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噗首比較明顯:
反制萌萌公投,需要妳/你的力量!
官方公布:目前填單人數已破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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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第二條第二項:
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此處的依憲法規定係指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於立法院被提出並公告後交付公民複決。

中選會的權限僅限於審查是否符合公投規定事項,而沒有權力進行合憲性審查,臺灣獨立提案還需要公投法修法,是因「未列在公投事項內」而非因不合憲,護家盟以合於規定的方式提案、達到了法定提案人數,故中選會沒有駁回的理由。

反過來說,讓中選會進行憲法審查你放心嗎?

總之還請大家繼續關注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