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沒想到有好幾個噗友私訊給我,聊洗錢的事,看來有需求的人不少(誤)。不過大家都知道,我是奉公守法的好國民,洗錢我是完全不懂。不過可以聊聊以前我們業界很轟動的一件事,後來我很無聊,還去找了判決書,才瞭解來龍脈。某大公司的採購經理A收回扣,獨厚B公司,B公司給錢的方式,是找在中國經商的朋友C,先在中國虛設一家公司D,然後A經理的老婆F,找了她唸資工的弟弟G,在台灣開了一家「真好賺科技」,最大股東就是F,在中國的D公司不斷找「真好賺科技」寫程式,提供資訊服務,「真好賺科技」每年賺很多錢,也都有申報所得,G還真的寫了一堆爛爛的程式給D公司。F每年分得「真好賺科技」的大部份盈餘,先拿去買股票,賺取股息,再拿來繳購買豪宅的房貸。最後是因為A出軌,他老婆F氣不過,全抖出來,事情才出破,不然這套模式成功運行了好幾年。