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芥川龍之介的〈蜘蛛絲〉覺得滿浪漫的但又覺得佛陀根本偷窺癖。
話說擅自協助他國(?)囚犯逃亡海外(?)這麼嚴重的事難道不需承擔法律責任嗎?地獄應該類似於一個法治國家?區域?真的需要移送被定罪者到另一個轄區(天國)時應該要透由引渡條約之類的處理吧?至少要有一些手續。佛陀不是神,只是個大徹大悟的人類而已,也不握有強權,怎麼能擅自幫助服刑者逃獄?我忍不住一直在想這個不存在的北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