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眾怒!法官性騷女助理翻案 女法官辭職 李茂生痛批審判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因對女助理性騷擾,前年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免除他的法官職務,他不服提再審,竟獲改判罰款1年薪水216萬元;讓色法官翻案成功的職務法庭5法官中,高院庭長謝靜慧憤而辭職表達抗議,不願再擔任職務法庭法官。」
「該再審案因此由審判長林文舟、受命法官陳志祥、陪席法官謝靜慧、郭瑞祥、陳添喜共5名法官審理,在多數決的情況下,合議庭認為陳鴻斌「想要親吻被拒後中止只有口頭糾纏」,言行不檢程度輕,且幫助理找對象可推知他深具悔意,因此從輕懲處只罰款。」
承審雖然有女性法官謝靜慧,但最後只能被逼得憤而離職。整個法律界充滿了沒有性別意識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就算有人嘗試堅持,也很容易劣幣驅逐良幣,讓具有性別意識的法律人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