被其他人發現攝影機之後女警才知道被偷拍。在當時的警局局長杯葛之下,女警先暫時沒有提告,結果局長迅速讓該名男警員在無污點的情況下退休,等到女警發覺不對要提告的時候,警局以「該名同仁已退休,已非警察同仁而是一般民眾」為由,拒絕把男加害者以警員身份來辦這個案子,女警氣到去質問局長為什麼要幫助加害人,局長反過頭來告女警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