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拿四十億補償把地上權讓給輝達"這個方案對什麼都還沒開始蓋的新壽已經過度有利到要說是市府圖利也可以了,結果新壽不接受,一定要拿未來估計可以賺的140億才肯放手,蔣萬安真的就是廢物一隻看到財團就軟了。
而且那個140億預期收益也是看用戶是輝達要敲一筆啦,真的那麼好賺的話新壽怎麼沒急著蓋起來而是放爛到輝達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